小说下载尽在http://www.bookben.cn - 手机访问 m.bookben.cn - ★★书本网论坛★★.   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   《谁还不是神仙咋地》烤翅店店长 文案: 何旭是个烧饼仙,每天清心寡欲的做烧饼。 忽然有天蹦出个帅哥,腰细腿长,人傻脸帅。 老神仙动了心,但人神殊途,只好装成凡人小心翼翼的撩。 结果…… -你是神? -是啊。 -好巧哦,我也是。 -…… (两个对脸懵逼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) CP:修电器的神X卖烧饼的仙 受像一只大猫,又凶又心软,攻大概就是大金毛,乖乖的让受挠一脸花然后跟着道歉——by小天使读者Moon 温馨不虐 内容标签: 强强 灵异神怪 励志人生 甜文 搜索关键字:主角:宋聿,何旭 ┃ 配角:煤球精,林虞,熊一晖 ┃ 其它:   卷一 葱油烧饼 第1章 一、烧饼潘安(小修)   凌晨四点半,万籁俱寂,烧饼铺子的厨房却是早早的忙碌起来。   听那声音,乒呤乓啷的,不知有多热闹,但若是有人瞥一眼就会奇怪:这么乌漆墨黑的,不开灯能看得清?   当然看得清,因为——   厨房里根本没有人。   冰箱的门嘎吱一声自个儿开了;梅菜迈开了腿跳到了料理台;小葱一弯腰,齐刷刷折断了头;水龙头哗啦啦的响;菜篮子赶紧跳了进去;菜刀又快又狠地剁肉,仿佛有夺妻杀父之仇。   当然最出风头的还是面粉——   它在空中打了个转儿,舞得漫天都是,水龙头赶紧分出水流接住它,最终两人纷纷落在砧板上殉了情,被看不见的大手肆意揉搓。   这个过程持续了有整整两个钟头,待到六点半,烧饼铺子的主人才姗姗来迟,将这些和好的面、剁好的馅装搪瓷盆里,一拉卷帘门,开业了。   这家烧饼名唤“何家烧饼”。坐落于黎明市万昆街。   万昆街是黎明市历史悠久的一条街道,因小吃扎堆而闻名。   这里头的小吃店琳琅满目,一排排的铺子敞开店门喜气洋洋的同人打招呼,而这其中称首的便是“何家烧饼”。   它家只做三种烧饼:葱油烧饼,梅菜烧饼,鲜肉烧饼。   刚出炉的烧饼,金黄滚烫,店主会放在篓子里静置半分钟,待凉些了才交到人手上,此时表皮已经稍稍变硬,一口咬下去,皮微焦而微甜,内里却松软滚烫,猪板油的香气伴随着馅料一道在口中化开。   那滋味,按照老人的话来讲:鲜得根本不是人能做出来的!   然而仅仅味美,是不能在龙争虎霸的万昆街称首的。   毕竟文无第一,武无第二,有人好甜口有人好咸口,众口难调,锦上添花定胜负的,是因“何家烧饼”的店主模样长得实在俊俏。   哎,先别笑。   所谓秀色可餐,长得赏心悦目,自然也就下饭。比起“隔壁的病秧子”,何老板有天然优势。   他的模样是真的好,两道浓墨剑眉,一双天然带笑的桃花眼,鼻若悬胆,唇若涂脂,简直就是个原生态的小明星。   当然了,人靠衣装马靠鞍,再帅的人不修边幅也帅得有限,但显然何老板何旭深谙其道,在烟熏缭绕的烧饼铺子里,还坚持穿白衬衫黑西裤,皮鞋擦得锃亮,瞧那架势怎么着也不像是卖烧饼的,而是去写字楼的。   何老板哪怕这秋老虎的天气,仍坚持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,唯有袖口因为要伸进炉肚的缘故,挽到手肘,露出来的手臂也是骨肉匀亭,漂亮得像个雕塑。   所以人们叫何旭不叫“何老板”,而是叫他“烧饼潘安”。   烧饼潘安人帅手艺好,所以恃才傲物十分任性,他有一条古怪的规矩:早上七点钟开门,上午十点钟关门,多一分钟都不行。一天只做三个小时的生意。   究其原因,答曰:“我高兴。”   这样狗屁不通的理由,这样骚包装逼的姿态,惹得女同胞们心痒,男同胞们手痒。   何旭对此心知肚明,因而见到主动和他打招呼的莫丁,有些惊讶。   莫丁就是“来福面馆”的老板。也就是“隔壁的病秧子”,长得高高瘦瘦,走起路来摇摇晃晃,像一根营养不良的竹竿,常年含胸驼背,似是生怕来一阵风将他拍倒在地。   “来福面馆”也是万昆街的老字号了,尤其是一手虾爆鳝面,烧得出神入化,老顾客或是老饕来了,必点。  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,莫丁自诩手艺不差,就因长相而被何旭压了一头,心中十分憋闷,两人一般不碰面,碰了面也不说话。   今儿个算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,何旭也回了声招呼,支起一只耳朵听莫丁下文,就见那瘦竹竿搓了搓手,露出一个局促的笑:“何老板现在是要回家做饭?”   何旭点点头。   莫丁的笑容扩大了些:“不嫌弃的话,来我这儿吃顿吧,咱们做邻居这么久了,还没怎么说过话呢。”   何旭正想拒绝,却见莫丁不由分说的过来揽住了他的肩膀,没想到看着营养不良,力气倒不小,推脱间被带进了店里,既然进了店,总没有再出去的道理,何旭随便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。   莫丁问他:“虾爆鳝面行吗?”   何旭笑道:“行啊,当然行。”   莫丁点点头,吩咐服务员给他倒杯茶,自己一捋袖子进了厨房。   不一会儿他就端着虾爆鳝面出来了。   何旭做了一上午烧饼,可谓是又饿又累,当下接过面条,埋头大吃起来,吃得正欢,忽然听莫丁开口问:“听说何老板在招租?”   何旭顿了一顿,眼中窃喜一闪而过,然而想到不能惹人生疑,他忙又压下了嘴角:“是啊,莫哥有没有合适的人介绍?”   何旭家有套两室一厅的老房子,就在店铺后面,他爸妈已经买了新房搬了出去,本来是打算叫儿子一起搬过去住的,可惜何旭贪图方便,还是呆在老房子里。   这老房子呢,三人嫌挤,一人嫌空,两人刚刚好,何旭收拾了一下,就张罗起招租的事宜,只是因为种种原因,挂了三个月也没找到合适的租客。   莫丁见他如此上道简直喜笑颜开:“哎,说来也巧,我正好有个远房表哥,最近来我这儿打工,想寻个地方住,这你也知道,我家不大,又交了个小女朋友,比较不方便……对吧?”   何旭听了点点头,一面点头一面道:“行,他哪天有空?约个时间看看房子。”   莫丁听了十分高兴,吸鸦/片似的长久菜黄的面孔浮现出两坨红。   两人天南海北的扯着话,又其乐融融的度过了二十分钟,何旭眼见临近饭点,来的客人越发多了,便起身告辞。   他趿着步子回到了家,转开钥匙推开门,屋内一片漆黑。   奇了怪了,这样一个艳阳高照的好日子,别人家都是被子、袄子铺了一阳台,烧饼潘安家却又是锁窗又是拉窗帘,捂得厚厚实实,好像屋里有什么见不得光的玩意儿。   何旭瞥了周围一眼,飞快的关上门。   一关上门他就放松下来,一扯领带,随手一扔,不但扔领带,还踢翻了皮鞋,把衬衫脱下来揉成一团扔在地上……简而言之,生活习惯要多恶劣,有多恶劣。   然而那些预想都没有实现,领带飘到一半的时候忽然被稳当当地接住了,和在空中展开叠好的衬衫一起,整整齐齐放在了沙发上。皮鞋也在被踢翻的瞬间,像有一双看不见的手似的,把它摆平,还上了层鞋油。   何旭笑了一声对空气说:“无事献殷勤,非奸即盗,你今天是闯什么祸了,这么乖?”   对着一团空气说话,会有回应吗?   当然没有。   何旭这样子,简直就像是个疯子在自言自语,然而他的眼神却清醒而冰冷:“明天有人来看房子,你给我小心一点,要是露了马脚,我把你炖了红烧。”   屋子里一片宁静,一时间只有何旭自己的呼吸声。   他没听到回应也不恼,卷了睡衣,去浴室洗了个澡。   小赤佬一天只做三小时的工,比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不知潇洒多少倍,洗完澡后又睡了一觉,然后去他爸妈那儿蹭了顿晚饭,晚上看了场嘻嘻哈哈的爆米花电影,最后拎了两罐啤酒回家。   他酒量不差,但喝得很克制,喝了一罐就洗漱睡了,毕竟明儿个还要早起。   又是一个凌晨,四点半,天色正是蟹壳青。   何旭埋在枕头里睡得安稳,也就没瞧见一个影子滚进了厨房——没错,是滚进去的,因为那东西没有四肢,通体漆黑,浑圆如球,毛发蓬松,怎么看都不是世界上已记载的生物。   它连蹦带跳的滚进了厨房,高喊道:“醒醒,都醒醒,开始干活啦!”   就在话音刚落的下一秒,厨房发出了叮呤当啷的声响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前面可能会有点慢热?但是耐心看下去的话,会有惊喜哦   我有自信你们猜不到我的脑洞~( ̄▽ ̄~)~ 第2章 二、煤球精   那毛团左看看右看看,突然快乐地叫了一声,然后蹦了起来。   只听得“扑通”一声。   那毛团准确无误的掉进了一个直筒玻璃杯,不知什么时候,玻璃杯里装满了鲜牛奶,毛团一扑进去就将牛奶溢出来,顺着桌子滴滴答答的往下落。   它倒也是不慌不忙,先在玻璃杯里吐了两个泡泡,然后指挥着抹布将桌子和地板都擦干净,又眼瞧着抹布自个儿生了腿跳进水槽里洗吧洗吧干净了,一拧一晾,这才惬意的张开嘴咕噜咕噜喝牛奶。   何旭睡眼朦胧地推开厨房的门,就见着那毛团窝在玻璃杯里,嘴里叨叨什么,凑近了一听却只是在打奶嗝。   何旭禁不住笑了起来:“你喝再多牛奶也不会变白的。”   毛团浑身炸起毛来,恨恨地道:“关你屁事!”   何旭也不恼,只是用两只手指将毛团从玻璃杯里抠了出来,拎至自己面前,正欲开口,却见毛团朝自己吐了一口奶唾沫,何旭偏头躲开,对于毛团这种屡战屡败、屡败屡战的精神十分感动,然后用力一捏,捏得毛团惨叫一声。   “喂。”他说。   毛团叫完之后就装死,何旭觉得那手感从一个韧性极好的气球变成了一滩软而无力的烂泥。   他笑微微地道:“怎么,你生气了?”   毛团哼了一声。   何旭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:“可你是煤球精啊,喝再多奶也不会变白的,不是吗?”   煤球精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,然而无力辩驳,只好开始耍赖:“我每天这么辛苦帮你揉面做烧饼,你连口奶都不给我喝!你再这样子我要生气的!我生气了就要离家出走!”   “好好好。”何旭十分敷衍的应了一声,煤球精正准备发怒,却被一把塞回了玻璃杯,然后牛奶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,它立马“一奶泯恩仇”,张大嘴开开心心地喝起来。   何旭打了个哈欠,吩咐道:“乖乖在家,我去开店了啊。”   煤球精没吭声,正是“两耳不闻窗外事,一心只啜鲜牛奶”。   何旭低头看它张大嘴咕噜咕噜喝牛奶的样子,突然有点啼笑皆非。   他还记得初次见到煤球精的那天,惊吓之余险些将它劈成了两半,吓得煤球精都抡起锅来。   他爸也被他吓得不轻,忙拦住他,急得额角滴汗:“哎哎哎,小旭干什么呢,这是咱家的黑大仙,要没有它也就没有咱们家的今天,赶紧向黑大仙道歉!”   于是何旭如踩云端迷迷糊糊地道了歉,听他爸絮絮叨叨讲那黑毛球和他们家的不解渊源。   煤球精——嗷,这时候还叫“黑大仙”,是何旭出生的那天出现的,何旭他爸美滋滋的接过儿子,美得都有些傻了,回家给老婆做饭之前,没忍住,跑到炉子前摸了两把老伙计,同它分享他的喜悦:“我老婆给我生了个儿子,白白胖胖的,可有七斤八两呢!”   话音刚落,那炉子里就蹦出一个毛球,浑身漆黑,连眼珠子都是黑的,说了句:“恭喜啊!”   老何没小何那么威猛,当场就吓傻了,那黑毛球趾高气昂的在他脸上踩了踩,然后才跳下说:“说话呀,怎么,这就傻了?真没见识!”   老何这才反应过来,颤颤巍巍地问:“你——你是个什么东西?”   “我才不是个东西呢!”黑毛球生气的蹦了两蹦,蹦完觉得这话怎么听怎么不对劲,然而老何那时激动得手都哆嗦,也就没察觉出异常,只傻愣愣望着它,黑毛球也就只好作罢。   “我是个神仙,”它说,见老何眼睛一眨也不眨不由得有些不耐烦,“嗨,神仙,懂吗?就是你们空闲时候要去烧香拜的那个!”   老何的面孔陡然涨得通红,他这三十年的生涯里奉行的是“进寺信神,出门忘神”主义,没想到这么贴心,神仙都赶到家里来了,这个冲击力对他实在不小,憋红了脸也没挤出一个字来。   黑毛球在地上不耐烦的弹来弹去,最后跳到老何身上,给他胸口来了一下:“你倒是说话呀!”   老何胸口被一撞,就像撞开了一口盘踞已久的淤血,他声音虽然哆嗦,但好歹能说句完整话了:“敢问您是……哪位神仙?”   黑毛球昂首挺胸的立在他面前:“烧饼仙。”   老何:“……”   也许老何的眼神太过明显,那黑毛球叹了口气,说:“你别不信啊,你们人去寺庙里供奉香火,和去烧饼店买烧饼是一样的,喜欢你家烧饼的人这么多,凭什么不能有神仙啦?”   它看老何瞪圆了眼睛,长大了嘴,恨铁不成钢的在地上跳了跳,终于开口说:“跟我来,进厨房。”   于是它给老何表演了一番凌空做烧饼,彻底把老何给说服了,尊称它为“黑大仙”。   黑大仙的日子过得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,就这么美滋滋的过了二十多年,突然戛然而止了。   作俑者就是何旭。   何旭读了警校,出来当了个人民警察,他妈一直担心他的安全整日念叨,后来出任务受过两次伤,一次离心脏很近,只有两公分,吓得他妈说什么也不肯了,何旭眼瞧着没办法,干脆化被动为主动,自己辞了职。   这年头找工作是一年难过一年,他在家里呆了半年,琢磨着这不是个事儿,又见他爸年事已高腰不好,合计一下,接了班。   就是在接班的那天,他才见到了黑大仙。   小时候爸妈吵架,他妈就会骂他爸做烧饼做疯魔了,嘴里叨叨着烧饼成了仙,今儿个才知道是真的,只不过是只有做烧饼的那位看到,自他接班以后他爸就看不见黑大仙了。   不同于老一辈,何旭自诩为是马克思主义根正苗红的接班人,坚持唯物主义二十年不动摇,他爸前脚一走,他后脚就对黑大仙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,逼得黑大仙哇哇乱叫,使出了当年说服他爸的那一招。   它没想到——这么个老实人养出来的儿子,居然那么不要脸——老何被它说服以后,就将它诚惶诚恐的供了起来,更加卖力的干活,而小何见到它这招之后,就让它帮忙揉面和馅,他只负责去买菜和出门摊烧饼。   它当然抗议过,然而抗议无效,被残酷的镇压了,它也就从高高在上的“黑大仙”沦落为廉价劳动的“煤球精”。   何旭掇拾妥当去开了铺子,一般这时候铺子外已经有些人了,他也见怪不怪,去生了火,将面团、馅儿、黑芝麻都搬了过来,揪下一小块面团,左手拇指使力,把面团搽面霜似的晕开,右手捞一筷子馅儿填进去,然后再次搓圆,往芝麻盆儿里一蘸,压成饼状,就塞进了炉子。   他这串动作可谓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,火光落在他卷翘的睫毛上,显得眼眸子格外明亮。   来得第一位客人就狮子大开口,要了十张饼,何旭忙前忙后烙完了,往那儿一摞,一边漫不经心地开口:“下一位,要什么?”一边抬头扫一眼眼前人。   就这一眼,他就愣住了。   何旭知道自己长得好,从小被捧到大,算得上是眼高于顶,能让他看得入眼的好相貌也不多。但这个人,何旭看了一眼,就被摄住了。   那人偏于白净,五官比不上何旭张扬精致,整体都是沉静而内敛的,唯有眼窝因为深凹的过分,反而逼人起来,映出一点晨光的影子,见何旭看向自己,动了动嘴角,旋即露出两个小酒窝。   这人乍一看简直就像一个……小动物,不知道为什么,就有这种想法,他穿着一件藏青色工服,领口、袖口、胸口都蹭了些黑漆漆的污渍,工服不知是哪里来的,明显不合身,整个衣服都小了一号,束手束脚的缩在里面,显得委屈巴巴。   他这身装扮,哪怕在万昆街这条老街道里,也算是不体面的,可他穿得越是寒酸、越是不体面,越是衬得他眼神清澈、磊落,何旭从来没见过这么干净的眼睛。   怎么说呢……现在是秋天,万物皆肃杀,但那双眼睛却能让人想起春天,春光乍现,绿草浓稠。   何旭不自觉放缓了口气,柔声重问了一遍:“你要吃什么?”   那人道:“一个梅菜一个鲜肉……能吃饱吗?”   何旭听罢低头一笑,手上不停:“能啊,当然能。”   当他递过去的时候,那人发现是三个烧饼,不由得愣愣地瞧着他,有人在后面喊“不公平”,何旭权当耳边风,朝那人挤眉弄眼地笑道:“拿去,一大早上看见帅哥,我高兴。”   那人想再付钱,被何旭拦下来了,你来我往一阵何旭取得了最终胜利,那人只得点头冲何旭道谢,何旭听着他的道谢声美滋滋地想:不但人帅,声音还好听。   他就这么保持着快乐的情绪一早上。   到了十点,何旭准时收摊,刚拉了卷帘门就见有人给他打电话,是莫丁,莫丁说他表哥还不太会用手机,托自己给他吱一声,有事绊着,让何旭先吃。   之前商量着,是两人先吃顿饭再去看房子。   何旭本来就对和陌生人共进午饭比较排斥——毕竟又不是相亲大会,没了自然挺好,又听得他表哥不太会用手机,何旭一边踱步回家一边想:这怕是活在上个世纪吧,要来了我家我是不是还得手把手教他怎么用微波炉?   虽没有见面,但已经彻底将人否决掉,何旭回了家,给自己煮了碗泡面吃,煤球精也就只能做做烧饼,让它做菜简直就是谋杀,何旭吃完泡面往水槽一倒就打算睡个午觉,结果躺下还没十分钟,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。   他一看是莫丁,说是人已经在他门外,何旭虽心有怨气,但到底不好发作,只想着待会儿随便寻个由头将人打发掉,这么想着他趿着拖鞋慢吞吞的开了门。   门外是莫丁那张晚/娘脸,不过今日晚/娘脸气色很好,他喜气洋洋的和何旭打了招呼:“这是我表哥,宋聿;这位是房东,何旭,何老板,何老板做的烧饼可是咱黎明市最好吃的烧饼。”说着就侧开身子,让身后人走进来。   四目相对,两人皆是一愣。   还是对面先反应过来,脸上挂着两个小酒窝,清脆明朗地说:“你好。”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煤球精原型就是《千与千寻》里面的煤球精啦   以及攻君出场~ 第3章 三、租客   何旭这才如梦初醒的伸出手说:“宋先生你好。”   两人的手一触即分,何旭抬眼看向宋聿,那人有点发愣,似乎并不习惯这种接触方式,半蜷着刚刚同他交握的手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,何旭看着心底发笑,面上却不显,只侧开半个身子道:“请进。”   莫丁在身后喊他:“小何你给我们来俩拖鞋,不然等下弄脏了你地砖就不好了。”   何旭笑道:“没事,这地本来就够脏了,我正准备打扫。”   莫丁听罢点点头,一只脚已经踩上了雪白地砖,就听得耳边人突然开口,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面蹦:“地不脏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莫丁:“……”   剩下的两人沉默的注视着他,而他显然没有领悟到其精髓,大概还以为在夸人家,露着俩小酒窝,用一根手指指着地砖,更加直接明了地说:“家里很好,地很干净。”   何旭看莫丁的脸色不大好,刚刚面颊上的两坨红就像是回光返照,现在又恢复成了死气沉沉,他张了张嘴,正想补救什么,何旭已经弯下腰,从鞋柜里抽出两双拖鞋:“过奖了——我这鞋也不知道合不合莫哥和宋先生的尺寸,将就着穿一穿吧。”   他像捡着救命稻草似的赶忙松鞋带,一边松一边笑道:“小何这拖鞋你买的?眼光挺不错,好看,哎,踩着也挺舒服,一看就是个会打理的,谁要是嫁给你了真是好福气。”   何旭便顺着他的话说了下去:“哪儿有,女朋友连个影子都不见呢,还是莫哥动作快啊。”说着挪揄地扫了眼莫丁。   莫丁本来就是没事跟他打哈客套,这话一出却真的有点疑惑,诚恳地问道:“你说你长得一表人才,家底也不薄,怎么会一个女朋友都没见你谈过呢?”   何旭扫了眼跟在莫丁后面堪称隐形人的宋聿,旋即微笑道:“不好找呀——”一个拐弯就出了玄关,他带领他们参观客厅,慢吞吞逛了一圈又走了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、俩卧室。   除寝室外,都贴的是雪白地砖,被打扫的很干净,两个寝室是木质地板,寝室和客厅都有装空调,出租的那间还在床旁放了个小书桌,能让人处理工作。   何旭领他们逛了一圈,又回到了客厅,给人泡了两杯龙井:“宋先生觉得怎么样?”   宋聿出了玄关就没开过口,此时正捧着玻璃杯,也不知道他是天生反应迟钝还是感觉不灵敏,烫得指尖发红了也不肯撒手,此时乍闻何旭的声音,有些无措的抬起头来。   “挺好的。”他说。   他嗫嚅着嘴唇,还有后半句没说出口,但是何旭已经从他的眼神里窥了个分明:“一定很贵吧。”   何旭笑了笑,说:“月租七百,包水电煤气WIFI,不包吃食,租金三月一交,”他弯下腰去看着宋聿明亮的眼睛,“这个价格算公道吧?不过作为房东,我也有我的要求,不许大声喧哗制造噪音,不许对房间进行改造,不许在房间内抽烟,门禁是晚上十一点,可以夜不归宿,不过早上六点半前不能回来,不能带外人来:做客、或者是留宿。”   宋聿傻愣愣的看着他。   何旭又说:“前面的都容易,后面还有一条:六点半前不许起床。”   宋聿呆了呆。   何旭想了想,解释道:“其实也不是不许起床,就是不能去厨房,厨房四点半到六点半我要做烧饼,门都是锁着的,你早饭只能去外面弄来吃了。”   宋聿只会傻乎乎的点头了。   何旭挂了出租三个月,来的人不少,都被最后一条给吓跑了——吓跑也不是太妥当,就是听了嫌麻烦,哪天有闲情逸致早上自己弄点儿吃的都不成,而且反锁厨房间俩小时,虽然知道他是在做烧饼,但听到耳朵里总觉得不是在干好事。   莫丁听完这一连串的要求不禁皱了皱眉,何旭这个价钱虽然算公道,但也算不上特别便宜,规矩却贼多,大可以再找一家,就是房租上要加点钱。   然而莫丁瞥了眼捧着玻璃杯默默啜饮的表哥,却知道他一定会答应。   毕竟就是冲着何旭来的,怎么能无功而返?   何旭顺着莫丁的目光打量起宋聿,见他眉雕目刻,心中一动,想道:这表哥恐怕不是一般的远,莫丁这张晚/娘脸居然能有这么俊俏的表哥,要么是他表哥家祖坟冒青烟了,要么是莫丁父母基因太强大,把美人基因挤了个一点儿也不剩。   不过鉴于小时候走街串巷的回忆,应该是前者。   两人都等宋聿开口,然而宋聿却只是抿着着唇,何旭耐心的不吭声,莫丁却有些着急,催促似的问他:“宋……哥,你觉得怎么样,愿意租下来吗?”   宋聿想了想说:“房子很好,但是,贵。”   何旭没想到是这么个答案,眨了眨眼睛问他:“你想多少钱一个月?”   宋聿说:“五百。”   听了这话何旭就禁不住笑了,他摇了摇头正准备说“不可能”,忽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,而且那人还好巧不巧是他亲妈。   何母是刀子嘴豆腐心,还是金枪不坏的刀子嘴,何旭和他爹都是嘴下亡魂,晓得她的厉害,他忙道了歉捧着手机进了厕所。   大概就是说有个疼爱何旭的婆婆做手术住了院,让他去探望,说着说着又说到他不懂事,不晓得常回家来看父母,一通埋怨,何旭甜言蜜语不要钱似的撒,才把何母哄得心花怒放,甜蜜蜜地说要给他煲汤,然后挂了电话。   一通电话打了有三分钟,打完他也不急着出去,而是用清水洗了把脸,水眼朦胧的一睁眼,就见肩膀上立了个黑毛球。   “那个人……”   “嗯?”   煤球精:“那个人是谁?”   何旭漫不经心地扫了眼镜子里的煤球精:“来看房子的,怎么了?”   煤球精摇摇头,把身上的水甩了何旭一脸:“没什么,不过我感觉他不是个好人,你可得离他远一点!”   何旭弹弹珠似的把煤球精弹下来,用毛巾擦干净了脸上的水。   煤球精见他不吭声,又气又急,干脆蹦到了把手上不让他出门:“收到要回复!老何没教过你吗?”   何旭惜字如金的回了个:“复。”   然后在煤球精目瞪口呆的当儿将它甩了下去,打开了门。   他甫一出门,莫丁就迎上来,十分热切地说:“我和表哥商量了一下,这房子不错,位置又好,离他上班方便,但是价钱有些偏高,六百行不行?”   何旭直勾勾盯着宋聿的眼睛:“六百五。”   “成交!”   莫丁的爽利让何旭有些刮目相看,他把这异常默默记在心里,又坐下来,三个人谈了具体事宜,说是明天抓紧把手续给办了,好早日搬进来。   又添了两次茶,宋聿说要去上班了,莫丁也要去店里坐镇,何旭送走了客人,洗了茶杯重新躺回了床上。   他刚躺下,煤球精就气势冲冲的滚了进来,一屁股坐在他的脸上兴师问罪。   “你个臭小鬼真是蠢死了!”它恨铁不成钢的骂道,“蠢死了蠢死了蠢死了!我跟你说了他不是好东西你居然还要招他进来!你就这么缺那六百五十块钱吗?!”   煤球精瞧着只有乒乓球大小,但是密度极高,换句话说就是贼重,何旭感觉自己挺拔的鼻梁都要被压塌了,忙把它拍蚊子似的拍到了墙上:“好好说话,不许乱动。”   只听得“吧唧”一声,煤球精费力的把自己从墙上抠了下来,正准备故技重施,却见何旭似笑非笑的瞧着它,那双眉目含春的桃花眼带着点儿光,美则美矣,却含冰带刃,面有疏离,它不自觉的往墙角缩了缩,小小声质问:“你为什么让他住进来?”   何旭思考了两秒:“因为他长得帅。”   煤球精浑身的毛都炸开了:“开什么玩笑?!”   “纯情房客俏房东,懂吗?”   煤球精仔仔细细地在他脸上打量,想找出这是开玩笑的痕迹,但偏偏从头发丝儿到脚趾甲盖都透着股严肃,它一时间竟分辨不出来。   分不出来就当是真话处理吧,煤球精一跃而起,“砰”地在何旭脸上恶狠狠的砸了一记,然后在他揍它之前忙不迭逃开了,一边逃还一边骂:“□□熏心小王八蛋!迟早死在男人床上!”   何旭倒没怎么生气,一边揉鼻尖还一边朗声道:“谢你吉言!”   不消片刻他就听见了厨房间的门被“嘭”一声打开,想来是那毛球喝牛奶去了,确定它不在了之后,何旭的笑容才慢慢敛了下来。   今天早上他做了个梦。   何旭做的梦不多,活了二十六个年头,做的梦两只手都数的过来。   那些梦,也可以说是一个梦,因为它们层层推进就像在看连续剧,梦里一片漆黑,远处却有一扇白得发亮的门,那门非常的高大,宛如山一般抬起头也望不到顶,然而每做一次梦,他就离那扇门近一些。   在那些漫无边际的黑暗中,总有一个声音会和他说话,很耳熟,但想不起来是谁,大部分是那个声音絮絮叨叨说一些狗屁不通的话,他一是听不懂二是记不住,但凡是他听懂了、记住的,都实现了。   一次是他上小学的时候,他小学有个特不好的习惯就是闯红灯,那天早上那个声音告诉他“会有车祸”,他脚都迈出去了却犹豫了一瞬,就这一眨眼的功夫,在他身边的一条大黄猫可不管三七二十一蹿了出去,然后眼睁睁被碾成了肉泥。   他自此以后再没闯过。   还有一次,他梦见他爸的烧饼铺子烧了起来,火光冲天,第二天醒来他就催他爸早点回家。   那时候他放暑假,刚从大学回来,他爸当他是个宝,听了就收拾一下要带儿子出去玩,结果两人走到路口听得一声巨响,事后才知道是铺子旁的一家小饭店瓦斯爆炸,烧饼铺子整个都烧没了。   今天早上他又做了个梦。   梦里的声音不同于往,惜字如金的只对他说了两句话。   一句是:“不要相信任何人,除了你自己。”   另一句是:“开始了。”   开始了?   什么开始了?   何旭不动声色的将这两句话搁在心底,打算慢慢琢磨,然而让他始料未及的是,那个“开始”,竟来得如此之快。 第4章 四、好人卡   事情发生在宋聿搬进来一个礼拜之后。   宋聿是个相当合格的租客。   甚至不该说合格了,简直就是优秀。   当初他们商量好,家务是两人轮着做,结果何旭回家后发现,每天地都被打扫的干干净净。   打扫家务这种事情是最烦的,打扫了不见得看得见,不打扫一眼就能瞧出端倪,然后嫌弃地说:真脏。   扫地还有扫地机器人,虽然蠢了点儿,时不时撞断家里的盆栽,但别的呢?   擦桌子椅子,扫柜子夹缝,灌热水,洗空调,垃圾从来不隔夜,这都得是人亲力亲为,何旭本来还没发现,只是庆幸轮到自己的那天地砖雪白锃亮,他只要意思意思的挥挥扫把就成。   直到那天——周日,宋聿在家休息,他也是个闲不住的,在屋里兜了两圈觉得没什么好干的,突然抬头一瞥瞥见油烟机——那油烟机已经存在了十多年,是个伤痕累累的老同志——他立马两眼放光,起身去拆油烟机。   中午何旭踩着点回了家,听见厨房间里乒呤乓啷第一时间以为煤球精在家里造反,结果冲进去一看,宋聿正挽着袖子坐在小板凳上,一见到他来了就扬起脸微笑,两个小酒窝灿烂得简直要闪瞎他的眼。   何旭虽然日子过得糙,但心并不大,一眨眼功夫就全想明白了,记起自己在宋聿眼皮子底下偷懒的模样,有点儿心虚,忙轻咳了一声对宋聿说:“宋先生太客气了,这怎么好意思麻烦你,下次你告诉我,让我来。”   宋聿摇了摇头,低下脑袋去擦油渍,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抬起头:“我叫宋聿。”   “嗯?”何旭不太能理解他的脑回路。   “大家都叫我阿聿,你也可以这么叫我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好,阿聿,你让开点,我过来帮你。”   宋聿也不客气,其实何旭很怀疑他根本不知“客气”为何物,听了就乖乖的缩起两条大长腿,何旭从他身边跨过去,又从柜子里拿出一瓶清洁剂,两个人忙活了一个多钟头,才算是收拾好,何旭一瞧自己的白衬衫上全是黑漆漆的陈年油渍,就浑身发痒,但瞥见宋聿更狼狈,还是耐着性子道:“你衣服都脏了,要不要去洗个澡?”   宋聿点点头,何旭一边想:“他果真是个棒槌。”一边去开热水器:“那你先等等,我给你烧点热水。”   宋聿拦住了他的手:“已经烧好了。”   “……好。”   在等待宋聿洗澡的期间,何旭已经忍无可忍的脱下衬衫换了条白T,他心痛的瞧了眼自己烫浆的衬衫,然后将它团成个团丢进了垃圾桶。   还没有从心痛的情绪中回过神,宋聿已经洗完澡出来了,一条宽宽松松的运动大裤衩,一件彩票店赠送的T恤衫,上面还印着“大□□”三个大字。   他出来的急,身上的水没全擦干,T恤正紧紧贴在身上,露出半透明的、精瘦的腰线,那不像是健身房里硬生生练出来的,而是一种更有力量、浑然天成的俊美。   何旭活了二十六个年头,自己是直是弯心里明儿镜似的,乍一见这么有冲击力的场景差点把持不住,还是宋聿面色微红的看着他,将他拉回了神。   宋聿这人,不善交际,但是对于人的情绪非常敏感,真的就像小动物似的,眨着眼睛不知所措的望着他,何旭一对上他的眼睛就觉得心口被猫挠了两爪子,脸蹭一下就红了。   两个人呆头鹅似的,大眼瞪小眼,还是何旭先回过神,道貌岸然的谴责自己的脸皮:红个屁!没见识的东西!然后自己卷了换洗衣物,进了浴室。   镜子上还有水雾,浴室狭隘的空间里则留有滚烫的沐浴露香气,何旭的沐浴露是家庭装,他妈说是超市特价强行塞给他的,一个人不知道用到猴年马月,于是他便让宋聿不用新买了,两人凑活着用一瓶。   他说这话的时候是有点私心的,但那只是个种子,现在却膨胀成了一棵参天大树,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檀香的空气,明明说是清心安神,结果躁动得更厉害。   他一边挤沐浴露,一边剖析自我,深刻反省:这不对劲啊,我又不是没有过小男朋友,长得好的不少,识大体有谈吐的更不少,怎么会看上这么个棒槌呢?难道是太久没恋爱,已经这么饥不择食了?   他正这么心猿意马的想着,忽然听得“咔嚓”一声,正是门把转动的声响,他反应不及,只来得及面色绯红的用毛巾捂住裆/下,结果从门缝里滚进来的却只是个黑毛球。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煤球精:“……”   煤球精:“你好像很失望的样子?”   何旭:“你是变态吗?”   说时迟那是快,煤球精怒吼一声一跃而起,直扑何旭面门,何旭则手一拉,让煤球精拍在了玻璃门上。   它愤恨的撞玻璃门:“让我进去!”   何旭只装作不听见,冲完了澡才施施然裹着毛巾出来,大义凛然地谴责:“你居然想偷窥我美好的胴体!”   煤球精“呸”的朝他脚上吐了口口水:“臭不要脸,你们人类这种不知廉耻寸草不生的生物有什么好看的,不像我,毛发乌黑油亮有光泽。”   说着挺起了胸膛,想让何旭好好的瞧一瞧,结果何旭毫不留情的一脚踩了下去:“你最好解释一下为什么突然在我洗澡的时候闯进来,如果解释不好的话——”他提起了湿漉漉的煤球精,“我就把你毛一根一根全拔了!”   煤球精迫于淫威,只得老老实实地开口:“那个人在厨房里。”   “在厨房干什么?”   “做饭。”   何旭面无表情的点点头,一手攥住煤球精,一手捏起它的一撮毛,眼见何旭来真的那毛球儿立马凄惨的嚎叫起来:“别拔别拔别拔!你难道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吗?!”   何旭没说话,只是点了点下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,在何旭居高临下的眼神里,煤球精颤颤巍巍地开了口:“租房子的时候说好了要少靠近厨房,结果他今天又是洗油烟机又是做饭的,整天往厨房里凑,一看就是想偷窥!说不定已经在油烟机里做了手脚!”   何旭“啧”了一声,十分嫌弃的瞅着它:“你不会有被害妄想症吧?油烟机这事儿先不说,说好了不管吃食,你不让他在厨房做饭,你是要饿死他吗?”   煤球精“哼”了一声:“那油烟机呢!油烟机呢油烟机呢油烟机呢!你这么偏袒他,果然是色迷心窍,小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!”   “我这是正常的生理和心理需求,”何旭耸了耸肩膀,“不能因为你是单身狗……精,就希望全世界都陪你一起单身,而且人家长得帅,身材好,干活勤劳,除了脑子直了点,基本没什么缺点,喜欢他很正常,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。”   何旭本来只是随口拿套说辞搪塞煤球精,但一思量,他觉得自己说得越发有道理,本来他的顾虑有两方面:一,他们毕竟是房东房客的关系,两人的事情要是以后传出去了名声不大好;二,这人单纯,要是以后分手恐怕会有些麻烦。   不过他把优缺点仔细的掂量了一下,天平很明显的向前者倾斜。   今朝有酒今朝醉,人不风流枉少年,什么以后,去他娘的。   何旭这么想着就心情愉悦的把煤球精丢了出去,自己换好了衣服,照了照镜子,才出门去找宋聿。   宋聿正背对着他在切土豆。   何旭走至他身后,突然伸出手臂揽住了他的肩,这动作拿捏得刚刚好,亲昵而不亲狎,宋聿虽然僵了僵,但到底没有挣脱。   何旭笑微微得在他耳边问:“阿聿,你吃什么?”   说着就将视线转下,扫了眼砧板。   宋聿说:“酸辣土豆丝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他沉默了两秒,真心实意地说:“这些拿来做炸薯条吧,我帮你切土豆丝。”   宋聿也沉默了片刻,突然听懂了背后的含义,面孔陡然涨红了,然而宋聿不给他反驳的机会,一手揽着他的肩,一手搂着他的腰,将他往后带,边带还边说:“一,二,三,好,松手。”   何旭说话的时候宋聿猛地回头,此时两人的脸相距只有一拳,何旭洗完澡还顺带刷了个牙,说话间凉丝丝的薄荷香扑面而来。   宋聿隐约觉得这亲密得有些过分,但是看何旭神情坦然,立马否决了这个念头,反而觉得自己思想龌龊,同时心里有种开了朵小花的惊喜:他对我真好。   宋聿不是滋味地想:他不像他们,他对我是真的好。   我也要对他好。   何旭不知道自己被发了张好人卡,他不动声色的摸了把宋聿的腰,进行了一些猥琐的畅想,然后见好就收松开了手,配合着那张脸,显得无比正人君子。   宋聿还是有些不好意思:“何先生,这……太麻烦你了……”   何旭笑眯眯地卷起了袖子:“不麻烦,还有,别叫我何先生了,这样多见外,叫我何旭就好。”   宋聿点了点头,何旭又笑微微地低下头去,一面切菜一面想:咱们——   来日方长。   一旦确立了目标,何旭行动神速,晚上他还请宋聿去看了场电影,当然是规规矩矩的美国大片。   看完之后两人就互道了晚安睡觉去了,何旭睡到十二点多,被突如其来的尿意憋醒,他叹了口气,趿着拖鞋去上厕所。   从厕所出来的时候,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。   他记得睡觉之前厨房的门是敞开的,谁把它给关上了?煤球精吗?   联想起那毛球白天说的话,他不得不多心,何旭把拖鞋给脱了,蹑手蹑脚的走到厨房门口,一把推开了门——   宋聿正伸手站在微波炉前,掌心蹿着一串蓝色的电火花。 第5章 五、逼问(小修)   门被推开宋聿吓了一跳,手下当即失了控,只见蓝光暴涨,“噗嗤”一声,何旭家的微波炉冒着焦烟分崩离析的掉了下来,其中有一块还砸到了宋聿脚上,他面容扭曲的缩起了脚,试图伸出手揉一揉,然而见何旭一刻不落的盯着,又硬生生忍住了。   “宋聿!”   宋聿正局促的搓着手,被何旭振聋发聩的一吼,当即吓得定住了身,像是军训时突然被喊了名字的学生,惶恐的掀起眼皮瞧何旭的脸色。   黑夜里暗魆魆的看不分明,只隐约瞧见他唇间有一抹白色,似乎是在笑。   “宋聿。”   何旭又轻喊了声他的名字,伸手开了灯,这下看得清楚了,何旭脸上正挂着一抹冠冕堂皇的笑,眼珠子一刻不转,唯有嘴角大力的往上提。   宋聿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笑,他现在应该生气、应该惊慌失措才对,他宁可何旭一捋袖子指着他鼻尖破口大骂,或者揍他一顿——反正他皮厚骨头硬。   但何旭嘴角边挂着微笑,让他雾里看花似的,瞧不分明。   他心中惴惴,手又搓了起来,皮都搓得快烧起来了,好不容易张嘴想说话,却还被何旭抢了先:“你去客厅里坐着吧,我给你倒点儿喝的,牛奶要吗?”   宋聿心虚地点了点头,何旭端着牛奶出来的时候他正坐在沙发上,腰杆笔挺,双手搁在膝盖上,是个标准的幼儿园姿势。   何旭有点想笑,但到底忍住了,只是将托盘在茶几上一放,却不坐下来,居高临下地瞧着宋聿:“你把我家微波炉弄坏了。”   宋聿忙不迭道歉:“对不起,我会重新赔一个——”   何旭打断了他:“你是怎么弄坏它的?你明明手都没有碰到。还有你手里蓝色的电火花是怎么回事?那是电火花吧?”   宋聿不吭声。   “嗯?”   宋聿低下头去,将下巴深深地收在脖子里。   何旭满是讥诮的笑了一声:“你不是人吧?”   宋聿猛地抬起头,面色惨白,眼睛却黑得发亮,何旭犄角旮旯里的隐恻之心稍稍一动,他立马嫌弃地让它重新入土为安。   然后他俯下身,在只有一拳的距离停了下来,一字一顿地重复道:“你,不是人吧?”   宋聿双手握拳嘎吱作响,何旭觉得自己有可能会挨他一拳,但宋聿到底没动,同他对视半响突然受不住似的垂下眼睑,小小声道:“我是人。”   何旭笑了一声。   宋聿飞快的扫了他一眼:“我是人,我肯定是人,我只是……不知道为什么能控制电。”   何旭:“人体能承受的安全电压为36V,电流为10mA,而电火花则是空气击穿才能产生的,”他突然伸手摸了把宋聿的脸,“人要是真能接触这么大电流,身体都给烤熟了。”   宋聿脸一下子红了,不知道是被摸了一把给摸红了,还是听了何旭反驳他不是人的话给憋红的,他急的“我我我”半天,突然蹭一下站起来一手指捅进了电插板。   何旭没料到有这么一招,当即“喂!”了一声,却见宋聿将手指慢慢抽了出来,自他指尖起,同那黑魆魆的电插孔之间蹿出一道淡蓝色的电火花,刺啦刺啦的往外放电,他伸出另一只手,对何旭说:“你摸摸我。”   何旭:“不要。”见他很是失落的模样,又补了一句:“人体是导电体。”   宋聿听完冲他微笑起来,露着两个堪称犯规的小酒窝,小声但又肯定地说:“不会的,你摸摸我。”   何旭犹豫两秒,还是伸出手,勾了勾他的指尖,一触即分。   什么感觉都没有,惟一感觉是那手指热乎乎的。   何旭见宋聿维持着这个姿势,像个傻狍子似的冲他傻笑,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叹气:“行了,”他摆摆手,“我信你的话,回来喝牛奶吧,再不喝就冷了。”   “好。”   宋聿一句话一个动作,老老实实坐回来,保持着刚才的笔挺坐姿开始喝牛奶,何旭抿了一口就往沙发上一靠,懒洋洋地瞧着他:“我姑且信你之前的话,不过你得老实回答下面的问题。”   宋聿一边喝奶一边点头。   “你和莫丁是什么关系?”   宋聿浑身一僵。   何旭大喇喇的笑了起来:“光从脸上看你们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,而且我们两家在万昆街呆了这么多年,都没有交集,就为了租房子这样的小事来求我,你觉得可能吗?”   宋聿看着他不说话。   何旭见他仍没有开口的意思,有点烦躁,伸手去裤袋里拿烟,结果只摸到一空烟盒,他伸手将它揉成一团:“你不说,那让我来猜猜看:他是不是想知道我家的烧饼秘方?所以派你来做奸细,没事盯着我家厨房,要是能搞点破坏就更好了。”   宋聿还是不说话。   何旭喝了口牛奶,突然“砰”地一声,重重往茶几上一搁,神情冷漠地盯着宋聿的脸:“说话呀?怎么不说话?既然不说话,点头摇头总可以吧。”   宋聿这么人高马大的一个,胆子却针眼似的小,一见到何旭发火心里头就难受的像被捏住了似的,他忍不住点了点头。   一点头,就像一道关卡,后面的话出口就容易多了:“……如果我告诉你,你能不能不说给别人听?”   何旭扬了扬下巴:“当然。”   深聿小声开口:“他们对我说:‘这烧饼不可能是人做的’,让我发现奇怪的地方就告诉他们。”   一句“不可能是人做的”说得斩钉截铁,何旭心下一沉,面上却不显:“他们?”   宋聿:“有很多很多人。”   “哪些人?”   宋聿顿了顿,摇了摇头。   何旭换了个问题:“你怎么会认识他们的?”   “我在海滨公园被捡到的,他们带我回去,给我饭吃,给我地方住,还教了我很多东西。”   “捡到?”   “嗯。”   “你家在哪儿?”   宋聿听罢摇摇头:“以前的事情我一点都不记得了。”   何旭皱起了眉:“你就没去过派出所,试着查查自己的身份?”   宋聿说:“他们帮我查过了,系统里面……没有我这个人。”   何旭眯起了眼睛,对宋聿的话不以为然,只想着改天去拜托一下警局的旧同事,搞张宋聿的照片让帮忙查一查,说不定能顺藤摸瓜摸出一个人/贩子老巢。   宋聿纯然不知何旭的想法,捧着玻璃杯,一五一十地回忆:“我当时穿着军装,浑身脏兮兮的躺在公园的躺椅上,他们说这套军装是二战时候德军的衣服;还有,他们帮我查了公园的监控录像,我是一下子出现的……”   何旭突然冷笑一声:“你就不怕他们背着你胡说八道?”   宋聿摇摇头:“不是的,是当着我的面查的。”   何旭不吭声了,既然是当着宋聿的面,要么是数据、摄像造假,要么是真的如此神通广大,能查警方系统、街道监控,还能拐骗超能力者——他是哪辈子修的福分,招惹了这么一帮子不知道是圆是扁的东西。   何旭想想就觉得头脑发胀,他活动了下肩膀,虽然那帮子人神秘莫测,可派来的奸细实在不怎么高明,他决定以此为突破口继续发问:“那你对我做的烧饼有什么高见?”   “很好吃。”   何旭气结。   宋聿窥到他脸色,突然明白过来似的“噢”了一声。   何旭虽这么发问,但心里并不慌张,毕竟煤球精只有做烧饼的能看见,宋聿和莫丁初次来的时候煤球精曾露过脸,但两人毫无反应。   这么想着,何旭翘着二郎腿,将玻璃杯拿起来一饮而尽,就见宋聿窥着他脸色,小心翼翼地问:“你是说那个漆黑的毛球吗?”   “噗——”   这话就像一颗哑弹,将何旭炸了个满脸花,他当即被牛奶呛到咳了个死去活来,宋聿紧张兮兮地给他递餐巾纸,好半天何旭才缓过劲来。   本来站在沙发角落里安静如鸡的煤球精也不肯歇停了,在宋聿头上上蹿下跳力图将他的脑袋踩出个坑,宋聿一声不吭让他踩,还是何旭缓过来看不过去,把煤球精给攥手里了。   “别闹,”他瞪了眼煤球精,又将脑袋转向宋聿,声音里听不出情绪,“什么时候看见的?”   “第一次……”   宋聿见何旭脸色一黑似乎又要发怒,忙倒豆子似的吐了出来:“他们让我来看房子的时候,不管看见什么都当做没看到,然后再偷偷摸摸联系他们——不过我没说,我真的没有说!”   何旭见他站起来似乎要做很土的对天发誓,忙将他拦了下来,呲了呲牙花:“行吧,那你为什么不说?”   宋聿看着他,眼睛水亮水亮的:“因为你是个好人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煤球精:“……”   宋聿说:“他们也好,但是他们要我偷窥别人的秘密,我不知道我告诉了他们,他们会做什么。但是你不一样,你什么坏事都没做,还对我这么好。”   何旭抹了把脸,心想:你要是知道我想干什么就不会这么说了。   宋聿对于何旭的内心腹诽毫无所觉:“我刚刚就是想避开你修一下微波炉,这个微波炉年纪大了不好用了。对不起,何……先生,我会赔你一个,”他顿了顿,小小声说,“我明天就搬出去。”   何旭揉了揉眉心,只觉这一连串信息搅得他头疼,而手里的煤球精还在不屈不挠的往外钻,钻不出去就锲而不舍的朝宋聿吐口水,他心烦意乱,干脆暴力镇压,宋聿一脸惊恐地看着他,倒也不敢吭声了。   何旭勉强压下火气,其实心里头对宋聿说的信了个七七八八,但不想表露,只点了点下颔说:“不必搬出去。”   留在这儿,正好探探这个组织的口风。   宋聿受宠若惊的望着他。   何旭起身:“我去洗杯子。”   宋聿忙抢过来:“我来。”说着就主动将玻璃杯拿到厨房冲洗干净。   何旭也不阻拦,冷眼瞧着他把玻璃杯洗好放好,转身回房,宋聿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,见他手已经摸上了门把,突然鼓起勇气:“何先生……”   “叫我何旭就好,怎么了?”   “……晚安。”   何旭听了这话,低下头笑了一笑。   他见宋聿不安又羞愧地瞧着他,心想自己今晚把他吓了够呛,也差不多了,正准备回一句“晚安”的时候,厨房突然“哗啦”一声巨响,玻璃窗碎了一地。   两人一球都吓了一跳。   紧接着,万籁寂静之中,何旭听见了另外一种声音,一种窸窸窣窣的声音,既像指甲在刮黑板,又像四脚蛇在地上爬,他愣了愣,忽然面色发白。   他知道那是什么声音了——   那是无数的玻璃碎片在地砖上爬行的声音!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签约成功了,开心XD   为了压一下字数,这几天会是隔日更,等合同到了就恢复日更,希望宝贝们理解哟~=3= 第6章 六、受袭   今晚是满月,月色很亮,所以虽然他只匆匆一瞥但绝不可能看错——   正常的玻璃是不会碎的那么细小和均匀的!   他太阳穴一抽,身体快于头脑,提脚就要去书房,但有人比他更快,宋聿一把将他连人带煤球塞进卧室,然后自己挤进来“砰”的一声关上门。   那些细小的玻璃碎片发现自己暴露了,不但不掩饰反而变本加厉起来,隔着寸厚的门板也能听见它加速爬行的声音,无数声“刺啦刺啦”,像一锅即将煮沸的水,不住的往外溢出恶意。   两人对视一秒,宋聿飞快地说:“堵门。”   何旭沉默的扫了他一眼,似乎有许多的话想说,但到底不是时候,只是和宋聿奔到床边,一人床头一人床尾,一起去搬床堵门,还指挥煤球精去拿床头柜的手机报警。   煤球精虽然能举起东西,但十分有限,像床这种重物它就举不动,它应了一声跳到床头柜上,刚按下两个“1”,陡然听见耳边一声振聋发聩的“趴下!”   它几乎是条件反射的从床头柜上跳了下来,在地板上蹦了两步,抬头一看——   就在它刚才半高位置的墙上,嵌着一块碎玻璃,虽然是碎玻璃,但它已经被打磨成了一种更尖更薄的东西,淬着冰冷的月光。   它要是晚了一秒钟,就已经被切成两半了!   煤球精“嗷”一声尖叫就要脱口而出,但是接下来的一幕让它的尖叫堵在了嗓子眼——   卧室那缺了一角的玻璃窗像是突然活了过来,从最高处开始,分成一小块一小块,窸窸窣窣地掉了下来,它们不像水,更像是一条粗壮的虫流,谁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——总之它就是这么飞快的流淌到了地上,而流到地上的那部分细碎玻璃也没有肆意蔓延,而是圈了一块儿地,慢慢的往上堆——它在给自己建造身体!   “我艹他大爷的!”   煤球精颤颤巍巍地爆了一句粗口。   换作平时它早就被何旭捉起来打屁股了,但何旭这次并没有反驳它,看他脸上的表情,应当是十分赞同煤球精的说法。   那玻璃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堆造身体,两条腿已然成形,何旭正准备动手,却突然感到自己被轻轻推了一把,紧接着宋聿伸出了手,自他指尖起飞快的蹿出一道明亮蓝弧。   何旭从来没见到过这么快的速度,也从来没见到过这么明亮的电弧,似乎是下一秒,电弧就蹿到了玻璃人眼前。   但他快,玻璃人更快,似乎明白宋聿的电弧非同小可,不敢硬抗,在那电弧将要碰到它身体的下一秒,它那个地方凭空变成了一个洞,不大不小刚刚巧让电弧落了个空。   憋屈的电火花窜到了纱窗上,瞬间就将它烧成一点儿碎末,空气里弥漫着燃烧化学纤维的恶臭。   宋聿脸色一沉,何旭从来没见过他生气的模样,但这不是稀奇的时候,因为他听见了身后的敲门声。   不,不应该说是敲门声,根本是砸门声!   “嘭——”“嘭——”   每一声都响亮得像是要把人的耳膜震碎。   何旭回头扫了一眼,门被床抵住了,门外的玻璃人一时半会儿进不来,但光眼前这一个也足够讨厌了,宋聿忽的将头转向何旭,飞快的拨动嘴唇:“躲远一点,小心我伤到你。”   何旭没回他话,而是喊了声:“煤球精!”   煤球精听了连滚带爬的往何旭怀里钻,但它和何旭之间隔了个床垫,玻璃人弃守于攻,率先朝煤球精发难!   煤球精虽然没有四肢脊骨,但脑门儿伶清,当下就觉背后一抽一寒,那寒意可不是它想出来的,而是那玻璃人刀风所至,它哀嚎一声,同时卧室里零零碎碎的小东西全都浮了起来,首当其冲的就是台灯。   就在煤球精浮起台灯的同时,宋聿又伸出了手,这次他两只手都用上了,一道电弧直逼玻璃人脑门,一道电弧却是冲着台灯去的——   那玻璃人故技重施,提前给自己身体开了个大洞,然而它避开了这道却没避开台灯,台灯中的钨丝被近乎暴涨的电流一逼,直接“轰”一声巨响,炸成了一朵瞎人狗眼的灿烂烟花。   不但是烟花,还是掉哪儿哪儿烧的食人花,它飞溅开来的钨丝直接将地板烫了个大洞。   玻璃人也被溅到了一小段融化的钨丝,玻璃比起钨丝真是小巫见大巫,它那由碎玻璃组成、崎岖不平的身体立马洋洋洒洒烫开一片,滴滴答答的往下淌。   虽然不能窥见它表情,但很明显它的动作顿了一顿。   虽然只有一瞬,但已经足够,这是致命的一瞬间——   宋聿的指尖再次蹿出一道电流,比之前的更为凶猛,饿狼捕食般扑到玻璃人脑门上,然后一路往下,那白亮电流就像一根楔子将它牢牢定死在地面,眼睁睁看着它被玻璃所不能承受的高温融化至尽。   地板“刺啦刺啦”的在抗议,但此时也没人顾得上它了,煤球精一见玻璃人被解决立马扑到何旭怀里求安慰,何旭被它的毛蛰得极痒,正准备伸手将它捉出来,忽然腕骨被人攥住了。   宋聿是个挺腼腆的人,还从来没主动碰过何旭,难得见他力道失控,何旭被捏疼了有些想挣脱,但一感受到他满手心的汗,到底没抽回来。   宋聿没想这么多弯弯绕绕,只是感受着何旭的腕骨抵着自己的掌心,立马不可抑制的紧张起来,心想:这人真瘦。   天地良心,那只是何旭骨架偏小而已,力气可一点儿都不小,宋聿一边打量他,一边紧张兮兮地问:“你没事吧?有没有被打到?”   何旭不知道自己在宋聿的心中莫名就落了个“身娇体弱”的瓷娃娃形象,他摇了摇头:“没事。”   宋聿还准备开口问什么,忽觉背后一阵凉风,他下意识地将何旭往旁边一带,待两人再次抬头,只见那伴随何旭二十多年的木门被横腰截断,玻璃人探出头,用没有五官的面孔,冰冷的盯着他们。   它不单单是没有五官,而是没有去做五官,像之前那个玻璃人好歹知道要挖俩眼窝,捏个鼻子,这个却是脑袋浑圆,宛如立体版的火柴人。   被这样一个粗制滥造的玻璃人盯着,宋聿却觉得比刚才那个有鼻子有眼的更难受。   明明是无机物。   却让他感受到了一种生物才有的,纯粹的恶意。   宋聿的直觉向来很准。   而他下一秒就知道那种恶意的出处了——   玻璃人探出手,冲他们咬了下来。   它的手根本不是人会有的手,柔弱无骨、灵活多变,这是蛇的身体!   在有手指的地方也不是五根指头,而是上下两排锯齿,宋聿几乎是在见到它的一瞬间指尖就迫不及待的放出了电,他有两只手,那玻璃人也有两只手,四只手宛若四条巨蟒相互纠缠,一时间竟打得不分上下。   何旭在边上瞧着,脸色却渐渐地沉了下去。   宋聿可能不知道,但按照他的经验来说,拖的越久,对他们越不利。   宋聿控制电荷的能力并没有特别娴熟,还考虑到身后的何旭和煤球精,总显得束手束脚;而那玻璃人则是起了杀心,下了狠手,宋聿撑不过五分钟。   何旭运动神经相当不错,在警局里身手也是数一数二的,他知道现在的僵局需要人来打破,而那打破的人,必然是自己。   他借着宋聿的身影做遮挡,扫了眼煤球精,微不可闻地说:“你能把客厅的日光灯拆下来吗?”   煤球精点了点头。   “那好,”他轻声说,“以最快的速度拆下来,停到门口。还有,给我顺一把匕首,在书房。”   在看不见的情况下做这些精细活,挺难,但煤球精一声也没吭。   这套老房子自何旭出生开始它待到现在,里面有几块砖它都一清二楚,这些活或许对别人有难度,但那绝不包括煤球精。   它悄无声息地将日光灯的螺丝给拧了下来,还从书房悄悄顺了把匕首,那匕首就别在门后面,谁也没看见,它屏息凝神,就听得何旭突然喊:“阿聿,打!”   就是这个时候了,那长长的灯管宛如一只离弦的箭,猛地从半截门板上蹿了进来,就在谁也反应不及的当儿,宋聿几乎是下意识的随着何旭的话动作,“噗呲”一声,灯管冒出一朵刺目的火花,逼得人眼睛要流泪,而玻璃人反应不及,胸腹被烫开一个拳头大小的洞。   何旭借着床板的支撑一跃而起,一脚踹开了门板连带着将玻璃人踩在脚下,宋聿出房门的时候,他手里已经多了把匕首。   这匕首是离职前的同事送的,虽说不能削铁如泥,但切个玻璃还是没问题。   那玻璃人身子虽然倒下,但双臂仍不松懈,甚至因为何旭的暗算攻击更加猛烈起来,身边突然蹿出一道蓝色电弧,何旭没回头:“一人一条。”   宋聿没吭声,但他知道他答应了,没了另一条手臂的阻碍,何旭可以专心致志的对付它。   蛇都有七寸,更何况没大脑的玻璃人呢,它的攻击越猛烈,何旭越是放缓呼吸、压低膝盖,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它。   宋聿发现何旭手脚灵活之后先是一惊,旋即一喜,也放开了手脚,他的手指在淡蓝色的光弧下梦幻得宛若在变魔术,每动一下,指尖就蹿出一条吐着蓝色信子的毒蛇,不依不饶的缠着玻璃人的手臂。   寓守即攻,显然玻璃人也不能很好的将两条手臂分开了对付敌人,一个疏忽就被宋聿的电弧融穿了整条臂膀,而何旭也瞄准了这个空隙,捅出了匕首,那匕首正直直抵着手臂上的那排锯齿,他猛地一抖手腕,用力一别,将那副铁齿铜牙搅了个粉碎!   然后他一记下腰,躲过了直冲他门面的玻璃手臂,一手撑地,一手往上一甩,切豆腐似的,切完即刻将它甩到一边,与此同时明亮的电光重新在宋聿掌心聚集,接着在整个客厅暴涨!   何旭不适的闭上了一只眼,另一只眼仍毫不放松的盯着散落在客厅、七零八落的玻璃尸体,直到它们都融至变色,下油锅似的“滋滋”个不停,他才放松下来,吐了口气。   在黑魆魆的夜里,宋聿的眼睛显得格外的明亮,他冲何旭露出两个小酒窝,张嘴正想说什么,突然脸色一变。   何旭在看到宋聿变脸的那瞬间就暗叫不好,但他眼睛酸涩,一时看不清楚,只觉脚腕一凉,然后被用力一扯,整个人失去平衡重重地向后倒去—— 第7章 七、火种(捉虫)   何旭在千钧一发之际用手肘撑了撑地,这才防止了自己脑袋开花,然而尽管有了缓冲,这下坠的趋势仍旧不容小觑,他“咣当”一下,感觉自己脑浆都要漏出来了。   何旭疼得龇牙咧嘴,却不敢闭眼,反而瞪大了眼睛注视着眼前的一切。   就在他倒下的一瞬间,他的脖子上方多了一根玻璃扎子,头部尖锐得像恶犬的獠牙,一下子捅破了浓重的夜色。   那玻璃扎子离他颈部的皮肤只有一公分,似乎手一抖就能扎进去,何旭面上神情淡淡,似乎被人拿捏在手上的不是他的命,可宋聿显然不能像他一样淡定,两只手都不住的颤抖,他只好将它们紧握成拳。   那玻璃扎子见形势倒转,这才不紧不慢的现出它的真身——它不知道什么时候藏在了玄关的大花瓶里,谁都没有发现,谁都没有想到,它的体积比不上之前两个兄弟,但灵活度显然甩它们一条街,它宛若蛇一样盘在花瓶口,将它的脑袋(如果那个比其他部位大一些的三角碎玻璃算脑袋的话)瞅了瞅何旭,又瞅了瞅宋聿,突然开了口:   “你要是轻举妄动的话,我就杀了这个人类。”   这句话让何旭拧起了眉毛。   有三个原因:   其一,因为它的形态:这三个玻璃人里面,越是形态像人的,越是迟钝僵硬;越是靠近蛇的,越是灵活机敏,甚至都开口说了话。   其二,因为它的说话方式:既然它拟为蛇态,发声的部位应当是头部,但何旭却听得很清楚,那玻璃蛇从头到尾——连带着那根玻璃扎子,都在一同颤抖发声。   其三,那句话里的“人类”:他之前也说宋聿不是人,但这话激将偏多,可从这玻璃蛇高高在上的语气里可以看出它相当不屑人类,甚至是痛恨。   “难道有什么前仇旧恨?”何旭心中飞快的拨弄着算盘,就见宋聿死死皱着眉头,难得沉下声来:“放了他。”   那玻璃蛇发出了“嘶嘶”的笑声:“不行,除非你告诉我‘弗拉蒙’在哪儿。”   宋聿沉默地立着,没有窗户的阻碍,月光肆无忌惮地打了进来,正落在宋聿的半张侧脸上,这半张脸像镀了金的雕塑闪闪发亮,剩下半张脸隐藏在黑暗中,看不见五官。   他皱着眉问:“‘弗拉蒙’是什么?”   玻璃蛇:“……”   何旭眼瞧着玻璃蛇浑身一僵,然后他的颈部一阵刺痛,一道极细的血线流了下来,宋聿仓皇的伸出手,又硬生生停在半空,玻璃蛇气急败坏地骂道:“别给我装傻充愣!‘弗拉蒙’就是‘火种’,你肯定知道!”   宋聿还保持着伸出手的姿势:“对不起,但我真的不知道,我没有以前的记忆。”   玻璃蛇低低地笑了起来:“你打算装傻到底了是吗?你可怜的房东,今天就因为你的自私自利而要命丧黄泉!说到底大家都是一丘之貉,何必披张人皮,装什么大善人救世主!”   玻璃蛇的话中有种压也压不住的愤慨憎恨。   宋聿的脸沉得能拧下水来,他微微张嘴,似乎想开口,但又害怕他开口更会激怒玻璃蛇,最后只能要紧牙关咬得后槽牙都酸了,玻璃蛇等了几秒,耐心告罄,冷笑了一声准备动手,宋聿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:“等——!”   何旭却突然动了。   谁也没想到他会突然发难。   玻璃蛇尾尖猛地下沉,却听得“噹”一声脆响,它暗叫不好,何旭的颈部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串钥匙,替他挡了一击,这一击非同小可,夺得正是先机,何旭的匕首一直在手上,当下抡起从侧面直削而上,将它尖锐的尾部砍去。然后转匕首为棍,挑起玻璃蛇的细长身子甩出两米远。   宋聿一直苦苦按捺自己的电弧,一见两人分开,指尖的电弧立马红着眼凶狠地扑上前,将它撕成碎片,那电弧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明亮刺目。   玻璃蛇发出了垂死的惨叫声,然而这刺耳的惨叫声只有一瞬间,下一秒就和它的躯体一起融化成一滩恶心的烂泥。   煤球精从何旭的口袋里钻出来,极快的在屋子里巡视了一遍,然后挺着胸脯重新回到何旭面前:“安全啦,你放心!刚刚钥匙是我从你口袋里搜出来的,我是不是很聪明?”   它摇头晃脑的等待夸奖,然而何旭连半个眼神都没分给他。   何旭被刚才的白光照得双目发酸,忍不住伸手去揉眼,手伸到一半突然被人给捧住了。   不是握住,是捧住,是两只手托在手心里,小心翼翼地给捧住了。   他抬眼去看宋聿,宋聿还是沉着脸,他眼窝深,眼睛亮,不发一言的时候有种难以形容的压迫感,将何旭的话堵在了嗓子眼。   他看了何旭一会儿,肩膀陡然塌了下去,眼神也随之黯淡下来。   又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轻而坚定地说:“对不起。”   这三个字不轻不重的落在何旭的耳朵里,就像三个指头不轻不重地捏住了他的心,何旭的心里冒出了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。   他回道:“这不怪你,你不要自责。”   宋聿没有说话,只是轻而坚定地摇了摇头。   煤球精瞧瞧这个,看看那个,还是决定自己打破僵局,它跳起来一脚踩到何旭的头上:“喂!你夸夸我!夸夸我!钥匙可是我帮你找到的呢!”   何旭将它从脑袋上扯下来,去厨房间倒了一个海碗的牛奶,把煤球精塞了进去:“慢慢喝。”   他出来的时候宋聿还站在客厅里,保持着刚才的站姿,唯有两只手紧握在一起,盯着地上东一个西一个的大洞,很无措的样子。   何旭倚在门口,喊了声:“阿聿。”   宋聿猛地回头,就见何旭冲他微笑:“别看了,你也累了,过来一起喝杯牛奶吧,牛奶助眠。”   宋聿走到门口,忽然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又在麻烦何旭,他想出声拒绝,但何旭已然是先斩后奏,将锅也架了起来。   何旭家里时刻备着鲜牛奶,他新拆了一盒,将牛奶咕嘟咕嘟倒进去,然后点燃了煤气灶,将火调到最小,用勺子缓慢搅动。   不一会儿,牛奶的香气就从小铁锅里散发出来了。   何旭突然回头,他穿着老妈送的小熊维/尼的围裙,看上去非常可爱。   “你要加糖吗?”他问。   宋聿发现自己终于能插话,忙凑到何旭跟前:“对不起,修复的钱我会出——”   何旭打断了他,又重新问了一遍:“你要加糖吗?”   宋聿怔怔看着他,摇了摇头。   “那行,”何旭低下头去,“帮我拿两个马克杯,就在左边柜子的第一排。”   宋聿现在有点不太敢说话,何旭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,何旭拧了火,将牛奶倒到杯子里,把牛奶多的那一杯推给他:“现在太晚了,要是早一点的话,我可以煮奶茶给你喝。”   宋聿捧起了杯子,先小小的舔了一口,然后说:“谢谢。”   何旭的牛奶少,喝的也快,他喝完的时候宋聿还剩一半,宋聿喝起来那个架势简直就像在尝蟠桃琼露,确保每一口都细细品过。   何旭支着下巴看他,忍不住笑出了声。   宋聿第一反应是做错了事,但何旭的眼神温和,全然不是取笑的模样,这让他放松了下来,他继续埋头尝牛奶,边尝边想:刚刚经历了这么可怕的场面,他为什么还能笑得这么开心?   真是一个……奇怪的好人。   何旭不知道宋聿在想什么,但还是抢在他前面开了口:“今天大家都累了,有什么事明天说,我会安排煤球精守夜。”   宋聿从马克杯里抬起头:“修复的钱……”   何旭微笑道:“就算你现在给我,这三更半夜的,上哪儿去找人修啊?而且我早就想翻修一下了,但又因为是老房子,一直没动,今天就当是帮我下定决心了。”   宋聿终于听懂了什么叫客套话,急得脸都涨红了,何旭做了个手势打断他:“你救了我的命,翻修的钱就我来吧。早点睡,晚安。”   宋聿哪说得过何旭呢,东南西北都被堵了个彻底,只能躺在床上发呆了一夜。   何旭那一晚上也没睡,匕首还搁在枕头底下,他看着没了阻拦的窗户,风呼啦呼啦的往房间里吹。   本来还想报警,但看现在的情况,报警只会惹麻烦;按照宋聿的说法,有某个组织盯着他,通过某种渠道得知他的烧饼非寻常做法所得,但也就知道这么多了;还有一个类似敌对组织的存在,对何旭烧饼的秘密全然不知,对宋聿了解的也有限,只想争夺“火种”。   这弗……“火种”到底是个什么东西?   为什么说宋聿“一定知道”?   是不是和他失去的记忆有关?   那个组织捡到他,是恰好还是预谋?是否也是为了“火种”?   ……   等何旭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思路已经跑了题,他哂笑了一声,见天色微亮,伸了个懒腰起来洗漱。   他觉得自己起的挺早,没想到宋聿起的更早,正在厨房里轻手轻脚的做早饭,看见他来了差点把平底锅给摔了。   何旭笑了笑就去洗漱,等他神清气爽的从盥洗室里出来的时候,早饭已经热腾腾的摆在桌上:干挑面窝荷包蛋,左手边一杯牛奶。   何旭看了看早餐,指了指自己:“这一份是我的?”   宋聿点头。   何旭也不客气,坐下来挑起筷子吃。   好咸……   这么想着,他还是默不作声吃了个精光。 第8章 八、男朋友   宋聿在吃早饭的时候告诉何旭,他已经请了假,还提前预支了工资,打算陪何旭去建材市场挑装修材料。   何旭不动声色地扫了他一眼,忽然问:“你是怎么修电器的?”   “嗯?”   何旭抬了抬下巴,宋聿反应过来:“手贴着电器放电,看一下哪里出了问题,再把零件换掉。”   何旭听了没对这番话做出评价,只笑了一声,笑得宋聿摸不着头脑。   吃完饭何旭找了张A4纸写个告示,表示今天不开门,然而字很不如其人,他一口气写了五张,最过得去的一张也就是小学生字体,看上去虎头虎脑的。   他叹了口气,把热情高涨刚洗完碗的宋聿叫过来,将记号笔给他,让他帮忙写个告示。   “‘通知’,冒号,”何旭双手抱胸,一字一字地说,“‘家中有事,暂休一天’。那个‘一’你用汉字写,要是明天还忙,就能给加一横了。右下角再签个日期。”   何旭让宋聿写,纯粹是死马当活马医,他的字他是万万不肯拿出去的,太损“烧饼潘安”的脸面,实在不行只能去打印店打一份,就是麻烦了点。   何旭这么漫不经心地想着,就见宋聿直起腰来,献哈达似的恭恭敬敬得递过来:“写好了。”   何旭扫了一眼。   “……你以前练过书法?”   宋聿摇头:“不知道。”   何旭去店铺的路上,一直将那A4纸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,心中有种焚琴煮鹤的心虚。   后来他们去建材市场的路上,何旭真心实意地建议他:“你要不改行去写书法算了,做做书法老师,可比修电器轻松多了。”   而宋聿很是优而不自知地摇头:“写得不好,耽误别人。”   何旭本来还想再劝,后来转念一想自己没立场也没必要,就不说话了。   家里破坏得挺严重,客厅和主卧的地都被烫了几个大洞,玻璃窗没了,主卧的纱窗也没了,门还破了一扇。   何旭倒是想得开,干脆把客厅的地砖都撬了,换成木质地板,挑地板的时候也非常财大气粗,净往贵的里面挑。   倒不是说他有多有钱,而是他知道了自己的性取向,没打算结婚也没打算领孩子,房子就是家里的那套老房子,这些都是好大的开销,全省了。   心中无牵挂,自然就留不住钱。   爸妈说了好几次,他也没改。   宋聿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,听那推销员报价,他就开动他的脑瓜算钱,算着算着就脸色发白,何旭瞥了他一眼就知道他在想什么,心里头闷笑了一声。   “阿聿,”何旭忽然停下脚步喊了声他的名字,宋聿正被金钱打击的魂不守舍,惯性的往前走,险些撞到何旭的鼻梁骨,何旭揉了揉鼻尖,说,“你渴了吧?想喝点什么?”   宋聿:“不渴。”   何旭叹了口气:“我渴,帮我去买瓶水吧。”   宋聿:“好。”   眼见宋聿走远,何旭立马扭头,同推销员商量:“就这些吧,几点能送过来?”   等宋聿回来的时候,不单单是地板,连带着门和纱窗也一道买好了。   何旭正靠在一边无聊的玩手机,发现宋聿手中只拿了一瓶水,笑微微地看着他:“怎么不给自己也买一瓶?”   “我不渴。”   “可是你都出汗了。”   “不渴。”   何旭喝了两口,递过去:“介不介意我喝过?”   宋聿看看他的眼睛,又看看他手中的矿泉水瓶,接了过来。   就在他仰起头准备喝的时候,何旭忽然凑到他耳边,不轻不重地说:“别洒出来,怪浪费的。”   两人的脸只隔了一拳的距离,不远也不近。   宋聿却不知道为什么,陡然脸红了。   他捏着塑料瓶子,感觉好像捏着自己的心,柔软得十分没骨气,他想着何旭待会儿还要喝,自己不能碰到瓶口,但又想起何旭嘱咐他不能洒出来,犹犹豫豫半响,最终还是对着嘴喝了。   何先生他应该……不会介意的吧?   他借着瓶子的遮挡偷偷摸摸扫了眼何旭,何旭捧着手机,眼睑半垂,大好的秋光打在他的脸上,正黏住了脸上细密的绒毛,甩也甩不掉,只衬得他轮廓利落,五官过人。   宋聿心里小小的蹦跶了一下,想:他长得真好看。   他神游天外,也就没注意何旭已经买完了地板,等到两人走出五米开外,他才想起来,何旭笑微微地随口解释了两句。   后来两人去买玻璃的时候宋聿无论如何也要付钱,何旭倒也让他去了。   买完器材,联系好装修人员,已经过了一个上午,正是饥肠辘辘的当儿,何旭拉着宋聿回了万昆街,却不进自家屋子:“我也懒得做饭,今天就在外面吃吧,你想吃什么?”   宋聿伸手一指。   何旭诧异地望着他:“你没必要跟我客气。”   宋聿手指执拗的伸着。   何旭扫了眼“福记酸辣粉”缺胳膊少腿的招牌,最终还是走进了店里。   一点了,客人不太多,他们又挑了个角落,挺清净。   宋聿正在吃酸辣粉,吃到一半突然开口:“我真的不知道‘火种’是什么。”   何旭显然没想到他会骤然提起这个,愣了一愣。   宋聿却不看何旭的眼睛,只瞄着眼前那碗飘着红油的汤,何旭脖子上的伤口很浅,过了一个晚上已经结痂了,可他总不敢看,一看心里头就难受。   “我不会骗你的,我真的不知道。”   何旭轻轻“嗯”了一声。   他又低下头去吃酸辣粉,看着用筷子捞半天才捞着两片薄如蝉翼的牛肉,突然想起了那些人教他的:把好的食物给对方吃,是一种喜爱和珍视对方的表现。但是只有极亲密的人才能这样做。   宋聿脑子不傻,中午吃盒饭的时候经常观察自己的同事,其中不妨哥俩好的,但都没有把肉丢对方碗里。那应该是很亲密、很亲密的人才能做的事。   他望着自己碗里的牛肉,有点不知所措。   这被何旭瞥见了,何旭以为他是对此不满,忙挥了挥手:“服务员,再加两份牛肉。”   完了两人一人一份。   宋聿用筷子搅了搅汤底,垂着眼睛小声说:“何先生,我今天搬出去住。”   何旭没说话,宋聿心突然狂跳起来,他不知道自己的心居然能跳那么快,“不会是生病了吧?”他这么想。   然后他听见何旭漫不经心地回了一句:“好。”   他的心立马就不跳了。   吃完中饭宋聿去家里打包了一下,他一穷二白,也没什么行头,背了个包就走了。   一见他走,煤球精可就乐坏了!   它一见着宋聿就想踩他的脑袋,把他脑袋踩成盆地一样,然而惧于何旭淫威,它只能憋着气看宋聿整理,他一走,它才能长长的吐口气,开心得在沙发上上蹿下跳。   “那个扫把星可算是走了!何旭,没想到你还是蛮拎得清的嘛,我之前错怪你了。”   何旭的回应是中指微屈,将煤球精弹到地上:“两点的时候会有人来装修,我先睡一觉,你看着家。”   煤球精在地上弹了两弹,弹得它头重脚轻,等它脑子归位的时候何旭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。   何旭这人有起床气,煤球精思前想后,最终还是决定识时务者为俊杰,安静的缩在角落里,等他醒了再教训他。   又折腾了一下午,何旭对自己焕然一新的老房子十分满意,回绝掉了老妈烧的晚饭,他自己随便煮了点儿馄饨吃,就去房间里换了套服装:浅蓝色条纹衬衫,高腰黑西裤,刚上过鞋油的软头皮鞋,最骚气的是何旭拿了点香水在袖口和领口喷了两下。   那味道绝不浓郁,甚至不仔细嗅都嗅不出来,但偏偏这样似有似无的味道最勾人,让人隔靴挠痒似的难捱。   煤球精惊奇地看着他,想去他脑袋上蹦跶,被何旭以“会弄乱发型”为由,无情地扔到了地上。   煤球精也顾不得朝他发脾气了,蹦到了他肩上,稀奇的看着镜子里的何旭:“你要去哪儿?”   “酒吧。”   “你去酒吧干什么?”   何旭白了它一眼:“你说呢?”   煤球精呆了呆,觉得自己纯洁如白纸般的内心受到了剧烈的冲击:“你这移情别恋的速度火箭都赶不上吧。”   何旭不耐烦地皱起了眉:“你怎么话这么多?让我不要找他的是你,现在我去找别人了你又不干了。”   煤球精怕他去吃回头草,忙不迭摇头:“我不是这个意思……我就是……哎,你可真是个王八蛋。”   “滚吧你,小心我给你找个后妈,天天虐待你。”   何旭转了个身,确保自己每一寸都帅得光芒万丈,然后美滋滋地出门去了。   何旭并不是个经常出来玩的主,然而架不住人家颜好腿长,还是个1,他就坐了十五分钟的功夫,已经送过来四杯酒了,何旭视若无睹,只安心的啜饮自己的那杯。   又过了约莫半小时,酒吧的人多了起来,音乐躁动,空气燥热,有个穿着紧身皮裤的小年轻水蛇似的缠上了何旭,何旭刚开始没搭理他,安安心心做自己的柳下惠,直到那人把手伸进他腰间,何旭才抬了抬眼,捉住了那人的手。   小皮裤冲何旭微微一笑。   何旭也冲他微微一笑,然后轻而坚定地推开了他,点了点下巴:“不好意思,我有约了。”   顺着何旭的目光望去,是坐在角落里的一个,灯影模糊,瞧不清面目。   何旭放下酒杯,坐到沙发里同那人凑在一块儿聊天,聊了没几句两人就起身,从后门走了出去。   后门连通的是一条黑漆漆的小巷,何旭走到角落里才停住,轻声道:“小钱。”   那个声音极轻的回应道:“何警官好。”   何旭笑了一声:“我早不做警察了。”   “那就是何老板,”两个人的脑袋凑在一块,那叫“小钱”的小个子穿了件风衣,将两人脖子以下遮了个严严实实,“祝何老板生意兴隆。”   “谢你吉言。我也就不绕圈子直说了,麻烦你帮我查一下这个人。”   小钱默不作声的将资料塞进了风衣的内侧袋,就听何旭在他耳边拨动双唇:“前半年后三天,越细越好。”   小钱:“好。”   “那我先走了,你晚个十分钟出来。”   说着何旭装模作样的帮他理了理风衣,然后点燃了一根烟,惬意地吸了一口,走了。   第二天他给警局的旧同事打电话,那是何旭没进句子前就有些名气的警察,后来和何旭关系很好,算得上亦师亦友,他拜托那人去查宋聿的资料,不需要太详细,只要籍贯出生成长经历。   那人犹豫了片刻,最终还是答应了。   之后就是等待的日子,等三天,何旭该吃吃该睡睡,日子舒坦的连煤球精都眼红。   旧同事打电话来的时候他正躺在沙发上看电影,左手薯片右手pocky。   “哟,老严啊,可算想起我来了。”   “你臭小子倒过得舒坦了,我可是昨晚一宿没睡,妈呀老子现在看灯泡都是四重影的。”   “你改改你嘴上跑火车的毛病,有那么夸张吗?又不是第一次熬夜了。”   “我老了,可不比你们这些年轻人啊。”   “不不不,严哥怎么就老了?谁说的?让他站出来,我替你收拾他。”   电话那头的人笑了一声:“就净会说些漂亮话,行了,不跟你啰嗦了,你让我查的人我给查好了。”   “谢谢严哥。”   “别急着谢我,你先给我讲清楚了,你到底要干嘛,我才能把资料给你,当然不说也行,我想你自己也能弄到,只是要多花点时间。”   “我能明白你的顾虑,不过老严啊,你要这样想,我要是拿来做坏事躲着你都来不及,怎么会让你查?”   “少废话,快说!”   何旭吃完了手中的那根pocky,腾出右手去拿茶几上的一个信封。   信封里面有一沓照片,其中有一张是在莫丁的“来福面馆”拍的,不是很清晰,但也能看清照片中人剪了个寸头,国字脸,长得人高马大。   何旭只看了一眼。   他对那个人再熟悉不过了,如果那人转过脸来,还能看见他右耳下面有一道疤,是有一次和歹徒搏斗的时候被砍伤的。   那是他的老师,也是他的朋友——严丰。   何旭将照片一翻,背后的日期是和小钱见面的第二天,也是打电话给严丰的那天。   他看到那个日期,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:“那是我男朋友。” 第9章 九、贼窝(小修)   严丰:“……”   煤球精:“……”   煤球精沉浸在他“好马就吃回头草”的死不悔改中,严丰则是沉浸在他“浪子回头”的大变性情中,因而此时电话内外居然保持了一阵诡异的沉默。   何旭笑嘻嘻地问道:“怎么不说话了?”   严丰这才回神似的开口:“我记得你是个‘万花丛中过,片叶不沾身’的主,怎么突然在意起这些事了?”   何旭换了个更舒适的坐姿,睁眼说瞎话:“我这个年纪差不多该安定下来了,也省得爸妈老操心,既然定下来,总得找个知根知底的。”   严丰无话可说。   正如他之前所讲,何旭有渠道绕开他去查宋聿的身份,既然托付给他了,总不会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腌臜事。   之后严丰又调侃了他几句,便哀嚎着挂了电话,说是自己困得头重脚轻,要去补一觉。   何旭笑哈哈地说改天有空登门道谢,然后这通电话就其乐融融的结束了。   煤球精本来钻在薯片袋子里狂吃,听了何旭的话探出脑袋准备狠狠教育他一顿,突然同何旭对上眼,见他眼中黑白分明,似乎心里头压了许多沉甸甸的事,便安静如鸡的闭上了嘴。   何旭确实是在想心事。   但这事和煤球精想的不大一样。   他在想自己放宋聿走这件事,到底是对是错。   他本来留着宋聿,是为了方便打探神秘组织的消息;但有心打探也得有命知道,那玻璃人太悚然,再来几次他也吃不消,只得顺水推舟的送走。   可回头想想,宋聿甫一暴露就引来了玻璃人,这时机太巧,逼得他把烫手山芋送走的同时,也失去了打探的机会。   真的有那么巧吗?   宋聿真的如他所说,一无所知吗?   煤球精瞅着何旭的脸色,用它大小十分有限的脑袋揣测何旭心思,当然什么都没想出来,于是决定委婉的开口询问:“你真想泡他?”   何旭不置可否地扫了它一眼。   煤球精恨铁不成钢地想朝他翻白眼,然而它眼球乌黑,这个主意注定失败:“就四天前呢,因为他招来了那个玻璃人你差点就死啦!还好我机智!要是你再跟他在一块儿,九条命都不够你花的!”   何旭有些诧异地瞥了它一眼:“谁说我要跟他在一起了?”   煤球精沉默了两秒:“……你是想睡完就跑吗?你可真是个人渣。”   何旭好脾气的耸了耸肩,并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深究,他两指夹起一片薯片放入口中,右手将信封里的照片和资料全都倒出来,一张张看过去。   煤球精陪他看了一会儿,无聊地打哈欠:“你为什么要找姓钱的去调查严丰?我以为你会去调查宋聿的。”   何旭掀开眼皮,露出一个叫人捉摸不透的笑容:“想知道?答案换答案。你先告诉我这世上有没有你的同类?”   煤球精歪着头想了想:“没有。”   “不说远的,就单说黎明市,好吃的不计其数,既然烧饼能成神,为什么你能断定别家没有呢?”   煤球精陡然从茶几上跳到了地板,转了几个圈又跳到薯片袋子里叼了一片薯片:“这个问题好复杂,嗨呀,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,简单来讲,你不会把猩猩认成人的吧?就算你小时候没出过门,可你妈把你抱出去玩,你也知道在路上走的是人,而不是别的动物吧?   原理一样的,我可以分辨同类,但是我生活在黎明市几十年了,也没见过和我一样的。”   “万一人家是白的呢?”   何旭简直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,不能变白是煤球精精准无比的痛脚,它凶狠地跳起来撞了一记何旭胸口,怒骂道:“白人黑人和你长得不一样,你也没把他们不当人啊!”   何旭其实想跟那毛球解释一下文化灌输和教育的影响,但是转念一想它统共就那么大,还要包含那么多器官,恐怕留给脑子的极为有限,干脆作罢。   煤球精可不知道他是这么想的,要是知道非揍死他不可,现在只是咬了两撮何旭的头发撒撒气:“好啦好啦,我解释完啦,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去调查严丰?”   何旭倒也懒得卖关子:“看到宋聿的时候我就在想,就算是超能力也未免太夸张了,这很明显的超越了人体极限。而你能够提起物体,尤其是做烧饼的天赋也非常不科学,你是烧饼之神,以此类推,那他是不是电神呢?”   煤球精显然不同意他的说法:“我是从烧饼之中诞生的神明,因为人们喜欢你家的烧饼,他又没人知道没人喜欢,怎么会成神?”   何旭莞尔一笑:“我喜欢他啊——好了不闹了,继续说,这个理论在宋聿身上不成立,可是他本来就很特殊,他看得见你;所以我试着把这个理论套在常规身上——”   煤球精:“你的意思是,严丰是……警察之神?”   何旭点了点头:“这只是个拙劣的假设,已知的组织成员只有莫丁,成员间会有交流,可面店人来人往根本分不清,而严丰他在我还没来警局的时候就小名气,现在已经是警局的一把好手,我拜托他帮忙调查宋聿,他要是那个组织的一员的话,肯定会和莫丁取得联系。”   煤球精还是有点不太信,那严大个以前来过家里,一身正派,连眉间的褶皱都闪着与众不同的圣光。   “那也不一定吧,人家完全不用特意跑面店里的,一个电话的事,说不定就是想吃碗面呢。”   何旭笑微微地看着它:“所以我拜托小钱把他之前的生活轨迹一道查了。”他翻出一沓打印材料,“他是这个‘飞鸟俱乐部’的成员,‘飞鸟俱乐部’是个市内的自行车队,喜欢没事骑着自行车在市内四处乱跑。”   煤球精看了眼“飞鸟俱乐部”的照片:“有问题吗?现在这样的俱乐部不是很多吗?”   何旭大笑起来:“那你知不知道这个俱乐部的位置?看这里,一楼是‘飞鸟俱乐部’,二楼是棋牌桌游室,三楼做甜品和SPA——而莫丁经常去二楼打台球。”   煤球精浑身的毛都炸开了。   “再仔细看看这栋楼的游戏设施,你发现了什么?”   “什么?”   何旭弹了下煤球精的脑门:“笨,你看看这个设施分布,除了幼童,其他都兼顾到了。青少年可以参加自行车队,也可以宅一点在二楼玩玩桌游;中老年能够去棋牌室搓麻将打牌;女性则偏爱甜品和美容。”   “你是说……那是他们的窝点?”   煤球精抖了抖毛,忽然往何旭胸口钻,何旭好不容易把这块狗屁膏药抠下来了,就见它泪汪汪地说:“要抱抱。”   何旭铁面无情:“不要,滚。”   煤球精有点生气,还真就滚了,然而滚到一半又咕噜噜滚了回来,锲而不舍的往何旭怀里钻:“我怕。”   何旭揉着它蓬松的毛,替它把毛里面的薯片碎屑摘下来:“你怕什么,他们又看不见你。”   “那你怎么办呀,”它哭唧唧地说,“万一他们要杀了你,我该怎么办呀。”   何旭牙疼似的“嘶”了一声:“你能不能祝我点好的,比如我只身一人,深入敌巢,奋勇杀敌,全身而退。然后大家都十分感动,各路媒体哭着抱着我的腿让我接受采访,于是我功成名就,流传千古……”   煤球精的回答是往他脸上吐一口口水。   ——当然它后来被某个睚眦必报的人报复得很惨。   煤球精哭爹喊娘的求饶完毕,何旭才心满意足地将资料放好,开电脑去领严丰发给他的邮件——一目十行,完了就删。   邮件里有几分真几分假,根本不重要。   晚上何旭睡觉之前关照煤球精:“明天下午我带你出趟门,表现好点。”   煤球精还在记恨刚才挨揍的事,只哼了一声。   第二天下午一点五十,何旭准时出了门,煤球精搭在他的肩膀上。   眼见着他两条大长腿要跨进“来福面馆”,煤球精慌了:“你要干嘛?我不会打架的!”   何旭目不斜视,只轻微蠕动了下嘴唇,首字和尾字几乎连一串含在喉咙里:“闭嘴。”   这一声没被别人听见,人只见到一个帅小伙大步流星地走进店里,正准备打烊的莫丁见着了,脸上立马绽开一朵笑容:“小何你来啦。”   何旭笑眯眯地回应道:“莫哥,我来你这儿讨碗面吃,不会要关门了吧?”   莫丁忙道:“没呢,就是趁人少收拾一下,你想吃什么,我给你做。”   “虾爆鳝面吧。”   “好,你坐,随便坐,我先去厨房了。”   等莫丁端着面出来的时候一时间竟没找着人,何旭跑到了二楼,选了一个犄角旮旯的位置,非常偏,外面一点儿也瞅不到,莫丁见此脸抽了一抽,但还是扬着笑容将面搁在他面前。   何旭用筷子尖拨了拨,神情淡淡的,并没有要吃的意思。   莫丁打量着他:“怎么,这面不合你胃口?”   何旭抬眼,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地笑了一下:“莫哥赶紧去下面锁门吧,唯二的两个活人都在上面,小心有人进来偷东西。”   莫丁摆摆手:“怕什么,我这店全凭手艺,最多偷走二两面。”   话虽这么说,他还是去下面锁了门。   等他重新上来的时候何旭正托着下巴瞧着楼梯口,唇边挂着一分似笑非笑——“他果然没有吃面”,莫丁想。   莫丁离桌子还有两步远的时候何旭把筷子掉在了地上,他正预备弯腰去捡,就听得头顶有个声音说:“别动。”   莫丁眼前一花,不知道什么时候,有一把弹簧/刀正抵着他的心口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强调一下更新时间:   19:40,日更,周一、四看心情   明天周四,心情好,更新XD 第10章 十、面神   何旭重新拿了一双筷子,挑开面低头吃起来。   照理来说莫丁从小闻着虾爆鳝面的香味,应该心如止水,然而可能是心口的弹簧/刀使他受到了惊吓,他涨红了脸憋了半天憋出一句牛头不对马嘴:“这、这刀不是管制刀具吗,你怎么会有呢……”   此话一出,何旭和煤球精都忍不住笑出了声。   莫丁话一出口,才发现这问题傻得清新脱俗,当下□□脸一红。   何旭撅了口晶莹剔透的虾仁,细细嚼了,这才开口道:“莫哥,别怪我不客气,我家前两天受袭的事你知道吧?玻璃全都活过来了,要杀人,宋聿还能放电,跟皮卡丘似的,地板地砖烫了好几个大洞,可算是折腾得够呛。我事后逼问他了,他说他是你们派来监视我的,可惜监视不成,反先暴露。”   莫丁仰着脸装傻:“你家前两天受袭了?我不知道啊!别看我,我真的不知道,你说什么玻璃活过来了,宋聿能放电?你别是睡糊涂了说梦话吧!”   见莫丁装傻充愣,何旭也不恼怒,只说:“注意你脚下的那双筷子。”   那双刚刚被何旭丢在地下的筷子。   何旭扫了眼煤球精,煤球精心领神会,立马暗自发力,那双筷子就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,被稳稳当当的放到了桌上。   莫丁瞪圆了二目。   何旭刻意压低的嗓音此时在耳边响起:“你看,我杀人,甚至都不用亲自动手。”   随着他的话声,莫丁感觉胸口一凉,他眼珠子往下一瞥,心脏位置的衣服被划开了,现在那刀尖正直直贴着他的皮肤。   他不懂弹簧/刀,他也没杀过人,但他用菜刀杀过不少条黄鳝,他也磨过许多次刀,他看着那薄如纸面、淬着寒光的刀刃,知道它非常的快。   非常非常的快。   就像切一块嫩豆腐似的。   被这个比喻吓得浑身寒毛竖起,莫丁结结巴巴地道:“杀、杀人是犯法的……你!”   “我不会现在杀了你,可是你以后的日子,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凶器,都能杀了你,那时候我也许在一百公里外,谁能判我的罪?”   这纯属睁眼说瞎话了,煤球精得是自己看到的才能操纵,而且以它那怂包个性,绝不可能会杀人——让它杀条鱼它都能哭哭啼啼。   但是莫丁显然不知道啊,当下被吓得面如土色,两腿发软,“扑通”一声跪了下来,两手抱拳是个老土的求饶姿势:“别别别!何老板!何爷!我求你,我求你别杀我,我什么都说,真的!你先把刀放下!我们压根就没想过害你!真的真的!”   何旭神色淡淡:“你先说,我再考虑要不要撤刀。”   莫丁瞧了眼锋利阴寒的刀刃,倒豆子似的一股脑全给招了:“你……你应该是烧饼之神吧?我也是,我是面神!不过我没你那么厉害,我的神力也就只能让面变得更好吃。我成神之后没多久,就被人找上门了,那人说他也是神,不过是公路之神,他们有个组织,专门收纳我们这些现代神。”   “飞鸟俱乐部?”   “对对对,”莫丁将头埋在肩膀处擦了擦汗,“何老板果然神通广大、明察秋毫!其实我当时就有感觉,感觉看别人和看自己不同,但是我看到那个公路之神的那瞬间,我觉得他和我一样!你懂的吧?人和猩猩都是灵长类,但是你不会把猩猩错当成人的,就是那种感觉!”   何旭没吭声,却不自觉的拧起了眉毛,之前煤球精也说过类似的比喻,但其实这个观点根本是错的。   如果它是对的,那“狼孩”又该怎么解释呢?   但他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,只是低下头去又咬了口面条。   莫丁没注意到他的皱眉,这话憋在他心里也挺久了,此时在生死关头吐出来,就像是机关枪似的往外蹦个不停:“然后我就跟着他去了趟俱乐部——我等下也可以带你去。那里面全是神啊,五花八门,那个‘孙大圣糖炒栗子’也是。我冷静下来之后一琢磨,就觉得挺奇怪,按理说成神是根据受欢迎的程度,可是你明显比我受欢迎啊,你是万昆街最有名的小吃店老板,没道理我都成神了你却只是个普通人。   其实俱乐部里早就有怀疑……后来听我这么一说,他们就断定你不是普通人,正好宋聿要找个住处,我就让他住你那儿了。”   何旭听了心道:“原来不是我不够小心,而是一句‘以此类推’惹的祸。”   面已经被吃得差不多了,他翘起了二郎腿,给自己舒舒服服地倒了杯茶:“那行吧,你们要是知道我是烧饼神之后,想干什么?”   “和你接触呀!就像他们找上我那样,让你加入我们俱乐部,有什么烦心事说出来大家一起谋划谋划。这事关系重大,我们不敢轻易说出来,得确定你是神了才行,可你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。”   莫丁说到这,突然神秘兮兮地往前倾了倾身子——若不是煤球精眼疾手快,他现在已经被弹簧/刀戳了个对穿:“我想问问你,你是怎么隐藏自己神的身份的?”   怎么隐藏?   何旭啜着茶,眉尖微微往上挑,目光轻描淡写地拂过煤球精。   煤球精正在餐桌上破口大骂,喧闹无比,简直让人想把它一脚踩扁再用鞋尖堵住它的嘴,可惜莫丁看不见,他也不好做出夸张动作。   勉强承认他们是神吧,这些神都是从人进化而来,只有他家的是从天而降,进化系统都不一样,他该怎么解释?   何旭正琢磨着莫丁话里有几分真假,自己要不要把煤球精的存在说出来,忽然听得“嘭”一声巨响,那声音响亮得水杯里的茶都在抖。   何旭还没什么表示,却见莫丁脸上的血色陡然褪了个一干二净,比何旭威胁要他命的时候还白,白得近乎透明,他抬起头颤颤巍巍地说:“我想去看看楼下出了什么事,你能不能先放了我……我对你没有恶意的!”   何旭站了起来:“我和你一起去。”   那柄刀从心脏挪到了他的后腰,莫丁踉踉跄跄往楼梯口走,走了几步突然停住了,何旭快走几步往前一探,眼皮止不住的跳了起来——   是流浪狗。   流浪狗不稀奇,很多人都看到过,或形影单只,或三五成群,但绝对没有这样的数目——简直就像是搬运食物的蚂蚁,密密麻麻,将整个“来福面馆”都包围起来!   正门口是三四只极其高大的流浪狗,估计站起来能到成年男子的胸口,它们“嗷呜”一声就往玻璃门上撞,何旭攥紧了扶手,那熟悉的巨响又来了!   它们根本就是不要命的撞法,没几下脑袋上就见了血,可玻璃门也见了缝。   何旭出手如闪电,一把捏住了莫丁的脖子,莫丁这次没有迟疑,还没等何旭开口就先招了个干净:“不是我叫来的!我今天根本不知道你要来我怎么叫人?!是‘弑神者’,专门猎杀我们的!当初攻击你的也是他们!”   何旭没吭声,手中力道却陡然加重。   莫丁脸色涨得通红,他感觉自己呼吸困难,口中求爷爷告奶奶的一通乱喊,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喊了什么,却觉脖颈忽的一松,他弯下腰大声咳嗽起来,何旭扳他的肩膀:“我姑且信你,走!”   莫丁咳得眼泪都出来了:“去哪儿?”   何旭没说话,莫丁见着眼前的景色却明白了:“你要带我跳楼?我不!”   何旭瞪了他一眼:“二楼,摔不死人的。”   “可是那下面也有狗!你没看见吗!它们都抻着脖子等着我们呢!我们一跳下去马上就会被它们撕成碎片!”   “你不跳马上就是了。”   不知道该不该说何旭是乌鸦嘴,就在他话音刚落的下一秒,就听得玻璃门“哗啦”倒地,那些饥肠辘辘的恶犬蜂拥而入,直奔楼梯。   “来不及了!”   何旭将窗开到最大,两手都拿着在餐桌上摆着的醋辣陶瓷罐子,手陡然一松,落在地上当即就给两条傻狗来了个脑袋开花。   “煤球精!”   煤球精有样学样,一瞬间所有桌上的罐子都浮起来了,猛地摔在地上,何旭就趁着流浪狗们吃痛的间隙,揪着莫丁的领子一跃而下。   那是一块空地,五米开外就有莫丁停的一辆小皮卡,何旭的目标很明确:上车,踩油门,溜。   奈何队友不争气,刚落到地上就哀嚎一声,俨然是崴着了脚。   “他怎么没崴着脖子呢?!”   何旭恨铁不成钢地想,一边想,一边手上动作还不停,因为那些回过神来的流浪狗又重新扑了过来。   他把莫丁对着墙面一拍,然后单手抡起垃圾桶,右脚一踢,垃圾桶吃痛张开了嘴,它肚子里的垃圾就来了个天女散花。   “还好,不知是哪家的装潢垃圾,而不是泔水剩菜。”何旭苦中作乐地想。   泥沙子迷了恶犬们的眼睛,动作一顿,何旭就像是蹲在草丛里伺机而动的老虎,骤然露出爪牙:他握着弹簧/刀轻轻往前一送,一条黑狗的喉间就多了一个血洞。   莫丁被这一击所蕴含的精准和狠辣所惊呆了,心道:“他之前说要杀我果然不是开玩笑。”   何旭没空去揣摩这□□脸丰富敏感的内心,他将尸体一甩,揪着莫丁的领子把他拽到自己身前:“那是你的车吧,我带你过去,咱们乘车走。”   虽说只有五米多,但奈何围攻的流浪犬太多,倒不是个个都身材高大,有许多都是饿得前胸贴后背,可越是饿的狠越是不要命——那些上了二楼发现没人的流浪犬,居然从窗口一跃而下!   何旭一甩手,雪亮的弹簧/刀于浑黄的牙齿短兵相接。   那狗眼珠子发红,俨然是得了病,何旭冲它微微一笑,它十分不通人性的张大了嘴,似乎是想连刀带胳臂整个吞下肚,当然,它失败了。   刀刃切豆腐似的切进了它的舌头。   那病犬吃痛,惨叫一声,何旭却丝毫不手软,当机立断一别手腕,弹簧/刀在它的喉咙里转足了两个弯,血喷泉似的喷涌而出。   而何旭以让人眼花缭乱的速度收回了手,抓着莫丁的肩膀往车子的方向挪了两步。   莫丁真是烦透了。   何旭在和流浪狗搏斗的间隙,还要不停压制把他丢到狗群里的冲动。   他讨厌拖油瓶,尤其是讨厌长得比他还高,却什么也不会的拖油瓶,简直白瞎了他长那么高——他要么干脆长得小一点,像煤球精一样缩成一团钻进口袋,倒也罢了。   好不容易捱到了车边,莫丁激动得涕泗横流,颤颤巍巍掏出钥匙,那些流浪狗似乎知道他们要逃走了,攻势陡然猛烈起来,何旭有些吃不消,虽避开了獠牙,但还是被撂了好几道爪痕。   这闪避之中自然会有疏忽,莫丁见一条土黄色大狗兜头盖脸的朝他扑来,恶臭涎水挂在牙上,凶狠无比,他手一抖——就把钥匙给掉地上了。   “煤球精!”   几乎是下一秒何旭就喊出了声。   然而终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,那本要扑咬的恶犬居然硬生生改变了攻势,低头叼走了钥匙,煤球精带着哭腔喊道:“不行!它力气太大了,我拔不出来!”   何旭皱着眉“啧”了一声,踹翻扑上来的一条狼狗,手中的弹簧/刀顺着脊背一路往上滑到了流浪狗的脖子,然后骤然往下一砍,直接斩断了它的颈椎骨!   血烟花似的炸了开来,何旭不躲不避,那刀贴着它的面颊直接捅进它的嘴里,一搅一撬,刀尖上就挂了串钥匙。   何旭正准备把钥匙甩给莫丁,忽觉背后一凉,他下意识地矮身但已经来不及了——有一条通体漆黑双眼赤红的恶犬,一只爪子已经搭上了他的肩膀,尖牙离他脖子只有两拳远!   但他并没有体验到血管被咬破的感觉。   奇迹般的,他的脖子和恶犬的牙齿间突然升起了一道看不见的屏障,那恶犬第一击撞在了屏障上,第二击才撞破了屏障直冲何旭脖颈,然而这一瞬的喘息却让局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——   弹簧/刀狠狠的刺进了那黑狗的下颚,同时何旭猛地一记下腰,用力一甩,让它在空中挥舞出一段圆弧,直直摔到另一条预备偷袭的流浪犬身上。   他死里逃生,面上却不见半分喜色,反而死夹着眉头。   何旭嗅到了一种夹杂在血腥味中的淡淡香气:面的香气。   或者准确的说,是虾爆鳝面的香气。   而那味道的来源——何旭捻了捻落在肩上的透明碎片,似乎是来自于那道看不见的屏障。 第11章 十一、血花   宋聿将刚修好的大屁股电视机推到一边。   那电视也不知道是几几年产,一打开就是雪花满屏飘,眼看着就要嗝屁。   一起修电器的老八见到这么个老古董,便笑嘻嘻地推给了宋聿。   它太老了,相匹配的零件不好找,修好了也不值几个钱。   宋聿没吭声,接过,将手贴在它的大屁股后面,极其细微的电流从掌心钻出,灵活的在电视机里转悠了一圈,然后他拧开螺丝去换零件。   老八在一旁修烤箱,间隙觑了眼宋聿,撇了撇嘴角,心想:真是个闷葫芦。   然而瞧不上归瞧不上,这傻小子修起来却是一把好手,又快又准,平常还乐意帮忙,老八便也乐得做个好人。正巧今天老板有事,整个下午都不在,他眼看着一时半会儿也没什么电器送来,便起了出门闲逛的心思。   “哎,小宋,我去买点喝的,你想喝什么我帮你捎回来。”   宋聿抬起眼:“鲜牛奶,谢谢。”   说完又低下头去装零件了。   老八看着他三脚踹不出个屁的闷样子,同隔壁的老九面面相觑,然后他干咳了一声:“行,那我先走了,帮忙看着点店,老板来了机灵点通知我。”   宋聿 “嗯”了一声。   老八听得声音,忙不迭从店门口跨了出去,然后狠狠地吸了两口新鲜空气。   这傻小子以前虽说闷吧,但只是不爱说话,最近这几天不但闷,还潮,老八老怀疑他身上能长出蘑菇来。   他倒是想做回知心大哥,可惜宋聿自己也不知道,老八问得时候他睁着两颗乌溜溜的眼珠,一脸茫然地望着他。   这怎么聊得下去?   老八摇了摇头,把宋聿从脑海里甩出去,哥俩好的搂住老九的肩膀:“走,喝酒去,听说老魏家新招了个服务员,年轻,水嫩,波贼大,走一步晃两晃!”   老九一听眼睛都放了光:“真的假的?!你别是瞎说吧,上次你也说有个美女,结果呢,都快赶上我妈了!”   “上次一不小心搞错了,这次绝对是真的,我要是再说错我就是你儿子!”   ……   宋聿听着那两人嘻嘻哈哈的声音渐远,缓缓的舒了口气。   他不怎么擅长对付老八这种油腔滑调的人,每次和他说话手心都会出汗。   他知道他们两个是溜出去玩儿了,他也不介意,反正现在也没什么工作,只剩下自己手头的那台老式电视机。   宋聿很快就修理完毕,他顺手拧开了之前修好的一个八音盒,然后一屁股坐上了藤椅。   八音盒叮啷当啷的响,是一首欢快的曲子,叫人想起了在冬天的饭馆里,围着热腾腾的火锅烫羊肉白菜的场景。   宋聿被自己的这个比喻馋到了,他咽了口口水,抬眼望向窗外,从这个角度正好能瞧见何旭的烧饼铺子——他更馋了。   不想还好,一想,那馋虫就止不住的长,宋聿站起来在店里转了两圈,想着出门的两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,便打算锁上一刻钟,去外面买俩包子吃。   他刚拿起钥匙,就见老八老九面如土色、连滚带爬的跑了回来。   “小宋,小宋!快、快锁门!”   宋聿伸手扶住了老八的胳臂:“八哥,怎么了?”   “流浪狗,全是流浪狗!我的妈呀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流浪狗!来福面馆已经全被围住了,老莫和烧饼潘安也都被狗给淹了——”   老八见宋聿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,嗖一下就要窜出去,他忙攥住宋聿的衣角,“你要到哪儿去?!”   “我去救他。”   “救谁啊救,你以为人能打得过这么多狗吗,你是没看见那仗势……”   老八在宋聿的眼神中突然闭了嘴。   那眼中有种锐气,简直逼得人睁不开眼。   宋聿轻而坚定地将衣角从老八手里抽了回来:“你们先锁门,不必管我。”   说完飞奔而去。   另一边,何旭在百忙之中,还不忘扫眼莫丁。   莫丁被这一惊一喜,吓得鼻涕都出来了,对上何旭的眼睛忙喊道:“钥匙,给我钥匙!”   何旭皱了皱眉,将钥匙甩给他,莫丁那模样,似乎根本不知道刚刚的屏障出自他之手。   然而眼下并不是优哉游哉的时候,何旭收回眼,迅速将肩上的碎片往裤袋里一塞,然后两手换刀,一把捏住流浪狗的脖子,捅进了它柔软的腹部。   莫丁几经波折总算是开了车门,他以他这辈子最快的速度一溜烟钻进了驾驶座,正准备开车去接何旭,却见何旭抹了把眼皮上的血,看也不看就大声吼道:“围着这个场地兜一圈!”   莫丁现在真把他当神仙供着,就差两炷香了,他说什么就是什么,看着面前双眼赤红的流浪犬们,不过两三秒的功夫,它们又围了上来,有的故技重施拿头撞小皮卡的玻璃,还有的使劲用爪子挠,耳边“滋遛滋遛”的响,那声音像一根针,捣进了莫丁的太阳穴里!   他感觉自己快疯了,莫丁咬了咬牙,飞快得说了句“阿弥陀佛,早死早超生”,然后闭上眼,脚踩油门“轰”得一声冲了出去。   他清楚的感知到从起伏不平的尸体上碾过去的感觉,那感觉逼得他浑身发麻,头晕想吐,但他不敢不睁眼,因为何旭说了让他绕着这块空地跑一圈,他再开就要开出去了。   他睁眼的一瞬间,听到车顶传来了“滋遛滋遛”的熟悉声响,紧接着,一只脏得看不清颜色的狗陡然跳到了车盖上!   它很瘦,非常瘦,它不但瘦还少掉了一只耳朵,看上去即可怜又可怖,那狗朝他呲了呲牙,然后发疯似的用脑袋用前爪砸挡风玻璃!   几乎没两下就见了血,血像雨似的顺着玻璃往下流,莫丁在那一瞬间都忘了自己有雨刮器,他惊恐地从喉咙里挤出一声尖叫,然后猛地一扭方向盘,小皮卡像一根飞速旋转的指针,猛地一记转弯,外侧两个轮子险些飞了起来,那流浪犬陡然丧力,哀嚎一声被甩了出去。   他车开得摇摇晃晃,在百忙之中瞥了眼后箱,有三五只流浪犬正用爪子勾住后箱的边沿,一见有机可乘就翻身跳进后箱,砸后面的玻璃。   “我他妈的怎么就今天出门没安后箱盖呢!”   莫丁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。   他左扭右扭把路线扭成了一条虫子,也没甩掉那些锲而不舍、宛若牛皮糖的流浪狗,眼见着一圈兜完又要回到原点了,他忍不住焦急地摁了摁喇叭。   果然如何旭所料,那些流浪狗的目的是莫丁,他开车一走他的压力瞬间少了大半,然而他还没喘过一口完整的气,小皮卡又重新冲了回来。   何旭飞快的踹开身边的两只流浪狗,然后暗自提一口气,三步并两步爬上了空调的外机。   这可把莫丁眼睛都看直了,还不等他发出惊叹,何旭已经稳稳当当的跳了下来,落在了后箱。   “何爷!”   “你专心开你的车,不用管我。”   就在话音刚落的当儿,已经有一只白狗率先发难,它嗷呜一声正面扑来,何旭猛地一记下腰,白狗眼睁睁看着一人一狗擦肩而过,它不甘心地咆哮一声,预备调整姿势再次上前,却觉右脚一沉,像是有什么绊住了,何旭一手提它右脚一手劈它颈骨,然后弹簧/刀迅速别进腰间,两手攥着白狗的后腿,借此将其他流浪狗都抡扫了下去。   他扔下白狗的尸体,抓着后箱边沿,对莫丁大声吼道:“开快点!”   莫丁也大声吼了回去:“已经是最快了!”   何旭皱着眉头“啧”了一声,却没有说什么。   何旭在后箱处理想爬上来的流浪狗,有了何旭这个保障,莫丁像得了软猬甲,底气一足,开车也顺手了许多。   眼见追过来的流浪狗越来越少,何旭让莫丁把车门打开,自己两腿一勾,泥鳅似的滑了进去。   莫丁:“何爷你坚持一下,我马上带你去医院。”   何旭笑了起来:“我没受什么伤啊。”   莫丁又扫了何旭好几眼,才确认衬衫上的大片血渍不属于它的主人:“那你手臂上的抓伤也要去处理一下,那些狗说不准带了病毒。”   何旭用矿泉水洗了把脸:“你确定医院没有这些狗?再来一遭我可受不了。”   “你放心,医神是我们俱乐部的成员。”   何旭扫了他一眼,正欲开口说话,忽然车身猛地一震,他忙拧上矿泉水的盖子,就听莫丁骂道:“艹!好不容易不在屁股后面追了,又改在前面堵了!”   顺着他的话何旭往车外一看,不知道什么时候流浪狗又密集了起来,他摸出腰后的弹簧/刀,将它攥在手心,然而他又多看了两眼,突然声音都变了调:“停车!”   莫丁随着他的话猛地一踩刹车,两个人都重重向前倒去,莫丁还没缓过来,就被何旭一把揪住了领子:“这次的流浪狗袭击,是不是‘弑神者’干的?”   莫丁不明白何旭怎么突然变脸,哆哆嗦嗦道:“是啊是啊,我刚开始就说了是他们干的!”   “那你觉得他们放出这么多狗,会只咬一个卖面条的吗?”   莫丁脸上出现片刻的空白,然后瞪圆了眼睛:“宋哥!这些不过是障眼法,他们的目标是宋哥!”   何旭说:“这些狗跟刚才追我们的不是同一批,这是追宋聿的顺便撞见了我们,快,去维修店!”   说着见莫丁反应不及,干脆抢过反向盘,一头栽进了旁边的巷子。   而在不远处的另一条巷子里,宋聿却陷入了苦战。   他想放电,但现在处于巷口,对面饭馆里有拍视频的,有录直播的,在这么多双眼睛下他不敢使力,只能在碰到那些流浪狗的瞬间往它们身体里钻一条电流,这样的做法十分没有效率,十分钟过去了他才挪了一半路程。   宋聿拧着眉,心里有种难以言喻的焦躁:莫丁,还有何旭……何先生身手很好,但上次毕竟只有一条玻璃蛇,这次的流浪狗有那么多,万一他一个疏忽……   他神色一暗,手下立马传来一阵焦味,他摇摇头想把那些不好的想法甩开,但脑海中始终回荡着老八的那句:“都被狗给淹了。”   都被狗给淹了。   都被……   耳边陡然响起了一阵强行刹车的“滋滋”声,宋聿猛地抬头,就见巷子里闯进来一辆横冲直撞的黑皮卡,那是……宋聿心猛地狂跳起来,就见何旭放下半扇窗,冲他喊道:“阿聿,放电!”   宋聿却没有听见他说的话。   他看见何旭探头,带出胸口的大片血渍,半干不干,又黑又黏的挂在衬衫上。   那一眼激得他心口一震,一时间耳朵嗡嗡作响仿佛什么都离他很远,他觉得自己呼吸都停了,还是何旭的大喝将他拉回了神智。   “小心!”   宋聿低下头,看着自己被咬住的手臂,感到痛觉在慢慢回笼。   他下意识地就要将它甩开,然而他还没动手,那流浪狗却自己松了口,它猛地摔倒在地,痛苦地打滚,发出了让人心颤的惨叫声。   宋聿看着那只流浪狗,发现它口中像被泼了滚油一样烧得皮开肉绽,而那燃烧的,却是他的血液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想问一下看文的小伙伴,你们对前三章有什么看法?感觉写的不太好,想修改,但不知道具体怎么修~   如果觉得不错,我就不改了,毕竟我懒_(:з」∠)_ 第12章 十二、弑神者   这一变故来得如此突然,一时间众人与众狗都惊呆了。   莫丁坐在驾驶座上,正隔着个何旭,只知道出了情况却瞧不清楚,扯开嗓子嚷嚷道:“怎么了怎么了,宋哥受伤了?!”   何旭没睬他,眯起了眼,对宋聿大吼道:“就趁现在,压低点别被人看见了!”   宋聿也知道现在不是探究的好时机,他挂念着何旭心中正是一团乱麻,因而只是深深的扫了那狗一眼,同时伸脚狠狠一跺,以他脚为中心,无数条蓝色电弧像蜘蛛网般密密麻麻,瞬间将狗箍得无处可逃,然后那些电弧猛地往上一蹿——   绝不高,没有超过车顶的,但每一根往上蹿的电弧,就像往上蹿的笋尖似的,快而密集,瞬间许多狗连吭声的机会都没有就软倒在地,还有几个机灵的,也不过眨眼间就被穷追不舍的电流缠了上去。   何旭斜乜了一眼:大多流浪犬都只是昏迷。   地上的好解决,但趁刚刚爬上皮卡后箱的就不方便宋聿出手了,何旭冲他喊道:“快过来!”   然后自己打开了车门,一脚踩着座位,一脚抵着车门内侧,脊背微弯,把整个身体绷成了一把蓄势待发的弓——突然,只见一点白光闪过,箭出手了!   是弹簧/刀!   分毫不差的贯穿了一条欲偷袭的恶犬。   紧接着他的身子也递了出去,动作极其刁钻,偏又奇快无比,像是弹簧/刀后面拴了根看不见的绳,他一落到后箱,还没站稳,又是一击出手,拧断了一条黑狗的脖子。   宋聿坐到座位上,尚未坐稳就听得莫丁大喊:“抓牢了啊!”   下一秒,他猛得一踩油门,小皮卡一个神龙摆尾,险些将何旭都给甩下去,更不要说那些在后箱被打得溃不成军的流浪狗了。   何旭在后箱坐了一会儿,莫丁把小皮卡开出了法拉利的范儿,他感受着秋风从眼前奔驰而过,忍不住眯起了眼。   又等了一会儿,等彻底摆脱了流浪狗他才垂下一只手,敲了敲车门。   莫丁在前面专心致志地开车,见状便道:“宋哥,你给他开下门。”   宋聿扫了眼窗外飞速后退的绿化带,手都摸到车门了又犹豫着不敢动,何旭等了一会儿不耐烦了,这次干脆两腿勾着,把脑袋垂下来:“开门啊。”   宋聿吓了一跳,惊吓之下顺势把门往外一推,何旭显然也没料到说开就开,不是说好了“事不过三”吗,他还没说第三遍呢,当即躲闪不及,结结实实地“咚”一下撞上了。   等他稳当当坐回座位的时候,一边揉着额头上的包,一边还不忘调戏宋聿:“没想到我受的最严重的伤居然是在车上受的,真是阴沟里翻船啊。”   宋聿羞愧地低下头,脖子都给缩没了:“……对不起。”   他这一低头,眼角余光瞥见何旭衬衫上的大片血迹,现在已经全干了,像盔甲似的严严实实盖在何旭身上,他当即脸色一变,伸出了手:   “你的伤……”   “你没事吧?”   宋聿一愣,不但声音撞在了一起,手也和何旭撞了个正着。   何旭正想去看他被咬出血的胳臂。   四目相对,何旭眨眼间就明白了是怎么样的误会,他也懒得解释,大概是觉得言不如行,干脆一把扯开了衬衫扣子,露出大半胸膛。   这身材……怎么说呢,宋聿瞥了一眼就耳尖发烫移开了目光。   何旭没有出声,但眼角已经不可自抑的翘了起来,他微微咬着下唇,不让笑声泄露——得意过头了可不好。   刚从他口袋里钻出来的煤球精和刚瞥了眼后视镜的莫丁,不约而同地腹诽道:骚啊,真的骚。   何旭得意完了就去查看宋聿的伤势,那伤口出血量不少,但并不深,想来是那狗刚下嘴就被烫伤了的缘故,何旭让宋聿竖起手臂,夹紧,用矿泉水简单冲了他的伤口,然后割下衬衫的一角来,在上面扎紧。   做完这一切他才长长舒了口气,正准备抬头问莫丁还有多久到医院,却见莫丁不知接到了谁的电话,还开了免提:   “天干?”   “老大你能不能别这么叫我……”莫丁无奈地叹了口气, “万昆街的三个人,何爷,宋哥还有我都已经平安出来了,何爷被挠了几道,宋哥有点严重,被咬伤了,不过现在已经止了血,正在赶往医院的路上……你那边怎么样?”   那个叫“老大”的人答非所问:“你们没事就好,保险起见你们去二院,到了给我打电话。”   莫丁忍不住焦急起来:“不是……别的人呢?怎么样了?这次还是针对宋哥的吗?”   “不是,”“老大”顿了顿,不知怎么,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沙哑,“你把电台打开,随便调到哪个频。我先去忙了。”   “你忙,你忙,辛苦你了老大。”   莫丁后知后觉终于发现对方心情不好,忙对着手机点头哈腰,直至听见了忙音他才伸手挂了电话,打开了电台。   一开,正在放一首格格不入、喜气洋洋的小情歌。   车里空气压抑得过分,何旭和宋聿面面相觑,莫丁没什么人好相互对视的,只能朝前面绿灯了还不开的汽车使劲摁喇叭。   他一手握方向盘,一手去调电台。   大概调到第三个还是第四个台,出来了,清脆悦耳的女音比往日里都要严肃:   “据警方提示,大量流浪狗于本日上午10点逃出救助站,自下午2点30分截止,本市遭到了五起流浪狗集体袭击人事件,望广大市民……”   “When I\'m no longer young and beautiful……”   “接下来我们看一看秀水区的交通情况……”   “本次流浪狗集体袭击人事件情况恶劣,目前有两人死亡,三人受伤……”   “啪”的一下,何旭以为他要把电台砸坏。   莫丁沉默地开着车,速度飙得飞快,窗外的树、人、店铺,什么都还没有看清就飞快的往后退去,像一阵巨大的浪潮,把鲜活的世界和肮脏的小皮卡分割开来。   宋聿在后面看到,莫丁眼圈红了。   他想了想,发现自己嘴笨说不出什么,于是他把矿泉水递过去:“喝点水。”   莫丁见到宋聿那副笨拙又很努力的样子就想笑,到底没笑出来,他虚虚的喝了口水,伸手拨弄了下手机:“宋哥你微信开了没?”   “没有。”   “你开一下微信,老大在群里发了通知。”   宋聿“嗯”了一声,去点微信,何旭知道之前莫丁开免提就是为了让何旭信任,于是他也毫不客气的凑过去看微信群的内容,那个“老大”发了一串遇害名单,并让其他人注意安全。   “这些人是?”何旭抬眼。   莫丁没说话,倒是宋聿开了口,声音被压得很低:“都是神明,糖炒栗子之神,公园之神,水果之神,理发之神……”   后面的话含在喉咙里,听不清楚了,何旭握住了他微微发颤的指尖。   宋聿愣愣地看着他的手:手指修长,指腹带茧,指甲浑圆,是一双不可多得的好看的手,而且这双手非常的温暖。   他喉结剧烈地滚动了一下,有一句话在胸口跌跌撞撞,撞得一片生疼,他突然抬起头,那句话脱口而出:“我——”   莫丁却抢先一步说:“这不怪你。”   两个人望向后视镜,莫丁眼圈周围的那抹红色已经消去了,他甚至还带了点笑:“何爷应该挺想知道‘弑神者’是怎么回事的吧?”   “其实也就那么回事,有光就有影,有白天就有黑夜,有好人就有坏蛋——‘弑神者’就是那么批玩意儿,他们是‘邪神’,像什么‘犯罪之神’啊,‘小偷之神’啊,早期的时候就几个,是那批生来坏的家伙,毕竟我们说是神,其实都是人过来的,大家都是小老百姓想平平安安过日子,没什么神愿意加入他们。”   “可是后来,就不一样了,”莫丁突然叹了口气,“自从改革开放开始,他们的力量就一路壮大,尤其是近几年,中立派的也越来越多的加入了他们,之前袭击你们的那个玻璃神,还有现在的流浪狗之神,都成了他们的一员。虽说比不上我们,但也不容小觑咯。”   “不过你放心,前两天我们把玻璃神缉拿归案了,下一届玻璃神出来还有段时间,我们会做好准备,玻璃不会再突袭你了。”   何旭“哦”了一声,接着问:“为什么是改革开放之后?”   莫丁:“有没有听过:‘能共苦,不能同甘’,为什么?改革之前大家都一样的穷,一样穷就没什么想法,结果有一天那个平日里被乡亲邻里数落、一直比你差的混小子,衣锦还乡了,你难道心里还能没点想法?”   “这一有想法啊,就乱,再说了,还有句话叫:‘人无横财不富,马无夜草不肥’,好吃懒做、想一夜暴富的多着呢,被边上人一逼,就更急红了眼,这种人一多,不就壮大了他们‘弑神者’的势力?他们有钱有人脉,不就刚好吸引了那些走投无路的诸神了吗?”   何旭将视线转向窗外,身处闹区,车速不得不慢了下来,他越过难以数计的铁皮车和混凝土大楼,一眼望到了鹰山。   鹰山没有鹰,只有山顶上一块肖似雄鹰展翅欲飞的巨石,巨石旁边就是一家寺庙,在黎明市还算小有名气,香火不断。   何旭想起了他妈小时候牵着他的手,去庙里参拜。   跨过台阶,入了大门就是一个硕大无比的香炉,插满了或新或旧或燃或灭的香,香炉前正对着的是三尊神像,中间那尊尤其高大,看上去高高在上、不惹尘埃。   何旭托着腮,声音极轻,不知道是说给别人听还是说给自己听:“我们这算……哪门子神啊。”   没人接他的话。   宋聿不知道该怎么接,莫丁则是没心思接。   他的思绪早飘到了三年前,他第一次在俱乐部见到流浪狗之神的时候,那是个小姑娘,皮肤透白,两颊却透红,她向人骄傲地展示救助站的照片。   那可真是——满屋子的灯光,都盛在她的眼睛里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要表扬一下我的小读者们!都是小天使!   大家都看的超认真,回复是收藏的两倍我有点小骄傲啊hhhhhh   特别感谢昨天回了两条长评的moon,非常感谢!   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谢意,只能说,只要还有你们,尽管这文很扑,我还是会用最认真的态度写完它的!   比哈特~ 第13章 十三、神王   又过了半个小时,二院到了。   莫丁在路上告诉他们,二院是医神的地盘,刚刚的“老大”则是互联网之神,严丰作为警察之神已经控制住了流浪狗,但搞不好有漏网之鱼,为了安全起见,去二院是最好的。   两人无异议,二院的外科技术,也确实是黎明市最精湛的。   这注定不是平静的一天,莫丁刚停稳小皮卡,三人下车,就见救护车呼啸至正厅门前,医护人员忙不迭地把人抬进去,莫丁匆匆瞥了一眼,脸色十分地不好看。   他让两人去急诊室门口杵着,自己去付挂号费,结果被何旭给拦了下来:“我的不严重,别占人家资源,让他们给阿聿看看,我去挂个普通号就行了。”   外科门诊坐满了人,好似一排排接连着的速冻水饺,何旭应当是排队的人里头伤最轻的,可惜他身上实在狼狈,胸前一大片发黑的血渍,手臂、肩膀、双腿都被狗爪子撂开几道爪痕,衬衫和西裤破破烂烂挂在身上,有个心善的老太太看见了,正巧喊到她的号,忙冲何旭招手:“囡囡,来这里,来这里!”   何旭倒也没推拒,他实在是有些累,道谢了就一屁股坐下。   坐下他又不安生,想起宋聿去急诊室清理伤口,那伤口被纱布一擦估计又得出血,别待会儿把医生的手给烧起来……   他这么想着,拨通了莫丁的电话。   莫丁正在门诊室外头,刚巧轮到宋聿了,何旭还没来得及告诉他当时的事,于是他无知又胆大的拍着胸脯保证:“没事,那大夫我认识,以前来过,技术可好了,不会弄疼宋哥的。”   何旭叹了口气,正准备起身躲到厕所里告诉莫丁,宋聿却突然脑袋朝门外望了望:“莫丁?”   “哎,宋哥,我来了,有事?”   宋聿伸出被咬伤的那只手,医生正用纱布蘸双氧水擦拭,动作粗暴弄得他有些疼:“何先生怎么样了?”   “挺好,”他把手机递过去,“要不你跟他说吧。”   宋聿甫一接过手机,就听得声筒里传出一声:“阿聿”,那声音被千元机一过滤显得有些沙哑,却挠得他耳根发痒,宋聿的目光不自然的闪动了一下,然后轻声问:“你伤口让人看过了吗?还好么?”   何旭打了个哈哈:“没事,挺好的,你呢?你的血……严重吗?”   宋聿看着已经止血的伤口在纱布的拨弄下又重新淌了下来:“没事的。”   他的血同其他的人血一样,暗红色,淌的悄无声息,一点都没有刚才的嚣张气焰,但宋聿知道自己刚才绝没有看错:他到底是什么人?那沸腾的血又是怎么回事?血液似乎有自己的意识,在危急时刻保护他?   他好像一不小心闯入了蜿蜒复杂的迷宫,越是深入,越是谜团重重。   宋聿被医生的说话声唤回了神智:“还好,再深一点就要缝针了,保险起见你去打个疫苗吧,单子我给你开了,你去输液室打。”   莫丁是个机灵的,宋聿还没反应过来,莫丁已经掇拾了完毕,一手拿着药物单病历卡,一手牵着宋聿:“宋哥,你跟我走。”   等他打完针,去外科门诊处一瞧,何旭还在排着队,正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。   他旁边的座位不知道什么时候空了三个,宋聿轻手轻脚的在他身边坐下,还特意朝莫丁嘘声,自己端详起他的伤口来。   何旭把袖子卷到手肘上,白花花的手臂映着几道刺目爪痕,早止了血,已经结上了淡淡的痂。   宋聿也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心态,反正一定要他身上的所有伤口都看一遍,亲眼确认了不严重他才安心,有一道顺着肘部往内,从他这个角度看不完全,宋聿忍不住偏头、再偏一点,忽然听见头顶上的人笑出了声。   他保持这个姿势僵了好几秒,然后血色后知后觉的从耳根往上蹿。   宋聿张嘴,险些闪了自己的舌头:“我、我就是看看你的伤……”   声音在何旭的大笑声中越来越轻。   还是莫丁过来敲了敲他们的椅背:“何爷,轮到你了。”   何旭自从亮家伙以来,就把莫丁吓了个屁滚尿流,又刚经过一场恶战,莫丁对他可谓是心服口服,什么好词都往他身上堆,何旭则腆着脸照单全收了。   他的伤不重,消毒之后也是打了一支疫苗,莫丁眼见快饭点了,鞍前马后的表示要去给两人买些吃食,被何旭拦了下来。   他领着剩下两人,找了个清静的小角落,到了也不急着说话,反而去口袋里摸烟,烟没摸到,摸到了一个油光水滑的毛球。   毛球和他大眼瞪小眼:“受伤了,少抽点。”   何旭就当没听见,实在被它说烦了,往宋聿怀里一扔,宋聿手忙脚乱的接住,何旭点点下巴:“看牢它。”   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,又摸出一只打火机,点燃了,斜乜着扫了莫丁一眼。   莫丁见何旭扔了一团空气给宋聿,心中抓耳挠腮似的好奇,但见何旭面色不虞,又不敢贸然开口,就在这犹豫的当儿,何旭先来找他了。   他说:“莫丁啊,咱俩什么交情?”   莫丁听了瞄了他一眼,何旭似笑非笑看不清神色,但他身上满是血污,有股子莫名的狠劲,莫丁缩了缩脖子,绽出一朵谄媚的笑脸:“这当然是过命的交情啊,要是没有何爷,我估计早躺在那儿了。”   何旭听了点了点头:“既然是过命的交情,你是不是不应该瞒我?”   莫丁一愣,忙道:“我没瞒你什么啊?有些事我不清楚,等了老大来了让他跟你说,他现在在往这赶。”   何旭哼笑了一声,嘴里正含着烟,笑声是模模糊糊的,他一手拍了拍莫丁的肩,拍得他腿莫名一软,另一手从口袋里一掏,放到他面前:“你也太低调了,救了我的命还不说,要不是我鼻子灵就错过了,老莫,这年头做好事还是得留个名啊。”   莫丁瞪圆了眼睛,显然没搞清楚状况,不但莫丁没搞清楚,宋聿和煤球精也愣住了。   两人一球看何旭之前那副似笑非笑的模样,都以为他是要兴师问罪,结果何旭画风突变,煤球精被笼在宋聿手里,气鼓鼓地想:善变得跟个更年期的女人似的。   莫丁傻傻的瞪着何旭的手,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他手心盛的是一些透明的碎片:“这……不是我的东西啊?”   何旭笑了起来:“这不是你的是谁的?你闻闻看。”   莫丁抽了抽鼻子,宋聿眼见他脸色从茫然变成了不可置信:“这是……虾爆鳝面的味道?!”   宋聿虽然被“飞鸟俱乐部”收留,但所知道的也极为有限,听了十分震惊的瞧着莫丁,但莫丁显然比他还惊讶,脸上一半是惊一半是喜:“这、这真是我的呀?这确实是我家虾爆鳝面的味道……可是我从来没搞出过这玩意……何爷你从哪儿搞来的?”   何旭简单的复述了一下当时的场景,莫丁喜不自胜,笑得眼睛都没了:“那我可真是发达了!我当时和其他神一照面就不服气啊,你看看宋哥耍电多威风,我就只能烧个面,一点儿武力值都没有,现在可好,‘弑神者’那帮臭东西再来我就不怕他们了!”   何旭没接话,扫了眼宋聿,四目相对,两人的脸上都没有喜色。   看莫丁的样子,他是真的一点都不知道这个屏障。   神明倚靠信仰,他所得的力量也为信徒服务:去“来福面馆”的人们都盼望着面越来越好吃,而不是当面擂对面鼓,你矛我盾的打一架。   这个力量有两个解释:一个是潜在力量,在生死关头被激发出来;还有一个就是,异变了。   因为某些未知的原因,迫不得已的,异变了。   这可真不是一个好猜测,何旭将快烧到手指的香烟拧灭了,正准备敲打敲打莫丁,莫丁手机突然作响,他接了电话,虽电话那头的人看不见他,他还是十分殷勤的点头。   挂了电话,他对两人说:“老大来了。”   老大,互联网之神。  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,他做老大,当之无愧。   何旭早猜到那人应该不会太老,但没想到这么年轻,是一张微胖的娃娃脸,穿着黑色连帽衫,见到他们笑了笑,还有点腼腆。   莫丁瞧上去能做他叔,喊起“老大”来却十分的顺溜:“老大,辛苦你啦。我给你介绍一下,这位是何旭,何爷。何爷,这是我们老大,陈阳程。”   何旭先冲他伸出手来:“陈先生你好。”   “你好,”陈阳程显然是来得很匆忙,额角上都还有汗,“我听天干说了,这次多亏何先生在,天干才能逃过一劫。多谢你。”   何旭摇摇头,说得十分客气:“都是一家人,应该的。”   听懂了他言外之意的陈阳程笑得更灿烂了一点,他低头看了眼手表:“何先生吃过饭了吗?‘飞鸟’要开个急会,顺带吃顿便饭,如果不介意的话跟我们一起。”   何旭自然说好。   陈阳程好像是标准宅男,居然是搭地铁过来的,几人决定乘莫丁的小皮卡,莫丁去开车的时候偷偷对何旭说:“老大应该挺看重你,不是每个人都能看见他的,得是区级以上的神才行。”   何旭听了,只是不动声色的微笑。   二院离根据地只有一刻钟的功夫,陈阳程也不愿捡这点时间办公,便转头去和何旭攀谈。   甫一上车的时候何旭就问过他莫丁碎片的事,但陈阳程显然不知道,只能回去再查。   何旭又问了他一些关于“弑神者”的细节,同莫丁说得相差不大。两人聊到最后,不可避免的绕到“火种”身上。   陈阳程说:“古神很多都陨落了,像‘雨神’、‘火神’、‘太阳神’等等,未知的力量被已知的科学所取代,失去了信徒,但在最后一任古神消亡之际,他告诉了崛起的现代新神一个秘密。”   何旭挑了挑眉毛。   陈阳程不自觉的压低了声音,像怕惊扰到什么:“那就是‘火种’,音译过来是‘弗拉蒙’。‘火种’是一个具有抽象意义的代称,它真正的名字是‘欲望之种’,是人类社会一切欲望的源头。一切罪恶皆因它而起,一切美好皆因它而终。”   “它是众神之种,它是众神之父,它是……众神之王。” 第14章 十四、飞鸟   何旭第一反应是:这人不但是个宅男,还是个中二病啊。   但是看陈阳程神情肃穆,何旭实在不忍心说重话,只礼貌地偏了偏头,做了个正在倾听的姿势。   陈阳程眼睛雪亮,声音略带沙哑:“你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吗?我们诸神,只能得到一种力量,有的强大有的鸡肋,根本没有选择余地,而即便是强大的神明也受多种牵制,但‘火种’不一样,它是诸神的根本,谁得到了它,谁就拥有了世界上最完全的力量,它能做到任何事。”   何旭终于绷不住,用小指掏了掏耳朵。   他也不想打击他,但是吧,这怎么听怎么像查老的“武林至尊,宝刀屠龙,号令天下,莫敢不从”,一股子江湖道士的忽悠味儿满得都快溢出来。   大好青年,祖国栋梁,骨子里却是个封建毒瘤、缠脚老太,怎能不让人惋惜。   大概是何旭不信的表情过于明显,陈阳程忍不住皱了皱眉,倒也没有恼怒:“‘弑神者’之前一直在企图进行人造‘火种’,当然无一例外的都失败了,现在宋先生的出现带来了一丝可能,而他们迫切的想要得到它。”   何旭扫了眼宋聿,宋聿正侧着脸看向窗外,夕阳给他的瞳孔镀上了一层极温柔的金色,何旭心中一动,伸手掐了掐他的指腹。   宋聿受惊似的偏头看他,却没有抽回手,何旭对他说:“你自己的事,上点心吧。”又转头去看陈阳程,“为什么?”   陈阳程说:“旧神关于火种的出现,只留下了一句:‘四岳龙吸水,八川蝃舞虹’,‘龙吸水’是龙卷风,‘八川’是海,‘蝃’是‘蝃蝀’的简称,是古代彩虹的别名。”   “还记得半年前那场席卷了整个市的飓风吗?雨一停,海滨公园那边就天晴,还出现了彩虹,我们当时马上赶去海滨公园,就碰上了宋先生。”   “而且宋先生的能力是电,但我们黎明市早就有了电神,在宋先生出现之后也没有消失,按照常理来讲,这是不可能的。”   何旭眼皮一跳。   宋聿皱起了眉,他没有忘记自己的出现是多么的特别:穿着二战的德军军服,突然出现。   战争。战争总能将人的欲望无限膨胀。   宋聿第一反应自己就是“火种”,但他下一秒就否决了,因为“飞鸟”也好“弑神者”也好,他们口中的“得到”都是一种人对物的口气,似乎“火种”是一件物品,而非一个独立意识体。   不待宋聿开口,陈阳程似乎知道他的想法,脸红了红,先做了解释:“当时宋先生刚接触到外界,比较敏感,我们就隐瞒了‘火种’的事实没有说。‘火种’是物,不是人,它的力量太强大了,不要说人的身体,光意识就会被撕个粉碎,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和我们正常的交流。‘弑神者’一直失败也是这个原因。”   这话虽然说得斩钉截铁,但其实连“火种”是扁是圆都不知道。   宋聿皱着眉想说什么,何旭却不动声色的捏了捏他的指尖,宋聿经过最近一段时间的观察学习,已经明白了有些话可以说,有些话不能说,虽然他还没搞懂为什么,但何先生不让他说,他就不说了。   何旭见状,心情变好,他挑了挑眉毛,眼角眉梢都是小得意:“那现在关于‘火种’在哪儿,有头绪吗?”   陈阳程摇头:“图书馆神还在查。”   车内一时间陷入了沉默。   何旭开了半扇窗,点了一根烟,烟雾将他五官弱化,唯有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破开雾气,透出两道光来。   宋聿瞧着他的侧脸发呆,忽然窗外风向一转,烟味随着风笔直灌进他的鼻腔,宋聿忍不住咳嗽了两声,就见何旭冲宋聿抱歉的一笑,然后拧灭了烟。   煤球精跳上了他的脑袋,气鼓鼓地衔着他一撮头发:“王八蛋!偏心!我让你不要抽烟的时候你那么凶,人家咳嗽两声你就不抽了!凭什么!”   莫丁正准备起个话头,透过后视镜瞧见何旭陡然竖直的一撮呆毛,那呆毛十分的不尊重牛顿,这让他想起当初何旭丢了一团看不见的东西给宋聿,莫丁喉咙紧了紧,终究是捱不住好奇发问:“何爷,你之前在医院丢了什么东西给宋哥?”   何旭“哦”了一声,将煤球精拽下来,轻描淡写地说:“煤球精。”   煤球精挺胸收腹,可惜没人欣赏它的英姿。   “煤球精?”陈阳程咀嚼了一遍,“《千与千寻》里面那个煤球精?”   何旭说:“对,你们不是好奇我为什么看上去不像神吗?因为我本来就不是,家里做烧饼的是它,我只负责摊饼。”   说着何旭让煤球精给那两人演示一下。   煤球精虽然不情愿,但还是在莫丁和陈阳程的手上蹦了一下,让他们感受它肥硕的身躯,陈阳程碰了煤球精就不撒手,捂在手心里翻来覆去的玩。   一刻钟眨眼就到,陈阳程恋恋不舍地把煤球精还给了何旭,煤球精被这个中二病吓了够呛,一放回来就哆哆嗦嗦往何旭口袋里钻,谁哄都不肯出来。   陈阳程瞥了眼何旭略鼓的口袋,忽然轻声说:“‘火种’的事和煤球精的事,局限于我们知道,在座几位千万不要对外透露。”   几人说好。   陈阳程这才恢复了之前的音量,莫丁先去停车,他引着何旭和宋聿去“飞鸟。”   何旭之前以为“飞鸟俱乐部”是他们的据点,但他错了,他们的据点在地下。   从厕所的储物间撬开地砖,地砖很大,每一块都有一平方米左右,恰巧能通过一个人。陈阳程用存放在一旁的工具轻车熟路的撬开,然后率先往下走,他脑袋彻底埋入地下之前还仰头叮嘱了一句:“梯子是软的,要小心。”   陈阳程之后是宋聿,宋聿之后才是何旭,宋聿一边注意着何旭的脚,生怕他不小心摔下来,一边介绍:“这里的地砖是会动的,这次是这块地砖,下次就会换了。”   何旭边爬边想:倒是挺小心谨慎。   他们爬了有一会儿,估摸着高度,应该有八米左右。   脚甫一踩上陆地,那软梯就“嗖”的一下给缩回了天花板,他们现在踩的是一块比地砖大不了多少的巴掌地,何旭注意到墙上有一个管道和一个排气扇,如果有人误闯进来,只要关死排气扇,再给管道里灌点什么……那人死得轻而易举。   正面对着的是一扇坚硬厚实的金属门,宋聿在他身旁小声道:“每个人虹膜检验才能过,今天算例外,之后也会让你存一份的。”   何旭“嗯”了一声,没说话。   陈阳程趁着身后两人说话的间隙已经开了门,侧开半个身子道:“请进。”   那金属门内,又是完全不同的世界了。   你见过地图吗?   当然,谁没有见过地图呢,何旭记得自己见到的第一幅世界地图是妈妈买的,很大很大,那时候的小何旭两只手横过来都没有它那么长。   但何旭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将地图画在了穹顶上。   穹窿约有八米,高而空旷,顶上垂下无数盏吊灯,并不大,只是星星之火,泛着橘色,温和而昏暗。   那些吊灯分布并不均匀,但错落有致,每一盏吊灯之间,还会有一道淡淡的金色流光线,如果对天体熟悉的话,会发现那是一副天体图。   穹窿之下,是一副镶嵌在墙上、巨大的玻璃画。   何旭忍不住走近两步,微微仰起头。   那玻璃精美到苛刻的地步,让人想起了教堂的玻璃画,但它所绘既非基督,也非圣母,而是地图,世界地图——   背景是大块大块的宝蓝色玻璃,那代表海洋;左上角是一块紫色的玻璃,那是欧洲;紧挨着紫色玻璃的是一块明艳的黄色玻璃,很大,那是亚洲……还有非洲,大洋洲,北美洲,南美洲,南极洲……   每一块彩色的玻璃都经过仔细的切割,力求还原,在大洲旁洒落的零星碎屑,也与地图上的岛屿分毫不差。   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,何旭后退几步,看出来了,在那副世界地图的周围还有一圈透明的玻璃,正是一只展翅高飞的飞鸟,地图就安在它的腹部。   在穹窿灯光的照射下,玻璃们忽明忽暗,像是玻璃们活了过来,一颗浑圆泪珠挂在眼角,将落未落。   他看得呆住了。   陈阳程不知道什么时候立在了他的身后,轻声说:“这是上代玻璃神造的玻璃画,很漂亮吧?”   何旭轻轻点了点头。   陈阳程说:“走吧,他们都在房间里等我们。”   说着转身领路,何旭跟着陈阳程,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好几次,有一次因为太过专心险些绊了一跤,被宋聿及时扶住了。   “谢谢。”何旭说。   宋聿冲他微笑了一下:“我第一看到的时候也惊呆了。”   “真漂亮。”   “是啊。”   陈阳程领他们穿过狭长的走廊,走廊两边都是对应的房间,何旭注意到墙上、门上都是各式各样的地图,他心中腹诽:“飞鸟”真不愧是旅游自行队,喜欢到处蹦跶。   没一会儿走廊就到了底,底部还有个房间,陈阳程敲了敲门,听得里面有个声音说请进。   陈阳程率先走了进去,何旭和宋聿紧随其后。   那房间很大,不高,天花板上同玻璃画一样是世界地图,不过这张要粗劣许多。   而在地图下站着的,则是诸神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和小伙伴商量个事,明天汤浅的两部长篇动画《露之歌》和《春宵苦短》开播,我等了很久,非常期待……   但是,明天有实验还要补课,看了动画就没有时间码字了,所以,我可以请假吗?   征求下你们的意见,如果你们明天想看文的话,我还是会更新哒~ 第15章 十五、诸神   何旭一眼就看到了严丰。   严丰应当是匆匆赶来,还穿着警服,然而尽管匆忙,依旧身姿挺拔,精神饱满。   他在何旭看向他的时候就回望了过去,四目相对,严丰可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,还勾了勾嘴角,一看就是个正宗的警痞。   陈阳程没有注意到这一幕,他甫一进来就被劈头盖脸砸了许多声“老大”,他微咳了一声,显然不太自在:“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新成员,何旭,大家应该对他很熟悉,是咱们黎明市鼎鼎有名的‘烧饼潘安’。”   他的语调偏软,话还没说完,人群里已经有了窸窣说话声,随着“烧饼潘安”四个字脱口,那声音就像是烧开了的水,沸腾到顶峰,一群人七嘴八舌地讨论,陈阳程张了张嘴,愣是没找到能插缝的地方。   何旭看向严丰,他以为他会出来制止,但严丰插着裤袋,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,就在陈阳程脸都涨红了的时候,突然传来了拐杖敲地的声音。   “笃笃笃”。   那声音并不响,甚至前面的人不仔细听都没法听见,但随着后面人的安静,沉默像浪潮席卷了人群,周围的人自发让出一条道来,一个精瘦精瘦的老头拄着拐走到了前面。   他虽然拄着拐,但步伐并不慢,步子也很稳,何旭注意到他的眼睛非常亮,像一只年老而又毒辣的鹰。   宋聿在他身后小小声说:“这位是电神,杨庸章老先生。”   何旭问:“哪个庸?哪个章?”   宋聿飞快地扫了眼杨老头:“庸人的庸,文章的章。”   庸者自成章。   就见杨庸章在陈阳程身旁立定,又用拐杖敲了下地。   那一声可真是:沉闷而悠长。   老爷子扫视了一圈,这才开口:“来了新人,大家激动,情有可原。但不要激动过头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!‘弑神者’猖狂,屠戮同胞,两人惨死,三人遭难,现在根本不是欢庆的时候!‘弑神者’一日不除,我们就一日不能放松警惕!明白吗?!”   何旭口中咀嚼着老爷子的名字,耳边听着半文不洋的发言,觉得这老头来头不小,怕是世家人物。   杨庸章发表完了,又转向陈阳程,和蔼中不缺威严:“小陈,你来。”   陈阳程点了点头:“杨老说得对,现在形势严峻,我会让严先生加强治安管理,但最主要的是大家自己,一定要有防范意识,不能放松警惕。我为在这次受袭中遇难的同胞感到深深的难过,希望受伤的人能够早点好起来,大家有什么祝福的话,告诉我,我会代为转达。”他顿了一顿,“就这些了,你们‘白鸽组’迎新吧,‘雄鹰组’跟我过来。”   宋聿在后面及时补充:“‘飞鸟’分两大组,一组是‘白鸽组’,主要负责日常秩序和监督,组长是杨老先生;一组是‘雄鹰组’,负责维护治安,组长是警察之神严丰。”   简而言之,“白鸽组”干的是居委会大妈和朝阳群众的活;“雄鹰组”则是警察干的活。   何旭对这分类没什么意见,但他斜乜了眼定如松的杨庸章,心想:这权力结构可真有意思。   老爷子立在那儿,他于情于理都该过去打声招呼,但他往前走了两步,像是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,回头瞥了眼立在原地的宋聿:“你不来?”   几日不曾见面,再见宋聿黏他黏得紧,宋聿可能没感觉,何旭却挺清楚,只是一直乐意装聋作哑,他稀奇地看着宋聿,宋聿同他对视两秒,忍不住偏了偏头:“我在这里等你。”   何旭又扫了眼杨庸章,见他正望着这边,眉间的褶皱深得宛若马里亚纳海沟,心下了然,俗话说的好一山不容二虎,更何况这老爷子一看就是心比天高,陡然蹿出个同他能力一样的年轻人,能有好脸色才怪呢。   何旭上前打招呼,杨庸章不苟言笑的同他谈了几句,终究还是没忍住,拐着弯问了句他和宋聿是什么关系,何旭打了个哈哈便退下。   他甫一退下,正准备同宋聿说说话,却见莫丁那□□脸不知从什么地方窜了出来,胆大包天拎着他一只胳膊拖到了桌前。   这房间很大,靠近墙边有一张大圆桌,正摆了满满一桌的热菜,桌边站了一溜圈的人,为首的是个喜气洋洋的大妈:“路上老大告诉我说:你们都还没吃饭,只可惜赶时间,随便做了点儿,囡囡凑活着吃吧。”   宋聿悄悄在他耳边说:“这位是家政之神,范小扣,我们叫她范阿姨。”   还别说,何旭是真饿了,面本来就容易消化,更别说他还打了那么惊心动魄的一架,他也没客气,嘴甜地喊了声“阿姨好”就坐下开吃。   不但自己吃,还拉着宋聿一道坐下,宋聿不太适应被这么多人瞧着吃饭,可何旭已经将筷子塞到他手里了,他也只好硬着头皮去夹菜。   何旭眼角天然带笑,面相十分讨喜,尤其称“白鸽组”女同胞们的心,好饭好菜招待完,又给他们开了点酒,一时间筹光交错,那被流浪狗袭击的五个倒霉蛋,早被大家抛到了九霄云外。   盛情难却,何旭喝了不少,虽不至于说胡话,但脸已经红了,陈阳程见他如此,只让他录了虹膜,就叫莫丁开车送他回家。   煤球精憋了一晚上,一到家立马蹦出来,先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,然后指摘一下何旭:“你身上的酒味臭死了,”再吹捧一下鲜牛奶,“还是牛奶好喝。”   说着开了冰箱,把自己泡到鲜奶里。   何旭靠墙发了会儿呆,突然屈指敲了敲墙壁:“帮我热杯牛奶。”   煤球精一脸冷漠:“你自己去!”   后来见何旭似乎实在是累狠了,还是不情不愿的热了牛奶,把杯子塞到了他手里。   何旭见了牛奶倒也不急着喝了,而是两手捧住,指尖摩挲着杯壁,他脸上的潮红已经褪了下来,正是一种贫血的苍白。   煤球精忍了忍没忍住,跳起来轻轻撞了下他的胸口:“你今天怎么了?想哭吗?我去找个盆给你接着?”   何旭回神,笑了一声,屈指弹了下煤球精的脑门:“再嘴贱我就把你丢出去。”   煤球精从地上爬起来,一路滚回何旭脚边:“你到底怎么了?”   何旭没怎么,他就是觉得有点……懵。   蜜蜂见过吧,小时候比较皮,把蜜蜂装在玻璃罐子里,它就会一刻不停的去拿头撞玻璃。   它脑子这么小,傻乎乎的,人当然比它聪明,知道有一层看不见的东西把它和世界隔阂了,那东西叫玻璃。   可能隔阂人的,却不仅仅是玻璃。   万昆街是黎明市首屈一指的美食街,现在这个点了照样喧嚣,何旭能听见深夜大排档的声音:有喝酒吹瓶子的,有和小蜜调情的,有骂天骂地骂老娘的,还有好汉一怒拍桌起,撸袖子准备干架的……   他并不觉得吵闹,也不觉得踏实,只觉得自己似乎是在听一场极逼真的戏剧,逼真逼真,到底不是真的。   他慢慢从墙上滑下来,坐到了地上,冷漠又尖刻地想:这都是些什么事?   飞鸟、弑神者、火种、煤球精,这些各式各样的神明,都是些什么事?   为什么他一个兢兢业业的小老百姓,一个胸无大志的普通人,一个朴素的唯物主义者,会摊上这些事?   何旭突然轻轻动了动嘴唇,那声音被压得极低,几乎是含在喉咙里的:“……你觉得我算人吗?”   煤球精显然没听清,歪着脑袋看他:“什么?”   何旭笑了一下:“没什么,睡觉去了。”   说完仰头,把牛奶一饮而尽。   身后是煤球精气得跳脚,骂他牛嚼牡丹,暴殄天物。   何旭当时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:自己当时说宋聿“不是人”的话太过分,下次见面得向他道歉。   让他没想到的是,这个下次见面竟来得如此之快。   那天晚上他有点喝高了,睡了三个多小时就再也睡不着,翻来覆去一会儿决定起床,又看时间还早,打电话告诉猪肉铺子的老板,他自己去拿肉,平时偷懒,一直是送上门的。   拎着猪肉往回走,何旭突发奇想换了条路,那条路上有一整片的桂花树,现在这个时候应该全开了,金灿灿的。   他就在那儿看见的宋聿。   公园里有一处避雨亭,宋聿正蹲在亭子外,通过他乱糟糟的头发、皱巴巴的衣服,还有在亭子里摆放的物什,可以确定他晚上就睡在亭子里。   宋聿没看见何旭,他背对着他,正在给一只流浪狗喂食。   先拿个搪瓷盆,往里面倒了点儿水,又拿个大号的搪瓷盆,倒了满满一盆的狗粮,然后他端起放在一旁的泡面,还是红烧牛肉味的,津津有味的埋头吃了起来。   这时候天色已经有了一丝光亮,晨光像一柄笔直的利剑,一路披荆斩棘,唯有落到一人一狗身上,才留下两个英雄的影子。   何旭不禁笑了起来。   好像那个人在的地方,总会有光。   宋聿猛地回头,乍一和何旭打照面,他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,他嗫嚅着嘴唇说了声:“何先生。”   何旭没吭声。   宋聿以为他没听到,声音又大了些:“何先生。”   何旭还是没吭声。   宋聿这时候已经窘迫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算了,何旭看着他发窘的样子忍不住叹了口气,心想自己没事逗什么呢,有话就直说,又不是不知道他是个棒槌。   他正准备开口应声的时候,宋聿突然改了口,喊:“何旭。”   眼睛亮晶晶的。 第16章 十六、冷暴力   宋聿觉得自己如果是一台电脑,大概CPU已经烫得能煎蛋了,在险些烧坏之时灵光一闪,想起何旭说不喜欢“何先生”这个疏离的称呼,他忙改了口,然后期期艾艾地看着他,手心紧张得几乎端不住那桶泡面。   还好——这算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吧,宋聿眼见何旭眼角弯了起来,翘翘的,是一双标准的笑眼,他慢慢走过来,至宋聿面前蹲下,轻声说:“阿聿。”   那声音酥酥麻麻的,顺着清晨的第一缕光一齐打进了宋聿的心里。   宋聿刚褪下半截的血色又涌了上来,何旭见他面红耳赤的样子就特别想笑,伸出去碰他,被宋聿躲开了。   宋聿尴尬的解释:“我身上脏,小心把你也弄脏了。”   何旭换方向呼噜了一把狗毛:“前两天刚被袭击,现在又养上了,不怕流浪狗再袭击你一回?”   “不会的。”   何旭没接话,他抿着唇,仔细的打量了宋聿片刻,忽然问:“你在这儿住了多久了?”   “四天。”   宋聿手中正捧着泡面桶,他有点想继续去吃泡面,但又觉得不太好,正在犹豫的当儿就听得何旭继续问:“怎么住这种地方?‘飞鸟’没给你安排住处?”   宋聿摇头:“我拒绝了。”   “工资呢?维修店应该有发工资吧,租个房子总不成问题。”   宋聿:“之前花光了。”   何旭脸上最后一分笑意也褪了下去。   宋聿见何旭面色不虞,有心想安慰,却不知从何下手,他又仔细将自己之前的话咀嚼了几遍,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,恰巧肚子又饿得紧,便低下头去捞泡面吃。   何旭见他还能安之若素的吃泡面,几乎要被气笑了,有点想说几句刻薄话,到底没忍心,宋聿正吃得津津有味,突然被攥住了手腕,力道很重,几乎要攥掉他一层油皮。   宋聿抬头,见何旭看着他,脸上神色淡淡的:“阿聿,”他声音很低,“别吃泡面了,和我一起去吃早饭吧。”   宋聿还在犹豫,何旭已经抢先夺了过去,三步上篮投进了垃圾桶。   到这个地步,也就没什么好推拒的了,宋聿简单收拾了下自己,又收拾了下凉亭的东西,何旭按住了他的手:“这些别管了。”   宋聿眨眼看他。   何旭没解释,只攥着他的手腕往来路走,宋聿察觉到他心情不佳,大气也不敢出,只好偷偷回头,冲吃完了狗粮一脸迷茫的流浪狗偷偷招了招手。   煤球精欢天喜地的在玄关门口迎何旭回家,没想到买一送一,扫把星来了次二进宫,它气势汹汹的蹦到何旭肩上准备质问,结果被何旭毫不留情地弹了下去,还用拖鞋踩了一脚:“把厨房给我腾一块,我做早饭。”   煤球精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身体恢复到之前的圆润弹性有光泽,正欲冲上前兴师问罪,忽的和何旭来了个四目相对,它沉默两秒,自己安静的滚了。   低气压在厨房蔓延。   宋聿结结实实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如坐针毡。   何旭在油烟缭绕中扫了他一眼:“你先去洗澡吧,衣服就穿我的。”   宋聿便也学煤球精安静的滚了,不过还好他背包里有干净的换洗衣服,出来之后何旭扫了他一眼,也没说什么。   早饭很快就做好了,作为两人餐简直奢侈的过分——   热牛奶、舒芙蕾欧姆蛋、还有一小袋全麦吐司。   新鲜的欧姆蛋极度柔软,用勺子触碰会像海绵一样弹开,宋聿对着这样精致的早餐有些无所适从,何旭斜乜了他一眼:“再不吃就塌了。”   “哦。”   宋聿这才开动。   何旭比他吃得快,吃完了优哉游哉的喝牛奶:“你当初说想要房租多少来着?”   宋聿不明所以,还是老实回答:“五百。”   何旭点头:“那就这么定了,你还是住原来的那间。”   宋聿一愣:“可是……”   “没什么可是的,以后所有家务都你包了。”何旭起身,“哦对了,租金改成一月一交,发工资那天记得给我,我先去睡一会儿。”   说完也不待宋聿反驳,自己先进了卧室,“咔嚓”一声锁死。   宋聿吃完了已经塌下来的欧姆蛋,和煤球精面面相觑。   煤球精:“你干什么了他这么生气?”   宋聿:“我……没干什么啊。”   宋聿作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土包子,他是三天之后才知道“冷暴力”这种高级词汇的。   睡了一个多小时起来的何旭明显好了不少,出门前还冲宋聿笑了一下,宋聿以为就此揭过,没想到大错特错。   他们交集的时候不多,也就是晚饭后和早晨,何旭去父母家吃过晚饭回来,窝在客厅看会儿电视。   何旭真是个好房东,有问必答,有求必应,可是宋聿不问,他就绝不开口,宋聿晚上怕他看电视无聊,给洗点水果,装盘切好再插上牙签,才能迎来何旭主动的一句:“谢谢。”   也是唯一的一句。   哪怕是个傻子都看出来不对劲了。   一人一球背地里没少琢磨,都没琢磨出个所以然来,宋聿前前后后想了无数遍,也没有想通,急得他嘴角上都长了个燎泡。   莫丁没事溜达,正巧撞见宋聿坐在店门口发呆,表情宛如蔫菜瘟鸡,那愁苦都能从他脸上滴下来了,莫丁是个相当八卦的,见状忙不迭上前:“哎,宋哥,你怎么愁眉苦脸的,你看看你,都给愁上火了。”   宋聿摸了摸自己长泡的嘴角。   “宋哥方便说就说出来,兄弟给你出出主意。”   说着莫丁摸了个椅子垫到屁股底下,调整了个舒服的坐法,俨然一副促膝长谈的姿势。   宋聿便将经过事无巨细的说了一遍。   莫丁笑了。   他是谁呀?他是八卦之王、妇女之友,是晚八点狗血档最忠实的观众,他经验丰富,业务娴熟,这事对于他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。   “宋哥啊,”莫丁神秘兮兮地凑到他耳边说,“这个问题的最根本原因呢,是你没搞清楚他生气的对象。他不是生你的气,他是生自己的气。”   宋聿每日三省吾身,都快往圣人的方向发展了,突然被人告知自己搞错了方向,一脸呆滞的望着莫丁。   莫丁冲他嘿嘿一笑:“说真的幸亏我不知道你每晚住公园,要不我也生气,你想啊,你住公园是为什么,还不是因为没地方住吗?你没地方住,不就是因为你从何爷家里搬出来了吗?”   宋聿焦急地打断他:“是我自己提出来的。”   “对,是你提出来的,可是他也默认了呀,而且,那时候买玻璃的钱是你付的吧?那笔钱可不少,他知道,他默许,在他心里面就是他把你给逼到夜宿街头的,他能不生自己的气吗?”   宋聿正在努力的捋清楚其中的逻辑关系,莫丁则激动得唾沫横飞:“咱何爷可是冷面热心肠,你这样,让他看了,多难受啊,他一边生自己的气,一边也生你的气,但他也知道朝你发脾气没道理,所以只好冷暴力了咯。”   宋聿愣愣的看着他。   那副棒槌样子让莫丁不住叹气,真是朽木不可雕也。   “这样吧,”莫丁给他出主意,“你周日不是休息吗?你下午约他出来,去海滨公园烧烤,东西我来准备,你把人带到了就行,我来开导他。”   宋聿心事重重的说好。   回家他把烧烤的事和何旭一提,何旭淡淡的扫了他一眼,答应了。   他回房后又躺在床上,琢磨着莫丁说的话,好像有点明白,又好像不明白。   好不容易捱到周日下午,天公作美,正是个阴天。   莫丁准备齐全,三人搭好烧烤架,肉串蔬菜串全摆了上去,何旭和莫丁在一旁一边烤串,一边嘀嘀咕咕,宋聿离得远了些,正埋头给肉蔬分门别类的串好,他一边串一边抬头偷瞄两人。   不知道莫丁说了什么,逗得何旭哈哈大笑,宋聿在旁边瞧着,心中十分的不是滋味。   又过了一会儿,宋聿把所有的食材都串好了,他垂下眼帘,看着烤串发呆,忽觉眼前一片阴影,他抬眼何旭正站在面前,笑微微地看着他。   何旭:“串好了?”   “嗯。”   “喝啤酒吗?”   “喝。”   “那走吧,一起买啤酒去。”   宋聿呆愣愣的,何旭笑了起来:“不愿意?”   宋聿被那月牙似的笑眼一晃,心突然止不住地狂跳了起来,他“腾”一下站起来险些将烤串打翻:“不……我跟你去。”   回来的路上宋聿坚持帮他拎啤酒,何旭也没反对。   他领着他到海边的水泥墩子上坐下,打开一罐递给宋聿:“以后不要这样子了。”   宋聿猛地抬眼看他。   “也许我不说你也知道,但是……”,何旭低笑了一声,“接受别人的善意不用感到不安,并不是每个人都为了回报,就算你坚持要回报的话,也可以慢慢来,非要逞强,是在伤害自己的同时,也在伤害那些对你抱有善意的人。”   宋聿又飞快的垂下眼帘,盯着铁皮罐里的金黄泡沫。   “我伤害你了吗?”   何旭噎了一噎,不知道该怎么接话。   过了好一会,他才说:“我……”   甫一开口,就觉眼前一花,宋聿把啤酒往他面前一推,自己从水泥墩子上跳了下来,直奔海面:“那边有个小女孩,现在涨潮,很危险。”   他动作太快,何旭只抓到他的一片衣角。   顺着宋聿直奔的方向看去,远远的正有个女孩,年纪不大,只有七八岁的模样,呆呆的立在海岸边,不断飞升的巨浪眼看就要将她吞没。   “阿聿!”   何旭喊了一声宋聿却没有回头,形势危急,何旭也不敢贸然跳进去,他预备去找公园里的救生员,边跑,边还是不放心的回头看了最后一眼。   这一眼却将他定在了原地。   这片海,他以前见过。   但那海水不是蓝色,而是一片金白色的海。   就在这个念头跳出来的同时,他感到胸口一阵尖锐的剧痛,那剧痛当即让他惨叫一声,然后膝盖一软,倒了下去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不好意思,看《春宵苦短》看过了头……汤浅是真正的天才啊!沉迷其才华,无法自拔 第17章 十七、阿马尤斯   又是那个场景,梦中的场景。   梦里一片漆黑,黑暗像雾气漫过他的鼻尖,像水流漫过他的脚踝,何旭抬脚往前走了两步,脚下是空的,踏步并不能嗒嗒的响,但这不妨碍他站在这儿。   他的面前有一扇极其巨大的门,高得让人望不到顶,也非常远,但比上一次梦见已经近了不少,他觉得他再做几次梦应该就能够到了。   在一片黑暗中突然有声音喊他的名字:“何旭。”   何旭没有回头,因为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,而他从未窥见其真容。   “何旭。”   那声音又喊了一声。   何旭想了想,胆大妄为的往地上一躺,果然非常的舒服,他以双臂作枕,睁大眼睛瞧着这片无尽的黑暗:“果然是你。”   “你说你平常在梦里和我唠唠嗑也就算了,这大白天的,影响多不好,待会儿别把其他人给吓了一跳,多罪过呀;再说了,梦里面悄咪咪的来也不疼,你刚刚那一下可疼死我了。”   何旭心有余悸地摸了摸自己的胸口,那种疼和以前他中弹的感觉不同,像是有一双手,要将他硬生生撕扯成两半。   野蛮、原始、痛到了极致。   何旭正在那儿西子捧心,那个声音却开了口:“不是我拉你进来的,是你自己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他正想开口冷嘲热讽几句,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地上蹦了起来:“阿聿怎么样了?”   “不知道。”   “你不知道?”   “放心,他没那么容易死。”   何旭眯起眼盯着眼前的黑暗,又斜觑了几眼白门,这才再一次慢悠悠地躺了回去:“那好吧,你说我是自己进来的,是不是跟那片金白色的海有关系?”   那声音没有回答,按照何旭的经验,这算是默认。   “我还以为是我的记忆分类出了差错,看来没有,那海到底是个什么东西?”   黑暗又陷入了长久的沉默。   何旭心中窝着一团火,却也知道对着这不知是圆是扁的东西发火毫无益处,他深吸了一口气,打算醒来自己去查查看的时候,那声音却说话了,是一句长长的叹息。   “阿马尤斯,那片海叫‘阿马尤斯’,它是我们的……故乡。”   那声音中有无限的悲伤,掺在黑暗中,扑面而来。   何旭被这悲伤所震撼,顿了一顿,下次开口的时候语气缓和不少:“我们的故乡?”   “你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吗?”   “想起什么?”   那声音又沉默了。   何旭恨得牙痒痒,觉得就像是一锅熬煮许久的汤,一直守在锅边心痒难耐,好不容易捱到香气最馥郁最扑鼻的时候,却被人连锅带盖给端了,一口都没尝着。   “不带你这样的吧,故意吊我胃口啊。”   “我曾经告诉过你,但是你没有听进去。”   何旭哼笑一声正欲反驳,骤然想起之前的梦境,大多都是那声音叨叨叨,但他一点都想不起来,他叨叨了那么多,怎么会连一句都想不起来?   就好像是……有人一刀切掉了他关于那一段的所有记忆。   这假设让他背后发寒。   那声音说:“是我操之过急,‘它’不让我说,但你总会知道的。”   “它?”   “很快,很快你就会知道了。”那声音低得近乎喃喃自语。   “‘它’是谁?”何旭大喊。   那声音却没有回答,再一次隐匿在黑暗之中,黑暗这时候也变得不那么友好起来,何旭深深吸了口气,觉得像是无数条蛇环绕着身体,沉闷得喘不过气。   他觉得自己的眼皮越来越重,呼吸越来越闷,大脑越来越迟缓,他知道这是要离开的征兆,何旭不甘心,却也无可奈何,就在他眼皮合上之际,他突然听见了歌声。   那歌声自远方传来,让人想起了雪白的浪花、金色的麦田,让人想起了风拂过草地、太阳从山顶升起,让人想起了天空、大地、高山、海洋,还有无边无际的温柔。   那歌声是何旭从没听过的语言,它甚至不能说是语言,因为那就是一阵浪潮声,但何旭奇迹般的听懂了,那歌声唱的是——   唯沉默以真言。   何旭再次睁眼的时候,率先映入眼帘的是莫丁的□□脸,露着一口黄牙,相距不到一寸。   何旭条件反射就是一个巴掌。   “哎哟!”   莫丁只觉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,他本就心不甘情不愿,这下顺着力道往旁边滚开,边滚还边捂着自己的脸蛋说:“何爷,我是要帮你做人工呼吸啊!而且我还没做呢!你不能这么冤枉好人!”   何旭支起上半身,抹了把脸,觉得如果真被啵一口,他可能得再晕一回,何旭伸手抹到一半,忽然被人攥住了手腕,手劲大得他生疼,何旭下意识的往回抽,没想到被攥得更紧了。   宋聿跪在他脚边,浑身湿透了,面色发白,眼角却发红。   他甫一见到何旭醒来,就是一串连珠带炮:“没事吧?身体有没有不舒服?想喝水吗?”   何旭摇了摇头,稀奇的盯着他的眼角,怎么感觉……好像差点要哭出来的样子?   何旭知道自己没事,自然生龙活虎,玩心大起,他抬起手指,虚虚的划过宋聿的眉骨:“哭了?”   “没。”   宋聿低下头。   何旭笑了起来:“你这么关心我的呀?”   宋聿垂着脑袋装死。   何旭托着下巴哈哈大笑,托他的福,宋聿脸上消失的血色又涌了回来,并且数量十分可观,宛如一颗熟透的番茄,他正想再顺口调戏几句,忽然手臂一沉,有个小崽子扑到他身上,张口就咬。   还好何旭手脚灵活,忙拎起她后颈把她挪远了些,四颗乌溜溜的眼睛相对,何旭在她的眼睛里发现了鄙夷和仇视的光。   何旭莫名其妙:这不是刚刚涨潮还在海岸的小崽子吗?我都不认识她,怎么这么凶?   小崽子下一秒就给了解答:“不许你欺负爸爸!”   说着两条细胳膊细腿就开始乱打乱蹬,何旭有点受不了,还是宋聿忙起身把她抱在了怀里,那小崽子一到宋聿怀里安分得就像只家猫,唯有眼睛还圆溜溜的瞪着何旭。   宋聿四肢僵硬的将她搂着,尴尬的扫了眼何旭:“我不是你爸爸……”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他昏迷的时候,错过了多少好戏?   他扫了眼莫丁,莫丁眼观鼻鼻观心,忙不迭赶来解释:“宋哥把小姑娘救上来之后她就黏着宋哥不撒手,张嘴就喊‘爸爸’,可能是还小吧,宋哥见你昏过去急坏了,马上叫我赶过来,我正好会点急救知识,这不,我刚准备急救你就醒了……”   说着委屈的捧住了自己的半张脸。   何旭漠然的看了他两秒,克制住了自己给他另外半张脸来一下的冲动,转头去看那小崽子。   小崽子扎着两条乌黑油亮的羊角辫,穿着条浅绿色的吊带裙,脸上肉嘟嘟的,眼睛水灵灵的,如果不咬人的话,还算是可爱。   何旭深呼吸一口气,展出他的招牌笑容:“你叫什么名字,哥哥带你去找爸爸。”   他这一招从小使到大,躲过了老妈的拖鞋、班主任的检讨书、上司的责骂,结果没想到居然栽在一个小崽子身上。   那小崽子扬着包子脸,趾高气昂地说:“我就不告诉你!”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反了反了。   这熊孩子要上天。   宋聿之前见何旭昏迷,急得乱窜,眼下见他醒来,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打了电话给派出所,让他们来领人。   在等警察来的间隙,他半蹲下来,耐心地和小崽子平视:“你叫什么名字?谁带你来公园玩的?你爸爸妈妈呢?”   三连炮小崽子只回答了第一个:“我叫林虞。”   何旭插嘴:“我还叫盆浴呢。”   小崽子又不说话了,只瞪着眼睛,朝何旭呲牙。   宋聿忍不住皱眉看了眼何旭,到底没说重话,只是摸了摸林虞的羊角辫:“你爸爸妈妈呢?你一个人,爸爸妈妈找不到你了不知道有多着急。”   林虞垂着眼睛,用小皮鞋踢地上的石子。   何旭突然走过来一把将她抱起,林虞震惊之下竟忘了挣扎,何旭也不废话,一抱起就脱她鞋子,待到脱下第二只的时候林虞反应过来,一抬手何旭脸上就多了一道爪痕。   林虞有点呆呆的,大概是没想到自己的指甲这么尖。   何旭皱着眉,只说:“你是属猫的吗?”   一手抱着小崽子,一手抖她的小皮鞋,刚刚她在海滩边走,也不知道这鞋子怎么设计的,沙子石子抖了半个鞋底。   林虞看着这一幕,搂紧何旭的脖子,不吭声了。   “你父母呢?”   小崽子没说话。   何旭也没强迫他:“你会自己穿鞋吧?会我就放你下来了。”   “我当然会!”   林虞气得脸颊上两团肉都鼓了出来,她看上去挺想咬何旭一口,到底忍住了,何旭等她穿好,就把她牵去了公园的广播处,广播来来回回喊了四五遍,也没见人上门来瞅一眼。   何旭斜乜了她一眼,越发坚定了这是个熊孩子的判断。   警察十分钟后就到,恰巧有个何旭的旧同事,两人还聊了几句,他给何旭递了根烟,何旭刚掏出打火机,就听得一阵嚎啕声随着不断汹涌的海浪喷薄而出,吓得他手一抖将打火机都掉在了地上。   那哭声的来源自然是林虞。   何旭这才知道小崽子刚刚对他算是客气的,警察上前去拉林虞,又恰逢宋聿松了手,她看着敞开的车门就像在看一个怪物的血盆大口,当即嚎啕出声。   这还不算完,谁去拉她,她就咬谁,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确实有几分道理,她逮谁咬谁,大人又不能和她计较,一时间竟僵持不下。   眼看着过了一刻钟,仍毫无办法,警察无奈的向宋聿求助,宋聿本来就是个嘴笨的,此时硬着头皮说了两句,自己都觉得不中听。   何旭抽完了一根烟,冲那一帮人翻了个白眼,决定采取迂回战术:“行了,别哭了,警察叔叔不是来抓你的,是来找你玩的,你告诉他们爸爸妈妈是谁,他们就给你吃零食,巧克力喜欢吗?嗯?他们有一个屋子的巧克力哦。”   林虞哭得嘶声力竭,百忙之中还不忘和何旭顶嘴:“你骗人。”   何旭瞪着她,心想:小孩子真讨厌。   于是她就哭了两个小时。   真真正正两个小时。   掐着表算的。   哭得所有大人都一脸生无可恋,她这才觉得差不多了,意犹未尽的打了个哭嗝,闭上了嘴。   她走到宋聿面前,期期艾艾地望着他。   宋聿看向何旭。   何旭扶着额叹了口气:“先来我家吧,在我家做笔录。”   派来的警察走了大半,此时就剩下一个何旭的旧同事,这还是看在昔日的同僚情面上,那人听闻疲惫的点了点头。   几人开车回了何旭家,何旭让宋聿看着林虞,自己去厨房给客人倒茶,给小崽子准备牛奶,正在热牛奶呢,突然传来了开门的声音,林虞一把抱住了他的大腿。   “一边儿去,”何旭头也没回,嫌弃地说,“去你爸那边,他们问什么你就回什么,不回没有牛奶喝。”   “叔叔。”林虞抱着他的大腿不松手。   “是哥哥,再喊一遍叔叔我就把你丢出去。”   “好吧,哥哥,”林虞抬着肉嘟嘟的包子脸看他,眼睛因为哭肿眯成了一条缝,“我可以玩玩具吗?”   此时微波炉的牛奶已经热好,何旭伸手去拿,一边晃着牛奶观察温度,一边敷衍地说:“可以。”   他回头把牛奶递给林虞,林虞高高的举起双手表示没空,那掌心中,赫然是被捂住了嘴的煤球精。 第18章 十八、招魂(修)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它不是说,除了做烧饼的,谁都看不见它吗,这是第几个了。   煤球精见到何旭,像是解放区人民见了红军,两眼泪汪汪,它奋力将身体一拱,林虞不察被它生生挤出一条细缝来,煤球精的嘴甫一得了自由就哭天喊地叫救命:“何旭,你管管!有这么对神仙的吗!再这么对我,我生气了要离家出走的!”   何旭哀其不幸,怒其不争地瞪了它一眼,然后朝林虞伸出手:“把它给我。”   林虞眼疾手快地藏到了身后:“你说了给我玩的。”   何旭:“但它不是玩具。”   “那是什么?”   “嗯……”何旭歪着头想了想,“大概是吉祥物吧。”   “何旭!”   煤球精充满了仇视地瞪着他,何旭觉得如果它能动早就扑过来咬人了,不过,这不是不能动嘛,何旭一提嘴角,露出个冠冕堂皇的笑容。   林虞像揉面团似的揉搓着煤球精:“吉祥物和玩具有什么区别吗?”   “大概没有。”   “那为什么我不能玩?”   何旭想了想,突然神秘兮兮地蹲下来,凑到小崽子耳边说:“你知道圣诞老人吗?”   “知道。”   “这是圣诞老人养的吉祥物,专门用来观察小朋友平时乖不乖,乖的小朋友就会得到很多礼物,但是如果你惹它不高兴,就一个也没有了。”何旭一本正经地伸出手,“来,给我,再不给它要生气了。”   林虞垂下眼睛,小皮鞋踢了踢地砖,何旭正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偷摸着接近,小崽子却突然扬起了脸,眼睛大大的:“可是圣诞老人是假的啊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你几岁?”   “六岁半。”   “小学一年级?”   “大班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林虞小朋友,你不觉得小孩子天真一点比较可爱吗?”   林虞咯咯笑了起来,露出缺了一颗的牙齿:“可是天真的女人,会受更多的伤啊。”   何旭同她对视两秒,几乎要对这小豆包的学习能力顶礼膜拜了,看她那娇柔做作、老气横秋的模样,不知道是受了多少纯情肥皂剧的荼毒。   何旭朝她摊了摊手:“那好吧,拿过来给我。”   林虞嘟着嘴看他。   何旭同她对视几秒,忽然化掌为爪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煤球精抢了过来,随意的往身后一丢。   林虞显然没想到还有这一招,呆了片刻,也没说话,但从她湿漉漉的眼睛可以得出,马上就要爆发一场新的洪灾,何旭忙将温度正好的鲜牛奶塞到她手里。   “不许哭,哭了我就把你送给警察。”   林虞立马用一只手捂住了嘴巴。   何旭凑到她耳边说:“大人都看不见这个黑毛球,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,不要说出去好吗?你不说我请你吃蛋糕。”   林虞小鸡啄米似的又轻又快地点头。   何旭非常满意,正巧敲门声响起,想来是旧同事不耐烦了,何旭拍了拍林虞的脑袋,赶她出门。   虽然警察审问手段高超,可小孩没逻辑可讲,正所谓无招胜有招,问了十多分钟屁都没问出来。   “你家在哪儿?平常是谁照顾你?照顾你的人叫什么名字?”   问了几个问题都一无所获让警察也有些急了,不管小孩的理解能力,连珠带炮抛出三个。   林虞沉默的喝奶,警察叹了口气,揉了揉眉间,正准备一个一个慢慢来的时候,小崽子突然抬起了头,低声说:“我家在不动市,燕城区江南春景13栋2单元401室。”   三人都是一愣。   警察猛然睁开了眼:“你确定?!”   林虞点头。   警察在本子上刷刷刷写下地址,然而不动市是临省的一个城市,到黎明市光车程就要四个多小时:“你是怎么过来的?”   林虞摇头。   “谁带你过来的?”   继续摇头。   警察皱起了眉,和何旭四目相对。   何旭捅了捅宋聿,宋聿忙低头去摸林虞的羊角辫:“你为什么来这么远的地方玩?”   林虞扫了眼宋聿,朝宋聿张开手臂,宋聿一把将她抱起搁在膝盖上,她才开口:“我不知道,就是‘嘭’的一下就到了公园,像变魔术一样。”   话音刚落,宋聿忍不住眼角一抽。   这出现的法子,和他的一模一样,而且刚才他亲眼看见林虞抓着个煤球精笑嘻嘻地跑厨房里去了。   宋聿抬眼望向何旭,何旭正在喝茶,神情淡淡的瞧不出什么,就见旧同事朝何旭打了个眼色,何旭起身,让宋聿陪着她,两人走远了几步。   “你觉得怎样?”   “可能在撒谎,也有可能精神上存在问题。”   那人听了点点头:“我也是这个意思,保险起见,马上得送去医院做检查。”   这警察来的时候就孤零零的一个,这下送林虞去医院也不方便,还是何旭开了车,去医院照看小崽子,旧同事先回一趟警署,再派人过来接手。   林虞本来见警察走了挺高兴,但一口气还没笑完,又被宋聿拉去医院,当即脸色惨白。   “我不要去医院!不要!我不要!”   “乖。”   何旭去排队挂号,宋聿看着小崽子,然而这小崽子恐医症严重得非比寻常,只摇了摇头,忽然泪水决堤,痛哭出声,哭得脸红脖子粗,引得路人驻足。   宋聿手忙脚乱安慰她,却是毫无办法,何旭忙从挂号处跑过来,又是威逼又是利诱,两个人搞了个满头大汗,最终还是医院的护士对此有经验,直接霸王硬上弓,把她摁住了去做身体检查。   宋聿忙前忙后,又是买蛋糕,又是买果汁,还买了一口袋色彩鲜艳的糖果,想着从体检室出来就给她。   何旭一见小崽子进去倒不急了,两手抱胸冷淡地看着宋聿:“省着点花,多了也浪费。”   宋聿刚开始还没反应过来,后来见着了赶来的一帮警察,才想起他不过是个过渡段,后面由警察接手。   何旭拉他往外头走,宋聿犹犹豫豫走了两步,还是跑了回去,在警察里面挑了个最面善的女警,把买的一袋零食递给她。   女警受宠若惊地看了他一眼:“谢谢。”   宋聿笑了笑,转身往回走,走了一步又回头:“一天只能让她吃两颗糖,记得刷牙。”   那女警笑出了声。   宋聿莫名瞧了她一眼,有点窘迫的挥挥手,走了。   何旭正靠在不远处的墙边等他,见到他来了,噗嗤一笑。那笑容同女警的有几分像,宋聿眨了眨眼睛,到底没忍住:“你笑什么?”   “没什么。”何旭大笑。   宋聿抿了抿嘴,知道何旭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,但皮薄心善,到底没好意思拆穿他,只默默记下,放到心里头去反复琢磨。   两人一下午,一口烧烤都没捞着,反倒是陪一个小崽子折腾了一通,何旭累得不行,越发了解家庭妇女的伟大,给老妈发了条微信说:“妈妈我爱你。”   害得他老妈以为何旭被盗号了。   这累得慌,吃起来就随便的多,家里正好有盒速冻馄饨,何旭跑去烧开水,宋聿则自告奋勇给两人汤碗里掰紫菜抖虾皮。   水烧开还有段时间,何旭望着开水壶发呆,宋聿则琢磨着碗里要不要再加两勺鸡粉,正思量着,忽然听见何旭对他说:“阿聿,我跟你说件事。”   宋聿抬头。   何旭居然难得的踌躇了一下,他轻咳一声,视线从宋聿脸上滑过,正落在新买的微波炉上,闪闪发亮的微波炉照应出自己模糊的脸庞。   虽然那句话说“唯沉默以真言”,但转念一想,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,要宋聿能想起点什么,也不亏。   于是他捋了捋思路开始说。   说的时候留了个心眼,只提了金白色的海,以及那句“唯沉默以真言”。   自己往常做的梦,梦里头的声音,还有那扇巨门,一个字儿也没吐。   说完了把手递过去:“闻一闻,怎么样?”   宋聿仔细的嗅了嗅,又认真的想了想:“有点香。”   何旭点头:“对,我喷了香水。没有海腥味吧?”   宋聿莫名其妙地看了何旭一眼:“没。”   这并没有带给他安慰,何旭十分愁苦地说:“我可能……是个海鲜。”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他安慰何旭:“金白色的海一定不是普通的海。”你也一定不是普通的海鲜。   闻弦知雅意的何旭嘴角抽了抽,觉得宋聿真是没有幽默细胞,于是干脆不再耍嘴皮子,单刀直入:“‘阿马尤斯’这个名字让你想起什么?”   虽然何旭把在梦境里的场景描述得绘声绘色,但宋聿的记忆却如同一滩死水,勾不起一分一毫,他摇了摇头。正好水开了,宋聿将水倒进锅里,馄饨一个个的贴着锅边入了水。   厨房里沉默着,唯有馄饨的香气氤氲开来,宋聿把何旭赶了出去让他在客厅里等吃的,美名曰:“吃饱了才有力气想。”   何旭饿得头昏眼花,正望着醋碟和辣碟流口水呢,突然窜出来一个不速之客。   那不速之客自然就是煤球精。   它刚才听了一耳朵,此时对何旭在梦境中的场景十分好奇:“你真是海鲜啊?活该!让你整天嘲笑我黑!你还臭呢!”   何旭以手做枪,抵着煤球精的脑袋,预备随时崩了它。   煤球精笑嘻嘻地摇头晃脑:“哎,那个浪潮声是怎么发声的,你再说一遍试试!”   何旭:“滚。”   煤球精锲而不舍:“试试嘛,试试嘛。”   它虽然没什么威慑力,但架不住废话多,像苍蝇一样扰得人不胜其烦,何旭只好皱着眉,把那句话重复了一遍。   有四个拍点,间隙相同,声音压得低长而平缓,几乎没有情绪起伏,唯有到每个拍点的结尾处会微微颤抖。   这话说起来不容易,何旭好几次险些闪到了舌头,煤球精滚倒在沙发上哈哈大笑,何旭黑着脸将它捉起来:“你听出什么来了没有?”   “没……”眼见何旭要惨无人道的拔毛,煤球精吓得口不择言,“等等等等等等!你让我想想!哦对了,招魂!你这声音像招魂的声音!”   何旭皱起了眉。   煤球精仔细回想了一下越发确定,如不是被何旭捏着它估计能得意的跳起来:“你听过招魂的声音没有?对,你没印象,现在不流行了,我以前听过一回招魂的,‘魂——兮——归——来——’,你自己念念看,是不是这样!”   这时恰逢宋聿端着馄饨出来,见何旭面色不对,正准备上前问个究竟,忽然听得一阵敲门声。   敲门很正常,现在也就七点钟,可这敲门声又重又急,简直是把大门当鼓面来捶,宋聿毫不怀疑任他敲个十分钟能把门捶出个洞来。   宋聿和何旭对视一眼,宋聿的手轻轻搭上了把手,谨慎地问:“是谁?”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本章有个小彩蛋,猜猜看在哪里?猜对了加更~ 第19章 十九、钢针   老房子的门,没装猫眼。   没有人回答,但那敲门的人显然听到了,敲门声变得更加急促起来,声音躁得让人忍不住想往耳朵里塞棉花,宋聿挨得近,还能听见指甲挠门的咯吱声,酸得人牙疼。   何旭已经走到了他身后,朝他轻轻点头。   宋聿又提高嗓音问了一声:“是谁?”   门外无人应答。   宋聿陡然一转门把,与此同时飞快的往墙上一贴,那敲门人骤然失力,咚的一声结结实实摔在了地上。   宋聿的指尖本冒着淡蓝色的电弧,见着来人却像是泄了气的皮球,一下子安分下来,他蹲下身去,将仰面摔倒的小崽子扶起来。   小崽子见到他,抬手就是一爪子,宋聿脖子上当即留下两道红痕,宋聿还没说什么,她却恶人先告状,深吸一口气嚎啕起来。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在医院的时候她只知道哭,对外界毫不关心,但显然去了趟医院她进化了不少,一边哭,还能见缝插针的抢了何旭的手机,把它塞到沙发下面,不让他打电话叫警察。   何旭深深又无力地捂住了脸。   他讨厌小孩,非常非常非常的讨厌。   宋聿没何旭这样淡定,他急得满头大汗,使出浑身解数来哄林虞,林虞则是任你如何哄我自岿然不动的哭,宋聿哄得气喘吁吁,蹲在地上喘了口气的时候,突然发现有什么不对。   他一把攥住了林虞的小爪子,声音都变了:“何旭,你过来看看!”   何旭当即太阳穴一跳,猛扑到林虞面前,好家伙,这小崽子真是心狠手辣,不但对别人不客气,对自己也毫不手软,刚刚砸门太用力,撬翻了一个指甲盖,现在正摇摇欲坠地挂在手上,一片血肉模糊。   他有心想送小崽子去医院,但转念一想只怕会激起她的逆反情绪,于是转而去拿了医药箱,想着长痛不如短痛,不如拔了先。   林虞倒没啥感觉,可能泪水蒙蔽了她的痛觉,直到何旭将镊子取出来,她才不自觉的瑟缩了一下。   宋聿抚着她的羊角辫柔声细语地安慰,何旭却在那儿冷笑:“现在知道怕,早干什么去了?问你是谁还不肯说。”   林虞白着脸不甘示弱地顶了回去:“我说了,你一定不会放我进来的!”   何旭恶狠狠瞪了她一眼:“把手伸出来。”又转头对宋聿说,“把她摁牢一点。”   家里没有麻醉药,何旭虽然气势凶,但到底心有点儿虚,旁敲侧击暗示林虞可以去医院,结果她一听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又有爆发的趋势。   何旭垂下眼睛,凉薄地讲:“这是你自找的,别待会儿哭着找爸爸。”   林虞没说话,何旭消了毒,一狠心,将那嵌在肉里的指甲猛地拔了!   他一拔完条件反射去看林虞的脸,这小哭包奇迹般地却没有哭,甚至脸上都没有什么痛苦的神情,只微微嘟着嘴,似乎在发呆。   没有哭就好办,何旭利落的进行了后面的包扎,然后反复叮嘱她要小心,不能碰水。   林虞之前还“嗯嗯”两声,后面不耐烦地拧起了眉毛:“我想喝橙汁,你有吗?”   “没有,牛奶要吗?”   林虞勉强地点了点头,其表情的欠扁程度,如果不是看在她刚拔了指甲的份上,何旭怀疑自己会揍她。   何旭去厨房热牛奶,宋聿摸了摸她的头,也跟着去了。   何旭没有回头,报了串电话号码:“你直接打这个,是内线,110转接需要时间。”   宋聿说好。   何旭将牛奶热好,宋聿也刚打完电话,何旭把牛奶递给宋聿:“你给她,她喜欢你。”   宋聿摇头:“她也喜欢你。”   何旭抱胸冷笑:“我看她想咬我。”   宋聿还是摇头:“你是个好人,好人大家都喜欢。”   何旭突然生出点调戏的心思:“那你呢?”   他等着看宋聿脸红,可惜宋聿这回却没有,坦坦荡荡迎着他的眼睛笑道:“我也喜欢你。”   何旭对视两秒,默默的移开了视线。   不好,何旭心说,咱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识过,怎么能在阴沟里翻了船。   然而僵持片刻,还是何旭难得红着脸端着牛奶走了出去。   林虞已经靠在沙发上睡着了。   这时候她才像个小孩子,砸吧着嘴似乎想讨奶喝。   何旭将牛奶塞回宋聿的手里,轻声嘱咐他喝掉,自己又打了个电话,让他们不要上门,明天再来。   打完电话出来的时候沙发上已经没有了小崽子的影子,宋聿小声说:“我把她放我床上了。”   何旭点头。   两人这才吃完了那两碗冷掉的馄饨,又看了半小时电视,然而他们发现,家里有个熟睡的孩子,做什么都跟做贼似的,实在没意思,结果就是早洗早睡。   宋聿说要睡沙发,何旭扫了他一眼,没说话。   早上六点整,家里又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。   何旭睡眼朦胧的打开房门,见客厅里坐着精神饱满的宋聿,和两眼通红的陈阳程。   何旭草草洗漱一番就坐到了宋聿身边,对面的陈阳程两眼通红却精神亢奋,应该是熬了个通宵,已经觉不出累了。   他神神秘秘地扫了他们一眼:“那个小姑娘,是不是在你们这儿?”   宋聿点头。   何旭反问:“怎么了?”   陈阳程打量了周围,然后压低了嗓音道:“昨天她体检出来,发现你们不在之后就开始发脾气,哭了好久好久,好不容易哭累了,警察问她话,她就把煤球精的事供了出来,当然大家都觉得是她胡说。”   何旭:“我没跟她讲过,她自己发现的。”   陈阳程点头;“我猜也是,当时我就觉得她不是普通人,于是我去查了她的行迹,”他从包里抽出一沓纸来,“根据邻居的回忆,当天中午十二点不到还碰见她拎着豆腐回家,但她下午两点半就出现在了海滨公园,高速公路再快也要四个半小时,时间对不上;同时我查了公园的摄像头,出入几条道都没有拍到她,当然她有可能是踩草坪过来的,毕竟摄像头不完善,但是对着海岸的几个摄像头,没有一个拍到她走来的画面,都是随着海浪突然出现。”   对面两人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,何旭瞥了眼宋聿,宋聿正捏着打印纸的一角。   “而且,你们知道吗,我马上让严丰查了林虞的身世,她父亲是医神,不动市的医神!但遗憾的是半年前去世了。”   宋聿突然开了口:“我也是半年前突然出现的,对吗?”   陈阳程点头。   在海滨公园突然出现,看得见煤球精,和新神有关联,还有一见着宋聿就扑上来叫“爸爸”。   宋聿问:“那你觉得,她是什么人?”   陈阳程摇头:“不知道,我们对‘火种’几乎一无所知,但‘火种’不可能是人,这是确定的。我想你们这种情况,应该是‘火种’降世引起的异变,就像天干的屏障一样,现在还没研究出来,但是已经又有两个人像他一样了。”   “屏障?”   “不单单是屏障,还有……爪子一样的东西,”陈阳程做了个手势,“这种新的力量他们还不能很好的掌控,突然爆发的时候撕碎了自己的一件衬衫。”   宋聿皱起了眉,他们当初猜测,这种力量可能是潜能,也可能是异变,现在看来,应当是后者。而后者,是为了战斗做准备的。   何旭只当他放了个香气扑鼻的屁,笑眯眯的胡吹海扯,其乐融融之际,他突然往沙发上一靠,绷直了嘴角,那点儿柔情的假象就消失了,只剩下他两只毒得发亮的眼睛,像两根针直直扎进陈阳程的胸口。   何旭的声音低得听不出情绪:“林虞不对劲这件事,我们都估摸着早有数,根本不值得你一大早兴师动众的来这儿,有什么事,直说吧,我还得去开店。”   陈阳程面孔一僵,显然没料到何旭这么直白的挑破,然而事已至此,也没必要遮遮掩掩,他突然站起来,朝宋聿九十度的鞠了一躬。   “我希望宋先生能收养林虞。”   两人皆是一愣。   宋聿皱着眉问:“为什么?”   陈阳程抬起头,急忙把包里的一沓资料全倒到茶几上:“你们看看这个,还有这个,对,翻开来看,‘火种’降临,战争欲发,流浪狗之神本来是我们的一员却叛变,害死两个,重伤三神,现在我们压着‘火种’的存在,但是下面的神迟早有一天会知道,到时候怎么办?不用‘弑神者’搅和了,世界直接会乱了套!”   “虽然宋先生不是‘火种’,但我想你一定和‘火种’有很密切的联系,林虞也是,有你们在,我们找到‘火种’就多了几重希望。你放心!抚养费由‘飞鸟’一起出,不会增加你一丝一毫的负担!”   说着又涨红了脸,激动得鞠了一躬,脑袋差点撞到了茶杯。   宋聿难得的垂下眼睑,没有应声。   他喜欢林虞,喜欢这个穿着绿色裙子,笑起来缺了颗牙,眼睛亮晶晶的小姑娘,他喜欢她,愿意给她买零食吃,愿意被她挠一爪子,愿意耐心的等她哭完。   但这是喜欢。   喜欢一束花,一只鸟,一个冰淇淋的喜欢。   但领养不一样。   领养源于爱,而非兴趣使然。   这是一种基于法律效应的爱,在领养她的那一刻,他必须确保他永远爱她,即便她愚蠢、丑陋、自私、盲目、残疾、重病,即便她犯了严重的错,他可以惩罚她,但他还是得爱她。   神圣的词总是背负着沉重。   宋聿喜欢她,但他们认识还不到二十四小时,说到底只是两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,要为了这点喜欢背负上这么沉重的誓言,太强人所难了。   宋聿喉咙动了动,正欲开口,却被何旭抢了白:“她家人呢,一个都没有了?”   陈阳程摇头:“她两岁时母亲病死,半年前父亲车祸去世。”   考妣皆丧,稚子多哀。   “那这半年来,是谁在照顾她?”   陈阳程嗫嚅着道:“……她爷爷奶奶。”   “身体健康吗?有没有退休工资?”   “有,身体挺好的。”   “你知道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收养几乎是不可能的吗?”   “知道。”   何旭忽然短促地笑了一声,将手机在陈阳程面前一摔,摔在茶几上“砰”的一声脆响:“现在是六点二十,我给你十分钟说实话,十分钟以后我要去开店阿聿要去上班,没有人有空再听你遮遮掩掩的搪塞。”   那声音清脆,激得人心尖也跟着跳两跳。   宋聿瞥了眼陈阳程,诧异的发现他眼圈红了。   他看了何旭一眼,低下头,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,话几乎含在喉咙里:“被何先生看出来了,收养她,一半出于公事,一半出于私心……这是我一个人的主意,费用也是我一个人出。其实我想收养她,但是我觉得她比较喜欢宋先生……”   陈阳程顿了顿,从包里抽出一张X光片:“她父亲事业繁忙,一直是爷爷奶奶照顾的……”   那X光片上面,幼小的躯体里,插了七根钢针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已经有人猜到了,就差一点点,好可惜,彩蛋是城市名,黎明市和不动市分别对应《来自深渊》中的黎明卿和不动卿,顺带安利一波《来自深渊》,超级黑马 第20章 二十、收养   林虞再一次到医院,把自己哭成了一个小水人。   哭了一会儿,她觉得不对劲。   首先是何旭这个臭不要脸自称哥哥的笑面虎,今天破天荒的没有对她威逼利诱,虽然还是不耐烦的掏着耳朵,但和她对上眼的时候勉强还能挤出个笑。   还有爸爸。   宋聿平常她一哭就急得团团转,以把她脑袋捋秃的架势捋头发,翻来覆去地说:“不哭不哭,乖。”   今天他也没说话,只是将手臂环成一个圈,正是个摇篮的姿势,让林虞舒舒服服的靠在他身上哭。   林虞边哭边想,终于想出了真相:   她要死了。   她见到电视上面,人快要死的时候大家都对他很好,欠的五百块钱也不要他还了。   五百块啊?!什么概念!   幼儿园门口的糖葫芦串,最便宜的全山楂也要五块钱,能买一百串!串了各式各样水果的要十块钱,能买五十串!   她一想到这,悲从中来,哭得更厉害了。   她心中已经认定了自己要死,被人摆弄着做检查也没反抗,倒是意外的顺利,只是一刻不停地哭,眼看着水都要哭干了,做完检查的医生顺口问了她一句:“小妹妹你哭什么呀?”   她才抽抽噎噎地把自己的死讯说出来。   众人:“……”   连爸爸都在笑她!   林虞气得在何旭和宋聿的手臂上,各咬了一口。   后来她就做了个手术,做得时候她好像睡着了,醒过来有点疼,但是面对着一大袋的零食和玩具,那点疼也就算不上什么了。   林虞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——如果何旭不在的话。   林虞住院大概要一个月左右,她又坚持要宋聿陪床,然而陪床实在是个体力活,住了二十天就被何旭态度强硬的赶了回去,由他接手。   何旭信奉“慈父多败儿”,并且以宋聿为反面教材,对林虞的要求爱答不理,一副活着就行的敷衍态度。   比如现在:   林虞躺在病床上看动画片,突然抬起头说:“哥哥,我渴,想吃苹果。”   何旭给她倒了杯水:“渴就喝水,吃什么苹果。”   林虞:“……”   宋聿白天要上班,也就只能晚饭后那段间隙来看看她,不过没事,除了宋聿,还有一个对她有求必应的哥哥,戴着副黑框眼镜,她一朝他笑他就跟着傻笑。   那人自然是陈阳程。   何旭对陈阳程的印象,除了宅男、中二病,还多加了一个萝莉控。   一般人来探病,会给病人买兔耳朵发卡吗?!   何旭看不过陈阳程的智商退化为六岁半,和林虞傻子似的一搭一调,把他给喊了出来。   何旭站在窗台抽烟,陈阳程皱着眉瞧着他,有心想劝,到底没敢吱声,还是何旭先开的口:“资料查得怎么样了?”   何旭和宋聿合计了一下,让陈阳程从两个方向着手:一是海滨公园的历史,二是招生魂。   陈阳程听了摇头:“还没,招魂的很多,但是大多都是胡编乱造,验证起来麻烦得很;海滨公园的历史仍旧在查,没什么特别的。”   何旭皱着眉,没说话。   这查起来缓慢除了陈阳程说的,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:图书馆神是新晋的。   图书馆神,不是书神,到了一定年龄就退休了,听说老爷子一年前退休就去北京带孙子了,新晋的是个戴着圆眼镜十分腼腆的姑娘,能作为新晋神,阅读量自然十分丰富,然而终究比不上老爷子多年的积蓄量。   他们倒也联系过老头,可老头一旦不是图书馆神之后就失去了过目不忘的本事,这些知识又偏冷门,他记不得,只能慢慢查。   陈阳程又苍白的宽慰了何旭几句,何旭见他虽是“飞鸟”老大,但丝毫没有架子,反倒是有些孩子心性,倒也不讨厌,反而反过来安慰他。   两人又聊了几句,因为不能离开林虞太久,没说一会儿就回去了。   看时间差不多,何旭看着林虞吃午饭,她吃饭倒不挑食,挺好养活,吃完看了两集动画片,何旭就让她睡午觉。   林虞躺在床上,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眼睛:“我睡不着,给我讲故事吧。”   “不讲。”   “可是爸爸以前都会给我讲的。”   何旭瞪了她一眼,两秒的僵持后忍不住投了降:“那好吧,我给你讲,你想听什么。”   林虞指了指陈阳程带来的塑料袋,何旭在里面翻到了一本绘本,他嘿了一声,心想这萝莉控准备得还挺充分。   何旭撕开包装膜,看着上面写得大大的七个字《猜猜我有多爱你》,又扫了眼林虞,不自觉的牙酸起来。   何旭咳嗽两声,摊开了绘本,一本正经道:“‘小兔子要上床睡觉了’——看看人家兔子,多乖,再看看你,多讨厌。”   林虞朝他扮鬼脸。   何旭低下头去:“它紧紧抓着大兔子的长耳朵,要大兔子好好地听它说。   ‘猜猜我有多爱你?’小兔子问。   ‘噢!我可猜不出来。’大兔子笑笑地说。   ‘我爱你这么多。’小兔子把手臂张开,开得不能再开。   大兔子有双更长的手臂,它张开来一比,说:‘可是,我爱你这么多。’   小兔子动动右耳,想:嗯,这真的很多。   ‘我爱你,像我举的这么高,高得不能再高。’小兔子说,双臂用力往上撑举。   ‘我爱你,像我举的这么高,高得不能再高。’大兔子也说。   哦,小兔子想,真糟,他又比我高。   ……”   何旭翻了翻,发现这是一个比谁手长腿长的故事,他心想:小孩子的世界也是很残酷啊。   林虞正听得津津有味,突然没了下文,不满地嘟着嘴:“后面呢?后面呢?”   何旭:“后面没了。”   “你骗人!”   何旭冲她微微一笑,不露齿,很斯文的:“欲知后事如何,请听下回分解。现在你该睡午觉了。”   “不要!”   眼看着小崽子一冲动就要掀开被子朝他扑过来,何旭忙不迭将她按住,然后有模有样的恐吓她:“睡午觉才能长得高,不然你会像小兔子一样矮,被我一个咯吱窝就夹起来。”   林虞想了想腋下的味道,忙将被子拉过头顶,紧闭双眼。   这么闭眼发了会儿呆,居然真的困起来,不知不觉睡着了。   小崽子恢复不错,提前五天出院。   伴随着出院,一系列问题也相应而生。   首当其冲的就是住宿问题。   在陈阳程的坚持下,宋聿每个月领一笔钱款,算是抚养林虞的费用,但宋聿坚持不要太多。   收入不多,便不能考虑换房子,而且说实话,宋聿看见何旭就高兴,饭都能多吃一碗,他一点也不想换房东。   这老房子统共两间房,一间何旭住,一间宋聿住,可是现在来了个小姑娘,小姑娘虽然只有六岁半那也是小姑娘,不能和臭男人住在一起,宋聿便把她安排在了自己的房间。他则去睡沙发。   只是沙发终究不是床,睡久了就容易腰酸背痛。何旭对宋聿始终没有放弃,并且进展顺利,然而他知道,这事急不得,因而只是冷眼旁观,一直没有主动提出让宋聿睡自己房间。   不过么……也是时候了。   晚上林虞在客厅里,霸占了电视机看动画片,何旭负责陪同观看,宋聿负责鞍前马后送吃食。   为了保证小孩的营养,他们每天早上让她喝牛奶,晚上喝果汁。今天是新买的葡萄汁。   何旭倒了杯葡萄汁,小崽子电视正看得高兴,何旭问她要不要,她也就随口一应,结果何旭伸手过来她没接住,整杯都倒在了沙发上。   “哎呀!”   林虞从沙发上蹦了起来。   何旭先两手从她腋下穿过,将她抄起来放到地上,这才不紧不慢地去查看沙发,沙发是布面里头塞了海绵,现在几乎将果汁吸透了。   宋聿从厨房出来的时候,发现何旭一脸为难的看着他:“沙发上被小鱼儿泼了果汁,明天洗洗晒晒,你今天先凑活着跟我睡吧。”   宋聿有点踌躇。   何旭却已经微笑起来,走向了盥洗室:“我大学的时候就挤过室友的床,那时候还是单人床呢,现在是双人床,不会挤的。”   宋聿还想说什么,何旭已经将门关上了。   宋聿后来洗完澡出来,发现何旭一不做二不休,沙发都已经拆了个彻底,他想了想,卷着被子枕头敲响了何旭的房门。   何旭的声音隔着一层门听不真切,只听得说:“请进。”   进来的时候他正坐在床上,手里捧着一本杂志。   台灯给他的瞳孔镀上了一层流光溢彩的金色,眼睑微垂,好似两颗灿烂的金坠子,听得动静抬起头来,那金坠子就化成了一团温暖雾气。   何旭拍了拍自己的枕边:“过来坐。”   宋聿在他身边铺了被子,摆了枕头,小心翼翼爬上床,偏头瞧见何旭在看杂志,随口一问:“你在看什么?”   何旭答:“旅游杂志,我本来打算最近去旅游一趟,老是在黎明市呆着太闷了。”   可惜天不遂人愿,这一窝蜂的事,何旭可没闲情逸致出门了。   两人又聊了会儿,眼看着明天都要早起,说了没几句就关了台灯,盖被子睡了。   屋内黑魆魆的,唯有窗缝里漏了一缕月光,正落在床尾,像一条明艳光亮的尾巴。   何旭背对着宋聿,然而听呼吸声就知道他没睡着,过了片刻,何旭转过身,手臂顺着惯性一甩,好巧不巧甩到了宋聿小腹。   秋天的被子还很薄,何旭清楚地感觉到宋聿身体一僵。   他把头埋在枕头里,无声地笑了笑,没有收回手,而是顺势揉了一揉:“抱歉,打到你了,没事吧?”   宋聿的身体更僵了:“没事。”   何旭不依不饶地说:“别跟我客气,你绷得这么紧,是不是特别疼?”   说着干脆撩开了被子,把手伸了进去。   宋聿没说话,几乎把自己绷成了一块石头。   何旭压了压自己的笑意,确保嗓音听起来如常:“阿聿你有腹肌呀,真不错,平常怎么锻炼的?”   宋聿没接话,而是一把攥住了何旭的手,攥得他腕骨有些疼。   何旭皱了皱眉。   就听宋聿在一片黑暗中开了口,声音低得不能吹起一根羽毛:“你和大学的室友,也这样?”   何旭愣了愣。   他不知道的是这话出口,宋聿自己也愣住了,他看着何旭自然的做这些事,不知道为什么,心里就止不住的生气。   何旭轻声说:“抱歉,晚安。”   说着又翻身回去,和上一次不同的是,这次他再没转过来。   何旭可能不知道,但他睡相实在是非常的差,就算侧卧着都能卷别人的被子,宋聿是凌晨四点的时候被冻醒的,他看了看何旭,轻轻扯了扯被子,没扯动,于是又直挺挺的躺了回去。   他这一躺,再没有睡着。   这样的代价是两个黑眼圈和一个大大的喷嚏。   ——宋聿感冒了。   还是重感冒。   何旭当时听了,难得的动了动自己犄角旮旯的良心,把管孩子的重担扛过来,嘱咐宋聿照顾好自己就行。   幸好林虞也算是听话的,不吵不闹不挑食,偶尔和何旭斗斗嘴,都在能忍受的范围里。   宋聿因为是病员,被何旭安在了自己床上,何旭睡沙发,他看着宋聿睡下,然后去看已经上床了的小崽子,这小崽子烦得很,一定要每天一个睡前故事。   何旭百无聊赖地翻着绘本,对林虞说:“这些故事你都听过了,不用再讲了吧?”   林虞一本正经的摇头。   何旭叹气:“精神断奶也需早啊,小鱼儿。”   林虞:“我不是小鱼儿,我是林虞,虞美人的虞。”   她看了看何旭,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一拍手:“哎,你还有个故事没讲完呢,就是当时在医院里面,午睡前说的故事。”   何旭花了一番功夫才找到了那个绘本,心里已经把陈阳程骂了无数遍,面上还要一本正经,像打开红头文件似的打开绘本。   “我们上次说到哪儿了?”   “说到:‘我爱你,像我举的这么高,高得不能再高。’”   何旭嘿了一声,心想她记性还挺好。   于是不得已忍着牙酸,找到那一页,毫无起伏的棒读起来。   “……小兔子又有个好主意,它在树干上倒立了起来,说:‘我爱你到我的脚趾头这么多。’……”   林虞眨着眼睛看他。   “……小兔子大叫:‘我爱你,一直到过了小路,在远远的河那边。’……”   林虞打了个哈欠。   “……小兔子闭上了眼睛,在进入梦乡前,喃喃说:‘我爱你,从这里一直到月亮。’……”   林虞闭上了眼睛,打起了小呼噜。   何旭放下手中的绘本,将被子拉到她的肩膀,隔空戳了戳她的脑门,然后轻手轻脚的退了出去。   “……然后,大兔子躺在小兔子的旁边,小声地微笑着说:‘我爱你,从这里一直到月亮,再……绕回来。’”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贴一下绘本全文,一个超可爱的故事:   《猜猜我有多爱你》   小兔子要上床睡觉了,它紧紧抓着大兔子的长耳朵,要大兔子好好地听它说。   “猜猜我有多爱你?”小兔子问。   “噢!我可猜不出来。”大兔子笑笑地说。   “我爱你这么多。”小兔子把手臂张开,开得不能再开。   大兔子有双更长的手臂,它张开来一比,说:“可是,我爱你这么多。”   小兔子动动右耳,想:嗯,这真的很多。   “我爱你,像我举的这么高,高得不能再高。”小兔子说,双臂用力往上撑举。   “我爱你,像我举的这么高,高得不能再高。”大兔子也说。   哦,小兔子想,真糟,他又比我高。   小兔子又有个好主意,它在树干上倒立了起来,说:“我爱你到我的脚趾头这么多。”   大兔子一把抓起小兔子的手,将它抛起来,飞得比它的头还高,说:“我爱你到你的脚趾头这么多。”   小兔子大叫:“我爱你,一直到过了小路,在远远的河那边。”   大兔子说:“我爱你,一直到过了小河,越过山的那一边。”   小兔子想,那真的好远。它揉揉红红的双眼,开始困了,想不出来了;它抬头看着树丛后面那一大片的黑夜,觉得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比天空更远的了。   大兔子轻轻抱起频频打着呵欠的小兔子。小兔子闭上了眼睛,在进入梦乡前,喃喃说:“我爱你,从这里一直到月亮。”   “噢!那么远,”大兔子说,“真的非常远、非常远。”   大兔子轻轻将小兔子放到叶子铺成的床上,低下头来,亲亲它,祝它晚安。   然后,大兔子躺在小兔子的旁边,小声地微笑着说:“我爱你,从这里一直到月亮,再……绕回来。” 第21章 二十一、牢笼   宋聿感冒快好的时候,林虞突然提出了一个绝妙的馊主意:泡温泉。   起因于何旭的那本旅游杂志。   小崽子正是求知若渴、精力旺盛的年纪,绘本没几天就被她扫荡光了,买的速度跟不上她看的速度,最终宋聿买了本板砖厚的《格林童话》,纯文字版,妄想用自己的棒读音描绘出一个绘声绘色的童话世界来。   当然,失败了。   由于是纯文字版,林虞也看不懂,便开始翻箱倒柜的找家里有图片的书看,连菜谱都被她翻了个遍。   最近对杂志突然有了兴趣,何旭那厚厚的一摞旧杂志本来打算卖了,卖之前让小崽子看看也无妨,她看着看着,忽然在某个晚上,手往铜版纸上一拍,斩钉截铁地说:“我要去那儿玩!”   正在吃水果的何旭扫了一眼。   是不动市的一处农庄,因鱼头和温泉而闻名。   林虞的动静引来了宋聿,他瞥了眼杂志,低下头去没说话。   何旭倒是能明白他的心理,宋聿经济紧张,养自己还差不多,算上个孩子差别可就大了,实在没那么多闲钱出去旅游。   不过……   他把切成小块的梨放到林虞面前,嘱咐她小心被牙签戳到自己,然后轻轻拽了拽宋聿的衬衫下摆,两人关上了厨房的门。   宋聿盯着自己的脚尖发呆。   何旭看着他,问:“你最近几天睡得怎么样?”   宋聿:“挺好。”   何旭轻笑了一声。   宋聿烧一退,就坚持睡沙发,何旭劝也没劝动,瞧着他睡得腰酸背痛。   “我打算给你买个床。”   宋聿抬眼看他。   何旭说:“当初说好的租给你一间房,现在总让你睡沙发,房租却还是原样收,这说不过去吧?”   宋聿有点踌躇地说:“不……我觉得挺好的。”   “真的?”   “真的。”   “那好吧,你去请个假,这周末我们出去玩。”   宋聿瞪大了眼睛,傻愣愣的瞧着何旭。   何旭低笑起来:“是你自己说不要买床的,怎么,反悔了?”   宋聿眨了眨眼,显然没捋清楚其中的关系:“买床和旅游有什么关系?”   何旭说:“你不要买床,省下来的那笔钱正好去旅游。”   宋聿还想说什么,却被何旭抢了先,一本正经道:“这杂志上这么多地方,她偏偏挑了这个,估计是想家了,现在正好没上学,就让她玩一玩呗。再说了,她是我干女儿,我带她出去玩天经地义,你就是个裙带关系,不要想太多。”   一下子沦落为“一人得道,鸡犬升天”的“鸡犬”,宋聿憋了半天憋出一句:“你们什么时候认的关系?”   何旭睁着眼睛说瞎话:“很早以前,不信你去问问她。”   后来宋聿问她的时候,何旭在宋聿背后指着杂志上的照片,林虞眨了眨眼睛,斩钉截铁地喊:“干爹!”   何旭摸了摸她的头,心想:幸好不是宋聿亲生的。   秋高气爽的一天,何旭开着辆金灿灿的甲壳虫,给林虞戴了顶金灿灿的小草帽,高高兴兴地上了高速。   这草帽是何旭为了防止林虞走丢想出来的,是他年轻时买的路飞同款,太大,越发衬得林虞的脑袋娇小可人,像脖子上顶了个小型飞碟。   林虞不爽的扯了扯帽子,这帽子都挡住她的视线了。   但是宋聿和何旭再三嘱咐,她忍了忍终究是没有拿下来。   虽是周末,但并非小长假,所以人不多,开得也顺利,宋聿开了半扇窗,一面吹着凉风一面偷瞄何旭。   之后他找了个时间向何旭道歉,何旭接受了,也没摆出副如丧考妣的□□脸,同之前一样,两人有说有笑。   照理来说宋聿该高兴,何旭不是个矫情的人,可他心里又隐隐的难受,这难受还同平日里的不一样,头痛牙痛胃痛,知道难受在哪儿才能对症下药,他却找不出个症结,只觉得难受由心而发,漫向四肢百骸。   何旭虽然目不转睛瞧着前面,但还是感受的到宋聿的视线,不禁笑了一声:“我脸上有东西啊?”   宋聿一愣,扭过头:“没。”   何旭:“你看着点小鱼儿,小心她乱爬,”又往后视镜瞄了林虞一眼,“安全带系好了没有?闷不闷,想不想听故事?”   林虞本来对着一成不变的风景打哈欠,听罢两眼放光:“想啊。你有讲故事的碟子吗?”   何旭:“没有。”   林虞:“……”   何旭:“我就问问。”   林虞哼地一声扭过头,后来何旭再和她说话,她无论如何也不肯开口了。   再次正眼瞧何旭是在入了农庄之后,林虞虽小,却深谙“拿人手短吃人嘴软”之理,更何况她两个都占了,见到何旭把篮子递过来的时候,她不情不愿地说了声:“谢谢。”   这篮子是让他们采橘子的篮子。   现在正是砂糖橘成熟的好季节。   边采边吃,林虞吃了没几个,何旭就拦住了她:“橘子发热,不能多吃。”   林虞嘟着嘴看他。   何旭见宋聿心有不忍,似乎打算偷偷塞给小崽子,当即道:“你再吃一个,晚上就没的吃了,我本来打算晚上再让你吃两个的。”   林虞继续嘟着嘴看着他。   何旭露齿一笑。   林虞扁了扁嘴,把已经到手的橘子扔到了何旭的篮子里。   何旭挑了挑眉毛,其实他还挺佩服小崽子,不需要人搭手,平日里能把自己照顾得井井有条,说话也听,气不过最多咬人两口。   再说这件事,小孩子多的是只顾眼前,哭着闹着满地打滚,要买玩具要吃零食的不在少数,她的哭功何旭是领教过的,要真哭起来估计两人也只能投降。   何旭摸着她两个小羊角辫,不知道怎么,却笑不出来。   她一定吃过很多的苦。   何旭想。   摘了点橘子,眼瞧着天色差不多了,便去了餐厅,不动市旁边挨着个大水库,水好,鱼也好。   两三斤的花鲢,拦腰斩断,头部就烧八宝鱼头汤,搭枸杞、海参、河虾、野笋、红枣、火腿、竹荪、鸡腿菇,清烧以衬鲜;尾部则斜切成片,搭韭黄,浓油酱赤炒,显嫩。   林虞显然很喜欢吃,何旭和宋聿向来是不问她以前的事的,但这次林虞吃得高兴,自己主动提了出来:“爸爸以前带我来过一次!这鱼可好吃啦!我吃的太多还卡住了喉咙,去医院拔了刺!”   正在吃鱼的宋聿手一抖。   鱼汤还好,红烧的鱼尾,宋聿都是挑干净了刺再送到林虞碗里的,林虞笑嘻嘻地捧着碗说:“谢谢爸爸!”   何旭率先吃完了饭,看着林虞吃得嘴巴上黏糊了一圈,又看了看宋聿冒尖的米饭,忽然筷子一动,夹了一块面颊肉放在宋聿碗里。   宋聿愣了愣。   何旭轻轻敲了敲他的椅背:“换人,你去吃饭吧,我来给她挑鱼刺。”   宋聿嗫嚅着嘴唇,可惜话还没说出口,就被何旭强硬的赶开了。   何旭的挑鱼刺技术明显比宋聿高了不是一点点,林虞吃的速度都赶不上他挑刺的,最后是何旭拿了个小碗,上面堆着冒尖的鱼肉,让林虞大口吃个过瘾。   宋聿垂下眼,扒拉着米饭,面颊肉太嫩,他就像是猪八戒吃人参果,没品出味来就咽下了肚。   肉虽没尝出个滋味,但心底却重重的咯噔一下,好像有人往他心房浇了一勺子的鱼汤,整颗心都美得几乎化开来。   他突然明白了之前隐隐的不自在:因为何旭那近乎僭越的动作没有了。   他来到这个世界许久,还从没有人会离他的面孔相距只有一拳的距离,也没有和人一道睡过觉,更不要说那只穿过了被子的手……   那手透过被子,捏住了他的心。   他居然……是隐隐喜欢的。   宋聿想到这儿,止不住的耳尖发烫。   何旭眼角余光瞥见,无声地笑了笑。   之后睡觉泡温泉,虽说宋聿没拒绝他夹的菜,但何旭反省了一下,觉得自己那天晚上还是操之过急,生怕见着出浴美男把持不住,因而特意和宋聿错开了时间,照顾小崽子。   小崽子虽然六岁半,但已经极具女人的直觉:“你是不是欺负我爸爸了?”   何旭正在给她铺被子,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:“没有啊。”   “爸爸最近心情不好。”   “大概是感冒的缘故吧。”   “你要是没做错事,为什么会去睡沙发?”   何旭斜觑了她一眼:“因为我体贴病人啊,你能不能别把我想的那么坏?”   林虞哼了一声,突然扑到他怀里,两颗摇摇欲坠的乳牙搁在何旭的胳臂上,没用力:“你要是敢欺负爸爸,我咬死你。”   何旭捏住她下巴,观察了片刻,下了结论:“门牙,该拔了。”   林虞捂住了嘴,忌惮又愤怒地望着他。   何旭这次特意订了三人房,显得格外正人君子,然而面上君子,心里禽兽,肖想着宋聿紧致的腰线,肖想着弓起背时突出的一串脊梁骨,肖想着他那两条匀称而修长的腿,缠到腰上一定够劲。   何旭抓耳挠腮地想,然而这房间里正睡着林虞,即便不睡他也不能硬来,只好一个人在床上辗转反侧,生生捱到两点才睡着。   睡得晚,便起不来去看日出。   何旭听见宋聿带林虞出门的动静,他又在床上躺了一会儿,再也睡不着,便摸了手机,把昨天拍的照片发了朋友圈,这才爬起来洗漱。   看日出的地点就那一个,他都不用问前台,自己甩着钥匙串出门了,瞧见那一大一小的身影,正准备上前去打招呼的时候,突然来了电话。   是莫丁的电话。   何旭从来没听过莫丁用这样的声音说过话:“何爷,你们是不是在不动市?!”   何旭:“是啊。”   “为什么你们能出去?!”   何旭皱起了眉。   莫丁嗓子都哑了:“你知不知道!神是不能出自己的领地的!我们黎明市的神,就得在黎明市守一辈子!十年二十年五十年,哪怕病了老了死了,都得烂在黎明市里头!一旦越界,那就是我们的死期!”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十八章小修了一下,何旭只说了那句“唯沉默以真言”,还有金海,其余的没有说。 第22章 二十二、自缚   何旭几乎以为自己得了幻听:“你说什么?”   莫丁吼出了声:“会死啊!一旦离开黎明市,就会当场心肌梗塞而死!你不知道吗?!”   何旭:“不知道。”   莫丁被一噎,脸色都涨红了。   何旭说:“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不能离开黎明市,原理呢?你又是从哪里知道的?”   莫丁这时候回过味来了:“没有人告诉你?!不可能啊!这怎么可能呢!你、你有收到 ‘飞鸟’邮寄的那个注意手册吗,应该是你一加入就寄了。”   何旭:“没有。到底怎么回事?”   莫丁皱起了眉:“一加入‘飞鸟’,第二天上面就会邮寄给你一份注意手册,里面有‘飞鸟’的结构框架,还有很多注意事项,要是不仔细看,很容易就没命了。”   何旭:“我从头到尾都没收到过包裹,这一般是谁寄的?”   “是老大,我当初就是老大寄的……”   何旭垂下了眼睑:“我知道了,这事不要声张,我会去联系陈阳程,先挂了。”   莫丁其实还想问问为什么他作为烧饼之神能跑出去,但何旭一说完就挂,动作迅速,只能让他抱着满腔疑惑羡慕,无处发泄。   何旭挂了电话第一件事就是删照片,还好他刚发没多久,加了他的,为神的,也只有莫丁、陈阳程、严丰和宋聿。   宋聿早注意到身后有人,见何旭在打电话便一直在旁等着,好不容易等他打完了电话,走近了,却何旭发现脸色难看的可怕。   何旭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个字:“走。”   三人用完早饭就退了房,上高速回家。   何旭在林虞面前倒没有表现出什么,林虞昨天睡得晚,今又起得早,没过一会儿就脑袋歪到一边打起了小呼噜,何旭见状,把音乐给关了。   宋聿瞧着他骨节分明的手:“出什么事了?”   何旭不答反问:“有人告诫过你不要出黎明市吗?”   宋聿努力地想了想:“有,我刚来没多久的时候说过。”   “他们是怎么对你说的,你还记得吗?”   宋聿:“就是说不要离开,”宋聿扫了眼何旭脸色,拧开保温杯递来一杯水,“温的,喝一点。”   何旭朝他飞快地笑了笑,手没离方向盘,就着宋聿的手低头叼住杯子,抿了几口。   “刚刚我把昨天拍的照片发了朋友圈,莫丁立马给我打了电话,他说:作为黎明市的神,一出市就会心肌梗塞而死。问我怎么做到离开的?”   宋聿一愣,脸上浮现的笑意渐渐褪了下去。   何旭扫了他一眼:“你怎么想的?”   宋聿垂下眼睛,将暖水瓶放好,缓缓地摇了摇头:“大概……他说得是真的。”   这样一来,那些曾经感到别扭的小细节全都串了起来。   为什么“飞鸟”自行车队的行程永远是在市内?为什么严丰拒绝了好几次外出进修的机会?美名其曰“妻管严”,因为这事触怒了上面,不然早就升了。   初次见根据地,对于其地图的震撼也有了理由:镶嵌在穹窿的星体图,巨大的耗费了无数心血的世界地图,那作为装饰随处可见的各色地图……还有它的名字。   “飞鸟”,是一只美丽又痛苦,期盼又绝望的笼中鸟。   何旭喃喃道:“太荒唐了。”   他转头对宋聿说:“给陈阳程打个电话,莫丁应该已经告诉他了,不过我们还是得说一声。”   宋聿拨了陈阳程的电话,几乎是响了一秒就接了起来,因为怕吵醒林虞也就没开扬声器,宋聿低声聊了几句就挂了,复述给何旭听:“他说这事已经在查,他出去之后快递被人截了,显示已签收。现在在高速公路的出口等我们。”   何旭“嗯”了一声,淡淡的听不出情绪。   宋聿斜觑着何旭的脸色,琢磨了一会儿也没琢磨出个所以然来,小心翼翼地问:“你觉得他在撒谎吗?”   何旭:“我不知道。”   看宋聿瞪大了眼睛似乎很稀奇的样子,何旭忍不住被逗笑了:“你以为我是什么?侦探?先知?就算是侦探,也得见着人了再断案啊,凭别人复述的两句话能知道什么。”   宋聿尴尬的舔了舔嘴唇,他没好意思说,在他心里面,何旭确实是无所不能的。   宋聿:“你父亲工作期间,有出过黎明市吗?”   何旭一听就知道他想问什么:“没有,不过那时候家里穷,要是我爸真的是烧饼神他一定会把这事告诉我的,哪有这么坑儿子的;至于我开店期间……”他眨了眨眼睛,“还真没出去过。”   甫一下高速就见着了陈阳程,他居然是叫了辆出租车过来,自己蹲在口子上等的,何旭对这大龄宅男无话可说,把他接上车,一路开回了自己家。   一回家就把林虞牵进了房间,零食堆满了一桌,动画片给她打开,林虞乐呵呵地看动画去了,三个大人把门关上,做贼似的缩在客厅里。   陈阳程甫一落座就低头道歉:“对不起,是我考虑不周,让有心人钻了空子。”说着抽出一份打印的单子来,上面写着他邮寄的时间,“我确实是在何先生加入的第二天早上就寄了出去,没有特地选同城快递,但是估计最多两天就到,也确实显示第三天就签收了,签收之后我以为何先生知道了,也就没过问。”   何旭盯着陈阳程的脸,低声道:“谁截的快递,你知道吗?”   陈阳程摇头:“在查监控,但是希望不大。”   何旭皱了皱眉: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没有快递之神,监控拍到的有限,许多流程是没有摄像头的。”   宋聿问:“为什么会没有快递之神?现在物流不是很发达吗?”   陈阳程说:“快递是个短期活,人流量太大,做不长久,有做得长久的,也没有太大名气,名气不够,成不了神。”   何旭不咸不淡的应了一声。   陈阳程见状,也知是自己理亏,忙又拿出本装订好的小册子,薄薄的一本,跟说明书差不多,何旭随手一翻,原来那就是莫丁说的注意手册。   “冒昧的问一句,是谁想出来离开黎明市的?”陈阳程问。   何旭把册子丢给宋聿,往沙发上一靠,指了指自己。   陈阳程扫了他一眼,把抱怨的话咽回了肚子里。   何旭却低低地笑起来。   “既然没有快递之神,邮件又那么容易被神不知鬼不觉的截了,为什么还要选择这样一个没有效率又没有安全保障的做法呢?——陈先生,我需要一个解释。”   陈阳程说:“因为不是每个神都能去‘飞鸟’的根据地的,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安全,有很多神只知道飞鸟有个‘老大’,姓谁名谁不知道,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,一切都通过网络联系,只是这册子为了防止被监视,必须亲手送过去,于是我就想出了邮寄的法子。”   “我挂名一个淘宝店,当然是假的反追踪查不到,然后把册子装在包裹里,像店家发货一样发出去,混在成千上万的包裹里,最不惹人怀疑。”   何旭点点头:“这是个好思路。”   可惜被人反利用了。   宋聿忽的从册子中抬头,望向陈阳程:“‘飞鸟’是不是有内鬼?”   陈阳程沉默片刻,轻轻叹了口气:“是。”   “是谁?”   陈阳程反问:“宋先生觉得是谁?”   宋聿笑了笑:“我不知道。”   何旭惊讶的扬了扬眉毛,没想到宋聿能有和别人打太极的一天。   陈阳程显然没有你来我往的心情,垂下头低声说:“杨老先生。”   “他是在我之前的‘飞鸟’老大,后来互联网发展,他就退位让贤让给了我。”   心有不甘,实属常情。   这个话题点到即止,陈阳程拿了水杯喝了两大口,然后一抹嘴说:“宋先生能出黎明市我隐隐猜到了,但何先生出去我想不通,是因为煤球精吗?”   何旭点头:“做烧饼的是它,而不是我,它才是烧饼之神。”   陈阳程本来还有点希冀,眼睛亮晶晶的,听罢忍不住垂下眼,愁眉苦脸的,五官都拧成了一团,何旭瞧着他,觉得十分可怜,要在黎明市这巴掌大的地方呆一辈子。   “真的除了死,就没有再离开黎明市的方法吗?”   陈阳程摇头:“不是的,困住我们的是神力,只要不是神了,天高海阔,想去哪儿就去哪儿。”   “上一届图书馆神,退休以后就离开了,不过像他这样的神很少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陈阳程瞥了他一眼,理所当然道:   “我们可是神啊。”   ——神又怎么能忍受自己,坠落神坛呢?   何旭换了个坐姿,翘起了二郎腿,看着陈阳程那副憨实面孔,忽然觉得十分滑稽可笑。   他以为他们是高高在上的凤凰,被人折了腿剪了羽,圈地成了一只牢笼鸟,熟不知是他们作茧自缚,既享乐神权,又贪图自由,可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呢?   何旭有心想问问他,对自己所握的神力感想如何,然而转念一想又觉得没有意义。   陈阳程正好接到个电话,他告了声抱歉跑远几步去接,回来的时候总算扬起三分喜色:“何先生,正好,你要查的招生魂有结果了!”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看着最近的回复量,再一次感受到了自己不如双十一的魅力……接下来还有个双十二呢 第23章 二十三、报应   他把手机递到何旭面前。   手机显示的是个论坛的帖子,陈阳程两指在屏幕上一张,字体就放大了一点,他边递还边喋喋不休地说:“这帖子虽然写得神乎其神,但其实是真的,正规新闻有报道,虽然只报道了个开头,结尾因为不符合科学精神,没法写。”   那帖子标题是:《感谢大师!818我儿魂魄如何归家!》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他往下翻了翻,大概说的是楼主的儿子是个狗也嫌的家伙,除了一天到晚打游戏外,他还和别的孩子不同,喜欢和爹妈充分交流。   这交流方式就是他一个人叨叨叨,他爸妈捂着耳朵听。   “哎,爸,我跟你讲,我可是我们队的MVP!”   “妈,我今晚要吃顿好的,我今天连赢了四把呢!”   ……   他爸妈简直不胜其烦,干脆把他丢奶奶家里,结果这一丢,就出事了。   他妈一大早,在穿高跟鞋预备去上班,突然接到他奶奶的电话,说是这孩子不会说话了。   他妈也是心大,刚开始居然没当回事,以为是孩子刚起床没睡醒,结果到傍晚的时候又来了个电话,说是这一整个白天,除了吃饭就没张过嘴。   他妈这时候虽然急,但还不至于慌,联系了孩子他爸,两个人把孩子接回来,送去医院,结果医院检查没有任何问题,但就是不肯说话。   医生说可能是心理方面的压力造成的。   这小屁孩多活泼呀,读书也轻松,家里从来没逼他上过学习班,怎么会突然有心理压力,还严重的开不了口呢?   他妈请了几天假呆在家里照顾他,毕竟是亲生的,知根知底,他妈照顾了他几天就发现不对劲了,他不单单是不会说话,而是根本听不懂人话!   这么说也不太准确,叫他来吃饭他还是会过来的,可是平日里,让他帮忙递杯水,倒个垃圾,他都一动不动,你去骂他,他就睁着眼一脸茫然的瞧着你。   手机也不玩,电视也不看,整个人要么躺着,要么蹲着,整日整日的发呆。   他妈把他送去做了个全面检查,没问题,后来他爸偷偷把他送去做了个智商检查:只有43!   这下俩夫妻彻底慌了,好好一个小孩挺机灵的,怎么就成了弱智呢!   为这事俩夫妻没少和孩子奶奶吵架,然而吵了没多久就吵不下去了,因为孩子突然张嘴发声,不是人话,是从喉咙里面逼出来的,有四个拍点,间隙相同,声音压得低长而平缓,几乎没有情绪起伏,唯有到每个拍点的结尾处会微微颤抖。   何旭看到这儿忍不住一皱眉,瞧这描述,那声音和何旭所听到的一模一样。   孩子的奶奶一直有心想将功补过,一听他说话就拍定说:“这就是招魂的声音,囡囡的身体在招自己的魂回家,他被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,得找个高人把这东西逐出去,再把咱家囡囡的魂招回来。”   到了这个地步,夫妻俩也是死马当活马医,孩子奶奶一连找了三个,一点儿效果都没有,就在一家人绝望之际,突然有位大师出现了。   大师姓熊,据说先做了和尚,又当了道士,经验丰富,自成一派,呼啦啦搞了一通,这里面描写得十分玄乎,何旭跳过没看,然后这孩子就好了。   底下评论里有不少嘲讽的,说楼主编故事都编不好,也有说是当地人,对这家人的事了解得一清二楚,是真的,底下掐成一团。   何旭一目十行的看完,虽然心里已经信了七七八八,但面上还是不置可否地扫了陈阳程一眼。   陈阳程以为他不信,忙把当时的新闻报道翻出来给他看,是正规的报社,何旭要了当事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之后,见陈阳程连接了三个电话,一副忙得团团转的模样,便让他回去了。   送走了陈阳程,何旭关上门,回头就见宋聿在收拾桌子,端着茶杯进了厨房。   何旭靠在厨房的门上,看他弯腰洗杯子,围裙是家里惟一的小熊维尼款,宋聿五官英气,搭起围裙来却丝毫没有不协调,反倒像是一只毛茸茸的大熊,让人想抱着他滚来滚去。   宋聿没有回头也知道何旭在看他,他低低地喊了声:“何旭。”   何旭应了声,走到他身边。   宋聿在给杯子冲水:“你觉得陈先生的话是真是假?”   何旭沉思片刻:“是真的。他说谎没胆子,也没技术,之前隐瞒‘火种’的事情不报,解释的时候脸红还眼睛飘,这次倒挺坚定。”   何旭做警察的时候经过特训,专门剖析那些刁钻狡诈的东西,现在把这本事搁在陈阳程身上,实在是绰绰有余。   “那杨老先生呢?”   “也不可能,”何旭说,“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内鬼,但是一,他心高气傲,自持身份,不屑于此;二,假设他是内鬼,更应该小心谨慎,这事风险太大;如果不是,为此搭上自己的地位,也不值当。”   宋聿听得他那么说,脸上陡然绽放出一抹笑来。   何旭斜乜着他:“你很紧张?”   宋聿:“有点。”   何旭低头,正瞧见水里自己的影子,也是带着三分笑意:“哎,”他对宋聿的影子说,“你就不怕我故意骗你?”   “你为什么要骗我?”   何旭笑道:“你猜啊。”   “你不会骗我的。”宋聿下了结论。   “你就这么信我?”何旭忽的走到宋聿身后,一只手撑着水槽,是个半包围的姿势。   这姿势拿捏得刚刚好,全包住了太压迫,不包又显不出特别,只有这个姿势,亲密而不失分寸,宋聿感觉两个人的呼吸搅在一块,情不自禁脸就红了。   他已经知道何旭是故意的了,有点懊恼地推了何旭一把,低头拿抹布把水擦干,何旭顺势起身,就在起身的刹那听到一声若有若无的:“嗯。”   何旭咬着唇,无声地笑了起来。   他还想打蛇上棍调戏两句,忽然听见“啪嗒啪嗒”,小兔崽子踩着拖鞋闯了进来,何旭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,林虞无辜受鄙,也毫不示弱地瞪了回去。   宋聿擦完杯子回头,见小崽子来了,便把她抱了起来:“怎么了?”   “动画片放完了,想看新的。”   何旭没好气的插嘴道:“看什么看,年纪轻轻就知道看电视,眼睛都看坏了,你不许给她看。”   最后一句是对着宋聿说的。   宋聿为难地和林虞对视两秒,然后移开了目光。   “哼!”   林虞一发现宋聿没有利用价值,立马挣扎着从他怀里蹦出来,找到角落里睡觉的煤球精,拿在手上肆意揉搓,当成了泄愤工具。   何旭给当事人打了电话,那对夫妻挺热情,估计以为他也在受邪祟之苦,轻而易举就要到了那位熊大师的电话。   然而拨了两遍,都是关机。   又过了几个小时再打,还是关机。   难道好不容易追到的线索就这样断了?   何旭自然是不肯的,当即找到了严丰,严丰满口答应,效率也高,不过一个多小时就来了电话:这位熊大师正在局子里蹲着呢,所以手机关机。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严丰怀疑地说:“小何,你听谁说的他有本事?你知道他是因为什么进去的吗?就是有人举报他诈骗。虽然构不成犯罪,只是拘留,不过我看他照片,贼头贼脑的,一看就没什么真本事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何旭干巴巴的道了谢,心里把陈阳程骂了百八十遍,然而那孩子说的非人语言又在脑海中挥之不去,于是讨了这位熊大师的地址,打算去派出所门口蹲点。   煤球精一个人在家也可以活得滋润,小崽子则被托给了严丰,严丰家里有一儿一女,关于带孩子的经验可谓是十分丰富。   何旭和宋聿两人没了小崽子和吉祥物的负担,轻装上阵,一天半时间就到了拘留熊大师的小县城,椋汉县。   椋汉县位于山区于平原的交界处,算不上荒凉,但也算不上多热闹,何旭到了之后才发现,这里三面环山,一面平坦,好像一个口袋,风往里头灌就出不来,这个季节风割在脸上,已经有些疼了。   宋聿拍了拍他的肩膀,何旭回头,宋聿说:“你肩上有沙尘。”   何旭眼珠子一转,确实,不知道是不是刚刚那阵风的缘故,白衬衫上已经蒙了一层薄薄的黄色。   他见宋聿一本正经地给他拍沙尘,似乎要拍到天荒地老,忙哭笑不得的捉住了他的手:“行了,拍不干净的,回头洗个衣服就好。”   宋聿这才收了手。   何旭估摸了下熊大师出来的时间,还有两个小时,难保他不会提前出来,为了防止人溜了,两人干脆将车开到派出所对面的一家面店,一边吃面,一边等人。   何旭开了许久的车,也是饿得不行,一进面店便喊:“来两碗牛肉面。”   服务员是个脆生生的小姑娘,难得见两个帅哥,殷勤的不得了,他们甫一坐下来就端来壶热茶,给他们沏了。   “这是我们这边特有的苦茶,不知道帅哥喝不喝得惯,喝惯了的都喜欢,上次有个人走之前,还特地来要了两大包呢!”   宋聿闷头喝茶,何旭却是有心想打探消息,便刻意和她攀谈起来。   那服务员见状,干脆找了个板凳坐下来:“我看你们长得也不像我们这儿的人,来椋汉县做什么?我们这儿没什么好的,年轻人都不愿待。”   何旭也不避讳:“我听说有个招魂的熊大师特别灵,特地来找他的。”   服务员笑了起来:“那你真是空欢喜一场了,他就是个骗子,前几天施法没效果,被人举报了现在还在局子里蹲着呢,”她努了努嘴,“喏,就前面那个派出所。”   笑完了忽然话音一转,警惕地扫了几眼周围,然后压低了声音:“不过也不一定,我听说啊,我们这儿的这桩祟算是个报应,不论多牛的大师来,结果都一样。”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关于上一章的统一回复:也不是所有人都觉得没意思的,我把这个点子说给学姐听的时候,学姐表示有没有死宅之神,有她就美滋滋呆在市里面一辈子了~ 第24章 二十四、天祟   宋聿喝茶的手一顿,自茶杯中抬起头来:“什么?”   服务员之前一直见宋聿闷头喝茶,身边虽有个眼含桃花的何旭,但谁不是吃着碗里瞧着锅里,她搭腔过宋聿几句,奈何对方不买账,此时见他主动出声,脸上当即笑成了一朵花,热情分外高涨:   “我们县出的这桩祟啊,和普通的祟不一样。普通的祟是邪灵、恶鬼,这再强也强得有限,但这个不一样,是老天惩罚下来的,被人称为‘天祟’,天要你死,你还能斗得过天吗?”   她见何旭宋聿两人一眨不眨的瞧着她,有点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去挽了挽头发:“其实刚开始我也不信的,我好歹还读了个初中,讲点文化科学,但是那家人做得确实过分,我从小就听我爷爷的故事长大,他们家这情况跟爷爷说的一模一样,就是‘天祟’!是不敬老天的报应!”   何旭和宋聿四目相对,何旭眨了眨眼,旋即浮现出三分笑意:“方便细讲吗?”   服务员点了点头,压低了声音,“这家人除了老公是本地的,媳妇是半娶半买从外地来的,听说是她爸欠了账,然后把女儿嫁了过来。”   “我们这地方不好,我是没办法得照顾我爷奶,要不谁会待在这鬼地方啊,那媳妇也是,本就不情愿,一看到这么个地方,更加要闹。”   “她老公平常看着凶,对媳妇是真不错,闹就任她闹,时间长了这女人也知道闹下去没用,干脆老老实实过日子算了,两人开了家小宾馆,还生了个大胖小子,本来过得挺好的,结果她老公半年前从山上摔下来,死啦!”   服务员比了个手势:“整个人都被摔成了两截,可吓人啦!”   “我听在他们家宾馆打工的说,这老板娘不知打哪儿来的,妖里妖气,还有些奇怪的风俗,那风俗啊我没见过,”她说到这夸张的一皱眉,像见到了一只蠕动的肉虫,“但听说直接把她公婆给气到回乡下了,当初她婆婆要让她跟她儿子离婚,结果反倒自己被赶了出去,你说这像话吗?”   “所以那时候就传开来,说是老板娘的风俗带来的‘天祟’,你瞧,过了半年,她儿子就变成那样了。”   何旭问:“她儿子怎么了?”   服务员顿了顿,拧着两道细长的眉毛,似乎光提到就会沾惹上晦气,然而终究不忍心拒绝帅哥的恳求,她正准备开口,忽然听得一声中气十足的:“蓉儿啊!”   那服务员像巴甫洛夫的狗一样,猛地从凳子上蹦了起来,刚才还微微上翘的嘴角抿成了一条线,她飞快地扫了眼厨房口的方向,高喊道:“来了诶!”   走前对何旭他们低声道:“不好意思啊,老板娘喊我了,等下再和你们聊。”   何旭点点头。   他转头看到宋聿已经把苦茶喝了个精光,便问:“这茶好喝吗?”   他刚才只闻了闻味道,没喝。   宋聿起身给他倒了满满一杯:“好喝,你喝。”   何旭望着宋聿亮晶晶的眼睛,壮士扼腕般悲壮地咽了下去,喝完还要冲满脸期待的宋聿挤出一个笑来,笑完就紧闭双唇,舌头在口腔里打滚,觉得苦味都能渗到舌头根了。   宋聿朝他笑了笑,然后垂下眼去轻声说:“那个老板娘的丈夫,也是半年前死的……”   何旭说:“可能只是巧合,这山路一看就不好走,半年前是春天,春季多雨,脚一滑就完了。”   宋聿换了个话题:“你觉得火种真的存在吗?”   何旭点头。   宋聿皱了皱眉:“作为全知全能的存在?”   何旭耸了耸肩:“有夸大成分,这肯定的,那帮老东西最擅长的就是吹牛,可是话又说回来,无风不起浪啊,要是不存在,那么多异常、那么多巧合怎么解释?”   宋聿没说话,这时恰逢牛肉面端来,何旭知道他的担忧,塞给他一双筷子:“火种这么牛,不可能被轻易找到,你放心吧。快吃面。”   宋聿埋头吃面,面是宽面,牛肉是大块的黄牛肉,用酱煨透了,顺着纹路撕下来,每一缕都是酱香。   图书馆神曾给他看过,末代书神留下来的资料里面,关于火种只有寥寥数语,然而就这几句话,就使得弑神者和飞鸟大打出手。   现在飞鸟成员大多不知道火种的存在,但如果异变越来越多,弑神者动作越来越大,恐怕是瞒不住的,如果火种真的出现,那所有和平的假设都会在那一刻分崩离析。   谁不喜欢当神?   谁不喜欢高高在上,睥睨众生?   有了火种,可以做这个星球——不,太局限了,火种能够改变规则——是可以做这个世界的主人。   他没有对何旭说,他有一种强烈的直觉,他和火种有很深很深的渊源,他必须在所有人前面抢先一步找到火种,然后——   毁了它。   因为他喜欢这个世界。   那碗牛肉面实在是太香,宋聿捞干净了面条和牛肉,忍不住把碗抬起来,汤都喝个干净,就在这时候何旭突然撞了下他的膝盖:“人出来了。”   宋聿一抬眼,就见一个胖子缩头耷脑的朝面店走了过来,剃了个板寸,本来是个精神发型,但不知道为什么一安到此人身上,就徒增一股子猥琐。   这猥琐面相让何旭想起了莫丁,莫丁高且瘦,大师矮且胖,然而猥琐气息如此相近,正好能凑成一对碗筷兄弟。   大师姓熊,名一晖,据说幼年入过少林,少年师承茅山,青年为集大成者,自创一派,拳打恶鬼脚踢邪祟,不在话下。   熊一晖在面店坐下,豪气喊道:“来碗牛肉面,牛肉要两份!”   刚出来的服务员应了一声,又去厨房了。   熊一晖面端来的时候,何旭他们正好吃完,何旭结了账,却也不急着离开,和宋聿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,同时注意对面桌的动静。   熊一晖估计是饿狠了,吃得很快,一抹嘴巴喊结账,服务员脆生生地笑道:“人家已经帮你付好了!”   熊一晖一愣,何旭这才不紧不慢的起身,拉开他身边的椅子坐下,微笑着打招呼:“熊大师,你好啊。”   无事献殷勤,非奸即盗,因而熊一晖面上并无多少喜色,礼貌而疏离地问:“请问你们是?”   宋聿开门见山:“宋聿。听说两年前,你给一个姓秦的小孩招过魂,那次闹得很大,还上了新闻。”   话音刚落,何旭眼尖的发现,熊一晖眼角轻微地抽搐了一下。   何旭笑微微地道:“我姓何,我们听说那小孩发出了怪声,像招魂的声音,后来被大师治好了。”   熊一晖道:“那声音确实很古怪,我从业十数年,还是第一次听到口吐招魂之声的,怎么,你们也碰到了这样的小孩?”   何旭:“是。”   “想请我过去?”   何旭点头。   熊一晖大笑:“这还不容易,也不用我去了,我说给你们听就行。”   说着一捋袖子,是个预备促膝长谈的姿势。   宋聿不知从哪儿掏出一个巴掌大的小本,还有一只迷你的圆珠笔。   “首先你要准备两碗大白米饭,不能太熟,要夹生的,放在桌子上,然后找一只芦花大公鸡,颈红尾绿,喙黑爪白,体呈元宝,把血挤出来绕着小孩撒一圈。”   宋聿埋头听写。   “血放好了,把公鸡放到摆了米饭的桌子底下,要放端正,然后取出桃木剑,在公鸡、小孩和米饭上各点一下,有两碗米饭,这个就要重复两次,点的米饭是不一样的。”   “最后就是念咒了,很简单,你只要把‘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’念七七四十九天,期间不许吃饭喝水上厕所……”   宋聿猛地停了笔。   傻子都知道自己被耍了。   他还没来得及表示什么,忽然只觉眼前一花,熊一晖的指缝间多了把弹簧/刀,刀刃锃亮,正竖在桌上微微颤动。   再偏一分,插的可就不是桌子了。   熊一晖像被掐住了嗓子的大公鸡,声音戛然而止。   全面店一瞬间都鸦雀无声,望向何旭他们那桌,何旭却似毫无所觉,一只脚踩上了板凳,点着下巴居高临下地看着他:   “姓熊的,别敬酒不吃吃罚酒,你老老实实回答怎么把魂招回来的,我们就放你走,不然,”何旭右手轻轻一勾,弹簧/刀已经回到了他的手中,刀尖直直对着熊一晖的鼻尖,“我让你竖着来,横着走。”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他以前不是警察吗,怎么看上去像个土匪?   宋聿还没腹诽完毕,姓熊的居然腿一软,“扑通”一声坐地上了。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熊一晖抬起自己涕泪纵横的圆脸,哭唧唧并不能影响他说话的速度:“不是,哥,爷,爷爷!有话好好说啊!我刚刚以为你是同行来讹我,我才这样的!你要知道,我这行业竞争压力也很大的,经常会有同行……”   何旭不耐烦的一挥刀:“行了,说重点。”   “哦,”胖子用袖子擤了把鼻涕,瓮声瓮气地说,“这事……我真不知道。”   何旭:“什么意思?”   “意思就是……姓秦的小孩不是我治好的,是他自己好的。” 第25章 二十五、残羹   何旭和宋聿飞快地对视一眼。   何旭猛地向前一个探身,弹簧/刀的雪白刀刃堪堪擦过熊一晖的脸颊,面店里本就不多的客人此刻更是大气也不敢出,缩头缩脑,极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。   宋聿捕捉到有人压着嗓子报警,他也没说话,只淡淡回头扫了一眼,那人吓得立马捂住了手机,像个鹌鹑似的,下巴都快戳到胸口。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何旭显然也听到了动静,他收回了刀,对宋聿说:“你看着他点。”   自己穿过桌子,一路走到前台,前台那个刚刚还一口一个“帅哥”,笑得花枝乱颤的服务员此刻脸都白了,何旭冲她微笑了一下,很斯文的:“我弄坏了你们的桌子,新买一个要多少钱?”   服务员呆呆的瞧着她,呆了三秒才想起叫老板娘,老板娘之前缩在厨房里目睹了全过程,此刻脸上堆着层层叠叠的笑容:“哎呀,这小事情,还能用的,不用赔。”   何旭微笑道:“谢谢。”   “帅哥喜欢我们家的牛肉面吗?”   “嗯,好吃。”   “喜欢就好,喜欢就好,”老板娘一句“下次再来”差点脱口而出,幸好话到嘴边急急打了个弯,“慢走啊,不送了。”   何旭看她满脸堆笑,估计心里巴不得他们滚得越远越好,这辈子都别再进来。   何旭走在前面,宋聿走在后面,中间夹了个涕泗横流的熊一晖,他们也没走多远,椋汉县不是什么大县城,派出所对面也不是什么商业街,没一会儿店面就到了头,何旭转身停下,点了点下巴:“你现在可以说了。”   熊一晖泪眼朦胧地朝四周望了望,周围有三三两两的人,只是不太近,听不见话声,看还是能看见的。   这给他心里打了不少气,他定了定神说:“我做完一整套法事之后,一点效果也没有,但是那家人挺客气,钱给了,还请我吃了顿饭,吃饭的时候那小孩倒也在,一起吃了,吃完饭我正准备走,小孩的奶奶忽然从房间里跑出来,说小孩好了。”   “那家人对我千恩万谢,我当时也没想到会自愈,还以为是法术有延迟,这次这家的小孩,和秦家的一模一样,听说我治好了秦家小孩就请我来,请的时候倒客客气气,可惜小孩没好,他妈脾气也不太好……”   熊一晖挠了挠头说:“估计秦家那次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吧,怎么治我真不知道,你们另请高人吧。”   何旭牢牢地盯住了熊一晖的眼睛:“你说这次旅店老板娘的小孩,和秦家小孩一模一样?真的完全一致?”   熊一晖说:“是啊,一模一样,我做法事也做得一模一样,结果一点效果都没有——哎,不对,这次的小孩比上次那个要凶得多,他整天在房间里画画,谁动他的画就咬谁,可凶了。”   “除此之外呢?”   熊一晖想了想:“没有了。”   “你知道这小孩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吗?”   熊一晖摇头:“我刚来就去了他们家做法事,一做完就被抓走了,还没来得及打听。”   何旭和宋聿四目相对。   宋聿问:“那家旅店在哪儿?”   熊一晖伸出肉呼呼的手指一指:“看见这个信号塔没有,那下面就是了,叫‘英红宾馆’,说是老板娘的名字命名的。”   问到这里,显然这熊大师知道的都被刨了个干净,何旭挥挥手,他立马一溜烟逃了。   两人顺着路慢悠悠的往回走。   他们重回面店口,中秋将近,何旭见面店门口支了个小黑板,写:牛肉月饼,便买了两个尝尝,买的时候老板娘脸色姹紫嫣红快赶上调色板,他笑了笑,只当没看见。   把月饼往宋聿怀里一塞,这才开了自己的甲壳虫,依着导航找到了“英红宾馆”。   英红宾馆有三层,外头刷了砖红色的油漆,已经斑驳了好几块,里头采光也不好,甫一进来,就觉得一股子霉味扑面而来。   何旭是做小吃的,对气味格外敏感些,除了霉味,还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臭味,他皱了皱眉,没找到这臭味的源头。   前台有个服务员正在百无聊赖地涂指甲油,陡然见了新客人,还是两个大帅哥,同之前面店的那位一样,笑成了一朵花。   “您好啊,几位,要几间房?”   “一间标准间。”   何旭递了身份证,正从皮夹里拿钱,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:“听说你们老板娘的儿子犯祟了?”   他皱着眉,正是个嫌晦气、怕触霉头的模样,宾馆生意最近本就不怎么好,服务员一看到嘴的肥鸭要飞,立马卯足了劲儿撇清关系:   “嗨,这都什么年代了,还祟不祟的,就是小孩身体不舒服,哭啊闹啊的老板娘在照顾他呢。帅哥你放心,他就住在后院的两间小平房里,你绝不会撞上的。”   何旭故作犹豫,宋聿在一旁暗自佩服他的精湛演技,觉得他比电视上的小鲜肉还全情投入,何旭犹豫片刻,终究还是把钱给交了。   房间不错,三楼,朝阳方向,没多大霉味,何旭一进门就软了骨头,懒洋洋的往床上一躺,宋聿不会开车,这一天半时间都是他开的,可累得够呛。   宋聿把行李搬到房间,推开房门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:青年半个脑袋都埋在枕头里,窗帘没拉,大好的秋光打过来,给他脸上镀了一层金光,像是刷了一层甜滋滋的蜂蜜。   宋聿走近两步,发现何旭紧闭双眼,睡着了。   他先是将窗帘拉好,然后抱来被子,轻手轻脚的给何旭盖上,何旭睡得挺沉,睫毛都没动一下,宋聿盖完被子也不急着走,而是半蹲下来,长久的注视何旭的脸。   于是何旭就醒了。   他就算再困,也比普通人多一分警觉,因而醒来的时候呼吸完全没有变,眼珠也没转,只是调动自己的脑袋想了想所在环境,这才再一次放松下来。   他的神智在睡海中挣扎了一下,又渐渐沉了下去,迷迷糊糊间想:阿聿这是干什么呢,难道我睡相特别奇怪?   忽然面颊一热。   何旭愣了愣,这才发现是宋聿拿手指蹭了蹭他的脸,动作轻得像小猫撒娇似的,何旭在心里骂了一声,感到眼前的呼吸消失了,宋聿居然蹭完就逃。   宋聿当然不知道何旭刚刚是醒着的,如果知道估计已经窘得钻地缝了,即便没人知道,他还是脸红得厉害,觉得从触碰何旭的手指头起,燃起了一把滔天大火,一路烧到他心窝里。   宋聿攥着那根手指发了好一会的呆,直到脚都麻了他才回过神,想起自己的衣服上都是沙尘,便卷了换洗衣服,去浴室里冲了个澡。   出来的时候何旭已经醒了,虽然只睡了一小会儿,但胜在是深度睡眠,质量不错,何旭琢磨了一下,觉得宋聿这人脸皮薄,不好逼得太紧,刚才蹭脸的事只当不知道。   情场得意完就得思考正事,他们本来是奔着熊一晖招魂的本事来的,但现在看,这纯粹是误打误撞,倒是这老板娘的儿子是个新收获,之前秦家小孩状发突然,没查出任何原因,可这次的小孩犯祟,却被人说成是报应、天祟。   可以从这条线入手,侧面找出能说招魂之声的原因。   宋聿坐在床边擦头发,何旭在翻自己的换洗衣物,一边翻一边把想法一说,宋聿听了皱着眉道:“我刚才上楼的时候去看过,拉着窗帘,里面一点也看不见;后院里养了两条狗,一条土狗,一条德牧,走近几步就叫,一叫老板娘就会探出头来看,她好像一直住在里面。”   “看得倒挺紧,不知道里面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。”   宋聿想了想说:“要么你先休息,我下楼去问问?”   何旭斜乜着扫了他一眼,到底没忍心打击他,只点了点头。   洗完澡宋聿还没回来,何旭见床头柜上放着个巴掌大的小本,就是刚才宋聿记招魂过程的那本,他扫了好几眼,到底是没忍住,伸手悄悄翻开。   该说是失望呢,还是果然如此呢,这本子里记录的都是关于火种的一些重要线索,还有何旭的梦境,非常正儿八经,没有一点个人情绪。   何旭看着看着,忽然乐不可支地笑出了声。   何旭从小就有股恃才傲物的劲儿,小学时候语文老师让他们抄课文,美名曰:“好记性不如烂笔头。”他从来不抄,就这样,每次默写都没一个错别字。   他还喜欢心算,数学考试的草稿纸几乎空白;在警局的时候一黑板的线索,也是瞄一眼就记,从来不肯动动手指,多写几个字。   结果这样的他,居然看上了宋聿这样一个按部就班、一板一眼的人。   何旭忍不住笑得满床打滚,宋聿这时正好推门进来,狐疑地瞥了他一眼。   何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笔记本放好,神色淡定地问:“怎么样?”   宋聿摇了摇头:“那个服务员不肯说,其他人不知道。”   何旭安慰他;“不急,老板娘总得出来处理事情,到时候就逮这个时间进去看看。”   两人又商量了一会儿就下楼吃晚饭,晚饭是土豆炖牛肉,酸辣大白菜,还有个韭菜炒蛋。   何旭隐晦地朝服务员打听了一下,果然嘴牢如蚌壳,大厅里吃饭的其他客人,又似乎对老板娘的奇异风俗全然不知。   他们吃完晚饭又去逛了街,两个男人没什么好逛的,椋汉县商业也不发达,只有条小吃街,晚上还算热闹。   何旭买了两盒臭豆腐,塞给宋聿一盒,又买了三个梨一个薄皮大柚子,预备回宾馆吃。   回宾馆的时候才晚上八点多,服务员又在折腾自己的指甲,见他们上楼却忽然说了句:“十一点以后是门禁,不要出门。”   何旭愣了愣,还是第一次碰到宾馆也有门禁的。   “那我万一有急事呢?”   “有急事你就出去吧,尽量不要。”   何旭点头道谢,上楼了。   回了房间两人办了个作战会议,琢磨着看明天老板娘出不出来,要是还不出来,就得制造点纷争把她逼出来。   作战会议的主要内容是,何旭负责说和吃,宋聿负责写和削皮。   一场会议下来,何旭吃得肚皮浑圆,吃撑了就想睡觉,早早洗漱完毕就睡了。   估摸到十一点的时候,宋聿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尿意憋醒,他轻手轻脚的下了床,进了卫生间。   这房间的盥洗盆挨着窗户,宋聿正在洗手,忽然感到有点不对劲。   他关了灯,那不对劲就更加明显了。   楼底下有簇飘悠悠的光。   宋聿略一思索,就拿着手机下了楼,拖鞋很软,踩在地上一丝声音也无。   那光非常微弱,似乎是有人刻意调暗的,并且被摆在楼梯下的一个三角夹缝里,看不大清楚。   他走到二楼的转角口,眯起眼睛,看到了一个不锈钢盆。   不锈钢盆里放了满满一盆的东西。   他微微探头,看清楚了,居然是满满一盘的残羹剩饭。   剩饭、馊菜、鱼刺、肉骨、泔水、废油……   这恶心的东西衬着阴森森的烛光,让宋聿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,他正准备往下走,忽然肩膀一沉。 第26章 二十六、恶意   说时迟那时快,宋聿条件反射一个肘击,身后的人显然没料到,结结实实挨了这一肘,同时迎肘而上,捂住了宋聿的嘴。   何旭飞快地在他耳边说:“是我。”   好脾气如宋聿,都忍不住想揍他。   然而借着朦胧月光,瞧见何旭的脸色,宋聿想到自己那一后肘根本没收力,估计何旭胸口已经青了,他又是心疼又是生气,最后只瞪了何旭一眼就作罢。   此刻两人都在二楼的转角口,偏生那蜡烛放在楼梯下的夹缝里,这么着瞧不大分明,何旭朝宋聿点点头,两人悄无声息地往下走。   快走到楼底的时候,宋聿看清楚了,不是一根蜡烛,而是两根蜡烛,分别插在那盆残羹的两侧,蜡烛的底部有个黑魆魆的烛托,下面长了四条腿。   如果把这盘残羹换成一个大肘子的话,这很像是……祭拜。   这么说来,英红宾馆里面并没有供奉财神爷。   以他有限的经验来说,很多小店都会供奉,不一定供奉财神爷,但总会摆些吉祥物,譬如招财猫、福娃娃之类的。   但是英红宾馆什么也没有。   按照椋汉县的社会习性,这并不正常。   何旭突然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角,一扬下巴,宋聿顺着他所指方向看去,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:那里坐着个人!   刚刚被那诡异馊饭吸引了注意力,竟然没有注意到角落里坐了个人。   一个女人,垂着头,留着及腰的长发,此刻盘腿而坐,那头发就垂到前面,几乎挡住了她的脸,乍一看就像是个森气獠獠的女鬼。   宋聿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去看她的身后,看到模糊的影子随着烛光跳动,他才松了口气。   这场面既恶心又诡异,看得人反胃又寒毛竖起,宋聿朝何旭打眼色,问他怎么办。   何旭眨了眨眼睛,拽着他衣角到一旁静观其变。   手机显示十二点的时候,女人突然动了,伸出两只手,碾灭了烛火,然后将头发一撩,蜡烛一夹,端着一盆的残羹走了。   宋聿怀疑刚刚女人已经发现了他们,但何旭显然不在意,他便也跟在他后头,看着女人去后厨那儿把一大盆的厨余垃圾倒了,用垃圾袋打包好,丢到外头,然后走进了后院的两间平房。   何旭倒是想再跟,可惜刚入后院就惊醒了两条狗,他们不得已作罢。   大晚上的秋风已经颇有了西北风的规模,穿着衬衫下楼的何旭搓了搓手臂,就觉肩上一沉,宋聿解开了自己的外套,盖在了他身上。   何旭扫了眼只剩件白T的宋聿,说:“我又不是小姑娘。”   宋聿微微偏头,疑惑地:“嗯?”一声。   何旭决定闭嘴。   两人哆哆嗦嗦上了楼,赶紧钻进被窝里暖和一下,宋聿正对着何旭,眼睛亮晶晶的,似乎有一肚子的话想说。   何旭毫不留情地道:“睡觉,有什么事明天再说。”   宋聿只好不甘心地闭上了眼。   这一晚上何旭睡得很浅,怕出什么意外,然而除了撞见那个匪夷所思的女人外,再没有过任何动静。   何旭一大早掀被下床的时候,宋聿意外的还躺在床上,一般来说宋聿都起的比他早。   他含着牙刷,听见宋聿敲了敲门。   “进来。”何旭含含糊糊地说。   一见着宋聿的脸他就乐了,乐得险些把牙膏沫子都给吞进去,宋聿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,眼皮耷拉着,一双神采奕奕的眼睛此刻散发出了萎靡不振的光,方圆五米都能受到波及。  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宋聿露出这样的表情。   何旭用手肘戳了戳宋聿:“喂,你怎么回事?”   宋聿摇头,用毛巾洗了把脸,然后拿出了刮胡器。   何旭盯着镜子里的宋聿,忽然冷不丁地问:“不会是被吓的吧?”   宋聿手一抖,下巴就划出一道血痕。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“那女人应该是老板娘,昨天你也看见了,她有腿有影子。”   宋聿不吭声,用拇指抹去血痕,强自镇定的预备继续剃须,何旭突然伸出手,握住了他拿刮胡器的手。   宋聿的手轻微地挣了一挣。   这力道可算得上是欲拒还迎了,当然没挣脱,何旭皱着眉将刮胡器拿过来,三两下帮他刮好,然后吩咐他洗把脸,自己出了盥洗室。   再回来的时候手中拿了一沓纸巾和一个创口贴,把伤口周围的水吸干,对着还在不断渗血的伤口,贴上创口贴。   宋聿有点窘迫的摸着下巴,没话找话说:“不是说创口贴包着伤口,不利于愈合吗?”   何旭:“是不利于愈合,但现在你还在流血,这个能止血,等下血止住了再拿下来。”   宋聿“哦”了一声。   洗漱完毕,下楼去吃早餐。   英红宾馆人手不多,前台兼职送菜,刚端来两碗小米粥,就被何旭叫住了。   “美女,问你个事。”   一声“美女”顺着枝头的喜鹊叫声,一同送入服务员的耳中,她撩了撩头发,摆出个曼妙姿势,娇滴滴地问:“帅哥,怎么了?”   腰肢玲珑,曲线凹凸,可惜无人欣赏,何旭和宋聿对视一眼,打算开门见山:“昨天晚上十一点,我们下楼了。”   话音刚落,就见服务员手一抖,险些将粥打翻。   她白着一张脸抬起头:“你们……”   何旭打断她:“我们看见了,那应该是你们老板娘吧?长发及腰,用钢盆装了一堆剩饭馊菜,还摆了两个蜡烛,坐在那边鬼气森森的,差点把我吓了个半死!你们这宾馆到底怎么回事!”   说着重重的一拍桌。   看热闹乃人之天性,其余的食客乍一听见巨响不但不忧,反而喜滋滋的扭头来看,何旭是腆着脸皮毫无所觉,那服务员脸上却是一阵红一阵白,手绞着衣服边。   “让大家给我评评理!再不说清楚我就要退钱了!”   随着何旭嗓音的提高,已经有人抻着脖子张望了,那服务员咬了咬牙,低声说:“我知道了,你们跟我来。”   服务员走在前头,何旭和宋聿走在后面,宋聿瞥了眼何旭,刚才那副尖酸刻薄、精于计算的脸孔已经消失了,嘴角扬着三分笑,是奸计得逞的小得意。   宋聿看着他,忍不住也笑了笑。   服务员领他们到走廊的尽头,旁边挨着储物间,这儿不怕别人偷听了去。   她垂着头,想了想才说:“其实……你们也知道的差不多了,这就是我老板娘家的风俗,天祭人。”   “天祭人?”   “是啊,向来是人祭天的,可老板娘是反过来,让天祭人。平常一个人再狂,说起来也就是:‘天老大,他老二’,可老板娘那边不是这么想的,她觉得老天爷得顺着人的想法来,人想干什么,天就得干什么。”   “一般店里都得摆个财神爷,再摆点苹果拜拜,老板娘觉得老天爷既然是人的下人,那就不用吃好的,吃点人的剩饭就行了。”   这想法在椋汉县这样一个封建小县城里,可谓是大逆不道,也无怪乎气走了她公婆。   那服务员见他们没反应,忙道:“她偶尔才这样。再说了,这都是封建的说法,现在都什么年代了,你们也别往心里去,要是实在不舒服……我给你们打个折!”   何旭转了转眼珠,不动声色地问:“我要是把这事说出去,你们宾馆的人都会跑光了吧?”   服务员头垂得更低了些,眼眶已经红了,宋聿瞧不过眼,扯了扯他的衣袖。   何旭冷哼了一声,心想这家伙倒是挺懂得怜香惜玉,虽这么腹诽,也还是见好就收:“我知道了,我们不会说的,你放心。你们老板娘就晚上出来一会儿,平常人呢?”   “在后院的房子里,我也不知道。”她低下头去揩眼泪。   宋聿扯他衣袖的力道重了些。   何旭瞪了他一眼,对服务员说:“我知道了,你忙去吧。”   两人回了客厅,有人想打探那服务员说了什么,都被何旭凶神恶煞的挡了回去,行走在外,最忌撞见刺头,剩下几人见他如此也就不吭声了。   三下五除二喝完粥,他们回了房,何旭洗了衣服,就见宋聿坐在床边,对着那小本写写画画。   何旭凑过去看。   宋聿在左边一页写了个大大的“天祭人”,还画了圈,右边写了“天祟”,中间打了个箭头。   这点知识量即便不写也能记得清清楚楚,何旭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写出来,何旭扫了宋聿一眼,就见宋聿皱起眉,轻轻“咦”了一声。   “怎么了?”何旭问。   宋聿指着“天祟”两个字说:“我们去面店的时候,那个服务员说,普通的祟还好办,但如果是‘天祟’谁来也没用,可作祟按照民间说法本来就是上天作乱,为什么要特意区分出一个‘天祟’呢?”   何旭:“谁跟你说作祟是天灾的?”   “难道不是?”   何旭这才想起他的许多知识,都是半年里恶补的:“普通的作祟一般是鬼怪干的……你知道什么是‘妖魔鬼怪’吗?”   宋聿犹豫片刻,指了指天花板。   何旭叹了口气:“妖,一般是非人的东西修炼成了精;魔,本身是人,做了坏事被污染成魔;鬼,死人的魂魄;怪,这个应该就是比较奇怪一点的生物吧。”   “这四个里面,‘魔’和‘鬼’都是人演变而来,‘妖’和‘怪’勉强和老天搭了点边,但也只是一点而已,”何旭顿了顿,“哦,对了,老天你可以理解为自然。”   宋聿问:“人难道不是自然的一部分?”   “人还是哺乳类呢,我们介绍自己的时候可称的是‘人类’。”   何旭换了个盘腿的姿势:“与其说我们是自然的一部分,不如说是反自然的一部分。”   “现在这么多沙尘暴、雾霾、泥石流,都是自己作的,人家好好一块处女地,被我们改来改去,这边建个楼,那边铺个路,不是反自然是什么?不过话又说回来,文明的发展必然和自然对立,只能说取个平衡,大家各退一步,相安无事,过头了就是那样,喏,这么多沙尘。”   宋聿点了点头:“懂了。”   何旭却嘚啵上了瘾:“不过一般自然也就是搞个大面积又模糊的措施,比如刚刚说的沙尘暴,如此鲜明恶意的针对一个个体我还真没听过。有点像我以前看的小说,《夜巡者》三部曲,你看过吗?”   宋聿摇头。   “那里面写:宇宙是个大反派,对人类怀有深深的恶意,人类当然打不过它,干脆在冷冻睡眠中模拟幻境,梦见悠闲的高中生活,一种虚假的和平。这书家里有,改天你看看,挺好看的……”   宋聿突然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。   “你刚刚说打不过的人开始做梦?”   “是啊,算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吧,怎么了?”   宋聿紧盯着他的眼睛:“如果如你所说,老板娘的儿子被自然的恶意所攻击,那他应该也会生出一种保护机制……”   何旭一愣,忽然明白过来。   “他根本不是被侵害,而是主动变成这幅样子的!”   这样问题就迎刃而解了。   为什么招魂对他一点用都没有,因为他的魂根本不曾远离,一直在他身体里! 第27章 二十七、本我   宋聿兴奋的在自己的小本本上写写画画,何旭扫了他一眼,忽然有点迟疑。   “……真的吗?”   宋聿抬起头。   “我是说,万一不是自然的恶意呢?自然应该是没有意识的。”   “没有意识就没有恶意吗?”宋聿反问。   何旭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他。   宋聿说;“小兔子很可爱吧?就在院子里,白白的,软软的,但是它长大就要被我们吃掉,我们对它没有恶意吗?”   “这算是恶意?人吃其他生物是为了生存。”   “生存不是恶意吗?”   “生存是本能。”   宋聿想了想,很认真地说:“生存带来了竞争、打压、欺骗、屠戮,从一开始,就带着一股浑然天成的恶意。”   何旭沉默两秒,忽的发现自己居然说不过他。   那就只能另辟奇径了——何旭伸出手,手指抚过宋聿的下巴。   指腹有点热,被他摸过的地方又烫又痒,就在宋聿忍不住伸手去挠的时候,何旭又缩回了手,手里拿着创口贴,义正言辞的瞧着他。   要是煤球精在这儿,估计得大骂何旭又骚又浪了。   可惜它不在,宋聿别过脸去,轻咳了几声,等脸上的热度褪了些才扭回来说正事。   “既然他是主动变成这样的,那该怎么把他重新唤回来?”   何旭往床上一躺,对着天花板发呆:“《夜巡者》里面是模拟幻境,但并不都是这样,也有疯了傻了,或者失忆了的。这都是人的本能——”他突然从床上跳了起来,“听熊一晖的描述,那小孩什么都不会,但吃饭睡觉上厕所这些都没忘,这是不是代表着:他把自我和超我藏起来了,突出了本我?”   宋聿一愣:“本我?”   何旭:“简单来说:本我指人的本能,是最原始的部分;超我是受社会影响教育下,拥有道德的自己;自我取中间。”   宋聿:“有可能。”   何旭说:“他这个年纪的小孩,虽然皮,但是自我应该已经初步形成了,可是现在本我占据了大部分空间,我们得想个办法把本我给塞回去。”   他正在一亩三分地里面来回的走,就见宋聿拨了个电话,然后摁了扬声器:“不如问问专业的?”   这专业的,当然就是指熊一晖。   熊一晖还没走,他风尘仆仆赶过来,一口热茶都没喝就被抓进了局子,这可怎么甘心?   至少得赚足了路费再走啊。   可惜县城里的都不太鸟他,他不得已只好去乡下,看来大师作假被抓的新闻没传到那儿,他捞了三笔生意,虽所赚不多,但胜在薄利多销嘛。   宋聿电话来的时候,他正在啃一只油光水滑的鸡大腿,一听到手机铃响,便掏出餐巾纸随意的擦了擦手,摁了接听键。   “您好,这里是——”   还没自报家门完毕,宋聿已经出了声:“熊大师,你好。”   熊大师一惊,鸡腿掉到了汤里,脸上给溅了两朵小油花。   何旭说:“我们来问问你给旅店小孩招魂的具体细节。”   熊一晖迟疑三秒钟,把它给挂了。   反正你又抓不到我,诶嘿嘿。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宋聿心惊胆战的看着何旭冷笑三声,用自己的手机打了电话,熊一晖作为生意人,来者不拒,骚扰电话都不会放过,更何况这种一看就是良家人的电话号码。   他接了正准备来个开场白,又被何旭给抢先了。   “熊一晖,1974年7月28日生,祖籍广东,出生地为江苏徐州,父亲名……”   熊一晖这下一惊,把手机也掉汤里了,油花泼了他满脸。   苹果山寨机挺顽强,捞出来擦擦干还能用,就是声音有点失真,这一失真,何旭的声音就更像动画片里的大反派了,熊一晖简直能想象出他趾高气昂、一脸狞笑的模样,忙不迭接起来:“你、你怎么知道我这么多个人信息的……我告诉你啊,你这样算犯法的,我……”   何旭哼笑了一声。   熊一晖立马噤若寒蝉。   何旭这才满意的开口:“我问你招魂的细节,你说还是不说?反正你这招魂又没用,说出来也没什么。”   熊一晖心说:屁没用,老子平常可有用了,就遇到这倒霉孩子,砸了自己的招牌。   然而敢怒不敢言,委屈巴巴地小声辩解:“……我的有用的呀。”   何旭没听清:“什么?”   “不,没什么。”   熊一晖想着平常人知道了也没用,于是就一五一十的讲了一遍,讲得口干舌燥,好不容易说完了,何旭居然让他再说一下原理。   熊一晖:“……”   你是十万个为什么吗?!   宋聿在旁边也觉得何旭不太厚道,忙补充道:“大致讲讲就好,不用那么细。”   熊一晖:“那好吧。这招魂,分招生魂和死魂,死了的我就不说了,生魂分两种:一种是自己魂魄轻,主动跑了或者被拐跑的;另一种是被挤跑了的。”   “秦家小孩和旅馆那家都是后者,这种比前面那个要麻烦,你要先把占了他身体的东西给除了,再把小孩的生魂招回来。”   宋聿突然问:“那如果占据了他身体的是另一个自己呢?”   熊一晖“啊”了一声。   即便他的老底被人摸了个透,此刻也忍不住说:“不是,大哥啊,这精神分裂不归我管,得去医院看,请相信科学,谢谢。”   何旭忍不住嘲讽:“你个搞招魂的还信科学呢?”   “那必须的,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嘛。”   何旭说:“行了,别耍嘴皮子,仔细想想,如果碰到这情况该怎么办。”   熊一晖迫于淫威,自己的想了想:“你的意思是不是,错乱了?比如说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,突然间就变得像五六岁的小孩一样?说他小时候的话,做他小时候做的事。”   何旭想了想,小时候本我确实更强一些,于是“嗯”了一声。   “那我得先安抚,然后找个时机,把沉睡的他给拉出来,把小时候的塞回去。”   虽然形容简单粗暴,但这描述和何旭他们想的一致,宋聿说:“那麻烦你来一趟英红宾馆,再给那个孩子招一次魂。”   熊一晖又沉默了三秒,犹豫着要不要再次把电话给挂了,何旭在旁扫了那黑魆魆的屏幕一眼,忽然笑道:   “熊大师,你可考虑清楚了,这次旅馆老板娘请你来,就是因为听说了当年的丰功伟绩,可是你呢?你失败了。这不单单是钱的问题,而是砸了你的招牌,要是不挽回,大家以后听说你是个进过局子的骗子,谁还会请你去家里招魂?”   熊一晖知道何旭说的没错,他犹豫片刻,咬了咬牙,高声道:“好!你等我,我马上来!”   到这儿,何旭才心满意足的挂了电话。   一抬头就见宋聿一眨也不眨的瞧着他。   何旭小学的时候,语文老师让他写作文,常用“水汪汪的大眼睛”,何旭觉得俗不可耐,遂撇去不用,可他认识了宋聿之后才知道,有些时候,就是会词穷的。   宋聿的眼睛是水汪汪的,大概是呼噜呼噜的小奶狗和喵呜喵呜的小奶猫加起来,乘以十,那么水汪汪。   何旭默默的捂住自己的小心口:“看我干什么呢?”   “何旭你很厉害啊。”   何旭回忆了一下,大概指的是自己坑蒙拐骗装土匪的行为:“你想学?”   宋聿点头。   “不许学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“这不好,不能学。”   “再说了,”何旭突然大笑起来,“这种本事,我一个人会就够了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教会徒弟,饿死师傅。”   何旭心想:教会了你,我拿什么撩你?   “那我能干什么?”宋聿诚恳地问。   何旭扫了眼昨天剩下的水果。   宋聿立马拿起水果刀,任劳任怨的开始给梨削皮。   何旭吃了一个梨,正准备奋战昨天剩下的半个柚子,忽然听见一阵狂躁的狗叫声,他忙推开窗一看,就见后院里头聚集了许多的人,土狗和德牧拦在屋前。   两人匆忙下楼。   八卦果然是人的天性,刚刚吃早饭的时候还见何旭发怵的客人,现在大家亲亲热热的挨在一块,给他们讲述来龙去脉。   “这老板娘不管事,一般都呆在屋子里,管事的是外头那个服务员。刚刚有个妈,拉着自己儿子,喏在那边哭的那个就是,说是小孩被院子里的狗给咬伤了,让赔钱,服务员现在在喊老板娘出来讨公道。”   宋聿皱了皱眉:“这两条狗根本没出过院子。”   “是啊,听说老板娘丈夫死了,估计是欺负人家孤儿寡母,讹人的吧。”   客人声音里虽有惋惜,面上却是一派看好戏的模样。   后院现在正乱成一团,那讹人的母子,母亲哭得脸红脖子粗,小孩腿上正有个牙印,瞧着不严重,傻愣愣的站着,然而随着母亲的哭声,忍不住也嚎啕起来。   那母亲似乎想冲进房里,奈何有两条狗拦着,她指着狗骂得响亮,服务员一边拦住她,一边赶狗,一边还要高声喊老板娘,急得都快哭出来了。   宋聿报了警。   可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赶到的,这段间隙里,足够让气氛炒至火热,围观群众指指点点,讹人母亲干脆躺在地上打起滚来。   服务员被这幅死乞白赖的样子吓到了,一时间竟呆滞在原地,说不出话来,那母亲躺在地上,高喊:“我苦命的儿啊……”   门就是在此时打开的。   昨晚乌漆墨黑,只看出个轮廓,此刻青天白日下,总算能窥见老板娘真容。   何旭扫了一眼,就知道这女人为什么会被针对了。   是真的美。   眼廓深,鼻梁挺,头发乌溜,嘴唇红艳,不但美,还是一种丰乳肥臀的美,美丽的寡妇总是能吸引到众多的恶意,譬如玛莲娜之于西西里,老板娘之于椋汉县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其实这是一篇环保文,惊不惊喜,意不意外,刺不刺激? 第28章 二十八、换魂   老板娘穿着件薄羊毛衫,宝蓝色,衬得肤白而冷,她一发不语的立在门前,扫了眼院子,院子立马噤声。   那撒泼打滚的讹人母亲也愣了一愣,然而讹人之心立马占了上风,她从地上爬起来,指着老板娘鼻尖骂道:   “你这两条畜生也不看牢一点,到处乱咬人,我老李家就这一个儿子,三代单传,要是得了狂犬病了怎么办?!”说着一把抱住嚎啕的儿子,“我苦命的儿啊,小小年纪就碰到这种事……”   刚刚多舌八卦的食客此时忍不住扁嘴道:“这也太不要脸了吧!乡下小时候谁还没被狗咬过,去打一针就好了。”   那泼妇表演得投入,同时不忘耳听八方,听得食客说她就转过头来,大声吼道:“你说什么?!怎么,被这不要脸的狐狸精一勾引,就可以忘了良心,睁眼说瞎话了吗?!”   食客往何旭他们身后一躲,摸了摸鼻子,小小声道:“刁民!”   既是刁民,文明人的路数是行不通的,老板娘刚开始还耐心解释几句,然而那泼妇全然不肯听,只咬死了是院子里的狗咬了人,要赔钱,而且一说赔钱就是狮子大开口,一千多。   老板娘干脆不睬她,转头对服务员说:“你打电话给民警吧,我先进去了。”   服务员低声“哎”了一声,那泼妇眼见老板娘要进屋,不知哪儿来的勇气,也不怕拦在自己面前的两条大狗了,一把扯住了老板娘的头发!   老板娘当即惨叫一声,那泼妇再接再厉,直接左右开弓又打了两个耳光!   “哎!”   “老板娘!”   “有话好好说,你动什么手呀!”   服务员想拦又不敢拦,宋聿瞧不过去,出头去拉开两个人。   可惜了,他也是第一次见到女人打架方式:相互揪头发,挠人,扯胸罩带,扇耳光,吐口水,嘴里还要以对方母亲为圆心,问候她十八代祖宗,宋聿想扯开又不敢用力,一时间竟显得缚手缚脚。   就在他们不察的当儿,意外发生了。   那泼妇的儿子,是个怂蛋,见到妈妈和人打架就一个劲儿的哭,一边哭还一边躲,结果一不小心撞开了老板娘身后的门。   那门里头十分普通,除了一个四肢着地的小孩。   那应该就是老板娘的儿子。   “斌斌!”   怂蛋和他老妈一脉相承,见谁都怂,唯有见到一个比自己还瘦小的胆子就大起来了,有模有样的也打了老板娘的儿子一巴掌。   老板娘的儿子虽然傻,但本能还在,当即不客气的打了回去,两个小孩也滚成一团,何旭听见那怂蛋一边打口中还一边喊着:“打死你!打死你!”   一看到怂蛋闯进去,何旭就立马上前,也跟着进了屋,一是看看屋子里的异常,二是防止他干出什么事来。   比起泼妇打人,小崽子那就容易多了,他一手一只,拎鸡仔似的分开了。   他先是瞪了眼怂蛋,然后再转去看老板娘的儿子,老板娘的儿子面露凶相,嘴里“赫赫”两声,像怪兽的嘶吼,何旭眼尖的发现他手里攥着什么,便掰开他的掌心看。   是画。   何旭看了一眼——头皮发麻。   ……   警察姗姗来迟,这时候宋聿已经把俩女人分开了,代价是自己脸上被挠了一道,警察来了便是和稀泥,老板娘红着眼睛说自家狗没有咬人,他们也当做没听见,只说:“差不多得了,你少出一点就行。”   最后打了个对折,给了五百块钱。   泼妇昂着头,趾高气昂的走了,走前还要朝老板娘的方向吐口水。   热闹已尽,看客三三两两的走了,最后只剩下宋聿何旭还有那个服务员。   老板娘正捧着脸哭。   她虽然是个美人,可是现在披头散发,双目红肿,脸上还有好几道红爪痕,无论如何也美得有限。   宋聿和何旭尴尬的面面相觑,何旭去看服务员,那服务员摇了摇头,意思是:不用劝,让她去,自己过会儿就好了。   何旭耐耐心心等了十分钟,她依旧是哭个不停,何旭忍不住开口安慰,安慰了两句,哭得更厉害了。   正是局促之时,熊一晖来了。   老板娘本来只是哭,一见着熊一晖立马止住了哭声,哑着嗓子骂道:“滚出去!”   熊一晖自知理亏,摸了摸鼻子,求助似的望向何旭。   何旭咳嗽两声开口:“老板娘,这一见面就让人滚出去,不太好吧。”   老板娘冷眼看着他:“你知道什么,这是我家的事。”   言外之意是关你屁事。   何旭摸了摸鼻子,没想到他们才刚帮了忙,居然这么不留情面。   服务员立马过来打圆场:“老板娘,你也别气,你先听听大师说什么,说不定他有办法了呢。”   老板娘冷笑一声,然而转头看见又趴在地上,四肢着地的儿子,忍不住眼眶又红了。   “说吧,来找我什么事。”   熊一晖说:“你儿子这魂丢得不寻常,之前是我不仔细,我之后又琢磨了一下,想了个新办法试试。”   “什么新办法?”   “跟你说了你也不知道啊。”   眼见老板娘脸色又冷了下来,服务员忙道:“老板娘,试试看呗,试试看又不吃亏,万一斌斌好了呢。”   老板娘沉默了一瞬:“我没钱了,这宾馆是我老公的,我不能卖。”   熊一晖一拍胸脯:“不灵不要钱,这下行吧!”   老板娘斜乜了他一眼,似乎在奇怪这一分两毛都不放过的熊大师,为什么突然间转了性子。   熊一晖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:“要是我把你儿子治好了,你可得帮我做宣传,蹲局子的事就别提了,败我声誉。”   老板娘点头:“好,你要是治好了斌斌,我就把当初说好的五万块给你,一个子儿都不会少。”   在旁边默不作声听着的何旭忍不住咂舌,本来就是小地方,人流量不大,而且这宾馆的生意撑死了持平,估计时不时得往里面填钱,五万是个不小的负担。   难怪熊一晖没治好,老板娘会气到把他送派出所蹲着。   既然从骗子转为了座上宾,那待遇也就不一样了。   服务员给熊一晖倒了杯热茶,问他要吃什么,让厨房去炒。   熊一晖摆摆手:“不吃了,干正事呢,准备两碗夹生的白米饭,还有一只芦花大公鸡,鸡你应该会挑吧?在中午之前准备好,快点!”   服务员“诶”了一声忙跑后厨去了,老板娘又回了屋子照顾儿子,此时正是不早不午的点儿,因而客厅里只剩下他们三人。   熊一晖喝了一口茶,“呸呸呸”三声,就听头顶有个声音问:“你之前说的是真的?”   熊一晖一听,哟呵,这不是之前把他瞎编的话,都一五一十记下来的那个实心小子吗。   熊一晖说:“半真半假,最能骗人。这些当然是真的。”   宋聿点点头,眼睛亮晶晶的瞅着他,熊一晖腹诽:“怎么跟个小动物似的。”然而还没腹诽完,又感受到一道锋利目光,带着浓浓的敌意,熊一晖缩了缩脖颈,换了个话题:“知道我之前为什么骗你们吗?”   宋聿:“因为以为我们是同行?”   熊一晖噗嗤笑了一声:“你还真信啊,当时我听你们说家里有个同样入祟的小孩,可是神态间却一点都不急,就知道是假的了。”   宋聿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,又听得那胖子说:“有些事,可以不信,不能不敬,我劝你们还是离远点好,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老天爷发怒,可不是说着玩的。”   宋聿听到“老天爷发怒”,忍不住又想多问几句,却见熊一晖拿出双肩包里的黄符、朱砂、桃木剑,闭着眼,口中却念念有词,宋聿见状便安静的在一旁喝茶,不打扰他了。   大公鸡很快就买了回来,鸡冠红艳,是只好鸡。   熊一晖牵着那只漆黑的土狗进了屋,剩余几人都在外头等着,老板娘急得和服务员偎在一起,四只手都攥白了,只听得屋内一阵狗吠,屋外的德牧也不约而同的叫了起来,又过了约莫十分钟,熊一晖出来了。   何旭见他满头大汗,脸孔发白,像是跑了场艰巨的长跑,心中不由得对他改观起来,瞧着似乎真有几分本事。   熊一晖擦了把汗说:“睡着呢,先别吵他,醒了再看。”   众人都点头。   一直等到日落时分,老板娘的儿子才幽幽转醒,一眨眼就大喊:“妈妈!”   口齿伶俐,声音响亮,老板娘抱着儿子哭成一团。   老板娘哭够了,想去找熊一晖道谢,却被告知正在客房休息,她也不好贸然进去,就抱着自家儿子一个劲儿的亲,亲的斌斌都不耐烦了,把头扭过去。   正是母子团圆,其乐融融之际,何旭却突然跑出来煞风景。   他摸了摸斌斌的头,斌斌是个挺外向的小孩,被陌生人摸了头也不怕,还冲他笑。   何旭也冲他笑:“之前的事你还记得吗?”   斌斌问:“什么事?”   老板娘说:“你看,你本来不是在上幼儿园吗,最近幼儿园都不去了。”   斌斌瞪大眼睛:“这么好,还能不去幼儿园啊?”   一帮人:“……”   老板娘哭笑不得,最终还是弹了下他的脑门。   忽然一阵窸窣声,何旭从口袋里掏出一叠纸,摊平:“这上面画的是什么,你还记得吗?”   总共有三幅画,都是用圆珠笔画的。   第一幅画是一片海,用圆珠笔仔细的勾勒出海浪的线条。   第二幅是一扇巨门,非常的大,几乎将整张A4纸都撑满,何旭一眼就看出是他梦中的门。   最后一张则是被涂满的蓝色,用圆珠笔0.5的笔尖,一笔一划全部涂满。   斌斌摇了摇头。   何旭没说话,虽然失望但不意外,他将纸折了折,准备放回去的时候斌斌突然伸出了手:“你顺序错了,不是这样放的。”   何旭:“嗯?”   斌斌把纸拿过来,格外细致的叠好。   最上面那张是巨门,第二张是海洋,最后一张才是涂满的蓝色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这是一个悲报:   要期中考试啦,请五天假,等我周五晚上回来更新嗷~ 第29章 二十九、不以分手为目的的冷战都是秀恩爱   然而遗憾的是,斌斌除了记住这三幅画的顺序,其他的一问三不知。   小孩刚醒,累得也快,没问多久就打起了呵欠,何旭自然不好再问下去,随便扯几句就上了楼。   一回房间他就往床上一躺,脸埋在极大极软的枕头里。   要是在家那是万万不敢这样放肆的,估计要被他老妈拿着枕头打屁股,然而此时此刻只有宋聿在,宋聿是个没骨气没主见的,惟一的标杆是何旭,他说什么就是什么,屁都不敢大声放一个。   何旭在枕头里闷了一会儿,觉得呼吸有点不顺畅,这才翻了个身,抬头去看宋聿。   宋聿正面对着他在黏什么,仔细一瞅,是斌斌画的三幅画。   宋聿将它们折好,黏在记事本的内侧。   不待何旭伸手,宋聿先一步将本子递给他,他往后面一翻,果然已经有了新的内容:   “门”、“海”、“填满”并排,旁边圈了个大大的“本我”,中间打了个问号。   何旭抬眼看他,宋聿解释道:“那三幅画有固定的顺序,可以简单的理解为,海是门的其中一侧;然后门打开了,另一侧也被海填满。”   说完神色不明的瞅着何旭。   何旭靠在蓬松柔软的枕头上,面色平静如水,心下却止不住的叹气。   他想起了那句“唯沉默以真言”。   他现在已经有点后悔,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多嘴说出来,不然甭管那小孩做什么梦、画什么画,都同他一毛钱关系也没有,而不是像现在,得绞尽脑汁地把自己给摘出去。   眼角余光瞥见宋聿一刻不落地盯着他,何旭飞快地转了转脑筋,忽然低下头说:“阿聿,去给我倒杯水。”   宋聿愣了愣,见他面色不大好看,屁也没敢放,轻手轻脚递过来一杯水,何旭抿了一口,冷热正好,他忙垂下眼睛,让睫毛遮住了眼睛里的喜色,过了片刻再抬起头来,俨然是副如丧考妣的模样。   宋聿被他的脸色吓了一跳。   何旭就在宋聿担忧的眼神中开了口:“阿聿,我有件事一直没跟你说……”   “什么事?”宋聿忍不住攥紧了衣服下摆。   “我以前做过的几个梦,好像……能预言未来。”   说着就把上小学不要闯红灯、还有梦见他爸烧饼铺子着火的事儿一说,说完了眉头紧皱、面色灰白地问:“你说我会不会是……?”   宋聿听了却松了口气,笑道:“不会的,你这和斌斌一样,你看斌斌,像火种的样子么?而且陈阳程也说了,火种不可能是人,人体根本承受不住。”   说完又想了想:“斌斌这个如果是预言,是因为他体内的本我,那你是什么原因呢?做梦难道和本我有关系?”   何旭没敢搭腔,秉持着沉默是金的原则,听宋聿一个人兴致勃勃的瞎猜。   单做个预言之梦,确实和火种扯不上什么关系,但他每次梦里都有那扇门,还有那句“它是我们的故乡”。   阿马尤斯,那片金白色的海,那片撞开门、吞没一切的海——是他的故乡。   他到底……是个什么东西?   何旭其实不太信陈阳程的话,他说火种不是人,就不是人了?   他还说月亮是方的呢,反正又没什么板上钉钉的证据。   不过话虽如此,何旭打心底里不希望自己是火种,凌驾世界这样的格调太高,他作为一个小老百姓,吃不消。   而且……宋聿不也讨厌它么。   何旭捧着水杯,想到这儿嘴角忍不住微笑了一下,就听得宋聿结束了他的碎碎念,做了个总结:“梦境是什么、怎么产生的,到现在都还有争议,说不定它就是本我的一角。我觉得我也应该多做梦,可能在梦里会有什么线索。”   何旭“嗯”了一声。   “嗯”完发现宋聿直勾勾盯着他。   “你看我干什么?”何旭摸了把自己的脸。   宋聿点了点下巴:“笔记本。”   何旭一愣,反应过来,不情不愿的拿起笔,在笔记本上替宋聿写关键词。   他甫一写完,宋聿就拿过来,自己又仔仔细细地捋了一遍。   何旭解决了危机,此刻十分放松,正以双臂作枕,仰躺着自下而上的打量宋聿,突然伸出手去抚宋聿的眉头,吓得宋聿险些把笔记本都给扔了。   何旭忍不住勾了勾嘴角。   宋聿瞪他。   何旭不客气的回瞪:“你胆子大了啊,敢瞪我了。”   宋聿立马收回自己的目光。   何旭说:“我看你老皱着眉,才好心帮你抚平的,皱眉皱多了小心长皱纹。”   宋聿说:“对不起。”   何旭则打蛇上棍,不要脸的背过身去,宋聿探头过去他就闭上眼,就是不肯正眼瞧宋聿。   宋聿蹲下身来,小声喊了几句“何旭”,何旭没回他,过了会儿发现身后没了声息,他悄悄睁开一条眼缝,发现宋聿已经躺床上去了。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这是要造反了。   于是一场冷战就莫名其妙的开始了。   最先遭殃的是熊一晖。   这事说起来真是见者伤心,闻者落泪。   熊一晖狠狠睡了一觉,醒来之后肚子咕噜咕噜的叫,就去厨房找吃的。   他现在是座上宾啊,老板娘高兴,想吃什么随便拿,他就拿了两只肥美的大闸蟹,刚蒸出来的,还热乎着呢。   拿着大闸蟹往客房里走,正巧撞上了下楼的何旭,熊一晖远远望见他,就觉出他浑身上下散发着“不怀好意”四个字,忙往回走。   然而还是晚了,何旭一把搂住他的肩,姿势是哥俩好,语气却是不咸不淡、不阴不阳:“哟,大师,吃螃蟹呢?”   熊一晖说:“是啊是啊,你要不要也来点?”   这是个非常普通的客套话,然而他一说完就后悔了,何旭微微一笑,将两只大闸蟹都提了起来:“多谢了。”   熊一晖:“……”   他哆哆嗦嗦伸出手想把大闸蟹抢回来,大闸蟹啊,在内陆多珍贵!   可何旭一瞥,熊一晖只觉后颈一凉,立马安静成了一只鹌鹑,唯有等到何旭走远了,他才在角落里捶胸顿足的骂娘。   又过了一个小时,熊一晖在大厅里吃一只蜜汁炖肘子的时候,宋聿来了。   熊一晖猛地寒毛竖起,小眼睛咕噜噜转了一圈,发现何旭不在,这才放心下来。   宋聿把熊一晖身边的椅子拉开,坐下,盯着油光水滑的肘子。   虽然宋聿目光和善,但被人盯着吃肉总觉得怪难受的,他从肘子中抬起头,问:“发生什么了?”   宋聿没说话。   熊一晖想了想,又问:“你们俩吵架了?”   宋聿把目光从猪皮挪到熊一晖的脸皮上,然后又挪了回去。   这就是有了,熊一晖八卦因子发作,一边吃肘子,一边竖起耳朵听宋聿倒苦水,结果等了半天屁都没放一个,他吃完了肘子一抹嘴,准备回客房的时候,宋聿却突然开了口。   “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。”   ……   今天是中秋,今年中秋并在国庆里头一起放了,因此假期比往日长一些,街上也热闹得多。   何旭吃完了两只大闸蟹,还给自己泡了壶菊花茶,没有菊花赏,杭白菊也是好的。   边喝茶边看电视,正看到婆媳大战的精彩之处,突然房门被人敲响,是服务员:“何先生,今天中秋,老板娘说大家伙凑个热闹,聚在一起吃顿饭,您有空吗?”   何旭高声道:“当然有空,多谢了,我马上来。”   下楼被服务员引进了一个小包厢,一见着桌子上摆的八大盘他就乐了,难怪要开个包厢,合着这是开小灶呀。   熊一晖已经坐在那儿吃冷菜,何旭环顾四周:“阿聿呢?”   熊一晖头也不抬:“他不是跟你在一起吗?”   何旭扫了一眼,熊一晖立马闭嘴。   何旭给宋聿发了消息,他也没回,但到饭点的时候却来了,来了两个人也没说话,老板娘明显发现了这一点,一晚上都给三人倒酒夹菜,活跃气氛。   虽然老板娘雨露均沾,但这酒菜大部分都落到了熊一晖的肚子里,几杯二锅头下去,熊一晖脸上飘着两团红晕,话匣子也敞开了。   他听闻了老板娘家的习俗,痛心疾首的对她说:“还是那句话,可以不信,不能不敬,咱们不搞封建迷信那套,但你扪心自问,人家老天也没欠你什么,凭什么就要低人一等?这样干是不是太缺德了点?”   老板娘一边给儿子剔蟹肉,一边点头称是。   他又问了斌斌入祟的时间,听得老板娘说是9月23日,他掏出他的山寨机翻了翻日历,嘀咕了一声:“难怪。”   宋聿扫了他一眼,熊一晖解释道:“二十三号是什么日子你们知道吗?”   宋聿摇头。   “是秋分。”   “二十四节气那个?”   “对,‘秋分者,阴阳相半也,故昼夜均而寒暑平’。它是一个平衡点,秋分之后,就是夜长昼短了;除此之外,它也是阴阳交界处,这时候两界会短暂的重叠起来,”熊一晖抿了口酒刀子,“之前秦家人的那个小孩,也是秋分那天入的祟。”   何旭正在专心致志的吃一只烤羊腿,忽然抬起头来:“你说秦家的小孩是自己好的?”   熊一晖一愣:“是啊。”   “自愈的可能应该为零,是发生了什么导致他恢复的?”   熊一晖仔细的想了想:“不知道,就是我们吃了顿饭,我正准备走,他就好了。”   宋聿忽的问:“为什么你招魂的时候要准备米饭?”   熊一晖:“民以食为天,吃是人的本能,最能吸引魂魄,”他此刻已经反应过来,“你们怀疑是那顿米饭的问题?”   何旭同宋聿飞快的对视了一眼,又飞快的别过脸去,宋聿点点头。   他点完头就站起来,被何旭一把拉住了,何旭眼睛看着烤羊腿说:“急什么,最快也要明天再走。”   宋聿立在那儿沉默了两秒,又坐下吃饭,他一坐下何旭就飞快的缩回手,捧着羊腿大快朵颐。   之后的饭局主要是老板娘和熊一晖的场子,宋聿吃得快,先回了房间,何旭则留下来,就着一只大闸蟹喝了两小杯酒。   酒足饭饱,也没什么文人情怀赏月,何旭喝了半壶苦茶醒酒,正准备回房休息的时候,熊一晖突然叫住了他。   那胖子有些局促的看了眼他,又瞅着地板,不知从哪儿掏出个油纸包。   何旭惊奇地看了他一眼。   熊一晖摸了摸鼻子:“打开看看。”   何旭打开一看,是三个苏式月饼,他掂起一个咬了一口,是酱牛肉馅儿的,还热乎着,酱香味从鼻管一路冲到胃里。   何旭挪揄地看着他:“我抢了你的螃蟹,你还要送我月饼?”   熊一晖说:“这不是谢谢你给我了思路嘛,要不然我的零失败招牌就砸在这儿了。”   何旭笑了笑没说话,将月饼包好,朝他挥了挥手,回房间去了。   宋聿已经洗完了澡,正躺在床上看自己的笔记本,何旭走到他床边,他也目不斜视,何旭陡然抽掉了笔记本,然后捂住了他的眼睛。   何旭弯下腰:“张嘴。”   宋聿迟疑了一下:“何……唔……”   何旭顺势抽回了手,宋聿忙将塞到自己嘴里的牛肉月饼拿出来,何旭看他鼓着腮帮子的模样非常像一只啃坚果的松鼠,忍不住笑了起来。   “你怎么会想出假借熊一晖之手,送我月饼这种……”他想了想,最终还是决定实话实说,“昏招?”   宋聿不睬他,自顾自去拿被丢开的笔记本,然而被盯着盯着,耳尖却悄悄红了。   何旭一屁股坐下来,挑起他的下巴:“我问你话呢?”   宋聿这才小声开口:“你怎么发现的?”   何旭微微一笑。   “熊一晖告诉你的?”   何旭的笑容扩大。   “你看到我去买了?”   何旭憋笑到了顶峰,终于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了声。   宋聿懊恼地盯着他,就见何旭手搭上了宋聿的肩膀:“以后别这样,太傻了。”   宋聿有点不高兴,就顺手推了他一把,没想到何旭顺势一躺,赖在他床上不起来了。   “起来。”   “不要。”   于是,两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,就在床上撒泼打滚起来。   打了一会儿累了,两人肩并肩躺着,何旭气喘吁吁地笑,一面笑一面转过头来预备再说几句俏皮话,突然瞥见了宋聿的眼睛。   宋聿的眼睛,怎么说呢——让人想起整整一个月的梅雨季后,第一个艳阳天,何旭瞥了一眼,只觉胸口被狠狠撞了一下。   他喉咙一紧,忽然笑不出来了。   “阿聿……”   “嗯?”   宋聿似乎预料到什么,一眨也不眨的盯着他。   “我……”   “叮铃铃……”  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。   何旭懊恼地瞪着床头柜上的手机,爬起来去接,不耐烦的回了几句,忽然脸色一白。   宋聿见他挂了电话,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低声说:“咱们秦家去不成了。”   宋聿拧起眉毛。   “……小鱼儿失踪了。”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秋分者,阴阳相半也,故昼夜均而寒暑平。——《春秋繁露?阴阳出入上下篇》   胖友们久等啦,卷一完结散花~   卷二 梅菜烧饼 第30章 三十、人质   宋聿的脸色刷的一下就惨白起来。   何旭看了他一眼,没说安慰的话,跳下床去翻自己的行李箱:“你去楼下结个账,我收拾一下我们马上走。”   宋聿现在脑子一团浆糊,何旭说什么就是什么,捏着手机去楼下结了账。   服务员在扫地,正准备熄灯睡了,忽然见着了面色雪白的宋聿,差点以为是阴间跳出来的恶鬼,一声尖叫卡在喉咙里,她一面咳嗽一面问:“怎么了?”   宋聿言简意赅地说:“结账。”   服务员跑到了前台,给他算账,一边算账一边偷瞄他,忍了忍到底没忍住:“这么晚你们出门?有什么事,明天早上也来得及啊。”   宋聿没心情说话,只摇了摇头,这时候何旭已经拎着行李箱下来了,两人朝服务员一点头,就上了车。   何旭给自己系上安全带,就见宋聿直挺挺的靠在座位上,他侧过身去帮他也系了安全带。   何旭看着宋聿的眼睛低声说:“你先睡会儿。”   宋聿摇头。   何旭说:“等回黎明市了事情都得你来办,你现在不休息怎么行?”   宋聿抬眼瞧了会儿何旭的脸,忽然伸出手捏了捏何旭的掌心,然后低低“嗯”了一声,闭上眼养神去了。   何旭这才发动汽车,一踩油门。   中秋的月亮,大而圆,色呈浑黄,像一颗不怀好意的眼珠,正一眨不眨的看着他们。   看着他们一步步迈入坎坷山路,迈入呜咽风声,迈入……无孔不入的恶意中。   ……   何旭这次只在路边停歇了一次,买了一桶矿泉水和几包饼干,几乎用来时的一半时间就到了。   他们甫一进黎明市,就马不停蹄地赶去严丰家,严丰他媳妇已经内疚得眼睛都哭肿了,何旭虽然累得恨不得倒头就睡,但神经还吊着,只好提着一口气先安慰嫂子。   待安慰的差不多了,严丰三言两语把他老婆支开,开始给他们讲当时的具体情况。   “那天晚上,你嫂子带着小鱼儿还有我们家的一个小崽子去逛超市,超市对面有家新开的冰淇淋店,说是什么‘氮气冰淇淋’,我们家的小崽子就忍不住想去吃,大冷天的,他妈不让,他就趁他妈不注意撒丫子跑了,你嫂子急了赶紧去追,等追上了回原地一看,小鱼儿就不见了。”   严丰脸色漆黑,眼白却有些红,好像血色都涌到了眼睛里,一看就是长时间的熬夜造成的。   他也不小了,有一儿一女,早过了体力的巅峰,何旭见这似乎随时会猝死的模样,忙道:“严哥,这事不怪你,你放宽心。”   严丰点燃了一支烟,很浅的摇了摇头:“我对不起你。你嫂子给我打电话之后,我就马上让人查了摄像头,照理来说超市门口,又是商业街,肯定有拍到,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,两天前对着门口的那个摄像头坏了,我们看不见小鱼儿是怎么不见的。”   何旭眼皮一抽:“两天前?”   严丰点头:“算一算,应该是你离开黎明市,把小鱼儿托给我们家的时间。”   何旭的心忍不住沉了下去。   严丰见状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天网在查呢,寻人启事各大平台我们也给发出去了,先不急,你刚回来也累了,睡一觉,醒来就该有消息了。”   何旭应了他的好意,看向宋聿——林虞的养父,宋聿全程无话,安静的几乎没有存在感,注意到何旭的目光眼珠子也一动不动。   何旭:“阿聿?”   宋聿回神,捏了把他的掌心:“你去睡觉吧,这里交给我。”   何旭挑了挑眉毛,总觉得不放心,然而宋聿极温柔的笑了一下,他踌躇片刻,终究是叹了口气,败下阵来。   这一觉睡得极沉,快醒来的时候做了一个梦,具体是什么不记得了,反正是噩梦,何旭屏息凝神的在床上躺了会儿,待脑子缓过劲来,才睁开眼,吐了口气。   总觉得这一觉睡和不睡没什么区别,还是累得慌。   让何旭感到意外的是,他床边的椅子上正坐着宋聿,宋聿背对着他,手机屏幕亮着,眼睛却看向窗外。   何旭咳嗽了两声:“现在几点了?”   宋聿猛地一回头,看了眼手机:“四点多。”   又见何旭虽这么问话,目光却落在他手机的屏幕上,他忙将手机递了过去。   何旭飞快地扫了一眼,皱起了眉。   屏幕里是一张照片,拍了一张纯白的A4纸,上面没有写字,而是将印刷刊物上的字剪了,再用胶水粘起来。   上面只有一行字,粘的是:   把火种的资料准备好,准备两人换人质,其中有一个必须是宋聿。   宋聿手指在屏幕上一滑,后面是林虞的一段视频,被绑在椅子上,两只眼睛盛满了泪水,但不敢落下,何旭一眼就看到了林虞脸上一个青紫的手指印。   视频没什么实质内容,就只有林虞一直在哭。大概过了七八秒就一片漆黑了。   宋聿收回手机,低声说:“你睡觉的时候,有人给家里寄了一份快递,拆开来有这张纸,还有一个小U盘,里面就是这个视频。”   何旭没说话。   不用问也知道,那张纸和U盘都交给了局里,严丰所在的二组是整个黎明市最优秀的刑侦小组,根据黄金72小时准则,他们应该已经马不停蹄地开始了搜查工作。   何旭又要来视频看了两遍,说:“超市入口前的摄像头两天前被破坏,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蓄意,不但是蓄意,而且对方对严嫂子他们的行动了如指掌。”   “灯光昏暗,刻意拉近了镜头,说明他们呆的封闭室内有一定辨识度,不想让人知道,但是看墙壁的斑驳程度,应该有一定年份;快递上面应该无指纹,但是可能会粘有寄信人的毛发;寄快递现在都要求实名制,也可以从快递单号入手,不过……”   他突然没了声音,重重跌回床上,用胳臂拦住了眼睛。   不过……有过拦截注意手册的前车之鉴,敢寄快递的,十有八九都有反单号追踪的自信。   宋聿没有接话,于是沉默在房间里逃窜,最后还是何旭的肚子打破了寂静。   其实饿到现在,何旭已经没什么感觉了,但被这么唯恐天下不乱的一叫,他忍不住蜷缩起来,觉得胃有点儿疼。   宋聿本来在发呆,然而发呆归发呆,终究还是分了一缕心神在何旭身上,眼见他不自然的蜷成一团,过去轻轻摇了摇他的肩膀。   “何旭?”   何旭没吭声,把脸又朝枕头里埋了点儿。   “你不舒服?”   何旭还是没说话。   宋聿的目光在他身上逡巡片刻,干脆撩开被子,准确无误的把手搭上了他的胃,按了一按。   宋聿的力道很轻,然而何旭还是忍不住一个痉挛,宋聿皱了皱眉,将他把被子盖严实了点:“是不是饿的胃痛?”   何旭终于把头抬起来,沙哑地回道:“你别管我,先去打个电话给陈阳程……”   后面的话因为宋聿的拥抱戛然而止。   宋聿隔着一层软乎乎的棉被抱住了他,姿势关系,何旭的脑袋正抵在宋聿的胸口,他听见宋聿的心跳声,跳得飞快。   何旭突然说不出话来。   那一瞬间,有种潮水般的酸楚漫过他的心头,何旭突然非常想回抱他一下,然而宋聿一触即分,把头别到一边,装作若无其事地说:“我已经通知陈阳程了,我去给你煮粥,你先喝点热水。”   “……好。”   ……   之后的每天,时间从早晨到傍晚不等,都会有一封邮件寄到何旭家。   A4纸的内容分别是交换人质的条件、时间、地点,一点一点不断补全,有一种猫捉弄耗子般的漫不经心和恶劣,要不是有附带的林虞视频,她状态还不错,何旭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事来。   搜查绑匪的事则如何旭所料,往糟糕的方向发展而去,尽管二组精英累累,但这次却碰到了瓶颈,快递单号反追踪到的身份证都是不同的人,明显是不知何时被出卖了个人信息。   A4纸上没有指纹,也没有毛发,干净得好像是在医院的手术室粘的。   视频里的信息则太少,无异于大海捞针。   这显然就是冲着火种来的,飞鸟里的内奸终于有所动作,现在弑神者的信息掌握的不少,知道了宋聿并非撒谎而是确实对火种一无所知,于是派他来送火种的资料。   根据陈阳程介绍,那是上一代图书馆神留下的,他是目前为止最优秀的图书馆神,对于火种所剩无几的资料进行了分析整理,还有大量的搜索。   虽然说没有什么直接的成果,但如果拿到这个,能少走好多弯路。   至于这次让宋聿来送资料,则是贼心不死,众人包括宋聿自己都断定他和火种有关联,虽然现在记忆如死水波澜不动,可弑神者当初都试图人造火种了,估摸着已经准备了一堆歪脑筋,等着宋聿落到他们手里实施。   一场赤/裸/裸、毫不掩饰的鸿门宴。   但宋聿不得不去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我要向全世界安利《宝石之国》,旁友们,实在是太好看啦!宝石拟人哦! 第31章 三十一、五毒   莫丁鼻青脸肿的出现在飞鸟俱乐部。   陈阳程正在和人打电话,他这几日忙碌低落,也瘦了不少,下巴看着都有些尖了。   他本来皱着眉,一见着莫丁的脸,也忍不住笑了一笑。   “天干,你怎么了?”   莫丁脸上跟个颜料盘似的,端得是姹紫嫣红,他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,摸了摸鼻子小声说:“和人打了一架。”   “打了一架?”   莫丁扬了扬手中的塑料袋:“我去买烧鹅,有个小王八蛋插队,我说了他两句他就和我杠上了——什么玩意儿!老子替他爸妈教教他什么叫‘尊老爱幼,文明排队’。别看我这样,他的伤可比我严重多了!”   陈阳程哭笑不得的看着他,突然瞥到了他的烧鹅,似乎是想起什么,嘴角的笑容就淡了下去。   莫丁眼尖,发现了这一点,话在嘴边拐了个弯:“老大,你也别急,现在小鱼儿是他们唯一的筹码,要是他们敢对她动手,就是个两败俱伤的局面,他们不会想看到的。”   陈阳程淡淡的“嗯”了一声,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,点了点下巴:“宋聿在里面,你去吧。”   莫丁说:“要不要我给您留个腿?”   陈阳程摆了摆手:“别,你再这样我告你贿赂啊。”   莫丁笑了笑,两个人不咸不淡的调侃了几句,气氛轻松不少,莫丁这才拎着烧鹅进了地下。   自从林虞被绑架的第四天起,就再没有收到过弑神者寄来的包裹。   A4纸上的信息已经拼凑完全:   10月15日晚8点,450基地的粮仓,准备两人换人质,其中一人必须是宋聿,带着火种的资料来。   严丰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,把二组那群嗅觉堪比狗鼻子的精英给摘了出去,甩给了一组,而飞鸟则在暗中接手,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,但很可惜,了无音信。   宋聿和何旭为了讨论方便,两人干脆在飞鸟的地下住了起来,平常没事由莫丁、陈阳程送个饭菜。   宋聿和何旭两人都不是情绪外露的,因而面上状若无事,但莫丁将心比心的想了想,眼圈就要红了。   林虞那小崽子多可爱呀,他见得次数不多,但记得是个红脸蛋、白皮肤的小姑娘,眼睛乌溜溜的,特别有神,人也懂事,不知道是多少男人心目中的理想女儿。   怎么就……   眼见马上就到了门前,莫丁拍了拍脸,给自己脸上拍出点喜色来,脚步轻松的进了屋:“宋哥,何爷,看我给你们带什么来了?”   推门而入,却发现除了宋聿和何旭,还有两人。   一人是严丰,还有一人是个女孩子,扎丸子头,戴着副特别厚的瓶盖底眼镜。   莫丁见严丰那副不苟言笑的模样就有点发怵,何旭接过了烧鹅,向莫丁介绍:“这位是建筑之神,汤悦;这是面神,莫丁。”   汤悦伸出手和莫丁握了握:“莫先生你好,我去过你家面馆,虾爆鳝面很好吃。”   莫丁忙道谢谢。   寒暄过后继续正题,莫丁知道自己帮不上什么大忙,干脆揽过了老妈子的活,因为飞鸟有内鬼,所以知道这次营救计划的人数被压到最低,莫丁忙着剁肉装盘的时候偷瞄了汤悦几眼,不大明白她在这儿做什么。   汤悦趴在桌子上,从牛皮袋里面掏出一叠的图纸:“450基地是上个世纪70年代的一个军事化工基地,2000年的时候,基地搬迁,这地方就被遗弃了。存封到2015年对外开放,但是因为其本身的特殊性,也没有被房地产征用,而是作为旅游景点。”   莫丁听了忍不住插嘴道:“景点?我怎么没听说啊?”   汤悦看了他一眼,声音有点冲:“军事化工基地有什么好参观的?又不许随意拆建,基本上就是灰塌塌的建筑,难道让人去看墙上写的大红字?”   严丰说:“我听说过,算是上个世纪的旧址,里面好像装扮了一个红色纪念馆,我儿子暑假实践就去那儿参观了。”   莫丁低下头去,剁了一只油光水滑的鸡大腿:“……你们不用管我,继续继续。”   汤悦被这一打岔,险些忘了自己说的话,对着图纸发了好一会儿呆才接了下去:“450基地的锁门时间是傍晚四点半,我们进去不用疏散人群,这是好事。”   何旭一扬眉毛:“还有坏事?”   “有,”汤悦叹了口气,“这是个军事化工基地,设计非常复杂,还有很多地方锁了不让人进去。”   “我之前跑了好几趟,还拜托了鸟神让麻雀钻进去看一看,草图能画,但是里面有好几层的地下室,这就没有办法了。”   她把底下的一张纸抽了出来,指给他们看:“化工实验主要就是在地下进行的,弑神者既然选址在450基地,即便不是他们的老巢,也是对这地方了如指掌,但我弄不到450基地的设计图纸,恐怕会有埋伏。”   何旭点点头。   严丰忽的问:“我曾听杨老说起过,汤小姐是不是可以任意改变建筑?”   汤悦一愣,皱了皱眉,脸上有种被冒犯的神情一闪而过,何旭斜觑到她的脸色,低下头去摁手机。   何旭:神明的能力是很私密的东西吗?   宋聿回他:神明之间除了组长和陈阳程外,原则上其他人都不能打听对方的能力。因为弑神者的存在,这能力能在关键时刻救命。自己主动说出来另算。   何旭垂下眼睛,无声地笑了一下。   看样子汤悦是个十分注重隐私的人,她的能力只有杨庸章和陈阳程知道,那透露出来的人……是谁呢?   严丰不管怎么说也是“雄鹰组”的组长,管理层交换信息也不是什么稀罕事,因而汤悦很快调整好了状态,点了点头。   她轻声说:“我是可以改变建筑,但能改变的地方有限,而且很耗费体力,时间一久就不行了。”   说着似乎是为了做演示,她退开几步,停下,脚尖在地砖上轻轻一划,她动作很轻,轻得就像手指抚过刀刃,地砖却立刻软成了一瘫烂泥,紧接着她食指轻轻往上一抬,烂泥猛地往上一冲,一只栩栩如生的砖龙就立了起来。   剩余的人面面相觑片刻,忍不住都鼓起了掌。   汤悦有点不好意思,脸红红的,手一挥,地砖又躺了回去,恢复如初。   严丰说:“汤小姐应该来我们‘雄鹰组’的,杨老真是不厚道。”   汤悦摇了摇头说:“谢谢,但是不行的,我体力不好,你们看我现在脸就红了,多用几下就像以前跑八百米一样,喘得不行。”   莫丁恰巧剁好了烧鹅,喊他们吃饭。   “边吃边说呗,磨刀不误砍柴工啊。”   除了烧鹅,还有个蟹黄蛋,清炒茼蒿,豆腐鲫鱼汤,汤悦之前就说了挺久,此刻也是饿了,道了声谢就接过饭碗,先扒拉了两口。   缓过那股饿劲她才说:“我刚刚说到哪儿了?哦对,我说我画不出地下室。”   “但还有个办法,那就是管道。450基地的管道非常多,几乎遍布整个基地,而且管道的直径在0.8米左右,可以容纳一个成年人通过,我们可以派个人,让他在暗地里绕到交换人质的地点,来一招出其不意。”   众人点头。   “这个谁去?”   何旭一面吃饭,一面竖着耳朵,汤悦话音刚落他便指了指自己,声音响亮干脆:“我。”   宋聿放下筷子看他。   何旭不客气地回望了过去:“我和老严以前都受过这方面的训练,我还执行过一个爬排气扇的任务,飞鸟要是能找出比我更娴熟的第二个,那我就不去了。”   严丰瞥了他一眼:“说话这么冲,吃□□啦?”   何旭低下头去夹鲫鱼肉。   宋聿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,最终只开口说:“……鱼尾巴刺多,你给我吃吧。”   何旭顿了顿,忽然垂下眼睑,声音柔软得像团棉花:“不用了。”   严丰总算发现自己是狗拿耗子——多管闲事,闷头扒饭不说话了。   莫丁连忙重新抄起一个话题:“那一个是宋哥,还有一个是谁?”   严丰说:“我。”   莫丁笑道:“严哥好啊,有严哥在我们就放心了。”   严丰听了他的褒奖笑了一笑,然后很快的摇了摇头:“我要真厉害,早把胡程给抓了,还能让他逍遥那么久?”   “胡……什么?”   “胡程。犯罪之神。我今天来,就是来告诉你们弑神者的主要成员。”   “不多,弑神者主要靠强大的人脉和财力支撑着,这里面领头的有三个。”   “第一个,白龙,骗子之神。他可不只是小骗小蒙,他还犯下了多起跨国诈骗案,包括09年的那场银行抢劫案也是他干的。今年年初的时候我们和德国那边合作,把他给押回国了,现在在大牢里蹲着,不过他小弟成群,即便人不在也能办很多事。”   “他的能力啊,比较抽象,简单来说呢,就是‘迷惑’。”   宋聿向前倾了倾身:“迷惑?”   “不是网上有传闻说,有种拍肩迷魂粉吗?迷魂粉是假的,他的能力是真的,他的话也好,动作也好,天生带有强烈的煽动力和迷惑性。”   宋聿似懂非懂,正想再多问几句,然而严丰已经开始说下一个了。   “第二个是毛桂民,小偷之神。”严丰夹不起豆腐,宋聿给他递了调羹,“谢谢——火车站、地铁口的飞车党,出租车晚上碰到的劫车党,摆地摊乞讨的职业残疾人,还有拐卖人口,这几块的大头都被毛桂民占着。”   “小偷眼光最毒,看一眼就知道这人有没有钱,好不好偷,所以他的能力是‘鉴别’。”   “最后一个是胡程,犯罪之神,五毒俱全,什么赚钱沾什么,最赚钱的那几条道都有他的影子,毒/品、军/火、赌/博、卖/淫……”   严丰的话音戛然而止,捧起一个小碗大口喝汤。   莫丁正听得惊险刺激,忽然没了下文,忍不住道:“然后呢?他的能力是什么?”   严丰从汤碗中掀起宽厚的眼皮,缓缓扫了在场的所有人一眼。   他轻声说:“……我不知道。” 第32章 三十二、笑逢有春生   旁人还没来得及表示,莫丁先瞠圆了眼睛张大了嘴,响亮的“啊”了一声。   严丰忍不住笑了一下:“啊什么呢?”   莫丁嘟囔道:“不是,严哥你看,你连白龙那么抽象的‘迷惑’都能调查清楚,你怎么会不知道胡程的呢?”   严丰说:“所以胡程作为犯罪之神,是弑神者的老大,白龙和毛桂民这么难搞的人物,都对他惟命是从。”他看几人面色凝重,敲了敲碗边,“吃饭,剩下的资料你们自个儿看,我得去开个会。”   众人说好,严丰两三口扒拉完饭,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出了门。   莫丁叼着烧鹅的半只腿,含含糊糊地说:“严哥真辛苦。”   汤悦插嘴道:“警察都这样,今天在路上碰到他,他跟我说要查一批走私,已经连续通宵三天了。”   两人又聊了几句,汤悦吃完就告辞,说是得回去画管道图,莫丁把吃完的剩菜、餐盘收拾了一下,一回头何旭他们已经开始翻阅弑神者的资料。   弑神者的成员不多,飞鸟所知的成员更不多,除了那三巨头,其他人都是些小偷小摸的本事,何旭匆匆翻开,忽然停住。   宋聿顺着他的目光望去,轻轻“咦”了一声。   照片里的男人是个方方正正的脸,皮肤就算是P过也黑得出奇,旁边写着:樊胜国,前桶装水之神。   能力是:拿起不重的东西,仅限于看得见的。   何旭用手指在能力那一行字上点了点:“这能力和煤球精有点像,可煤球精是做烧饼的,需要处理食材,他这个能力是怎么来的?”   宋聿想了想说:“搬桶装水搬出来的吧。”   何旭“噗嗤”一笑,往后翻页,是张琦虹,当初指使流浪狗袭击他们的流浪狗神。   莫丁此时正巧凑过来看,见何旭一目十行,扫过就翻,突然伸出手指,摁住了纸面。   何旭抬眼看他,他难得犹豫的别开了眼,过了好一会儿才说:“这事也怪我……我当时要能警觉点,也不至于这样。”   何旭挑了挑眉毛。   莫丁顿了顿,把在心中挣扎已久的话,一点点吐露出来:“她经营流浪狗救助站,刚开始兴致高昂,可没多久就维持不下去了,这年头养狗的那么多,丢狗的也多,一个个都得捡回来,检查看病打针,就算是看好了,还有那么多张嘴等着吃饭呢。”   “那些狗,我也去看过,怪可怜的,一天只吃一顿,米是碎米,肉是人家剩下来的鸡骨架,个个都饿得皮包骨头,头上肚子上还秃着毛……”   “网上求助过,没用;也向飞鸟反映过几次,可飞鸟压根不管这个啊;她和我说过好几次,我没帮上忙也没怎么上心,后来有一天,她突然不见了……”   莫丁忽然说不下去。   也就是那天开始,救助站收到了网络匿名的一大笔捐款;同时流浪狗袭击飞鸟诸神,造成两死三伤。   宋聿轻声安慰他:“这不是你的错,没人能想到她会这么做。”   何旭却一点也没被这如临其境的悲惨画面所打动:“爱护小动物的多了去了,就她投靠弑神者,还杀了两个人做投名状。按照她这逻辑,全天下的爱护动物人士都不是好东西,不是吗?”   莫丁一时语噎,脸涨成了猪肝色,宋聿心软,在桌子底下轻轻碰了碰何旭的膝盖。   何旭瞪了宋聿一眼,到底放软口气,话到嘴边焐热了才吐出去:“老莫,我不是说你,也不单单是说她,就是烦。我做警察的时候见多了这种人:捅了人、犯了案,一到警局却哭诉说:‘我也是被逼无奈,走投无路。’”   “笑话!哪个人能保证自己一生一帆风顺、高枕无忧,那么多人都绞尽脑汁往上爬呢,就这种人不肯努力,又矫情,还爱瞎脑补,觉得全世界都针对她,然后心安理得的堕落。”   说着他站起来拍了拍莫丁的肩膀:“这刚好,让你看清了她是什么货色,省得以后糟心。”   莫丁有点哭笑不得,想说:“我不喜欢她。”   可又觉得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,便只好闭上嘴,点了点头。   之后就没几个人,五分钟就翻完了,莫丁已经收拾好桌上的残羹剩饭,给泡了壶菊花茶,说是秋干气燥,喝点儿菊花茶降火。   眼见着莫丁掩上门,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,何旭和宋聿正对着450基地的图纸研究。   何旭给宋聿倒了杯茶,宋聿道谢接过,就听得他问:“我刚刚是不是有点凶?”   宋聿愣了愣,忽然微笑一下,缓缓的摇了摇头。   “真的?”   不知道为什么,何旭看上去挺在意他的看法。   宋聿认真的想了想,然后又摇了摇头:“你说得很对。”   何旭这才低下头去,全身心的研究图纸。   ……   因为说好了何旭去爬管道,所以特地托陈阳程弄来了三截管道,直径0.8米,和汤悦说的差不多,腾了个空房间,每天没事在那儿练习。   那天何旭刚练习完,满头大汗的在喝水,他喝起水来特别豪迈,咕嘟咕嘟一半都顺着脖子往下淌,宋聿说过几次不听,只好亲自上阵,拿毛巾给他兜着。   忽然有敲门声,说是图书馆神来了。   宋聿给人开了门,来人是个腼腆的姑娘,冲他们点头笑了笑,然后小声的介绍了下自己。她叫钟娇。   何旭有外人在就收敛不少,老实喝了几口水就把瓶盖一拧,请她坐下。   图书馆神把一本厚厚的,大概有牛津词典三分之二厚的笔记本搁在了桌上。   那笔记本用牛皮包着,上面还有一个三位数字码的锁扣,看上去非常有年代感。   何旭掂了掂这本厚厚的笔记本,问:“这是真货?”   钟娇点头:“毛桂民的眼睛能辨别真伪,如果用仿制品,根本不可能成功交换人质。”   何旭手指摩挲着封皮,她见状便道:“你们可以打开看,密码是三个2。”   何旭听了却不急着打开,而是反问她:“弑神者费尽心思想得到的东西,就这么轻易给我们看了?”   钟娇愣了愣才说:“老大交代,说给你们看。而且宋先生身份特殊,之前试图唤醒他的记忆时,他就看过。”   何旭看向宋聿,宋聿点了点头,他这才输了密码,翻开笔记本。   一翻开他就知道为什么陈阳程这么大方了,基本上没什么实质内容,虽然上代图书馆神写了这么厚厚一本,但绝大多数都是尝试后的否定,否定了各式各样的假设,各式各样的思路。   果然笔记本只是个幌子,他们真正的目标是宋聿。   何旭飞快的翻阅,忽然觉得下一页的纸张有点异样,他一翻,里头果然夹了个东西,是一张长条的书签,钢笔字因年代久远有些外晕,但字迹仍十分清晰:   四岳龙吸水,八川蝃舞虹。   今我游故地,笑逢有春生。   钟娇见状便道:“这是最后一代书神留下的五绝诗,前两句说的是火种出世,后两句说的是火种出世之后,人们望着它的心情。”   何旭盯着她的眼睛:“就这样?”   何旭生了双讨人喜欢的桃花眼,笑着看人的时候,就像春风卷携着花香拂过;然而他不笑,那眼里的黑就沉淀下来,刺得人心口发慌。   钟娇顿了顿才道:“我听上一代图书馆神说——他也是听上一代说的,说当年的书神只留下了这四句话,这首五绝诗既是天命,也是变数。可具体怎么样做,我们谁都不知道。”   何旭又端详片刻,忍不住嘀咕道:“怎么看上去更像是一首旅游诗?”   下雨啦刮大风啦,天晴啦海上出彩虹啦。   他指着“笑逢有春生”五个字问:“这什么意思?”   钟娇摇头。   何旭叹了口气,发现飞鸟一问三不知,他还不如去问神奇海螺。   钟娇就是来送个笔记本,顺便解惑,结果发现他们问的她解答不了,没一会儿就灰溜溜滚了回去。   何旭被宋聿压着,仔仔细细地把笔记本重头翻到尾,这花了他四个多小时,得出的结论和最初的一样:并没有什么用。   如果一定要说的话,那就是更糟了,许多设想都被证实失败,多得让他脑子里一时半会儿冒不出新点子。   何旭正在和宋聿商量事宜,忽然来了位不速之客。   陈阳程。   陈阳程是来送管道图纸的,他作为一名资深萝莉控,知道林虞被绑架了,心里头的难受不比宋聿他们少,这几天忙前忙后,很是卖力。   本来这样一个,于情于理都算不上是不速之客,但他今天除了送图纸,还带来了一个坏消息。   严丰来不了了。   这次查走私,是三年以来最大的一次查缴活动,根据严丰所说,就是冲着胡程去的,如果顺利,能够直接送他进去吃枪子儿。   这样重要的活动,严丰必然在场。   何旭和宋聿商量了一下,改由汤悦代替严丰一道前去,打电话问了汤悦,汤悦答应得很爽快。   几人食不知味的过完了国庆长假,又熬过了一礼拜,总算到了约定的15号。   这期间一直对450基地严加监视,看得见的角角落落都检查了个遍。然而弑神者能选这地,自然对它十分了解,只有一只流浪狗出入过,以防万一,狗已经被控制起来了。   又因为林虞的绑架案显示有内鬼,因而营救行动格外低调,知道营救人员名单的,只有三个当事人和陈阳程。   何旭两天前就在基地周围住下,早上动身。   而汤悦和宋聿则在15号下午两点出发。   陈阳程在他们走前千叮咛万嘱咐:“结束了记得发信号,遇上危险了也发,就藏在给你们的夜视眼镜腿上,千万别逞强啊。”   宋聿心不在焉的应了。   为掩人耳目,是汤悦开的车,兜了好大一圈再去载宋聿。五点到了门口,两人车上简单吃了些饼干,宋聿把笔记本塞在了风衣的内袋里,藏得严严实实。   等到七点钟进了450基地。   虽说现在改造成了展览馆,但还是掩盖不住它的本质,宋聿看着墙上的红色标语,秋分之后天色暗的快,这个点已经全黑了,那标语用鲜艳的红漆一刷,在月光下有点惊悚。   他瞧着眼前的墙壁,感到了某种无端的压抑,这让宋聿不由得皱了皱眉。   汤悦似乎也被这气氛所感染,今天很少说话,此刻只低声说:“走吧。”   宋聿点点头。   他开道,汤悦紧随其后。   很快就进了基地的通道,有灯,还挺明亮,宋聿一边走,一边留神着周围的环境,然而尽管他十万分紧张,却什么也没有发生。   汤悦踩过点,从门口到约定的地点大概二十分钟。   现在已经走了七分钟,俗话说得好,万事开头难,能顺利的进来让宋聿松了口气。   然而这一口气还没松完,忽然脚下一软,宋聿暗叫不好,把汤悦猛地往外一推。   “宋聿!”   就在汤悦尖叫的下一秒,爆破声起,伴随着那振聋发聩的爆炸声,两边的墙壁也像是多米诺的牌,猛地往地上扑倒。   宋聿只觉一阵天旋地转,汤悦似乎想扑过去拉他,但已经来不及了,宋聿只来得及朝她喊:“别动!”   紧接着就是脚下一轻,随着悬空的地板狠狠摔入了地下。 第33章 三十三、450基地   与此同时,交换人质的仓库。   同当初他们推断的一样,毛桂民果然在。   别人一看毛桂民,心里就会不由得“啧啧”两声,见过寒酸的,没见过富寒酸的。   他怎么说也算是弑神者的元老,即便撇开这个身份不谈,在黎明市里也是有点儿分量的人物,一般来讲,不说穿金戴银,也要整套名贵西装,挺括有面子。   可他穿的是什么呀——白衬衫、黑西裤,售楼保险的标配,还套了个奶奶灰的毛线背心,那衬衫也不肯好好穿,最上头的扣子松了,要掉不掉的悬着,下摆一半塞腰里,一半露在外头,皱得像是张咸菜皮。   在一堆热爱附庸风雅的暴发户里,他也算是奇葩。   既然是奇葩,那就得做奇葩的事。   毛桂民坐在一个塑料凳上,面前摆了个一模一样的凳子,上头放了一瓶二锅头和一袋糖炒栗子。   刚刚那声爆炸惊天动地,他自然是听到了,然而听到归听到,却是没有任何表示,只低下头去就着二锅头剥栗子。   糖炒栗子冷了,不大好剥,他几乎是吃一半吐一半的。然而尽管如此,看他摇头晃脑的模样,显然是乐在其中。   秉持着好东西要分享的原则,他吃到一半,忽然扭头朝阴影中欢乐地喊道:“要吃点吗?”   阴影不发一言。   毛桂民拿起了二锅头,顺手给开了个灯。   在阴影里的人被灯光一刺,忍不住缩了缩。   这下看清楚了,除了一个双手被绑在椅子后面的小女孩儿,还有一个蹲在女孩儿旁,蜷缩成一团的女人。   那女人便是只看个背影,莫丁也知道她是谁。   张琦虹,流浪狗之神。   不过同莫丁印象中的学生模样大相径庭,张琦虹在这样的秋天,只穿了件到大腿根的露肩连衣裙,双唇艳丽饱满,在这模糊的灯光下,像是个刚刚生啖人肉的女鬼。   她注意到了毛桂民的脚步,忍不住瑟缩了一下。   毛桂民在她面前站定,摸了把油光水滑的香肩:“冷啊?”   张琦虹忙摇头。   毛桂民抬起她的下巴来:“说话呀,我养了个哑巴不成。”   张琦虹忙道:“我不冷。”   细弱蚊呐。   毛桂民说:“大声点。”   张琦虹一震,挺直了腰杆,大喊道:“我不冷。”   毛桂民笑了起来:“不冷,那就脱吧。”   张琦虹浑身一僵,抬眼看他。   毛桂民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:“哎,你不是说不冷吗,那你就脱了呗。”   张琦虹看了他好一会儿,眼见着他皱起了眉,双脚也开始打了拍,她知道那是毛桂民不耐烦的标志。   她缓慢地站起来,手伸到背后,摸着那个金属拉链却像是摸着烙红的铁,只碰了一下就甩开手,然后眼角余光瞥见毛桂民,又不得已的垂下头。   就在她指尖捏住拉链,正要狠心往下一拉的时候,绑在椅子上的林虞突然开了口。   “我冷。”她说。   毛桂民被打断了好事,脸色自然不好看,他扫了林虞两眼:“你还冷啊?你连棉毛裤都穿上了还冷啊?要我再给你加条羽绒裤吗?啊?”   那一串连珠带炮的质问后还不够,他显然气不过,但又不能把这小崽子给折腾没了,他顺手拧开了二锅头的盖子,强硬地塞进了林虞的嘴里。   “你不是冷吗?”毛桂民抬高了酒瓶,“冷就喝点白酒,白酒暖身子,不许吐出来啊。”   这瓶二锅头不知道几度,但反正不低,前不久就有大学生连喝六杯洋酒身亡的新闻,那还是大学生呢,林虞才多小一点?牙都没长全。   本来缩在地上的张琦虹终于忍不住伸出手:“你……”   还没说完就被毛桂民一脚给踹在了地上。   她也没吭声,就这么顺势倒在了地上,两只胳膊捂住了脸,看不见表情。   林虞急了,一边咳嗽一边骂:“你怎么能欺负姐姐呢?你欺负姐姐,等我爸爸来了揍死你!”   毛桂民冷笑一声,手持着二锅头的玻璃瓶,同林虞四目相对。   林虞回瞪他。   对视了两秒,毛桂民不知道怎的,突然一个转身,回塑料凳上坐着了,一边剥糖炒栗子,一边嘟囔着:“没劲。”   又过了会儿,就是张琦虹刚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,毛桂民忽然折而复返丢给她小半袋糖炒栗子。   张琦虹去捡,就听得头顶那个声音不带情绪地说:“你给她剥俩栗子吃。”   张琦虹低低的应了一声。   她蹲在林虞身边,看林虞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吃糖炒栗子,忍不住斜乜了毛桂民一眼。   她觉得毛桂民刚刚是真的想弄死这小孩,但他突然住了手。   那一瞬间——也许是她看错了——她在毛桂民眼里,看到了恐惧。   ……   相比毛桂民剥栗子的悠然自得,何旭可要紧张的多。   爆炸声响起的时候,他在爬管道。   450基地有一条南方本不该出现的暖气管,因其算作基地秘而不宣的福利,流传在外的图纸都没有显示,这事还是汤悦听一个曾去过450基地参观的老前辈说的。   知道了暖气管的存在就好办,虽然汤悦没法见到图纸,但趁着下水道检修的时候,估摸着也画了几幅图,何旭就是顺着暖气管一路爬上来的。   等到了基地内,他从暖气管换成了运输管,这可就宽敞多了,但也危险得多,谁知道弑神者有没有在管道里做手脚。   而且这管道不知道什么材质做的,动作幅度大了,声音就特明显。   脑子里是那副烂熟于胸的管道图,何旭耐着性子,在一片漆黑中寻找标志点,以此为依据,不急不缓地前进。   总共有六个标志点,呈回字分布,他已经爬到了第四个,何旭停下来休息片刻。   说是休息,其实就是竖着耳朵,听周围的动静,他俯在内壁上听了片刻,并没什么异常,正准备前进的时候,管道忽然剧烈的震动起来!   固体的传导能力太好,险些震破他的耳膜。   何旭当即心口一跳,但一片漆黑,什么也看不见,紧接着前方漏出了一缕光,只有拳头大小,他飞速的往前爬,越往前爬,这洞就越大,等他爬到那破碎的洞口,光几乎照满了他整个胸膛。   何旭虽到了洞口,却不敢轻易下去,从口袋里取出一面极小的特质反光镜,把角角落落都照了一遍,没有发现异常,这才跳下来。   看到眼前的场景,他眉头皱得更深了。   烟雾缭绕,残瓦遍地。   看这废墟形状,应该是一个呈带状分布的爆炸点,那个洞口底下正对着的地已经塌得差不多了,他小心翼翼的绕开了它。   面前的墙也被炸成碎块,严严实实地堵住了门口,墙粉四处飘散,何旭用袖子捂着口鼻,眯起眼分辨了一会儿,决定还是回管道里。   他往回走了没几步,忽然听见一阵短促的惨叫声。   何旭脚步一顿,紧接着抽出了腰间的手/枪,轻而快地往惨叫声源头走去。   严丰没法来,这手/枪还有一把军用匕首,是他托陈阳程转交给的何旭。   不知道他哪儿来的本事,能搞来一把手/枪,但也就六发子弹,再多没有。何旭用得很谨慎。   惨叫声是墙对面传来的,虽然墙塌了,但墙崩的碎块较大,他佝偻着身子,从两片夹板的缝隙中悄无声息地往外探。   就在他往外探的那瞬间,那人好像身后长了眼睛,也转过头——何旭不假思索地伸出了枪/管:“不许动!”   那人吓得整个都哆嗦了一下,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,说:“何先生……”   何旭打量了她好几眼,神情稍缓,但手/枪并没有收回去。   “把这些废墟拆了,让我过去。”何旭说。   汤悦呆呆的点了点头,伸出手的时候又迟疑了一下:“何先生,你肩膀上有只小蜘蛛。”   何旭随手一拍,也不知道赶跑了没有,说:“没事,快点。”   汤悦只好按他说的办,她把手轻轻的放在废墟上,在指尖离开的那瞬间,那些废墟砖块就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,轻而易举得拎了起来,何旭趁着废墟脱地的瞬间往那儿一跳,就在他跳过来的下一秒汤悦就坚持不住,把这些腾空的废墟猛地摔在了地上。   地上扬起了一阵呛鼻的烟尘,何旭拉着汤悦退后两步,捂住了口鼻。   待烟尘稍缓他就问:“阿聿呢?”   汤悦垂下头,把刚才的事给何旭简单地一说:“我们走了差不多七八分钟吧,我就突然感觉被推了一把,然后眼前就像有什么爆炸了一样,墙全都往地上倒,一片烟雾,宋先生站的那块地不牢,就这么掉了下去……”   说着声音小了起来,眼睛也红了。   何旭此刻却没什么安慰她的心情:“能把这些废墟都挪开吗?”   汤悦点头:“我试试。”   可惜,心有余而力不足。   在当初飞鸟的时候,汤悦的能力就显出一个巨大的弊端,太耗体力了。   刚刚挪了墙砖让何旭过来,这紧接着又要她挪横在洞口的废墟,才刚举起两片夹板她就喘得像哮喘了一样。   何旭虽然心急如焚,但到底不能硬来,只说:“你缓一缓,不急。”   汤悦又试了几次,无法,只得接受了何旭的提议,坐了下来。   汤悦问:“何先生,这爆炸你怎么看?”   何旭说:“我还能怎么看,我又不是爆破组的专家,不过按照我有限的经验来看,这爆破点设置的很奇怪。”   “什么意思?”   “听你刚刚的描述,那两面墙像对称的两扇门似的,朝地面合上,但一般爆炸会这样子吗?”   汤悦摇头:“一般爆破点会选在一个三维面的交接点,最好紧贴承重墙,这样的话,靠近爆破点的一方肯定坍塌的快。”   “可是,”汤悦想了想又说,“如果把地面中心当成爆破点的话,两面墙可能因为受力均匀而一起坍塌。”   何旭扫了她一眼,没说话。   汤悦心中有点打鼓:“我刚刚有什么说的不对吗?”   何旭收回目光,眺望着横在洞口的大块砖瓦,轻声说:“不,恰恰相反,我希望你是对的。”   如果只是把地面中心当成爆破点,还好,但如果这两面一齐坍塌的墙壁不是巧合,而是刻意为之的话……弑神者在掩饰什么?   汤悦不知道怎么接话,垂下头去沉默了一瞬。   过了几个呼吸间,她就又站了起来。   “休息好了?”   汤悦点头。   她嘱咐何旭后退一点,自己上前两步,掌心贴上了一块墙砖。   休息过后的汤悦虽然大汗淋漓,但好歹坚持住了,挪开了砖块她就迫不及待地跪在洞口,朝里面喊:“宋先生!”   何旭走过来:“别喊这么大声——怎么了?”   汤悦抬起了脸,本因为剧烈运动而通红的脸孔,骤然一白。   何旭当时心里就咯噔了一下。   汤悦往旁边挪了挪,给他让了个位置,何旭皱着眉往下探,只看了一眼就愣住了——   一般人印象中的地下室是怎么样的?   不见天日、没有窗户、阴冷潮湿……但绝不会是这样子的,该怎么说呢,那是一个只有约一米直径的横切面,往里头望则是一段扭曲的黑暗,像是一截长而曲折的肠子,深得根本望不到头!   何旭哑着嗓子说:“给我一块小石头。”   汤悦忙递给他一块。   他掂了掂,说是小石头,也有拳头大小,他丢下去,两个人屏息凝神在洞口等了好一会儿,都没有听到回声。   何旭的脸此刻已经不是白,是灰了。   汤悦见他忽的伸出一条腿去,似是要不管不顾地往洞口钻,吓得她赶紧抱住他的上半身:“你要干什么去?!”   何旭的声音低地可怕:“你还不明白吗?刚刚的爆炸就是冲着阿聿去的,他们为防止你发现,还用墙掩盖了管道口,但没想到你能把它们挪开。”   汤悦:“能做到这一点,不就说明他们时时刻刻监视着我们吗?交换人质的时候说了只能带两个人来,现在我们有三个人,还发现了他们的秘密,怎么办?”   何旭冷笑了一声:“怎么办?你真当他们死抠着一个两个人?要真能时时刻刻监视着我们,现在早该有动作了。把这个洞口掩盖起来,不就是不想让我们发现吗?我们现在发现了,他们却没有任何表示,可见弑神者也是经济不景气,缺人啊。”   他居然还有心思调侃!   汤悦一时间都不知道是哭是笑好。   “那你的意思是?”   “下去。”何旭说得斩钉截铁,“他们不会杀了阿聿,我们跳下去,也不会丧命。”   汤悦看着他的脸,僵持片刻猛地一咬牙。   接这趟任务的时候,她就做好心理准备了。   “好。”   何旭点了点下巴:“我先来。”   说着胳臂往地上一撑,率先跳入了未知的黑暗。   ……   那甬道极长,不但长,而且非常曲折,两个人在乌漆墨黑的甬道里跌跌撞撞,幸好何旭吩咐汤悦过个五秒钟再下来,要不然两人估计得脸蛋儿撞屁股。   何旭往下滑的时候撞到了一块石头,是他刚才丢下去的那块,卡在一个平地没再下往下冲。   何旭一脚把它踢了下去,没过两秒就听见一声闷响,何旭知道快到底了。   他抬头朝汤悦打了声招呼,自己从口袋中紧急抽出夜视眼镜戴上,蹿出来的一刹那一个矮身蹲地,一手握枪一手握匕首。   底部一片静悄悄的。   这似乎是个垃圾处理场,堆着一些废弃的烧瓶圆筒,蒙灰的桌椅,生锈的机器,还有,他脚底下那团软乎乎的东西。   那东西不但软,还香,是一种烧烤的香气,惹得一整天滴水未进的肚子,不合时宜的嘀咕了两声。   他低头扫了一眼,把脚从上面挪开,自己也给洞口腾了位,等着汤悦从里面出来。   汤悦显然没这方面经验,几乎是摔出来的,脑门儿朝下,差点晃成了一锅疙瘩汤。但她一声也没吭,拍了拍膝盖飞快的爬起来,正准备问问情况,然而甫一抬头,那笑容却冻在了脸上。   ——何旭黑洞洞的枪/口正对着她的眉心。   “你……”汤悦嗓子都变了调,“你怎么……”   何旭微笑了一下,笑不露齿,格外斯文。   然而面上君子,动作土匪,他一抬手,那枪/管就直直的抵上了汤悦的额头。   他俯下身,在汤悦耳边柔声细语地问:“你到底是谁?”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这章改了五六次,但还是写得很糟糕orz   最近写文都不太顺畅,sad 第34章 三十四、谁   宋聿头痛欲裂的醒来。   他在千钧一发之际,抱住了自己的脑袋,双腿蜷缩,用背硬生生扛了这一下,虽然后背疼得似乎整张皮都被扒了下来,但至少脑子没坏。   值得欣慰。   宋聿呲牙咧嘴的站了起来,抬头看了眼洞窟,尽管黑魆魆看不分明,但也知道天花板绝不矮,单以他一己之力,根本爬不上去。   宋聿试着喊了几声汤悦的名字,都没人回应,他不得已环顾四周,寻找新的出路。   幸好他很快就在隔壁的实验室里找到了一个管道,宋聿爬了上去,小心翼翼地熔了锁,然后悄无声息地开了门。   门外很安静,一人也无,这场爆炸明明是弑神者搞的鬼,可他们像打游击似的,打一枪就缩了回去,再不动作。   宋聿心中十分狐疑,但现在也没有空发呆,得赶紧找到汤悦和她汇合,他先用电流探了探路,发现周围安全,便迫不及待地走了出去。   走了几步忽然感到一阵异样——   地上有一串长长的印子,不是人的脚印,而是两个平行圆坑,圆坑对面是两个平行长方印,交错前行。   宋聿蹲下身来比了比,圆坑和长方印之间的距离约莫在一米二。   他又仔细看了看,说是长方印,也不大妥当,准确的来说,这是个上宽下窄的几何面。   一个梯形。   这是怎么回事?   宋聿琢磨了一会儿没想出来,决定不浪费时间,沿着那组印子往前走。   然而他甫一起身,腰杆都还没挺直呢,又深深的顿住了,要是现在有人能瞅见他的脸色,估计得被吓一跳。   宋聿的脸色,阴沉得能滴出水来。   ……   另一边。   汤悦嗓子眼一紧。   她过了两秒钟才消化何旭说的话,然后冷汗从喉咙管里爬了出来——真奇怪,那里分明没有汗腺——可汤悦就是觉得自己喉咙涌出了一大股液体,让她不得不活动喉咙,咽下去。   “你疯了!”她的声音压得极低,像怕惊扰了什么,“现在宋先生都还没找到,你就要窝里横吗!?”   何旭不说话,只微笑着看她。   汤悦瞪着眼睛:“弑神者就在一边,虎视眈眈的看着我们;我们还要去救那个小女孩,你现在发什么疯,何旭!”   最后两个字说得咬牙切齿。   何旭凝视了她片刻,忽然短促又突兀地笑了一下。   汤悦心里咯噔一下,暗叫不好,下一秒就觉右脸一阵刺痛,她颤颤巍巍伸出手抹了一把,惨叫一声。   ——热乎乎的,那是她的血。   伤口从嘴角扬到耳根,像一个血淋淋的微笑。   何旭一手握枪,一手掂量着匕首,轻声细语地说:“我是来真的。”   “你放心,这不是给你下套,我是真心实意的想求教一下——您贵名?”   汤悦本来张皇失措,又哭又叫,眼中满是惊怒和恐惧,听到这句话却忽然顿了一下。   就像机器人卡壳似的,下一秒她收回了捂着脸的手,眼底的情绪潮水般褪去,她眼球乌溜溜的,什么也瞧不分明。   她低着嗓子,格外平静地问:“你怎么发现的?”   何旭斜乜着“啧”了一声:“你现在是砧板上的鱼,老实一点,是我问你问题,不是你问我。”   “汤悦”便抿着唇,不说话了。   她不说话,何旭也不急,枪/管抵着“汤悦”的脑袋,人却随着头为圆心,慢悠悠的画了个半圆。何旭看着她的后脑勺说:“好啊,我告诉你,告诉你是怎么露马脚的。”   “不过,我说一句,就在你身上划一刀,你什么时候告诉我你是谁,我再考虑要不要收手。”   “汤悦”有些错愕的掀开眼皮,显然没料到何旭能做出这样无赖恶毒的事,然而何旭只是微微一笑,自顾自地说起来。   “第一,你也太心急了一点,我刚从废墟那边钻过来,你就力气不支,把废墟给摔地上了,要是我跑得慢,可就得埋在下面了,这样凑巧,怎么会不让人心生警惕。”   他抬手,在“汤悦”左嘴角上也划了一道弧度。   “汤悦”身体僵了一僵,没吭声。   “第二,这个洞直径一米左右,楼道可是宽两米八,这洞又不是个软管能随便移动,弑神者怎么保证阿聿正好能踩在这个洞上面?还是说,有人在引导他?”   一缕血丝,像一条红色的丝线,顺着手臂流了下来。   “第三,洞口被大型的废墟碎块刻意掩盖,但我们发现了洞口,弑神者却毫无反应。”   “这说明要么他跟随阿聿一起消失了,但旁边还有个大活人,眼睁睁看着阿聿掉进去,他难道没考虑过你会去掀开这堆废墟?”   “你如果掀开了废墟,他们的遮盖就是白作功,又何必多此一举?你如果掀不开——这太胆大了,能来交换人质的,都不是普通人,弑神者绝对不会放任一个拥有未知神力的人,游离于视线之外。”   何旭陡然停下,牢牢地盯住“汤悦”的脸,不错过她面部肌肉的任何一个表情:“如果他没有随着阿聿消失,那更加说不通了。他遮住洞口,就是为了阻止有其他人进洞,现在我们掀开了废墟,却没有任何表示,这是前后矛盾。除非——”   “汤悦”冰冷地望着他,脸被两道伤口一衬,像长了一个狰狞的笑:“除非什么?”   何旭笑微微地说:“除非——他动弹不得。”   “要么是重伤,要么就是在人的眼皮子底下,被牢牢看管着,一点儿小动作也不能做。我说的对不对,‘汤小姐’?”   何旭微微俯身,尾音和手一齐上扬,在“汤悦”身上重新留下一道血痕。   何旭的分寸拿捏得刚刚好,虽然将她划了个皮开肉绽,却并不伤及脏器筋骨,只是让她的伤口像热油浇过一样疼。   “汤悦”满脸满身的血,疼得厉害,但神志清醒,听到这儿终于忍不住冷笑一声:“这不过都是你的推测,真正的证据呢?”   何旭道:“别急。”   “汤悦”一眨不眨盯着他。   何旭低低地笑了起来:“之前说的那些,都有可能是偶然、是弑神者下的套,真正让我断定你是冒牌货的,是另一件事。”   “汤悦”扫了他一眼,忍不住问道:“是什么?”   何旭却没有正面接这个话题,而是忽然说:“你挺爱干净的吧?”   “汤悦”怔了怔,显然没想到他会问这个。   何旭说:“你刚刚从管道里出来的第一件事,就是拍裤子上的灰尘,之前我们刚碰面的时候,你也提醒我肩膀上有蜘蛛……”   “汤悦”听着听着,脸色终于忍不住变了。   何旭在她耳边,一字一顿道:“汤悦,高度近视,没法戴隐形眼镜,我们相遇的时候相隔少说也有两米,更何况还有这么多废墟障碍,你却能在没戴眼镜的情况下,一眼就看到我肩膀上的蜘蛛。”   何旭在她背脊上划下最后一刀,横跨整个背部。   “礼尚往来,现在,你能告诉我你是谁了吧?”   “汤悦”现在就像个放在太阳底下的雪人,滴滴答答淌着水,只不过是血水,她提了提嘴角,感到一种钻心的痛,笑容就成了痛苦的抽搐。   她低声说:“你不是早猜到我是谁了吗?”   何旭笑道:“大胆假设,小心求证。”   “汤悦”含糊的笑了两声:“你还挺有科学精神,是,我就是胡程。我的能力,是完全的模仿。”   不等何旭反应,他又道:“看在你费了这么多口水的份上,我也好心告诉你一个消息——你猜猜,这位正主到哪儿去了?”   何旭本来还有半分笑意,这话一出,他的嘴唇就抿成了一条直线。   胡程见何旭这幅表情,乐呵呵地大笑:“没错,她死了。”   “你知道我是怎么杀了她的吗?我的能力是模仿,既然可以模仿她,我也可以模仿宋聿,我用电杀的她!”   “一根电弧,从天灵盖往下劈,把她烤得外焦里嫩,汁水四溢,可惜你来得太早,我匆忙间把她丢进了垃圾通道,不然,她完全可以烤得更美味一些。”   说着,眼睛里陡然射出两道垂涎的目光,却不是对着何旭,而是对着地上那团焦香柔软的物体——那勾得何旭肚子咕咕叫的,不是别人,正是烧成一团的汤悦!   何旭隐隐猜到,但终究没有细想,此时当头一棒,恨得几乎要从胡程脸上撕下块肉来,他握着枪的手咯吱作响,咬牙切齿地问:“宋聿呢!?他在哪儿!?你们到底想做什么!?我告诉你,你最好老实点,他要是出什么事,你们弑神者一个都跑不了!”   胡程顶着汤悦的脸,摇摇头,轻而快的笑了一笑。   何旭在盛怒中也保持了相当的冷静,当即就觉头皮一阵发麻,来不及多想,他几乎是猛地一记下腰,把背部弯成了一座拱桥,就在他下腰的那瞬间,他贴身的匕首忽然出鞘,不受控制地朝他腰间捅去。   他虽然反应极快,但还是被擦了一道,腰间火辣辣的疼。   何旭没空在意自己的伤口,几乎是同时扣动了扳机,胡程来不及指挥地上的砖块,忙使着匕首替他挡了一记。   他此刻不过占了个先机,何旭手腕一转,从另一个刁钻的角度射出一枚子弹,匕首挡得了这个挡不了那个,然而胡程眉间却不见慌乱,他后退一大步,在眨眼间变成了一颗小石子!   何旭一楞,显然没料到有这么一出。   胡程不但能模仿活人,还能模仿死物。   在这偌大的一个垃圾堆,想捞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石子谈何容易,更不要说现在漆黑一片,有夜视眼镜能看的也有限。   他立了片刻,捡起匕首,终究是不甘心地撤退了。   走出这个垃圾堆,爬到地面花了他好一番功夫,神经绷到极限,逼得太阳穴都隐隐作痛。   何旭连墙都不敢靠,只能自己扶着膝盖,无声地大口喘气,汗水顺着鬓角流到了眼睛里,他用干净的衬衫下摆擦拭,眼前一片乌黑之际,忽然后背一凉。   他条件反射一个侧身,待到抬起头来,却不由得愣住了。   他对面站着宋聿。   宋聿也呆呆的瞧着他,指尖冒着一簇明亮电弧,离何旭的眉心,堪堪只有一个拳头的距离。 第35章 三十五、反转   何旭一愣之后就想动,刚一挪脚尖,就听得宋聿冲他大吼:“别动!”   何旭不动了。   宋聿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口气不佳,放软了声音说:“你确认自己是何旭,再靠过来。”   何旭有些惊讶的挑了挑眉毛。   他是怎么知道的?   这话他当然没说出口,他想了想道:“我说一件只有我们知道的事,我说上一半,你说下一半,好不好?”   宋聿点头。   何旭说:“中秋节那天,你借熊一晖之手送我月饼,后来就传来了小鱼儿失踪的消息,当时我在跟你说话。”   宋聿问:“你说了什么?”   何旭看着他笑了起来:“说了什么?问你呀,我说了什么?”   站在他对面的人有些踌躇,过了好一会才开口,声音里隐隐含着失望:“我不知道,你只说了一个字,电话就响了。”   何旭不动声色地扫了他一眼,忍不住笑了笑:“怎么样,现在能证明我是真货了吧?”   宋聿点头。   他向前走几步,何旭正想开口说什么,却见他忽然蹲下来,拔出何旭腰间的匕首,割下自己一截干净衬衣,给何旭伤口做包扎。   那截衬衣本来束在裤腰里,还带着点儿宋聿的体温,何旭张了张双臂,觉得自己像被人给拥抱住了。   宋聿小声说:“对不起,刚刚凶你了。”   何旭把宋聿拉起来,看着他空荡荡的一截腰身,忍不住别开眼:“你怎么发现的?”   “什么?”   “就是那个模仿他人的能力。”   宋聿顿了顿,讲起了地上的古怪印子。   “我在地上蹲了会儿,没看出来什么,就打算节约时间往前走,起身的时候突然发现,那个圆坑和膝盖留下的印子很像。”   宋聿比了个手势:“蹲下来的时候膝盖不小心点过地。当我发现那印子可能是膝盖的痕迹,我就再一次蹲下来,把上半身放平,紧接着我发现,那个梯形印子正对着肩膀。”   何旭眨了眨眼:“肩膀?”   宋聿伸出手,握拳,指着手指的第三关节说:“肩膀之下就是手。假设第三关节在一个平面上的话,小拇指最短,摁在地上正好是一个梯形。”   宋聿似乎想蹲下身来演示给何旭看,被何旭给拦住了。   何旭深深地皱起了眉,说:“你的意思是胡程膝盖和手着地,整个人呈狗爬状?”   宋聿点了点头,飞快地说:“还记得我们监视了450基地好久,却只看到有流浪狗进出吗?那时候飞鸟一直在奇怪,弑神者用了什么方法进出基地。”   何旭摸了摸下巴,这么说来,摄像头拍到的流浪狗是晚上出入的,晚上路边无人,也就不会被看到有人在地上攀爬。   宋聿说完,看向何旭。   何旭三言两语把自己的经历讲完,省去了猫玩耗子似的划人刀子,说到汤悦时,虽然尽量轻描淡写,可宋聿不是傻子,听完眼圈就红了。   何旭伸出手轻轻地抱了抱他:“快走吧,我们时间不多了。”   宋聿抬手腕一看,七点半多了。   后半段的路两人全程无话,一来是没心情,二来是没精力,自从知道了胡程的能力,脑子里就吊了根弦,每踩一块砖都得心惊胆战,怕什么时候地下就伸出双手来。   这一路算得上是有惊无险,什么事也没发生。   快到交换人质的仓库时,宋聿陡然紧张起来。   汤悦死了,何旭陪同前来,侧面证实了来交换人质的不止有两人。   他听说过有不按照绑匪要求,惹怒了绑匪当即撕票人质的例子。   但又不能不让何旭进去。   何旭似乎看出了他的焦虑,什么也没说,只伸出手,用手指挠了挠他的掌心。   何旭指尖覆盖着一层薄茧,轻轻扫过,像猫尾巴在挠痒。   宋聿是个挺敏感的人,当即就要躲,却被何旭抢先一步攥住了手,只能被迫细细品味,这才发现不是乱挠,而是在上头写字。   何旭以指代笔,字如流水般在他掌心淌过。   那两个字是:我在。   宋聿的心轻轻地跳了一下。   也是在同时,何旭伸出手,重重地推开了仓库的门。   万千光明,涌向黑暗。   毛桂民平拍了拍落在西装上的糖炒栗子壳,冲两人咧嘴一笑:“来啦?”   何旭没睬他,径直去看林虞,林虞被张琦虹一口一个栗子肉,正喂得高兴,两个小脸蛋红扑扑的,气色不错。   见着宋聿他们,就急得伸出手要来抱:“爸爸!爸爸!”   可惜手被绑在椅子后面,没法伸出手来拥抱,委屈得眼泪当即就落了下来。   宋聿死死盯着她,眼睛亮得像两柄尖刀,声音却极轻极软,仿佛一团棉花糖:“乖,别哭,爸爸马上就来。”   林虞一泡鼻涕一泡泪,何旭和宋聿隔着老远,哄了她好一会儿。   这期间毛桂民展现出了非凡的耐心,类似于瓮中捉鳖、猫逗耗子,一种阴毒的大度。   看到林虞没事,两人的心就安了一半,宋聿等到林虞哭声渐弱,改为抽噎,他定了定心神,把在内袋的笔记本拿出来。   毛桂民扫了一眼:“密码?”   “三个2。”   毛桂民点点头,言简意赅地说:“让你边上的人来送笔记本,我来送这小崽子。”   宋聿攥着笔记本的手一顿。   毛桂民嗓音提了起来:“怎么?不愿意,舍不得了?”   宋聿还没说什么,何旭先笑了:“毛先生想多了,死物怎么比得上活人重要。”   说着不动声色地朝宋聿眨了眨眼,宋聿毫无反应,何旭只好自己动手拿过来,宋聿看着何旭一步步远去的背影,整个后背都被冷汗浸透了。   毛桂民这是什么意思?   先不管他是否知道汤悦的存在,单说弑神者的目标分明是自己,却叫何旭来送笔记本,就足够让人琢磨。   然而这短短的数秒里,他显然不能琢磨透。宋聿手放在两侧,控制不住地紧握成拳,他恨不得把毛桂民倒拎起来,好让他把肚子里的想法吐个一干二净。   何旭看上去却要放松得多。   他口中哼着一首不知名的山歌小调,那是他从烧饼铺子旁的老大爷那儿听来的,一手插口袋,一手捧着笔记本,听那脚步声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来秋游的。   毛桂民眯起了眼,却是没说什么,扭头让张琦虹把林虞从椅子上解下来。   然后单攥着林虞手腕处的结,像赶鸭子似的让她跌跌撞撞往前走。   路不长,顶多也就十米的距离。   眨眼功夫就到。   宋聿舍不得眨眼,瞪得眼睛都酸了,三人快挨到一块的时候他干脆连呼吸也停了,屏住呼吸,就见毛桂民粗暴地把林虞往前一推,伸出手来要笔记本。   何旭递过去。   笔记本拍上毛桂民的掌心,同时毛桂民左手一松,林虞甫一得了自由立马蹿到何旭的怀里。   宋聿憋了半天的气总算能坦荡荡的舒出去。   然而宋聿一口气舒到一半,异变陡生——何旭抬头,冲林虞格外阴冷地笑了一下,然后一拔枪/管狠狠地抵在小崽子的太阳穴上!   “何旭!”   宋聿失声大叫。   何旭挑了挑眉毛,一双笑眼弯得像淬了毒的钩子:“宋先生,一命抵一命,你愿不愿意?”   “你什么意思!?”   何旭笑嘻嘻道:“我的意思就是,拿你的命,抵这小兔崽子的命,你来我们这儿,我们立马把她给放了。”   何旭低下头,另一只手掐住了林虞的下巴,不让她四处乱咬:“你别担心,我说到做到,反正这小孩要来也没什么用;再说了,你能不信我吗?”   主动权在何旭手里,宋聿不能也不敢说“不”。   “哎,慢慢来,我数一二三。”   何旭这么说着,还偏过头去,十分得意地斜乜了毛桂民一眼。   毛桂民一见他视线扫来,立马也绽放出一朵笑。   何旭显然知道宋聿的厉害,走路节奏都得按照自己喊的来,宋聿分出两只耳朵听他报数,心中早已乱成一团。   待走近了,林虞挣扎得越发厉害,何旭也不由得用了些力道,肉眼可见的,小姑娘下巴上多了俩青青紫紫的手指印。   宋聿条件反射就要伸手去抱她,伸到一半被何旭毫不留情地喊住了:“哎,等等,宋先生,不要急,我们先交换。”   宋聿的手生生停在半空中,他将何旭从头到尾扫了一遍,目光尖锐而冰冷。   何旭恍若不觉,只是坦荡荡地微笑。   他向前微微俯身,却并没有刻意压低嗓音:“我希望你不要耍任何的小聪明,你要明白,我随时都能取了这小鬼的命。”   宋聿抿着唇。   何旭没得到回答,权当做默认,等到宋聿走至眼前,何旭头也不回地喊道:“毛桂民,照顾好这小鬼。”   毛桂民应了一声。   下一秒,何旭伸手,轻轻一推。   却并不是推向毛桂民的方向。   而是径直推到宋聿的怀里!   这变化来得太突然,鸡皮疙瘩先一步爬上毛桂民的背脊,他喉间挤出一声怒吼,还没来得及脱口而出,忽然觉得前额一痛。   何旭枪/口一转,朝他扣动了扳机。   一团血雾烟花似的在他额前炸开。   “你们!——啊!——”   怒吼变成了惨叫,耳边是张琦虹不知所措的尖叫声,宋聿把林虞一提,夹在咯吱窝下,何旭朝他飞快的打了个眼色,两人如同两尾滑不溜秋的鱼,以最快的速度撤回。   林虞被这一变故惊呆,一时半会儿都忘了尖叫,后知后觉想起来的时候,宋聿已经捂住了她的嘴,当然,他要温柔许多。   林虞又是害怕又是生气,哭着眼睛瞪向何旭,要不是被捂着嘴,非扑上来咬何旭一口泄愤不可。   何旭瞥见了她的眼神,哭笑不得的摸了摸鼻子。   宋聿也瞥见了,柔声细语道:“何……哥哥是为了救你回来演的戏,不要生他的气啦。”   林虞纠结片刻,闷闷地说:“那好吧。”   何旭听了自己的称呼,忍着笑朝宋聿挑了挑眉毛,宋聿却挨近了他,声音压得极低:“不许你再这样子了。”   何旭:“嗯?”   宋聿撇开头,不再说话。   何旭知道刚刚那一下吓到他了,正在生闷气,忙讨好道:“我不是瞎赌的,你想,我们这次的人员名单,只有我们三个和陈阳程知道,谁都不可能出卖,胡程也是临时挑了汤悦下手,毛桂民那边应该还没接到消息。”   宋聿低声重复:“应该?”   “肯定,肯定行了吧?”宋聿脾气是出了名的好,生起气来也格外的难哄些,“胡程的能力他自己只说了一半,我猜他应该还有个条件,只能在一个人面前进行模仿,并且模仿期间,只能使用模仿对象一人的能力。”   “他要是能在多人面前模仿,何必搞一出地震的大戏,把你和汤悦分开?而且他装成流浪狗出入的时候,都是在深夜,街道无人,要是他能瞒过所有人的眼睛,也不必挑这个时候了。”   宋聿把头转向他,扫了他两眼。   何旭暗自松了口气,继续说道:“他的能力很强,但弱点也相当明显,他应当不会告诉他的手下。毛桂民见到我的时候面不改色,一点惊疑都没有,显然是对胡程的弱点不知情。”   “所以你干脆将计就计,扮作胡程让他放松警惕?”   何旭听他口气放软,立马打蛇上棍,柔声细语地喊:“阿聿。”   宋聿斜觑他一眼,虽然还绷着个脸,眼神却已经软得一塌糊涂,林虞在他怀里默默地翻白眼,何旭笑了笑,正欲开口,突然脸色一变!   他猛地抱着宋聿往地上一扑,宋聿怀里的林虞吓坏了,他百忙之中只来得及捂住她的嘴,几乎是在同时,一阵让人胆寒的扫射声响了起来。   扫射声!   弑神者都带了些什么玩意儿!   宋聿很明显的感觉何旭的身体一僵,何旭刚刚一扑直接把他们扑在一面墙后,宋聿让林虞爬出来,自己忙起身去看何旭。   何旭的背上被一颗流弹擦到了,虽然只是擦到,也擦破一大片皮肉,血色浸透了衬衫的半壁江山,整个伤口像被抹盐泼辣的疼。   宋聿觉得自己似乎都能闻到一股焦味。   他觉得自己心尖的那点儿小嫩肉,被人用针尖狠狠地戳了一下,他伸出手,一时间都不敢抱何旭。   还是何旭缓过劲来,见他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,主动伸手抱了个满怀。   宋聿忙调整姿势,防止自己压到他伤口,就听见何旭哑着嗓子说:“受伤的是我啊,你那是什么表情?”   宋聿摇了摇头,心疼地说不出话来。   何旭埋在宋聿颈间,呼吸着他身上淡淡的檀香,觉得好过了些,转头看着被扫成马蜂窝的地,忍不住低骂道:“连射机枪都带了过来,真是群疯子!”   就算是小型机枪一个人挪动、使用都不太方便,恐怕这是压轴的武器,然而胡程之前被何旭折辱至极,气急败坏,也顾不得那么多,提前用上了。   何旭对宋聿说:“我刚刚没看见机枪的影子,纯粹直觉反应,估计他是变成了一堵墙。你带着小鱼儿先爬下去,看见那管道下面了吗,这个位置凹进去的,机枪扫不进来,我等他扫完了再动手。”   宋聿摇了摇头,低声说了句什么。   机枪扫射声太吵,根本听不清,何旭又没法让他大声点,只好自己贴近他的嘴,让他再说一遍。   宋聿说:“你陪小鱼儿下去,他变成了墙,你捕捉不到,但我的电网可以。”   何旭琢磨了一下就同意了,回头看林虞,见她眼睛红肿如桃,死死捂着嘴巴不敢哭出声的模样,有点心疼,难得温柔的蹲下来,亲了她一口。   何旭给宋聿打了个手势,自己一手托着林虞,一手攀附着管道,悄无声息地往下滑。   何旭刚从管道里爬出来,上面的扫射声就停了。   基地的墙质量好,一颗子弹都没漏进来。   一时间静悄悄的,仿佛大雨将倾之时,万物皆静,唯有空气中提前漏出丝丝缕缕的不安,柳絮似的钻进鼻子,让人难以呼吸。   宋聿知道胡程为什么停下。   第一批子弹耗完了,尸体还没见到一具,他在等,等宋聿按捺不住探出头来的瞬间,一击必中。   宋聿也在等。   等他按捺不住,重新动作的那一瞬间。   胡程的能力是完全的模仿,甚至能模仿其他诸神的能力,可见不单单是形似,是骨似。   他如果一动不动,他就是一堵墙,就算宋聿布下天罗地网也找不着他,可他只要动了——墙又怎么会动呢,他只要一动,就等同于破坏了自己的现有形态,那密集的电网能够瞬间捕捉到,迸发出电弧,将他融成一滩血水。   谁先动,谁就是瓮中鳖。   宋聿远远的眺望了眼管道,他知道何旭很强,但总抑制不住担忧,尤其是在对方受伤的情况下,恨不得把自己一劈为二,一半留在这儿,一半飘到何旭身边,轻轻柔柔的抱着他。   他这个愿望等待的并不久。   胡程这类人,往常被捧惯了,一直是上游者的角色,今儿个忽的角色调转,当了一回猫嘴下的小耗子,恨不得捉住何旭扒皮抽筋,没等一会儿就呼吸急促起来,手摸向了弹匣。   就是现在!   宋聿轻轻一点脚尖,一根蓝色电弧猛地从地上蹿起,凶狠无比又迅捷无比,似乎下一秒就要扑过去,将敌人撕咬殆尽!   然而就在那下一秒中,出了意外。   宋聿不知道那是什么时候接近他的,好像凭空出现一样,等他发觉后脑一凉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,一块拳头大小的碎砖,狠狠地砸中了他的脑袋!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爆字数啦!最近赶各种报告、实验,还要挤时间写文,肝都要没了   看在这么多字数的份上,确定不来个评论吗~ 第36章 三十六、归乡   黏而温热的液体糊住了宋聿的睫毛,他抹了一把,倒不觉得如何疼,只是有点晕,连带着两条腿也像面条似的,一个不稳跪倒在了地上。   他错过了这一瞬间的机会。   胡程并没有穷追不舍,相反,他也在这一瞬显出原形,虽然身上狼狈不堪,但仍能看出这是个五官秀气的中年人。   可或许五官秀气过头了,竟显出一种阴气来——一种阴毒的戾气。   他淡淡扫了眼宋聿,把目光投向远方。   宋聿顺着他的目光眺望,望见了本该倒在血泊中的毛桂民。   他确定他没有看错,何旭当时是对着毛桂民的眉心开 的枪。   那个距离,那个力道,那个火力,应该直接打碎了他的额骨,当场脑死亡。   他不可能还若无其事的站在这里。   宋聿撑着墙慢吞吞地站了起来,毛桂民扬了扬下巴,冲他嚣张一笑:“宋先生,没想到吧。”   宋聿冰冷的看着他,没有接话,目光在地上草草掠过,视线所到之处,都遍布着一根根看不见的电网丝,但因为电网是一个极耗费体力和心神的精细活,由于刚才的受袭,有不少电网丝已经断了。   他现在所处的环境并不乐观,但宋聿面上不显,端的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。   毛桂民没等到回答也不恼,他嗤笑了一声,摸了摸自己的额头,那儿缠着层层布条,他猛地沉下脸来,近乎咬牙切齿地说:“你们可把我耍得团团转啊!”   话音刚落的当儿,他大手一挥,地上的残砖碎石浮动起来,只在空中停顿了一瞬,就如离弦的箭,朝宋聿一个虎扑。   宋聿用力一跺脚,一张如蛛网般闪闪发亮的电网从地上腾空跃起,那些碎石一接触到电网的边,只听令人牙酸的“滋滋”两声,那些石块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,融化成一滩焦黑液体。   毛桂民见状立刻一抬手,碎石以毫不喘气的攻势不断撞上电网,企图撞开一条裂缝。   宋聿沉声道:“没用的。”   毛桂民桀桀地笑着,没有回话。   宋聿皱了皱眉。   前有攻势愈烈的毛桂民,后有虎视眈眈的胡程,他腹背受敌,一刻也不敢放松,没过一会儿额头上就见了汗,汗水混着血水淌了下来,宋聿觉得脑子格外沉重,他抹了一把,忽然意识到了他们这么做的意图——   他们是在等何旭。   他们知道何旭不会坐视不管,是在逼他出来。   想通这一关节的刹那,他心下大乱,因为他明白以何旭的性子,出来只是时间问题。   何旭很强,他不否认,但这是人类的标准,他们现在面对着的不是人,枪也好,刀也好,在毛桂民能操控的前提下,都只是会反向相见的凶器!   宋聿眼角余光瞥见胡程,正双手抱胸,一副悠哉看戏的模样,他转了转眼珠,一手抬起,掌心正对着毛桂民,那逐渐微弱下来的电网又迸发出令人眼疼的白光。   与此同时,那只放在身侧的手以不易察觉的弧度,勾了勾尾指,一道雪白电弧如尖刀出鞘,笔直地劈向胡程。   胡程不紧不慢地笑了一下,摊开了掌心,宋聿只觉自己的电弧仿若撞在一道看不见的墙上,居然打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弯,又笔直地弹了回来!   一块碎石从地上一跃而起,瞄准了电网最脆弱的部位,毒蛇般咬了下来。   喀嚓一声。   电网破了。   宋聿只来得及侧身躲过电弧,这时候想再避开碎石已经来不及了,他只能孤注一掷,将手臂横在额前,尽量减轻伤害——   只听得“噹”的一声。   碎石与匕首短兵相接。   何旭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从管道里爬上来的,那削铁如泥的匕首精准无误的撞上了碎石,在所有人都反应不及的当儿,他抬手给毛桂民一枪。   毛桂民不得已收手,将碎石转去阻挡子弹,何旭趁机飞奔至宋聿身边,手上还拎着个林虞。   “爸爸!”   林虞一看宋聿满头的血吓坏了,几乎立刻就要痛哭出声,何旭忽然回头扫了她一眼,就一眼,那小崽子却猛地捂住嘴,只泪眼汪汪的瞅着宋聿。   宋聿用干净的手去摸她的头,似乎还想宽慰她几句,却被何旭毫不留情地打断了:“管好你自己。”   就在他话音刚落的下一秒,胡程已经怒不可遏的架起了机枪,扣动了扳机,疯狂的扫射起来。   他这一下可真谓是敌我不分,就连毛桂民也不得不暂避其锋芒,何旭早把这一大一小拉到半面残墙后面躲着,宋聿只见他指尖翻飞,三下五除二就给扯下根布条来,把宋聿的脑袋简单包扎了。   何旭问:“你还有力气用电网吗?”   宋聿点头。   何旭把林虞塞到他的怀里:“你用电网拦住胡程的子弹,我去对付毛桂民,小鱼儿就拜托你了。”   说着不待宋聿的同意,已经一头扎进了枪林弹雨中。   吓得宋聿立刻在他背后架起一张电网。   在何旭出现的刹那,只听得胡程大吼了一声,吼什么听不清,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咬牙切齿,枪头一转,对着何旭的身影密集的放火。   机枪虽强大,电网也不是吃素的,那电流灵活的宛若游蛇,将弹头一颗不落的全接住了,只见电网上此起彼伏炸裂出朵朵火花,然后散发出一股难以言喻的臭气,宋聿顾不得衣服上的血渍,搂紧了林虞,专心致志的控制着电流。   林虞抱紧了他的大腿,没敢吭声。   何旭飞快的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,看着宋聿状态不错,嘴角扬了扬。   就在刚刚何旭发现了,毛桂民能控制的只有较小的碎石,而那些被宋聿融化得差不多,他朝毛桂民射了一枪,理所当然的被挡住了,他也不急,借着这个空当一个滚地夺回了匕首。   缓过劲来的毛桂民头一件事,就是挥舞着碎石直直朝何旭的脑门撞去,何旭当然不会傻站着挨揍,所以他又用一块碎石封住了何旭的后路。   何旭轻笑一声。   他猛地一记下腰,掌心贴着匕首刀身,用力一推,和身后的碎石打了个照面,将它甩出三米远。   同时右脚扬起,脚尖做勾,将直面而来的碎石勾向墙面。   “嘭”一声。   碎石在墙面上开了朵水泥花。   这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,一气呵成,何旭在做完之后还有闲情对毛桂民说: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这个能力是樊胜国的吧。”   毛桂民:“谁?”   “樊胜国,就是那位桶装水之神,毛先生贵人多忘事,不记得也正常。”   毛桂民听了短促又突兀地笑了一下:“他啊。”   “他怎么了?”   “怎么了?死了呗。”   这次毛桂民学乖了,知道单一的石块对付何旭不够,将剩余的全部召集起来,把他堵了个严严实实。   何旭一面侧身躲闪,一面用匕首抵挡,那匕首不知道严丰从哪儿搞来的,真是个好东西,切石块虽比不上切豆腐,但也没有费力多少,何旭手腕一抖,将一块扁平石板捅了个对穿。   他高声道:“樊胜国死了,你为什么有他的能力?”   毛桂民笑道:“你自己想啊,难道还希望我白白告诉你不成?”   何旭甩了甩被震麻的手:“让我做个明白鬼,不好吗?”   “你觉得自己会输?”   “这不是正好称了毛先生的心吗?”   毛桂民朗声笑了起来:“没想到你还挺有自知之明,我喜欢聪明人,这样吧,我答应你,给你留个全尸。”   说着摊开的掌心紧握成拳,那些碎石不约而同的以何旭为圆心,同时聚拢。   何旭把匕首舞成了绣娘手下的绣花针,挑、穿、刺、戳,快得只能看见乌黑刀身的残影,然而毕竟只有一人一手,难免疏忽,后背结结实实挨了一下 。   他偏头吐掉口中的血沫,面上还能扬起一个笑来:“你不说,那我先说好了。”   毛桂民挑了挑眉毛。   何旭说:“我来告诉你你家老大的秘密。胡程他啊,只能在一个人面前变身,一旦人数超过两个,他的能力就失效了。是不是个很明显的弱点?”   毛桂民冷笑一声。   何旭一刀劈开一块直冲脑门的碎石,不紧不慢地道:“你一定见过他模仿别人的样子吧?甚至有可能当着你的面,模仿你。但你再仔细想想,每次他变身的时候是不是都是单独的?他有在两个人以上的地方,变过身吗?从头到尾,从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?”   毛桂民不说话了。   何旭见他面上虽不表露,但心已乱,不知道毛桂民是怎么夺取樊胜国的能力的,但他显然还不太娴熟,要是娴熟,刚刚他射出去的子弹,现在早就要了他的命。   何旭等待的就是这个时机。   他抬起手腕,悄无声息地射出一枚枪子儿。   只听得一声沉闷的“噗嗤”,那是子弹射入肉体的声音,毛桂民一个重心不稳,惨叫着倒地,何旭快步上前,拔出匕首,深深的扎入了他的心口。   毛桂民像油锅里的鱼,濒死的疯狂挣扎,力道之大何旭险些没按住他,何旭飞快的拔出又飞快地捅入,这次他的力道要比之前重得多,两手都握着刀柄,把毛桂民死死的钉在了地上。   毛桂民胸口不住的起伏,然而过了片刻,那片胸膛就再也不动了。   何旭谨慎的摸了摸他的颈搏,翻了翻眼睑,确认他已经死透了,这才松了口气,从他身上爬起来。   后背的伤口被冷汗浸透了,现在整个背都是泼油撒盐的疼。   他收回匕首,飞奔至宋聿身边,胡程显然是拼了,机枪子弹耗尽,就变身成了汤悦,搞得整个空间地动山摇,何旭扫了眼天花板,皱着眉说:“他再这么搞下去,自己也得被埋了不可,他在想什么?”   宋聿见他回来,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看着他的伤口心疼起来,熟不知自己比何旭更狼狈凄惨,实在是一百步笑五十步。   宋聿说:“可能是气疯了。”   何旭摇摇头。   他虽然气得非比寻常,但当初何旭下手的时候,胡程愣是忍着一声不吭,可见其忍耐力也是异于常人,总不会在阴沟里翻了船。   就在何旭摇头的下一秒,两人眼前忽然一花,只听“砰砰”两声,地面被扔了两个□□。   这显然是军用的□□,浓度和持久度都非同一般,林虞咳嗽了两声,立马被何旭捂住了嘴,何旭看住了林虞就抬头去看宋聿。   两人虽说挨得近,可这烟雾实在是浓,宋聿的五官如同雾里看花,朦朦胧胧的总不让人安心。   他伸出手,即刻被宋聿攥住,宋聿凑到他的耳边说:“没事,这障眼法对我来说没用。”   说着就抬起手,似是预备用电弧劈开烟雾。   但他快,有人比他更快。   在反方向忽然蹿出一道明亮电弧,直接洞穿了宋聿的胸口。   在那瞬间,何旭借着电弧的亮度,看清了攻击者的面孔——和宋聿的一模一样。   胡程变身成了宋聿。  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,过了两秒,林虞才反应过来似的失声尖叫,何旭一把捂住她的嘴,低声说:“抱紧我。”   林虞涕泗横流地搂住他的脖子,何旭从背后架起宋聿两条胳膊,将他往角落里拖。   胡程没有乘胜追击,恐怕是享受着逗弄猎物的乐趣。   他把宋聿搬到角落,小心翼翼地搀着他坐下,宋聿甫一靠墙,何旭就跪倒在他面前,一只手捂着他不断冒血的胸口,一只手颤抖着去解他衣服的扣子。   手抖得太厉害,一连解了三次都没有解开。   “刀!”何旭哑着嗓子说。   林虞被他吓了一跳。   “我说刀!”   林虞这才反应过来,忙递来匕首,何旭握着匕首的手意外的很稳,刀刃在衬衫上一划而过,衬衫应风而破,没有伤到一点皮肉,但林虞不知道的是:就那么一瞬间,何旭的肌肉紧绷到浑身酸痛。   在千钧一发之际,宋聿凭借着那点生死直觉堪堪一侧身,躲过了致命一击,但还是被打到了锁骨,一整条右臂都抬不起来,一动就像是肉里撒了一团碎针,万蚁噬心的疼。   他整张面孔都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似的,头发全部汗湿,就这样还能硬生生挤出一个笑容来:“何旭……”   “闭嘴!”   吼完之后两人都是一怔,何旭呆了呆,低下头,哑声说:“对不起。”   “没关系。”   他看着宋聿的伤口,不知道该不该庆幸那是电击伤,电流收缩了他的伤口,导致出血量很少,何旭让他抬了抬右臂:“疼吗?”   宋聿点头。   何旭轻声道:“疼是好事,没伤到神经。”   他把匕首在自己身上擦了擦,说:“你忍着点,会有点疼。”   说着把宋聿右臂的整只袖子都卸下来,穿过脖颈牢牢的固定住了右锁骨的位置。   那疼来得突然又剧烈,让人忍不住想拿头撞墙,宋聿用了生平最大的意志力才没让自己动,不但没动,还因为是在何旭面前,心里那点不合时宜的逞强好胜又冒了出来,咬着牙挤出一个笑。   等何旭绑好的时候,他面孔僵着,好一会儿嘴角都没垂下。   何旭甫一抬头就见着了宋聿的微笑,不由得愣了愣。   那纯粹的笑容,简直就像是……太阳。   在这个黑暗、肮脏、不见天日的地方,熠熠生辉的太阳。   何旭伸出手,似乎想去碰宋聿的嘴唇,但因为手脏,只是虚虚点过,他喉咙剧烈的滚动了一下,似乎想说什么,然而还没来得及说话小腿就是一阵刺痛,何旭心里当即咯噔一下,他眯起眼,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,有一只牙尖嘴利的流浪狗叼住了他的小腿!   他当机立断将匕首往它脑袋上一戳,那流浪狗吃痛松了嘴,他把宋聿往身后一拉,挂在身上的林虞也一并甩给了他。   “等我。”   他低声说。   话说得胸有成竹,可情况却不容乐观。   张琦虹不知道什么时候、怎么招来的这么多流浪狗,基地前分明已经下了严令,严禁人和流浪狗出入,除非……   何旭摇摇脑袋,甩开那些不好的念头,专心致志的对付起流浪狗来。   他的夜视眼镜早在打斗的时候,不知道丢哪儿去了,枪也没了子弹,但他不能退,他只能挥舞着匕首,宛如武侠小说中孤身奋战的盲眼高人。   可惜虽然有高人的条件,但是没有高人的本事,他刚捅穿了一只流浪狗的下颚,就觉另一只流浪狗朝他头顶扑来,他堪堪躲过,但还是被薅去几根头发。   何旭觉得头皮阵阵发痛,他暗骂了一句,匕首扎进了扑向宋聿的流浪狗的前爪,把那两爪串成一根糖葫芦,紧接着猛地一拱腰,把那狗在空中翻了个一百八十度,直直摔在背后预备偷袭的流浪狗身上。   何旭起身,还没来得及抹把汗,忽觉眼前一花。   ——一道淡蓝色的电弧,正直直抵着他的眉心,下一秒就要将他脑袋捅个窟窿。   胡程顶着宋聿的脸,笑得戏谑而狰狞。   我要死了。   他想。   他在那一瞬间甚至来不及恐惧、悲伤、痛苦,脑中的所有细胞都被一个念头所占据——   “我要是死了,他们父女俩怎么办?”   就在这个念头产生的下一秒,他的心脏忽然剧烈的鼓动起来,他感到眼睛充血、耳膜震动、太阳穴突跳,血液像陡然苏醒的河流,冲向四肢百骸,血管胀得又酸又疼。   也是在同一秒,眼前的一切忽然如潮水般退去。   灰白的烟雾、漆黑的流浪狗、惨白的面孔、还有那串淡蓝色的电弧,都如潮水般退去。   随之涌入的是一股金白色的浪潮。   那是人类的语言难以描绘其万分之一的浪潮。   它让人想起了雪白的浪花、金色的麦田,让人想起了风拂过草地、太阳从山顶升起,让人想起了天空、大地、高山、海洋,还有无边无际的温柔。   何旭听见睡梦中听过无数次的声音,在他耳边说:“欢迎回来。”   下一秒,一道金色浪潮自他伤口起,穿透了胡程的头颅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继续5k6 =w= 第37章 三十七、家人   那是一场真正的屠杀。   与其称它为“金浪”,不如说是金白色的水,因为只有水有这样温柔又骇人的力量。   它无孔不入,入侵于每一根骨头,每一寸肌理,每一条筋脉,刺入胡程脑袋的金浪,在刺入的前一秒还是细长如鞭,却在进入胡程脑袋的瞬间,猛地膨胀起来。   就像胀到极限的气球,胡程那薄薄的脑壳瞬间就被撑裂了,血水脑浆飞至三米高。   金浪紧随其后,在那残留之处飞快的一卷,胡程的血立马连个印子都不剩。   宋聿勉力睁开眼皮,看着这一幕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   他惟一的反应是眼疾手快的捂住了林虞的眼睛,下了狠劲捂着,一丝光线都不泄露。   金浪干掉一个,由不满足,它把它的触角伸向了身边的流浪狗。   动物的直觉相当敏锐,就在它出手的瞬间它们都开始往外逃窜,但金浪的速度实在太快了,几乎是眨眼间,它就到了它们面前,一阵疾风扫过,几乎都看不清它是怎么掠过的,只知道金浪所到之处,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,只有头颅落地之声。   林虞看不见,因为不安和黑暗而剧烈挣扎起来,宋聿难得严厉地道:“别动!”   说着因为胸口的锐痛,忍不住蜷缩起身子。   就在俯下身的瞬间,他发现了有一丝不协调。   金浪全都绕开了他。   那个以球形方位攻击的金浪,独独绕开了他。   宋聿僵了一瞬,一时不知心里是什么滋味,他轻轻一点脚尖,一丝微弱的电弧从脚尖起,直逼何旭。   如他所料,金浪一见到电弧就像见着了什么洪水猛兽,忙不迭地退让开,一路退到何旭脚下,宋聿看着何旭源源不断迸发出金浪的伤口,忍不住喊道:“何旭!”   何旭没有回头,仿若未闻。   就在宋聿喊叫的下一秒,那微弱的电弧猛地激胀成耀眼白光,毒蛇般从地下探出,直取何旭眉心。   金浪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飞挡在何旭面前。   宋聿的本意也不是取何旭性命,因而在离何旭眉心一寸处就停下,但看着何旭面前阻拦的金浪,他禁不住眉头一皱。   那金浪,非常的柔软……柔软得就像是不存在一样,毫无阻碍的就过去了,如果不是他及时收手,那么何旭现在很可能已经……   紧接着,他发现以触碰到电弧的点为圆心,金浪向四面八方逃窜,转瞬间全都消失不见。   何旭笔直的立了两秒,忽然浑身脱力,一头栽倒在了地上。   宋聿也顾不得自己胸口的伤,先是电晕林虞,紧接着三步并两步扑至何旭面前,去探他的鼻息。   还好,呼吸平稳,一切正常。   就在他查看何旭状况的时候听见背后有窸窣声响,宋聿猛地一回头,就见不知缩在哪个犄角旮旯的张琦虹跑了出来,正趴在毛桂民的尸体上,一手握着块尖石,一手攀着他的手臂,使出吃奶的劲儿往下砸。   待到手臂生生砸塌一角,血肉糊成一团,她迫不及待俯下身,大口吮吸起来。   宋聿把何旭安放至一旁,慢吞吞的走到张琦虹面前。   如果说之前她还有几分美人的影子,现在别说是美人了,连人的模样都不大有,披头散发,口中含着同胞的血肉,宛如个畜生。   见宋聿走到她面前,她剧烈的瑟缩了一下,抬起糊满了血的脸哀求道:“别杀我!”   宋聿抬起了左手,掌心是一团抖动的电球。   张琦虹吓傻了,话也说不利索,口中喃喃着“别杀我,别杀我”,忽然后退一大步,跪在地上朝宋聿重重的磕了个头,然后缩成一团发着抖。   宋聿看着她,眼神疲惫:“你在干什么?”   “我……”   “你在吃他。”   不是疑问,是肯定。   张琦虹低下头,不答话。   “你吃他干什么?你们弑神者还有这么个——”他想了想,棒槌脑袋无师自通的学会了俏皮话,“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传统?”   他每说一句,就走近一步;每走近一步,张琦虹就多抖一分,到后来她硬生生抖成了帕金森症,宋聿似乎是于心不忍,站住了。   他回头看了眼昏睡在地的何旭和林虞,忽然问:“弑神者的‘弑’……是哪个字?”   张琦虹愣了愣,面孔一瞬间白得几乎透明。   宋聿居高临下的觑着她,忍不住笑起来。   笑了没两下就牵扯到了伤口,疼得只能咬紧牙关细细抽气,待捱过这一阵,还是忍不住挂着抹笑,但张琦虹抬头匆忙一瞥,发现他眼中并没有笑意,像两个黑漆漆的玻璃珠,疏离到可怖。   她忙垂下头,轻声道:“就是……你想的那样。”   宋聿说:“樊胜国也是被你们吃了的?”   张琦虹点了点头,又摇了摇头:“不是我们,只有毛桂民和胡程。”   这样一来,毛桂民能接住那发必死的子弹,胡程能调动何旭腰间的匕首,还有最开始偷袭他们,那个蛇一样的玻璃,全都说得通了。   宋聿又沉默了好一会。   一是气力不支,他现在的力气也就够站着,捧着个电球装模作样,要真打起来,估计肉搏都不一定拼得过人姑娘家;二是无话可说。   他能说什么呢?   语言和想法总隔着一堵墙,尤其是现在,宋聿痛恨自己词汇的贫瘠,他张了张嘴,一个字也没说出来。   张琦虹则完全被他那副高深莫测的模样唬住了,她躲在一旁,亲眼见证了毛桂民和胡程相继被杀,那是她心中不可逾越的高山,就像珠穆拉玛峰一样,却被人轻而易举一下撂翻,这冲击来得太大,直接把她脑袋吓成了一团浆糊。   宋聿攒了些力气后,环顾四周,发现了被遗落在一旁的夜视眼镜,他不动声色的挪了过去,摁了眼镜腿上的信号。   回头看着傻愣愣盯着他的张琦虹,想了想,扯了个话题:“你为了加入弑神者,杀了三个飞鸟的人……它们,”他指了指在地上堆成一座尸山的流浪狗,“这么重要吗?”   张琦虹听了,呆滞许久的脸上,忽然扭曲出一个笑来。   只是这笑比哭还难看。   她目光眺向远方,轻声说:“你知道吗?我小时候,差一点就死了,我爸那时候做生意忙,我妈整天出去搓麻将、跳舞,家里根本没人看着我,我一个人在家呆着,忽然来了贼。”   “晚上,大半夜的,我起床去上厕所的时候看见的,我那时候小,一见着有陌生人就尖叫出声,小偷当场就想杀我灭口,是我家的‘阿苗’,”她比了个手势,“大概到腰这边的一条,黄色的土狗,冲出来挡在我面前,为此它挨了十多刀,浑身是血,我当时差点以为它不行了,但最终它活了下来。”   宋聿沉默了好一会,才说:“……恭喜。”   张琦虹“哈”的大笑了一声,声音像枪子儿,生硬冰冷的往外蹦:“不,它当时死了才好。”   “我家本来反对我养狗,那次事之后爸妈也宽容了许多,我就每天和阿苗玩。它可聪明了,你知道吗?它会在学校门口接我放学;我去电影院看电影,它也在门外守着,两个小时一动不动;它甚至还会脖子上挂个小包,给我去买冰棍。”   “是不是听上去特别好,好极了?那你知道吗,我爸后来做生意破产,我妈跟人跑了,把我丢下来,跟我爸过。这老男人一事无成,又不敢对外人撒气,只能关起门来打我,我每次挨打了,就会去和阿苗说说话,我觉得只有阿苗才是我的家人。”   “有一天,我放学回家,我爸特别开心,说是家里有大客户要来,我也很高兴,因为家里终于有一大锅肉吃了,我一边吃一边喊阿苗的名字,因为它也好久没吃肉了,但我怎么喊它都没出来——”张琦虹的脸上出现了片刻的空白,“然后我才知道,那锅肉就是我的阿苗!可笑的是我居然高高兴兴地吃了那么多!我吃了那么多!”   她眼睛血红,撩开了裙子,露出大腿根部一片丑陋的疤痕:“我质问那个男人的时候,他居然一怒之下把滚开水泼在我腿上,说:‘这不过是一条畜生!’是啊,不过是一条畜生!可是这条畜生救了他女儿的命怎么不说!”   “就因为它是一条狗吗?就因为它是一条狗吗!”   “我后来开始有意识的去救助流浪狗,我见多了那些年轻的时候让它看家,一口一个宝贝囡囡,老了就丢的;也看多了那些搬家嫌远嫌麻烦,遗弃的;还见过嫌狗叫起来吵,就把它声带割了的;因为好玩,所以顺着母狗找到了狗窝,往里面扔炮仗把它们一家都炸死的;流浪狗不小心撞着了他,压根就没攻击的意思,就把狗扒皮抽筋了,皮还特意挂在阳台外面晒的——”   张琦虹突然顿了顿,嘴角扬起了一个突兀的神经质的笑容:“我就在想啊,人呢?人算个什么东西?既然人爬到食物链顶端,就可以尽兴的虐杀其他生物,那我作为神,比人更加高贵一等,我是不是也可以肆意的屠戮人类?”   “所以,当弑神者来邀请我的时候,我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,毕竟只要杀三五个人就能养活基地那么多流浪狗,何乐而不为呢。”   宋聿的翘起的嘴角消失了,垂着眼看她。   张琦虹毫不畏惧的同他对视,她眼角血红,眼睛里却闪着宋聿看不懂的光,那是一种麻木与残忍并存的光。   两人对视着,忽然听见角落里一声笑。   宋聿猛地回头,也顾不得张琦虹这个疯子了,三步并两步跑到何旭身边,将他小心翼翼搀起来,何旭冲他摆摆手,示意自己没事。   他站起来,借着起身的当儿,上下嘴唇一碰飞快地问:“信号你发了吗?”   宋聿低声“嗯”了一声。   何旭微不可闻的点点头,那只被搀着的胳臂忽然从宋聿手下穿过,成了个搀扶的姿势,他把地上的匕首捡起来,朝张琦虹扔去。   张琦虹条件反射的一抖。   何旭恶劣的笑了起来:“喏,拿去自尽吧。”   张琦虹不可置信的抬头看他。   何旭冲她笑微微地道:“怎么,你杀了三个人,难道还没有被杀的觉悟吗?”   张琦虹愣了两秒,一句“凭什么”险些就要脱口而出,然而她眼角余光瞥见了胡程四分五裂的尸块,无路可退的绝望笼罩了她。   她几乎是自暴自弃的伸手去摸匕首,然而甫一碰到刀柄,就像碰到一锅沸腾的热油,她猛地缩回,就听何旭陡然开了口,那声音像地狱的恶灵,在她头顶盘旋不散。   “刚刚我给飞鸟发了信号,他们马上就要赶过来了,你觉得他们看到昔日的叛徒,会怎么对你?更不要说他们知道了弑神者的秘密——吃了神就能获得对方的神力——你觉得他们会怎么对你?”   眼看着她攥紧了匕首,刀尖却对外,何旭忙又补道:“哎,你可别动什么歪脑筋,一个毛桂民一个胡程我都不在话下,更何况区区一个你,你的狗,可是都死了啊。”   张琦虹浑身一僵,表情像被人扇了一耳光。   她如梦初醒般转动脖颈,关节涩的能听见咯吱声,她环顾四周,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起,这里已经成了彻彻底底的坟堆,除了现在站着三个喘气的活人,其他都倒下了。   到处都是尸体,到处都是骸骨,到处都是血,四肢零落,根本分不清是谁的。   她抱着匕首,觉得那即是冻人的冰又是烫手的火,即是苦口的良药又是甜蜜的毒霜,即是自卫的利器又是戕己的凶手,她觉得自己的脑袋被撕成两半,理智知道何旭说得是对的,情感上却完全无法接受。   她的脸在一瞬间,变幻了无数个表情,最终把匕首抵在了胸膛,歇斯底里地大喊:“为什么!为什么我必须死!就因为我杀了三个人吗?那又怎样?我是为了基地的流浪狗,它们对于我来说堪比家人!换做是你们,为了自己的家人也会这么做的!   再说了,你们不也杀了人吗?凭什么你们杀了人就能好端端活着,我就要赔命,这不公平!说什么为了同伴、给他们报仇,其实你们不过是想独吞弑神者的秘密罢了!”   何旭大大方方的点头:“是,但那又怎样?”   张琦虹瞪着他,几乎咬碎了一口牙。   “还有一件事,你忘了。”   “什么事!?”   何旭笑眯眯的 :“我刚刚已经提示过了,但你似乎完全没注意到,你最珍爱的、不惜杀人也要保护的‘家人’,已经全都死了,不过——你好像一点都不悲痛啊?”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本章为私货专场(日常私货,估计我的老读者都习惯了XD) 第38章 三十八、以爱之名   张琦虹的脸上出现了片刻的空白。   “我……”   何旭打断她:“你不会想说是我杀的吧?我不杀它们,它们可要杀我,我为什么要留情?但控制它们攻击人的是你啊。你让你亲爱的‘家人’袭击人的时候,你难道就没考虑过它们会受伤、流血,甚至死亡的情况吗?”   张琦虹看了他两秒,忽然大笑起来,然而笑容转瞬即逝,她咬牙切齿地骂道:“你知道什么!?你算个什么东西!你知道些什么!?”   “你知道基地有多少流浪狗吗?你知道它们每天要吃多少的米、多少的肉吗?你知道它们看病打针做检查要花多少钱吗?你根本不知道!养流浪狗就是拿钱在堵窟窿!你们这些恶心的人类,为了自己的利益,肆意的繁殖又肆意的丢弃,它们的数量越来越多,我根本养不活!”   “我需要钱,我需要很多很多的钱,弑神者正好能给我很多钱,但前提是我要献出自己的流浪狗。我当然知道它们攻击人的时候,它们也可能会死,但那只是牺牲一小部分,要是我不这么做的话,它们全部都会饿死的!全部!”   张琦虹说完了这一串连珠带炮,张大了嘴,像离水的鱼一样大口喘气,胸腔里发出了风箱似的响声。   何旭则完全是她的对立面,冷漠而疏离,那微微弯起的桃花眼像两柄锋利的手术刀,破开她的皮囊,挑出那颗鲜灵活跳的心。   宋聿皱了皱眉,似乎想说什么,被何旭伸手给拦住了。   他径自向前一步说:“缺钱?缺钱的人多了去了,那么多出车祸、生绝症的,也没见几个在大街上抢钱杀人了。远的不比,就比近的,难道世界上就你一个流浪狗救助基地?怎么他们都咬牙办了下去,轮到你这儿非得杀人放火,杀完了人还要抹两滴泪,当婊/子立牌坊,特无辜地说:‘我也是被逼无奈。’”   张琦虹张嘴想说什么,何旭扫了她一眼,上下嘴唇一碰,根本不给她插话的机会:“怎么了?别拿一副‘何不食肉糜’的眼神看着我。既然你老说是弑神者强迫你的,那怎么看见了它们的尸体,你一点都不伤心难过?别说你视狗如命了,就是一般人,看见了也得难过好一会吧?弑神者强迫你操纵狗,他们还强迫你不许难过吗?”   张琦虹张了张嘴,却没顺利吐出话来。   何旭低声笑了起来:“真的,你这种人,我在警局的时候见多了,而且你比他们更可恶、更恶劣。那些地痞流氓犯了事,被抓进来的时候他们大大咧咧的,‘我就是为了钱’,‘我就是看那个人不爽’,你呢,你有这个贼心却没这个贼胆,只好扯块遮羞布——要是平日里谁管这么多,可你这块遮羞布是拿命织的!里面浸透了多少流浪狗的鲜血,你心里不清楚吗?”   “你什么意思!?你的意思是我对它们还不够好吗!?我还要对它们怎样才算是好?把心挖出来给它们吗?是!我承认我那一瞬间没注意到它们!但那是因为我被你们吓傻了,根本没反应过来!”   宋聿见何旭冷笑一声,双手握拳,似乎随时要冲出去撸袖子干架,忙扯了扯他的衣袖,何旭神情一滞,深呼吸几个来回。   再次开口,那语气讥诮而冰冷:“别,担不起,谁要你的心,漆黑一片,给狗也不要吃。”   “怎么?不服啊?活了二十多年了,对自己的定位还搞不清楚吗?也是,毕竟谎话要真,就得先骗过自己。”   何旭说:“这是个人造神的时代,你是,我们都是,人们善于给人贴标签:支持女权的男人一定无私,赞同LGBT的异性恋一定包容,饲养宠物的人一定有爱心——更不要说建立了流浪狗救助基地,这头衔一落在身上,就是闪闪发亮、光芒万丈。”   “但真的是这样吗?为什么你的措辞听上去所有的人类都对宠物抱有巨大的恶意,毫无怜悯之心,唯有你,是个有圣母光辉的救世主?于是救世主就随意决定了它们的生死。”   “你问过它们吗?它们愿不愿意被迫的去攻击别人?它们好不容易才活着,被你平白无故牺牲掉,还要冠以大义的名分。”   张琦虹抻着脖子,怒吼道:“我怎么去问它们的意见?它们根本不会说人话!你这是在强词夺理!”   何旭凉凉地道:“对别人这是强词夺理,对你不是,是你信誓旦旦说把它们当成家人,也是你信誓旦旦说牺牲少部分,成全大部分;可你并不知道这少部分的意愿,如果换成人,这违反基本的人权,先前分明是你认为它们应该和人平起平坐,怎么,这一会儿又不说了?”   张琦虹哑口无言。   何旭松开了宋聿的手,宋聿扫了他一眼,悄声说:“飞鸟快来了。”   “我知道。”何旭嘴唇蠕动了一下,首字和尾音几乎连成一个圈儿,他安抚的拍拍宋聿的手,又向前两步,蹲下来同张琦虹平视:“你知道有些养宠物的人有多可恶吗?明知道它们听觉敏锐,还在宠物脖子上系个铃铛,美名曰:防止走丢;散步的时候不带牵引绳,美名曰:让它们玩得更尽兴;不肯做绝育,美名曰:解放它们的天性。”   “然后呢?你知道那些猫猫狗狗的听觉会受到多大的损失吗?你知道不带牵引绳到处乱跑,要是在马路上很有可能出车祸吗?你知道它们饱受生理支配、甚至有可能患病的痛苦吗?”   张琦虹挣扎想说什么,何旭在她的唇上虚虚一点:“你知道,但你又不知道。我夏天吃完晚饭出去散步,经常碰到有人在遛狗,那些长毛狗都被剪了各式各样的造型,我曾经跟狗主人说过,你知道他怎么回我的吗?他说:‘我知道狗不用皮肤散热,但是耐不住夏天,我看着热啊。’”   “你的所有为它们好的前提,都是——我觉得。我觉得这是为它们好,所以怎样,这根本上就是一种自我满足,要是你的阿苗在小偷进来那天退缩了,没有冲出去保护你,你还会喜欢它吗?”   何旭顿了顿,讥诮的摇了摇头:“不会的。但它不但救了你,还以一种极其戏剧性的方式死去。你恨你父母,我看得出来,你恨父亲一事无成只会拿女儿撒气,你恨你母亲一走了之留下来你一个人受苦,在你的童年里,你恨所有的人类,你爱着你的狗,你和它站在同一战线对抗着整个人类世界,而它的死亡方式更是加重了这种刻板印象。”   张琦虹脸色惨白,疯狂的摇头,摇得泪流满面却浑然不觉。   何旭却不依不饶的,声音如刀子般往她身上割:“我看过你的个人资料,你读书非常的刻苦,刻苦到没什么朋友的地步。没有朋友,很难过吧?没有钱呢,也很难过吧?你一定很恨这个世界,这个从小到大,都对你没有一丝一毫善意的世界。”   “但是你二十多年来的世界观又告诫你,这种想法是不对的。你想报复这个世界又没有足够的勇气和理由,于是你在脑海中把你的阿苗搬了出来,陈胜起义时候也让人捏着鼻子喊:‘大楚兴,陈胜王’,虽然拙劣的不行,但好歹有了理由。而你则更完美了,你不但骗过了别人,你也骗过了自己,你告诉自己是真的、全心全意的为了那些可怜的流浪狗。”   “你肮脏的内心盖上了一条鲜血染成的遮羞布,它在你没有察觉的角落里窃喜着:‘我可是神啊!人类算个什么东西?那些曾经欺辱我、嘲笑我、看不起我的人类算个什么东西?   我是神了,我终于踩在了他们头上,我要让这个看不起我的人类世界付出代价,我要让他们在我面前痛哭流涕、跪地求饶!’——至于流浪狗?那不过是一种工具,一种满足自我私欲的工具!”   掷地有声。   张琦虹呆滞着,眼珠像两个不断胀大的气球,不断膨胀膨胀,当瞪到极限几乎要脱眶的时候,她忽然眨了下眼。   “不!”她喊。   “不!”她大喊。   她忽然从胸腔发出一声凄厉至极的惨叫声,那又不单单是惨叫,更像是兽类的哀嚎,像一把尖锐锋利的刀子,扎在人的心头。   她握着匕首朝何旭不管不顾的刺来,幸好何旭早有警觉,当即送出右臂在她腹部一横,张琦虹空门大开,吃痛之下匕首一松,何旭借机脱身,宋聿把他拉得离张琦虹远了一些,瞪了他一眼。   何旭安抚的看了眼宋聿。   张琦虹则跪伏在地上,瞪着两只空洞洞的眼,泪水自那两眶源源不断的往下淌。   她又恢复成了宋聿初见她的模样,疯疯癫癫的,口中翻来覆去只有“不是的,不是的”。   何旭居高临下的看着她,张了张嘴,似乎想说什么,但到底没说。   一片静寂之中,只听得张琦虹的喃喃自语,何旭沉默了好一会儿,忽然低声说:“他们来了。”   说着弯腰拾起匕首,在手中掂量两下,似乎打算自己动手。   宋聿却攥住了他的手腕,何旭拿眼睛觑他,只见宋聿轻轻摇头,眼睛里有何旭看不懂的神色。   他拿过何旭的匕首,深深吸了口气,陡然拖着那副病弱残躯走到张琦虹面前,其动作之出其不意,何旭一下竟然没拦住他。   何旭皱着眉,正准备把人拽回来护到身后,就听宋聿开了口,轻得像舌尖顶着片羽毛。   “你知道今天下午,我在广播台听到了什么吗?”   ——窸窣的脚步声响起。   张琦虹没有回他,他也不在意,将匕首丢至张琦虹脚边,自顾自说道:“广播台说,之前流浪狗袭击人事件影响恶劣……”   ——脚步声越发近了。   “政府应广大群众要求,同意查封基地……”   ——脚步声匆忙停下,开始咚咚咚撞门。   “相关的流浪狗……一律安乐死。”   ——嘭的一声,飞鸟撞开了那扇锁死的金属门。   陈阳程急不可耐的冲进来,正准备大声呼喊,匆忙一瞥,那些喊叫却都堵在喉口,他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都忘不了那一幕:   在一个割开喉咙的女人身旁,站着两个人。   他们沉默的立着,宛若两座本就该沉默的神明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哇,没想到自己话这么多,堪称嘴炮之王( ̄ε(# ̄)☆╰╮( ̄▽ ̄///) 第39章 三十九、告白   其实后面发生了些什么,宋聿已经不记得了。   他本来站着就十分吃力,全凭一根神经吊着,眼见着飞鸟涌入,他心下松了口气的同时,疲倦如同涨潮的海浪,转瞬就淹没了他的意识。   何旭也没什么力气,好脾气得很,被人搀进救护车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伤口,他也只是呲呲牙,懒得纠正。   他刚趴到担架上,就见宋聿昏倒在地,三五个医护人员扶着他沉甸甸的身体往里走,何旭忙像按了开关似的弹起来:“阿聿!”   陈阳程赶紧按住他:“不急不急,宋先生只是太累昏过去了,没事的。”   何旭狐疑地瞥了他一眼,等到医护人员的再三保证,他才老老实实重新趴回去,趴下不过三分钟,陈阳程听见一阵细碎的呼噜声,一回头,见何旭趴着睡得正香。   这是飞鸟和弑神者第一次正面交锋,也是最后一次,飞鸟可谓是卯足了劲。   之前解救人质,因为条件所限没办法,待到出了450基地,就是他们的天下,何旭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伤口全都处理好了,他摸了摸,发现不仅仅是处理好,更是恢复好得不可思议。   他以前都吃过枪子儿,更不要说刀伤,大大小小好多回,自己的伤口自己有数,这起码得一礼拜才能结痂,但何旭伸手摸了摸,那道长长的伤疤已经覆盖了一层粗糙的暗痂,虽然很薄,但确实是结痂了。   这可不单单是医术精湛能说得通的。   他看了眼床头柜,哟呵,二院,正是医神所在的医院,一直听说医神精通外科,如今看来,当真是名不虚传。   何旭虽然是个伤员,但活泼开朗不安分,精神状态和幼儿园的小朋友有得一拼,自己在床上待了没一会儿就蹦蹦跳跳下床去,还溜到外面的水果店,装模作样的给自己带了个果篮。   回来的时候宋聿刚醒。   何旭的伤口只是缝针,但宋聿却要严重得多,那道电流直接击碎了他的锁骨,造成粉碎性骨折,脑袋上的伤倒没什么,只是有几块淤血,趁着他昏迷的时候绞碎了取出来。   两人一间病房,何旭拎着果篮甫一踏入,就见宋聿支起身,仓皇着要跳床下去找人。   何旭忙扑到他床前,把人给按住了。   伤员照顾伤员,也真是不够让人省心的。   宋聿见到何旭立马昂首挺胸正坐,要是搁在幼儿园,老师能奖他朵大红花——前提是忽略他黏人的爪子。   宋聿攥着何旭的手就不肯松,何旭喊他名字,也不肯抬头,本来还觉得有点旖旎情调,后来被他捏得掌心全是汗,基本上什么旖旎也没了。   何旭坐在他床边,一手搭着宋聿的肩膀,一手回握着宋聿的手,好声好气哄了半天,见对方仍不肯抬头,心下火起,一用力抽回了手。   宋聿惊惶的抬头,飞快扫了他一眼。   眼角有尾不易察觉的红。   何旭心立马软成了一汪水,一边唾骂自己色令志昏,一边拿出十二分的耐心——这可是连林虞都不曾享受过的待遇,柔声细语地问:“阿聿,怎么了?”   宋聿垂下眼,摇摇头。   何旭说:“说话的时候看对方的眼睛,是基本礼貌。”   宋聿这才抬起头来,何旭伸出手,主动握住了对方的:“到底怎么了?”   宋聿想了想,委屈地说:“我醒过来的时候,发现你不在。”   何旭呼吸一滞,只觉宋聿握着的不是自己的手,而是自己的心,心脏被他揉搓成一摊软烂面团,他有些哭笑不得的想:真拿这家伙没办法。   何旭解释说:“我有点闷,去外面买了点水果。”   宋聿急急忙忙道:“你是个伤员,怎么能下床去买水果?”   何旭笑道:“这话原封不动还给你,你伤得比我重多了,还敢一醒来就下床,不要命啦?”   说着很是绘声绘色的恐吓了一番,最后以摸了摸宋聿的脑袋,嘲笑他:“你怎么秃了一块。”作为结尾。   宋聿恼羞成怒的捂住头,让他滚蛋。   两个人胡闹够了,并排坐着,何旭把水果洗净,亮出水果刀,端端正正递给宋聿让他削皮,美名曰:复健。   宋聿也不推辞,接过,大拇指抵着刀片,手腕一抖,一条细长均匀的皮就落了下来。  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,何旭托着下巴瞧他,觉得他削皮的样子真是眉眼飞扬,让人想捧住脸亲个够。   何旭舔了舔嘴唇,起了个话题转移注意力:“胡程怎么死的?”   宋聿的手一顿,一条水果皮半路夭折了。   他飞快地扫了眼何旭,含含糊糊地问:“什么怎么死的?”   何旭说:“当时我晕过去了,不大记得,只知道晕过去的前一秒胡程用电抵着我的额头,怎么一觉醒来他脑壳都不见了?”   宋聿垂下头,看着微微颤抖的双手,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平静如水,从很远的地方飘来:“我杀的,当时他注意力被你引开,没注意到我在他身后偷袭。”   何旭“哦”了一声。   宋聿生平第一次说谎,面上装得再坦然,到底心里发虚,因而急于将此翻过,削了个苹果立马塞何旭手里,没一会儿又给了他一只大黄梨,何旭的嘴只勉强来得及吃,不一会儿就把这话题抛诸脑后。   一派平和之际,医神来了,是个英俊又温和的中年人,除了查房,看看他们身体恢复的怎样,顺道着也带了一些事后消息。   第一桩就是胡程和毛桂民的死。   医神给他们开了电视机,电视台正在播报这则新闻:“我市昨夜10月15日晚8点,450基地爆发了一次涉黑武装火拼,涉事人均已当场死亡……”   何旭抬了抬眉毛:“涉黑火拼?”   医神点点头:“是,根据报道,你们前去和绑匪交换人质,但在交换人质途中,绑匪受到了敌对势力的袭击,你们是被无辜卷入、幸免于难的路人。”   何旭笑了笑。   “至于那么多流浪狗是怎么进来的,听说450基地有个暖气管,作为员工的内部福利,图纸上并没有画,因此也就被我们忽略,让弑神者有了可乘之机。”   何旭点点头,这把横在他心中的疑惑解开了。   当时匆忙,没细想,后来回过神来了觉得奇怪,胡程有这么个模仿能力,但毛桂民和张琦虹没有,他们是怎么进去的?要真有什么密道,能让他们避人耳目进去,胡程又何必大街上的扮作狗爬进去?   惟一的解释是,他们用了和何旭一样的密道:暖气管。但自从飞鸟发现暖气管开始,就对其严加监视,想来毛桂民和张琦虹进去的早,胡程进的晚,那时候暖气管被盯着,为了避免打草惊蛇,胡程才不得已扮狗爬了进去。   宋聿听了沉默片刻,忽的问:“张琦虹……还有那些流浪狗,怎么处理?”   医神说:“张琦虹,一个打着保护动物名号的虐待狂,那些流浪狗全都安葬了,网上在为到底要不要查封基地的事闹得不可开交,”他啧啧两声摇了摇头,“你们没事可以看看,吵得可凶了。”   他似乎还想说什么,但护士已经一脚踏了进来。医神立马一丝不苟的开始给他们做检查,眼看着恢复不错,聊了几句就赶时间,去下一个病房了。   弑神者的几位龙头老大一死,剩下逃的逃散的散,那几天电视机上天天轮播的,就是又抓了谁谁谁。   期间警局派过一次人,算是个例循问话,严丰给他打过招呼,何旭也早就对那一套问话技巧烂熟于心,让宋聿给背了下来,两个人应付了一下,没出什么纰漏。   又过了几日,便是汤悦的葬礼。   宋聿那半身不遂的样,实在不方便出门,何旭好说歹说把人给哄住了,自己则等价交换,被迫穿了一条他妈给他织的,奶奶灰的毛衣。   宋聿觉得何旭骚包太过,平日只穿烫浆的笔挺衬衫,衬衫挺括显腰线,宋聿也睁只眼闭只眼,只是天气冷下来了,何旭又受了伤,怕一冻寒气砭骨,怎么也不肯让他单穿衬衫。   何旭看着他一本正经地说老了会得风湿病,那模样,真像他妈。   葬礼总不让人愉快,更何况是一个如此年轻的女孩子的葬礼。   何旭看着汤悦的爸妈跪在地上哭成一片,她和她妈长得真像,尤其是眼睛,都是水汪汪的,就算是戴了眼镜也遮不住那股子灵劲儿。   他看着她妈,似乎能看见三十年以后的汤悦,也许她已经结了婚,生了小孩,小孩会牵着她的衣角甜甜的叫她:“妈妈……”   何旭自嘲的笑了一声,早没什么也许了。   即便是神,也没有让人死而复生的力量。   这神当得真窝囊。   这里面哭得最厉害的,除了汤悦父母,就是陈阳程。   陈阳程把一张白瓷似的脸哭得血红,仅剩的几张餐巾纸擦了又干干了又擦,还是何旭看不过去,直接塞给他一整包。   “谢谢。”陈阳程瓮声瓮气地说。   何旭没接话,有那么一瞬间,他有种难以言喻的心虚,那心虚来得突兀又猛烈,几乎让他要落荒而逃。   何旭这人心高气傲、眼高于顶的毛病,是怎么劝也改不了,当初听陈阳程说神不能出市区,是因为不愿放弃神力的时候,他心里就有些瞧不上。   恩格斯说庸人迷恋着贪吃、酗酒、娱目、□□、虚荣,爱财、吝啬、贪婪、牟利、投机等一切龌龊行为。   但他忽视了,道德是一种成熟社会下所特有的行为准则,是一种后天的共有理性,而那些龌龊欲望则是先天的本能,在你还不会说话,只能用眼睛倾诉这个世界的时候——或者更早,在胎腹之中,已然扎根成形。   所以基督说,人生而有罪,圣人亦不能免。   人到底有没有有罪他不知道,但他只是突然间,在听着哭声的突然间,内心狠狠的拧巴了一下,他将高于顶的眼睛往下垂,发现自己与他们,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。   男女老少,白发人与黑发人,聪明人与普通人,并没有什么不同。   喜怒哀乐,生老病死,众生亦不能免。   他忽然有一丝羞愧。   为自己曾经的轻蔑和不尊重。   陈阳程显然没注意到他的内心活动,借着何旭送来餐巾纸的当儿,拉着他的手好好的哭了一通,何旭倒没落什么眼泪,只是听他哭久了,心里也堵得慌。   食不知味的吃完豆腐饭已经是九点,医院十点就要熄灯,陈阳程忙把人给送到了医院,本来还想进病房聊几句,却见房内一片漆黑,宋聿似乎精神不佳,早早就睡了。   何旭匆忙和陈阳程打过招呼,蹑手蹑脚进了屋,简单洗漱之后躺上了床。   他甫一沾上枕头,就听得帘子对面一阵窸窣声响,似乎是宋聿翻了个身,紧接着就听见宋聿说:“回来了?”   何旭忙道:“对不起,吵醒你了?”   宋聿摇了摇头,想起何旭看不见之后又说:“没有,我没睡着。汤悦她家……还好么?”   何旭想了想说:“很多人都去了,挺热闹的。”   宋聿“嗯”了一声。   过了一会儿他喊:“何旭。”   “怎么了?”   宋聿却没了下文,何旭耐耐心心等了片刻,实在是抵不住身心俱疲,等着等着就眼皮耷拉下来,意识也开始模糊。   就在这时,他忽的听宋聿说:“何旭……我喜欢你。” 第40章 四十、我愿意   何旭愣了愣,就听得宋聿深吸了口气,小心翼翼地问:“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?”   何旭没吭声。   宋聿的勇气就像膨胀到极限的气球,被尖锐的沉默一刺,当即泄了个干干净净。   他说出口的下一秒就后悔了。   他连自己怎么问出口的那句话都不知道,只是今天晚上躺在床上,死活睡不着,翻来覆去间,思绪就忍不住飘到了基地,想起自己被穿透胸口的那一瞬,就好像有人狠狠地撞了下他的胸口,把盘踞在其中、经年累月的淤血给一把撞开。   ——你要是再不说,这辈子到死,都没有机会了。   一旦存了这样的心思,他就忍不住隔着帘子描摹起何旭的轮廓,每瞥一眼,就计数似的在舌尖上说一句:我喜欢你。   不管你是谁,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,我都喜欢你。   那话说多了,平白给他添了些勇气,最终鬼迷心窍,叫它顶开喉咙,涌了出来。   他望着一动不动的何旭,心下难过至极,偏还要装作云淡风轻地模样:“没事的,你不答应也没关系,我……”   何旭突然一把拉开帘子,居高临下的审视着宋聿,在那针尖似的目光下,宋聿没了声响,连大气都不敢喘。   何旭良久地注视着他,久到宋聿双腿发麻、脑子发昏,就听见何旭陡然笑了一声,说:“我愿意。”   那三个字虽轻,却掷地有声。   宋聿随着惯性,“我”了一声,紧接着是不敢置信的狂喜,何旭深深地望了他一眼,忽然凑过脸来,微微启唇。   就那么浮光掠影地一瞥,宋聿瞧见了何旭眼尾的一抹亮光。   他诧异又心疼,忍不住伸手想去抚何旭的眼角,被何旭嫌弃地瞪了一眼:“专心点。”   宋聿忙傻乎乎的张着嘴,过了好一会儿才急不可耐的回吻。   阴潮湿冷的秋天,宋聿却像喝了一杯滚烫的糖水,一路从舌尖烫到心脏,后背生生逼出一身热汗。   他显然没什么经验,全凭本能,口腔里满是何旭薄荷牙膏的味道,薄荷很凉,口腔却很热,宋聿觉得自己坠入了一个忽冷忽热的漩涡,那感觉刺激得他忍不住更进一步,迷糊间听到何旭轻“嘶”了一声。   这一声抽气唤回了宋聿的理智,他退开两步,见何旭拧着眉毛在舔嘴唇,他仔细的瞧了会儿,发现被咬破了皮。   宋聿面色一僵,干巴巴地道歉:“对不起……”   何旭一抬眼,见他脸上正写着欣喜、懊恼和难以震惊,因情绪太多,面容怎么看怎么有些扭曲,似乎是被这副表情逗笑了,何旭向前两步,重新抱住了他。   “真的傻,连个接吻都不会。”   “对不起。”   “没关系,我教你。”   “谢谢……”   “不用谢,好好学,学不好就不要你了。”   宋聿“哦”了一声,立马紧张兮兮地盯住何旭的脸,从头到尾打量了许久,那目光一丝不苟,饶是何旭这样的厚脸皮都不好意思起来,无他,就是觉得自己像砧板上的一块肉,正被打量着从哪儿下刀。   他回过神,狠狠地骂了自己一句什么破比喻,宋聿忽然凑过脸来,微微偏头,吻住了他的嘴。   和之前不同,那是一个非常温柔的吻。   像在亲一颗布灵布灵的果冻。   一吻毕,两人眼中都有些水光,何旭正温情脉脉地瞧着他,忽然见宋聿眨了眨眼睛,犹犹豫豫地问:“你就这样答应了啊。”   “那不然呢?”   宋聿歪着头想了想,艰难地找了个形容词:“就是觉得……答应得太快了。”   何旭“噗嗤”一下笑出声:“怎么,你希望我答应之前列张表,挨个数你的优点?这都是拒绝别人的时候才用的托词。”   宋聿问:“为什么拒绝要说那么多,答应只要说三个字?”   何旭笑了笑,说:“因为多夸夸别人,能减少被拒绝的失落感,但是答应不一样,答应了,就是最好的赞美。”   宋聿眼睛一下子就亮了。   他期期艾艾地看着何旭,似乎想说什么,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,宋聿想了想,干脆再一次亲了上去。   接吻真的很奇妙,宋聿爱上了接吻的感觉。和喜欢的人接吻,从口腔开始,整个人都变得热乎乎、暖烘烘、软酥酥,心脏就像热锅里的糖块,滋啦滋啦的跳动着,化成了一汪甜滋滋的糖水。   宋聿还沉浸在精神的高层次交流中,何旭却已经想着“红烛昏罗帐”,一边亲美人,一边把手悄无声息地绕到背后,摸了把窄腰。   这腰,他可是肖想很久了。   宋聿本来正迷迷糊糊地接吻,这一下正巧摸着了他的痒痒肉,兔子似的一下子弹开了。   何旭笑嘻嘻地托着下巴看他:“躲什么呀?”   宋聿没说话。   不说话就不说话,何旭三下五除二踢了拖鞋,整个人都扑到宋聿的床上,这不过是个单人床,能躲的地方极其有限,不一会儿就被何旭给逮着了,戳腰窝、挠脚板、揉痒痒肉,无所不用其极,宋聿笑得眼泪都出来了。   忍无可忍,他试探性的戳了下何旭的腰,没想到何旭比他还敏感,当即腰一软,扑在了宋聿身上。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这又是何必呢?   何旭不怕被挠颈后、咯吱窝、脚底板,惟一的弱点就是腰间的凹槽,好像所有敏感怕痒的细胞都集中到了那儿。   等何旭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局势已然逆转。   他“哈”的大笑了一声,浑身骨头都软了,被宋聿一个翻身压在身下也没力气抵抗,只揪着宋聿的耳朵,一个字一个字地喊:“王、八、蛋!——哈——你他妈给我放手!——”   宋聿的回答是翻身农奴把歌唱,趾高气昂的哼了一声,然而何旭虽处下位,眼神却不是一般的欠抽,宋聿气不过,但又舍不得咬他,只好折中,舔了一口。   真的是舔。   小动物一样的舔舐。   宋聿都没有把舌头伸进来,只是探出一个舌尖,轻轻的、一下一下的舔何旭嘴唇上的伤口。   那伤口很小,早就不疼了,但是被宋聿锲而不舍的舔着,竟升起了一丝异样的感觉,有点麻,又有点热,何旭想了想,就像吃了麻辣小龙虾。   他被自己的比喻给逗笑了,偏开头说给宋聿听,宋聿充耳不闻,甚至有点小生气,忍无可忍,张开嘴咬了口何旭的脸颊。   何旭忍不住笑起来:“你是狗变的吗,这么喜欢咬人——”话音刚落,忽然一愣。   宋聿正叠在他的身上,两人脸贴着脸,肩挨着肩,因为过于亲密,大腿根的热度就显得……无处遁形。   发愣只是眨眼间的事,何旭笑了笑,正准备顺口调戏两句,眼角余光却突然瞥见了宋聿的眼睛。   宋聿的眼窝特别深,初见他时,总觉得那眼睛水汪汪的,像只奶声奶气的小狗崽;然而这时浮光掠影的瞥了眼,却觉得那眼睛乌溜溜的,在夜晚还闪着幽幽精光。   这哪是狗,分明是狼啊!   同时,他后知后觉的发现这姿势和他预想的不大一样,宋聿凑在他颈间东嗅嗅西闻闻,何旭只要一垂眼,就能和那亮晶晶的眸子对个正着。   他痛定思痛的沉默了两秒。   然后皱着眉,抿着唇,有气无力地说:“阿聿,你压到我伤口了。”   在那一刻,奥斯卡小金人是属于何影帝的。   宋聿一怔,忙不迭起身,什么旖旎心思也没有了,忙掀开何旭的睡衣去瞧他伤口,腰伤不严重,两天前已经揭了纱布,虽然痂口完好无损,但何旭一喊疼,宋聿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,抱着他连声道歉。   何旭的脸埋在枕头里,没让宋聿瞧见那抹喜色。   那天晚上,两人出于各种意义上的安全考虑,还是老老实实一个人一张床,只是中间没有了帘子的阻碍。   第二天一大早,陈阳程进来的时候何旭正面含微笑的听护士长训话,其态度之和蔼,笑容之灿烂,道歉之诚恳,让陈阳程后退两步瞄了眼门牌号,确定自己没走错房间。   好不容易捱到护士长走了,陈阳程正准备凑过来谈事,何旭宋聿两人却并坐在床边,一个负责削皮,一个负责吃,忙得不亦乐乎。陈阳程看着果盘里五彩缤纷的水果丁,深深的沉默了。   何旭,从一个眉清目秀的大帅哥,被宋聿喂成了两颊鼓起的仓鼠精,他含糊不清地说:“请坐。”   宋聿用指关节轻轻敲了下何旭的膝盖:“吃东西的时候,不要张嘴说话。”   说完这一句,他才把目光从何旭身上撕开,瞥了陈阳程一眼:“请坐。”   陈阳程:“……”   他揉了揉“几欲先走”的双腿,告诉自己是来谈正事的,不是来看这两人喂狗粮的,想到这儿,他咳嗽两声,声音也低沉下来:“二位的伤,好点了吗?”   何旭道:“多亏医神,好多了,再过几天应该就能出院。”   “没留下什么后遗症吧?”   “没,身体好着呢。”何旭给他递过来一个苹果,“今天来,有事?”   陈阳程也不绕圈子,点了点头,开门见山道:“有件大事,一定得来通知你们一声。”   何旭挑了挑眉毛,静待下文,却见陈阳程忽然飞快的一掀眼皮,上下俩睫毛就像是两柄小扫帚,把巴掌大的病房扫了个干干净净,这才压低了嗓音道:“还记得天干的那个屏障碎片吗?”   两人点头。   “我之后跟你们说过一次进度,就是恳请你们收养小鱼儿的那次,我说:‘除了天干,还有两个人像他一样,不单单是屏障,还能化成武器,或者是爪子’,但现在,它又进化了。根据白鸽组的报告,有部分的神力发生了共有。”   宋聿问:“什么意思?”   陈阳程比了个手势:“就是说,像天干是专门经营面店的,虾爆鳝面卖得最好,他的屏障就是虾爆鳝面的味道,但有的快餐店比较杂,又卖米饭,又卖面条,他的屏障味道,就是二者皆有。”   何旭吃了口火龙果:“这最多说明他家饭和面的生意一样好,怎么了?”   宋聿此时已经反应过来:“神只能有一种神力,如果均分的话,不能判断他是米饭神还是面条神,所以根本就不会成神?”   陈阳程点头。   何旭在陈阳程脸上逡巡了片刻:“那现在对这种现象,有头绪吗?”   陈阳程没说话,低下头去啃苹果。   何旭对这个答案倒不如何意外,要真有头绪,也不用巴巴的跑来看宋聿了,直接发封邮件就行。   陈阳程吃苹果吃得相当干净,险些把核给吞了,最后还是宋聿看不过眼,又递给他一个新的。   陈阳程接过了,倒也没急着吃,而是想起什么似的,从包里翻出本厚厚的《百科全书》。   “送给小鱼儿的,现在是培养智商的关键阶段。”他咬着苹果,含含糊糊地说。   何旭哭笑不得的接过,不知道他这么火急火燎的赶来,怎么还能见缝插针的抽出时间去买书。   这书一到何旭手里,还没焐热,就易了主,跑宋聿手里了。   其实何旭没好意思说,家里早就有一套《儿童百科全书》。   起因还是林虞。   本来是讲童话故事的,但这小孩儿刁得很,没一会儿就厌倦,恰巧宋聿听了电视上的讲座,说娃娃要从小抓起,便买来一套《儿童百科全书》,开讲。   这根本就是揠苗助长,小崽子今年六岁半,字都识不全,更不要说正儿八经的科普书了;而宋聿则是个讲童话故事都能把人催眠的主,这两厢一结合,就是每次宋聿开讲,林虞都在那儿百无聊赖的画小人。   宋聿自己则完全沉浸在百科全书的世界,他以前没看过这套书,越看越觉得有趣,所以每天声情并茂的朗读,压根没注意过林虞。   今儿个接到比儿童版高出许多的书,更是高兴,当下包装纸一撕,飞速的翻阅起来。   何旭扫了他一眼,那一眼中颇有“单身老父亲独自抚养一对儿女成人”的辛酸。   陈阳程:“……”   他咳嗽两声,和何旭聊林虞的近况。   林虞现下仍寄养在严丰家里,何旭宋聿两位,身残志不坚,每天忙着秀恩爱,偶尔才能见一面林虞,倒是陈阳程三天两头的往严丰家里跑,对林虞的情况可谓是了如指掌。   听得那小崽子吃好喝好,长得珠圆玉润,何旭放下心来,又见短短几十分钟里陈阳程接了三个电话,劝他赶紧回去。   陈阳程交代得差不多,也不客气,说了声“再见”,一边穿外套,一边往门口走。   何旭跟在他身后送客,眼见宋聿还缩在椅子上,聚精会神地看书,正想开口喊他:“阿聿……”   却见宋聿抢先一步抬起头来,何旭瞧着他的惨白脸色,陡然闭了嘴。   陈阳程一脚刚踏出门外,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,回头就见两人大眼瞪小眼,忙问:“怎么了?”   宋聿一听,像触发了什么开关似的,猛地从椅子上跳下来,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他面前,手里高高举着那本《百科全书》。   陈阳程看他,就见他指着“货币”那一章,压低了嗓音,飞快地说:“古人为了丰富物资,先进行了两两交换,但交换双方拥有的毕竟有限,于是为了方便物质流通,发明了货币……”   陈阳程皱着眉,正想让宋聿直接切题,就见宋聿顿了顿,哑声道:“你觉不觉得,这很像你刚刚说的现象?”   陈阳程愣了愣,心里忽然重重地咯噔一下。   他正想开口,说怎么可能呢,脑子却先一步运转起来,宛如寒冬腊月一桶冰水浇下,浑身打了个激灵。   物资隔离对应神力隔离,两两交换对应神力共有,可量化的屏障、矛刃对应货币单位……那么下一步,就是神力的流通。   “这……”   陈阳程好一会儿才张嘴,预备说点什么,却被一直沉默的何旭抢了先。   何旭扫了他一眼,轻声说:“我知道你想说什么,但这不是最糟的,最糟糕的是,一旦能够流通,必然会形成神力的金字塔,而站在金字塔顶尖的人……将拥有全能的神力。”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其实一写恋爱我就很烦……因为一个单身狗为什么要绞尽脑汁写别人家的恩爱呢 第41章 四十一、傲娇   比起不知胖瘦扁圆的火种,这威胁可是实实在在的。   陈阳程僵了片刻,嘴角扯出个笑来:“这会不会有点……太危言耸听?咱们谁也不知道,就看了个《百科全书》瞎……”他刚想说“瞎猜”,然而瞅见宋聿脸色,话到嘴边拐了个弯儿,“瞎想。”   何旭斜乜了他一眼,不咸不淡地笑了一声:“大胆假设小心求证,你瞎猜又不会少块肉,再说了,少块肉还不好吗?”   陈阳程被这话一堵,忍不住抽了抽嘴角。   他思索片刻道:“那我吩咐下去,让图书馆神去查资料,白鸽、雄鹰组也跟上,加强监督。”   何旭对他的安排没什么意见,反正再怎么安排任务都不会落到伤员头上,正欲摆手,却听宋聿迟疑地开了口:“假设这是真的,这个现象的成因是什么?”   何旭顿了顿,听懂了言外之意。   宋聿问的是,无意,还是刻意?   如果是无意,那就是类似于人类社会的经济体系进化,但关键是,太快了,新神出来才多少年?就这么几年,居然走完了人类社会两千年的进程。   如果是刻意,谁有这个能力?时代的力量,并非一己之力所能撬动,个人能够促进、减缓,却不能导致、阻止。   陈阳程愣了愣,叹了口气:“这我哪知道啊。”   看他头顶上的一撮毛发日益稀疏,恐怕过年时候只能戴假发去见江东父老,何旭的良心颤了颤,也就没难为他,说了几句就放他走。   宋聿又捧着书开始看,被何旭劝着吃完了剩下的水果,两人关了门拉了窗帘,打算睡个悠闲的下午觉。   何旭躺在床上,背对着宋聿,仍能听得身后的人翻来覆去,床随着他的辗转嘎吱作响。   何旭忽的出声:“在想陈阳程说的事?”   宋聿的身体僵了一瞬,小声道:“不好意思,吵醒你了。”   何旭摆摆手:“别想了,赶紧睡觉,待会儿还得见客人。你现在想破脑袋也没用,老老实实养伤,等伤好了,我们去趟秦家小孩那,就吃了米饭自愈天祟的那户人家,问问那米饭的问题。”   宋聿应了声:“好。”   何旭见宋聿半天没声响,估摸着好奇宝宝问题差不多了,头靠着枕头,眯起眼,神经也逐渐放松下来。   他这几日说是养病,不如说是养祖宗,无一见长,唯有体重,连睡眠需求也比以前大得多,很有像猪看齐的趋势。   正是半睡半醒的时候,宋聿忽然开了口:“你刚刚说下午要见的客人,是谁?”   何旭猛地睁眼,那点起床气如有实质的从毛孔里散发出来,宋聿摸了摸胳臂上的鸡皮疙瘩,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吵醒了他,正准备道歉,何旭却忽然笑了一下。   他说:“是我爸妈。”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他在床上僵了两秒钟,陡然一掀被子跳下床,这大冷天的,何旭刚高兴完身边有个暖炉,眨眼间就没了,不但没了,还灌进来一股子冷气,冻得肺里像揣了块冰。   何旭被这一下可结结实实地冻醒了,他垂下眼睑沉默了三秒,犹豫着要不要跳起来把宋聿胖揍一顿。   三秒过后,他决定还是做个温柔体贴的男友,毕竟才刚确立关系,没有到暴露本性的地步。   因而,他特地掐出一副温柔似水的嗓音问:“干什么去?”   宋聿小声道:“洗个澡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这不早上刚洗过吗。   他转念一想,明白了,这是打着洗澡的名号去试衣服呢,人靠衣装马靠鞍,穿着宽大的病号服,怎么看怎么是个痨鬼。谁家养好的白菜被猪拱了都会心痛,要是一只体态丰腴、身强力壮的猪也就罢了,搭成白菜炖猪肉挺好;若是只病痨猪……那可真叫一个糟蹋。   何旭本来想喊他回来睡觉,转念一想,估计喊回来屁股也坐不住,倒不如让他去,说实在的,何旭也挺期待宋聿打扮起来,会是个什么模样。   平常见他,虽不邋遢,但也好不到哪儿去。   想到这儿,何旭便道:“那行,水烧热点,小心感冒。”   叮嘱完就把被子往头上一扯,枕头塞到怀里,抱着酣睡起来。   宋聿在浴室里很是折腾了一通。   这病房就他们两人,呆的时间长,何旭又讲究,陆陆续续把家里的洗漱用品都搬了过来,牙膏是巧克力味的,须后水是薄荷味的,洗发露是蜂蜜味的。   宋聿把自己洗搓的白白净净,然后从袋子里拿出一摞衣服,把镜子上的水汽擦干净了,一件件试过去。   何旭醒来的时候,宋聿工程浩大的试衣活动刚刚结束,他站在另外一张病床前,对着一床铺的衣服,愁眉苦脸地叠。   何旭一见那表情就乐了。   他吹了声口哨。   宋聿抬眼看他,何旭咧开嘴,笑眯眯地道:“过来,让我瞧瞧。”   宋聿有些不自在的扯了扯上衣的下摆,最终还是捱不过何旭的眼神,慢吞吞挪了过来。   “怎么样?”他问。   何旭怀疑宋聿的搭配技巧是临时恶补的,为了不出错,挑的是最保险的黑白灰:白衬衫、黑针织背心、深灰薄呢西裤。   这一套搭配已经烂大街了,男女老少、胖瘦扁圆,路上总能见到相似的身影,但没有人能像宋聿穿得那么好看:他肩宽窄腰,是个天然的衣架子,平平无奇一件白衬衫套在他身上,就能多出几分精神气,西裤的裁剪,更是衬得双腿修长笔直。   宋聿等了好一会儿都没听见回应,心下一沉,眼角余光瞄见那满满一铺子的衣服,忍不住就要叹气,忽觉眼前一花,何旭捏着他的下巴,吻了上来。   何旭咬着他嘴唇含含糊糊地说:“你可真会糟蹋自己。”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“以后你衣服的搭配,都我包了。”   宋聿有些犹豫地问:“不会麻烦你吗?”   “麻烦什么,你还得麻烦我一辈子呢。”   宋聿的心跳骤然停了一瞬,紧接着如同涨潮的潮水,疯狂的鼓动起来。   他抱紧了何旭,加深了这个吻,同时悄悄地在心里说:我真的好喜欢你呀,何旭。   这两人把满是消毒水味的病房,变成了充满恋爱酸臭味的情侣房,或许是他们两人歪腻太过,老天爷都瞧不过去,正你侬我侬的说肉麻话呢,突然敲门声响起。   两人对视一眼,不约而同地跳起来。   刚刚太忘我,床铺上一摊衣服都没收拾,还有何旭,也没倒腾自己,正顶着个鸡窝头到处乱窜。   他们以生平最快的速度,把衣服团成一团,塞到了袋子里,袋子一脚踢到床下,何旭一边梳头,一边解衣服扣子。   然而他们动作虽快,但门外的人也不是个有耐心的,敲了两声没动静,旋即“当当当”起来,听那架势,分明是踹门了!   何旭忙躲到盥洗室:“那是我妈,我妈那暴脾气,嗨,你先开门招呼他们一下,我梳个头,换身衣服。”   说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,“嘭”一声关上了门。   留下宋聿和门,面面相觑。   这不讲道理的样子,真像。   宋聿觉得再这么下去可能会被人投诉,所以他逼不得已、硬着头皮,转开了门把手。   甫一开门就愣住了。   敲门的是个十足的大美人。身后站着个沉默的男人。   儿多像母,何旭跟他妈简直就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,宋聿甫一照面,就像见着了三十年后的何旭,但何母五官更柔和,眼角翘翘的,有点小女孩的天真。   她笑眯眯地说:“你好呀。”   宋聿干巴巴的回了句“你好”,只觉自己整张脸都要烧起来,呆手呆脚的立在门口,都忘了请人进来坐坐。   还是何母自己提了出来:“小旭在吗?”   “在的在的,现在在里面换衣服。”   宋聿如梦初醒,忙把人给迎了进来,自己屁颠屁颠的去倒热水泡茶,拿水果刀削苹果。   何母笑着接过水杯,见宋聿削苹果的手指上下翻飞,不由得赞道:“太客气了,”说完话锋旋即一转,对着盥洗室的门骂道,“小兔崽子,还不出来,架子那么大,要我请你出来吗!?”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他忙解释:“不是的……”   何母又转过头,柔声细语地说:“他就是这样没脸没皮没规矩,你别让他,多骂骂就好,反正他皮厚,骂了也没事。”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是亲生的。   何父看不过去,咳嗽两声,何母白了他一眼,不客气地道:“咳什么咳,让你少抽两只烟,死活不听,现在遭报应了吧,活该!”   何父:“……”   何父果断闭上了嘴,决定让儿子承受火力。   何旭出来的时候,何母已经拉着宋聿的手,跟他细数何旭小时候的一桩桩丑事:包括他先学会的跑再学会的走,一个晚上尿三次床,吃进了自己的鼻涕,等等。   何旭抽了抽嘴角,坐到何母身边:“妈,我是你亲生的吗?”   何母笑眯眯地说:“当然是啦,就是亲生的才这么欺负,要是后妈,我对你可好了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哦。”   “哦什么哦,”何母立马变了脸色,“你这潜台词是希望你爸给你换个妈?老何,你说呢?”   正在一边默默吃苹果的何父,不曾想祸从天降,忙摆摆手,以清立场:“我怎么会这么想,是这小兔崽子欠收拾,你管教管教他。”   何旭撇了撇嘴,心想真不愧是亲妈,最会欺负儿子,他郁闷的去拿果盘里的苹果,眼角余光瞅见宋聿正微微笑着,立马眉头一拧,色厉内荏道:“笑什么笑?”   宋聿处于食物链的最底端,听罢忙道:“没有,我就觉得……挺有意思的。”   “看我被我妈欺负,挺有意思的?”   “不是……”   宋聿发现何旭不但相貌和他妈一模一样,性格脾气也一模一样,正愁眉苦脸的打腹稿解释,太后忽然牵起了他的手。   “你叫宋聿,是吗?”   宋聿点点头,正在奇怪何母怎么会知道,她似乎洞察了宋聿的心思,笑道,“你们病房外的卡片上有写名字。我叫你小宋可不可以呀?”   “可以的,阿姨。”   何母摸了摸自己的脸蛋:“阿姨?”   宋聿的表情僵了一僵,那两个字吐出来实在有些羞耻,然而见何母目光灼灼的盯着他,他咬咬牙,正准备豁出去了,何父忽然开了口。   “多大年纪了,别整天欺负小孩子。”   何母咀嚼了一遍“多大年纪”,恶狠狠瞪了他一眼,这才转过来,微笑道:“阿姨就阿姨吧。小宋啊,小旭平常有没有欺负你?”   宋聿忙摇头。   “你不要不好意思说,这混小子我生得我最清楚,从小就欺软怕硬,你要是宠他,他马上得寸进尺了。”   宋聿坚定地说:“没有。”   何旭咳嗽两声,摸了摸自个儿的鼻尖:“哪有你这么胳膊肘往外拐的,我像是会欺负他的人吗?”   “像,”何母回得毫不犹豫,“这边没你的份,给我续杯茶去。”   “没热水了。”   “那就去楼底下打开水。”   何旭不情不愿的扫了病房一眼,觉得宋聿很可能被他妈给生吞活剥了,还是骨头渣子都不剩下的那种,然而到底抗不过太后尊旨,老老实实提着热水壶下楼去了。   待何旭脚步声远去,何母脸上浮现出一抹笑,眼角弯弯的,像个要跟人说悄悄话的小女孩,连带着声音也轻了不少:“我们家小旭虽然脾气不太好,但是心肠软,他要是生气了,你耐耐心心哄他两句,很容易的,马上气就消了。”   这是亲妈传送的经验,宋聿恨不得现在就掏出笔记下来,奉为圭臬。   何母见他嘴角绷得紧紧的,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,忍不住笑出声:“这么紧张干什么?放轻松,就是聊聊天——你很喜欢小旭的吧?”   宋聿刚听话放松下来,一口气吐到一半,又生生给憋了回去,憋得脸都红了。   “他……”宋聿小小声地说,“他跟你们说了?”   “还没有,不过我这么多岁数又不是白长的,一下子就看出来了,”何母说,“你喜欢他,他也喜欢你,两情相悦,是件好事。”   宋聿觉得自己脸都要烧起来了。   他又羞愧又欣喜,更多得是不可置信,好像天底下的好运气都汇聚到了他那儿,几乎把他砸晕了。   他有些不知所措地开了口:“我配不上你儿子……”   话一出口就被何母打断了:“怎么会呢?我们家小旭脾气差,以前找的对象没一个长久的,我和他爸爸一直在担心,你知道的,本来同性恋过日子就要比旁人难,我和他爸爸劝他领养个小孩,嫌麻烦,死活不要,还和我们吵了一架。”   宋聿有些不可思议:“不会啊……他对我女儿,领养的,六岁半,可有耐心了……”   何母和何父对视一眼,就连不苟言笑的何父,都忍不住弯了眼角。   何母笑着对他说:“那一定是因为喜欢胜过了麻烦。”   ——所以爱屋及乌,连带着讨厌的小孩也一起喜欢起来。   宋聿愣了愣,心中忽然涌入一股狂喜。   他一直很自卑,他想何旭是多好的人呀,又聪明又帅气,虽然接受了自己的告白,但他总还是恍惚,觉得那是一个不真切的梦,就好像报错彩票号码得的奖,迟早有一天又会收回来。   但被何母一提醒,他发现了何旭隐藏在每一次皱眉,每一次埋怨,每一次嫌弃中的喜欢。   因为不管再怎么皱眉、埋怨、嫌弃也好,眼睛里的喜欢,是藏不住的。   宋聿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。   何母话锋一转:“他那么喜欢你,你可不能让他伤心。就算是为了他好也不行。”   宋聿说:“好。”   “要是让他伤心的话,我就让他爸爸揍你。”   宋聿愣了愣,大笑起来:“好。”   何母笑着站了起来,拍了拍裙子上的褶皱:“那我先走了,你们好好养病,等出院的时候告诉我一声,阿姨给你们接风啊。”   宋聿有些不知所措的站起来,想说两句送客,但不知道该说什么,这么踌躇的当儿,何母已经走到了门口,和拎着热水壶回来的何旭一个照面。   “这么快就走了?”   “是啊,”何母说,“有些人巴不得我早点走才好,省得打扰了两人世界。”   何旭眼皮一抽:“妈,你说什么呢。”   “我说错了?”   何旭扫了耳尖通红的宋聿一眼,没反驳。   他见他家太后面色红润,一看就是心情极好,不由得担忧道:“你不会背着我,跟他说了我很多坏话吧?”   何母轻声细语地笑了起来:“是呀,人家好好一颗白菜被你这只猪拱了,我真是心疼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他正想开口,何母抢先一步摆了摆手:“歇着吧,我们先走了。”   “好,路上小心。”   等送走了爸妈的第一件事,就是关起房门来,严刑逼供。   然而宋聿得了太后眼缘,平白生出许多勇气,怎么也不肯说实话,气得何旭直跳脚。   后来见何旭实在气得狠了,宋聿忙起身抱住他,在腰间摸了两把,何旭当即腰一软,脾气也跟着软了下来。   “她到底跟你说了?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?”   宋聿抱着他,轻轻的摇了摇头:“何旭。”   “嗯?”   “你跟你妈妈好像啊。”   “什么意思?”何旭分外警觉,“我跟她一样凶吗?”   宋聿哭笑不得,忙亲了口他的脸颊,作为安抚。   “不是,我的意思是……”   你和她一样,都是个傲娇呢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今早玩舰r,从楼梯上滚了下来,所幸穿得厚,没受伤   不过话又说回来,死在老婆石榴裙下,也是件人生乐事啊(笑)   以及本章5k4,你懂的~请惯例对肝帝献上爱意吧~ 第42章 四十二、叛徒   最后那句话当然没有说出口。   何旭和他折腾了半响,仍没能问出个所以然来,此刻也没了兴致,只是把宋聿的俊脸当成面团似的揉来搓去,待揉至血管活络、双颊微红,可以削下一片做煎牛排,这才罢手。   闹累了,两人在房间里歇了一会儿,就陪着宋聿去做复健。   做完复健,吃了个晚饭,开始了每日任务——在瑟瑟秋风中散步。   这种朝九晚五,附加散步的老年生活,何旭刚开始并不赞同,奈何医院有强制性熄灯时间,这有点像读书的时候,要是有个同样满肚子坏水的室友还好,碰上宋聿这样一个乖宝宝,每天比熄灯时间提前半小时上床,那真是什么想念都没有了。   哦对了,乖宝宝除了每日准时上床,还监督何旭穿衣服。宋聿本来就没有审美细胞,惟一的标准就是朝暖和看齐。   何旭被迫穿上他妈给他织的、枣红色的毛衣,那针脚密密麻麻格外敦实,呼气都比平常艰难些,让他总觉得自己是只秋天帖膘、冬天宰杀的年猪。   为此他报复性的让宋聿穿上了一件更厚的套头毛衣,宋聿没发觉,高高兴兴地接过了,那就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,让何旭好不郁闷。   两人顺着医院的河道走了个来回,在一个爬满藤蔓的走廊下歇息,何旭望着黑魆魆的天问:“你什么时候能出院?”   宋聿想了想说:“顺利的话,一个礼拜之后。”   何旭点了点头。   “怎么了?”   何旭没接话,而是挪了挪臀,手覆上了宋聿的手背:“修电器的工作,辞了吧。”   宋聿不解的眨眨眼睛。   何旭被那副小狗似的模样逗笑了,轻声说:“这体力活,辛苦,每天还一身脏的回家。我妈有个小姐妹,是老年大学的主任,你去那边做书法老师好不好?”   宋聿优而不自知,十分惶恐,虽然后来抵不住何旭的攻势答应了,但自那日起就买了厚厚一摞字帖,还下了一堆书法视频,没事就蹲在房里研究,把何旭干晾在一边,让他不知道该骂还是该笑。   宋聿身体底子极好,五天就出了院,何旭一家欢欣鼓舞,何父撸袖子下厨,做了一大桌子的菜。   何母前几日说得好听,事实上她十指不沾阳春水,只一会儿立在厨房门前进行口头指导,一会儿坐到宋聿身边,指挥自家儿子端茶递果盘。   后来又拉着宋聿看何旭小时候的照片,搞得两个小辈都坐立难安,就在这时候,一个人的出现拯救了他们。   林虞来了!   他们俩住院的时候,林虞依旧丢给严丰家管,甫一出院就忙不迭接了回来。   听到门铃响的刹那,何旭几乎可以说是从椅子上蹦了起来,也顾不得老妈的白眼了,一开门,正准备把小崽子抱个满怀,没想到小崽子灵活得宛若一尾滑不溜秋的鱼,从他腋下钻了过去,直直抱住了宋聿的大腿,亲亲热热地喊:“爸爸!”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做完这一切,小崽子才回过神似的,冲何旭朗声道:“叔叔好!”   何旭:“……是哥哥。”   何母一见着糯米团子似的林虞就眼睛发亮,立马把两个人高马大的臭小子抛开,摆弄起娇小可爱的小崽子来。   何旭摸了摸鼻子,给严丰丢了双拖鞋:“严哥,进来吧。”   严丰套上拖鞋,趿拉趿拉的进了客厅,第一眼就瞅见了桌上的卤牛肉,两个人趁着长辈没发觉,偷偷摸摸掂了两片吃。   “唔,好吃。”   “那必须的,我爸的手艺,你还能不知道吗?过年的时候还得做一盘,你来拿,我给你留着。”   话音刚落,坐在一旁看字帖的宋聿愣了愣,抬头瞥了眼何旭。   何旭笑微微的,面容诚恳。   严丰砸吧了下嘴,唉声叹气道:“不行,过年的时候要加班,忙着呢。”   何旭问:“那嫂子……?”   他问的有些迟疑,毕竟他知道严丰的老婆一好面子,二心软,林虞被绑之后,总觉得愧疚的抬不起头来,不愿见何旭。   果然,严丰摇了摇头:“不了吧,她心里还惦记着呢。要么,麻烦你一趟,给我送来?”   何旭道:“我过年的时候要出门旅游一趟,哪儿有那空,要么等我回来了,给你个电话,估计那时候你也闲下来了。”   严丰朝他比了个同意的手势,两人又剥了些开心果,扯开话题,天南海北的聊了二十分钟,最后一道菜上桌,六人欢天喜地的落座吃饭。   席间有次宋聿想说什么,被何旭轻轻踢了脚,便低下头吞了口饭,没出声。   吃完晚饭,大人打牌,小孩看电视,宋聿不会这些,抱着林虞一起去看动画片,没一会儿何旭也来了,顺手给带上了门,解释道:“太烟,我来这儿透透气。”   宋聿点了点头,又将视线挪回显示屏。   过了会儿,何旭坐到他身边,遥控板放在宋聿的另一侧,何旭得越过他去拿,拿的时候顺道着、不知是有意无意,拍了下宋聿的屁股。   宋聿浑身一僵,觉得他简直胡闹,六岁半的小孩还在这儿呢,正要说他,何旭忽然笑盈盈的开了口:“让开点,你屁股挡住我视线了。”   宋聿瞪了他一眼,还是让开了。   三个人肩并肩的看《动物世界》,没一会儿林虞就打起了小呼噜,宋聿脱下外套盖她身上,抬头瞥见何旭的侧脸,睫毛上粘着光粒子,闪闪发亮。   他心中一动,忽然去抚何旭的眼角。   何旭不动声色的扫了他一眼,那光随着他的动作瀑布般倾泻而下,宋聿看着心中很有想亲他的冲动,但他顿了顿,到底没被美色冲昏了头脑。   宋聿环视了一圈周围,小心翼翼地问:“你刚才……为什么不让我说?”   何旭一愣,旋即笑道:“我故意的。”   “故意?”   何旭靠在宋聿肩上,像只懒洋洋的大猫:“阿聿你啊,心里藏不住事,有什么都写在脸上,我现在不能告诉你,等尘埃落定的那天,我再说,好吗?”   宋聿虽然很想问个究竟,可也知道何旭说的没错,只好低下头去,和何旭交换了一个浅浅的吻,当做甜头。   之后宋聿辞了工作,在家养了半个月的伤,待完完全全养好了,新房子也装修好了。   是的,何旭他,买新房了。   一买就是两套。   捎带上他爹妈。   按照何旭的话来说,三年一代沟,距离产生美,为了保持他们母子的和谐关系,得和爸妈分住。   这次搬家,搬去的是林虞老家不动市,不动市虽同样属南,但气候干燥不少,对老年人十分友好,他爸妈又是对想得开的,欢欣鼓舞的住了进去。   宋聿这才知道,何旭说的那个老年大学就在不动市,他白天上班,傍晚接林虞放学回来;何旭依旧卖烧饼,按照他的话来说,荒年饿不死手艺人,只是为了还房贷,勤快了些,开业到下午。   那天,同往常一样,宋聿下了课,夹着个锃亮的公文包,疾步匆匆,赶去学校接林虞。   宋聿身高腿长,本就在一应老头老太中鹤立鸡群,更不要说他那双乌溜溜的眼睛,在半昏半暗的暮色中,像两盏亮堂堂的灯塔,让人忍不住往他身边靠。   林虞有这样的老爸,自然是倍有面子,她兴高采烈背着个双肩包,和老师也顾不得打招呼了,直直扑到宋聿的怀里。   宋聿把她抱起来,亲了亲小脸蛋,例行公事的问“有没有听话”,得到肯定的答案后,他才抬起头,笑微微地同林虞的班主任说两句话。   林虞早熟,有些地方宋聿都赶不上她,因而今儿个她撒泼打滚的要回家,实在是有些反常,宋聿见她这样,也没有多聊的心思,说了几句就匆匆告辞。   等过了斑马线,林虞立马老实起来,牵着宋聿的衣角,俨然是个乖宝宝。   宋聿紧张兮兮地看她:“今天有人欺负你了?”   小崽子笑道:“怎么可能,我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。”   宋聿哭笑不得:“那怎么这么没礼貌,我和老师说了没两句,你就闹着要回家。”   林虞抬头斜睨了他一眼,笑嘻嘻道:“我怕哥哥吃醋呀。”   宋聿呆了一呆:“……什么?”   林虞说:“老师她看上你啦,每天都陪我在门口等你,今天你晚来了十分钟,她比我还着急。”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林虞瞟了他一眼,得意洋洋地说:“要是哪天哥哥知道了,肯定会吃醋的,所以你少和老师说话,知道吗?”   宋聿不知道她是童言无忌还是慧眼如炬,然而思量再三,保险起见,决定以后还是少同那位女老师打交道。   两人甫一进屋,林虞便甩下书包,急匆匆的打开了电视机。   平常得做完作业才能看,但今天周五,是例外。   动画片没一会儿就来了个广告,小崽子见缝插针地跑去冰箱里捣腾东西吃,宋聿坐在沙发上,看了会儿广告嫌无聊,换了个台。   小崽子拿了杯酸奶,舀一勺送到宋聿嘴边,宋聿面上虽不显,但心里已经炸成了一朵烟花,心想:女儿果然是贴心小棉袄,没亏。   他低下头去喝酸奶,忽然听林虞惊叫道:“爸爸,这不是严叔叔吗?”   宋聿眼皮一抽,猛地一抬眼,就见新闻里摆着严丰的一寸照,旁边赫然写着:嫌犯已拘留! 第43章 四十三、起疑   宋聿嚯的一下站起来。   他那一下动作幅度太大,直接把半杯酸奶给泼在了沙发上,不少飞溅到了林虞的裙摆,那是她新买的小呢裙,当下一阵痛心尖叫。   宋聿抓了一把餐巾纸,眼睛却瞄着显示屏,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对准,把纸巾团成一团给她擦裙子,林虞恨恨地瞪了眼不知衣珍贵的臭男人,自己抢过裙子,小心翼翼地擦拭。   何旭开门进来的时候,见着的就是这样一幅鸡飞狗跳的场景。   他叹了口气,正想说什么,眼角余光忽然瞥见了电视机。   女主持人的声音甜美而端庄:“昨日,黎明市公安总局经群众匿名举报,一处处长严丰涉嫌违法犯罪,已被警局拘留。据悉,其在任时利用职务之便,于当地犯罪团伙多有来往……”   “啪”一声,林虞气冲冲地关了显示屏,客厅里陡然静下来,一种难以言喻的沉默在屋子里发酵。   林虞一手叉腰,一手提溜着裙子,走到何旭面前打算告状,然而没走两步,忽然嗅出了空气中的低气压,她回头,又扫了两眼宋聿的脸色,在半道生生改了路线,提起裙子,溜之大吉。   不得不说,这小崽子看人下碟的本事还挺不错,何旭弯下腰,换了双鞋,率先打破了沉默:“菜帮我拎厨房去。”   宋聿接过,瞥了两眼何旭,张嘴想说什么,到底没开口,老老实实拎去了厨房。   他前脚刚进,何旭后脚就来,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,把门给关了。   “帮我择豆芽吧。今天回来迟了,得动作快点。”   “好。”   宋聿一边择豆芽,一边拿眼睛偷瞄何旭,何旭五官生得好,尤其是鼻子,鼻梁挺拔,这撑起他一脸精神气的同时,也多了那么两分,说不清道不明的煞气。   平日里瞧不出来,只是今儿个,许是被厨房的烟雾一熏,模糊了皮囊,反倒将底下藏着掖着的东西给凸显出来。   宋聿喉结滚动了一下,觉得这样的何旭,没来由得有些陌生。   他自以为是偷瞄,其实就是正大光明的盯着,而且盯得太忘我,袖子掉到水盆里了也不知道,还是何旭看不过眼,喊他过来,帮他把袖子卷上去。   宋聿低下头,看何旭小扇子的睫毛,扑簌簌的,挠得他有些心痒。   何旭忽然开了口:“看到了那个新闻,就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?”   宋聿愣了一愣:“可以吗?”   何旭被这话逗笑了:“怎么不可以?你再不问,我关子卖不下去,忍不住要先说了。”   宋聿“哦”了一声,十分配合:“那天严丰送林虞回来,你说让他过年来拿牛肉,但过年的时候我们早就搬家了,我当时以为你忘了,还想提醒,现在看来……你那时候就知道了?”   何旭笑嘻嘻地说:“我不单单是知道,他这事,就是我干的。”   宋聿吃了一惊。   何旭帮他卷好袖子,拍了拍他的屁股让他继续干活:“陈阳程不是一直在找飞鸟的卧底吗?就是他。”   宋聿捉住宋聿不规矩的手:“怎么回事?”   这事说来话长,何旭思索片刻方道:“还没有接触飞鸟之前,不知敌我,我也不敢贸然出头,就请一个线人——做警察时候认识的——让他调查严丰,我猜测严丰是警察之神。”   “你猜对了。”宋聿说。   何旭点头:“我先请严丰去调查你,我想,如果他是众神组织的一员,一定会和莫丁碰头商量,后来和我预想的一样,我让他调查你的第二天,他就去找了莫丁。”   “再后来碰到了陈阳程,他领我参观了飞鸟的基地,不过我并不完全信任他,所以对严丰的调查,一直没停。”   宋聿问:“你对他的怀疑,是什么时候开始的?”   何旭笑了一声,低下头去片腰花:“什么时候开始?这说不清,我们警察办案子,证据很重要,但在抓证据之前,那一瞬间的直觉也很重要。不过非要说的话,应该是我手册被拦的那次。”   宋聿想了想,就是他们带林虞出去泡温泉的那次,本来三人立在山顶看日出,正是其乐融融的美景,却被莫丁一个“出市即死”的电话吓得屁滚尿流,美好的家庭出游也就半道崩殂了。   这是他们三人的唯一一次同游,宋聿可惦记得厉害。   他把豆芽择好、洗净,整整齐齐的放到盘里,递给何旭,何旭道了声谢接过:“陈阳程说没有物流之神,我信,但要说查不到谁拦了我的注意手册,我可不信。真当那么多警察是吃干饭的?”   “物流不是归海关管么?”   何旭斜乜了他一眼:“海关不是警察?都是警察之神了,难道这点都查不出来?——把白菜给洗了。”   “好。”   何旭片完腰花,拧开了煤气灶,热锅冷油,腰花一抖下去就刺啦刺啦的响,宋聿忍不住后退两步,就听何旭的声音伴着爆炒腰花的香气,一同飘了过来。   “当然了,这是我的猜测,我当时除了严丰,还怀疑陈阳程和杨庸章,杨老这姿态、脾气,真是太有迷惑性,我好几次都险些把他当成内奸,直到后来……”   “小鱼儿被绑了。”宋聿从善如流的接了下去。   何旭有些诧异地眨眨眼睛。   不过转念一想,宋聿又不是傻子,现在肯定能回过味来。   宋聿说:“小鱼儿被绑那天,是在超市门口,严丰老婆去追自己儿子,回过神来小鱼儿就不见了。小鱼儿很乖,不可能会乱跑;而且她很聪明,要是有陌生人,这么多人的地方,她一定会大喊大叫引起别人的注意力。所以绑架她的,要么是出手猝不及防,要么是熟人。对小鱼儿的行程这么了解,一定是熟人。”   何旭轻轻摇了摇头:“这倒不一定,这条线路太好摸,不用太熟也行:比如那是离严丰家最近最大的超市,家里来小孩了一定会去采购,小孩大多喜欢吃甜品,又容易被新奇的事物吸引,所以他们提前两天弄坏摄像头,就是为了小孩跑去吃氮气冰淇淋的时候,能不被拍下来。量身定制的大概率事件,合情合理。”   “可是,”何旭颠了下勺,陡然笑了一声,“凭什么那么巧呢?”   “挑这个时间下手,摆明了是不敢正面交锋,可我们去椋汉县不过四五天功夫,等我们回来,就再没有机会了,必须一击必中,你觉得要是你,还有心思慢悠悠地搞大概率事件吗?”   宋聿摇了摇头,设身处地的想了想:“要是我,会主动出击。”   宁可把严丰一家子敲晕了,将林虞抢来,也好过在超市蹲点,等一个可能。   毕竟概率再大,也只是一个可能。   何旭垂下眼,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:“到了这个地步,我还在想方设法给严丰开脱,毕竟我刚进警局的时候,是他领我入的门,我们出生入死好几次,他当得起一声‘哥’。”   “可越想给他开脱,越觉得不对劲。他突如其来的任务,避开了解救人质;送我的、那把不知道哪儿来的枪;还有胡程扮成汤悦……”   “因为有内奸的缘故,这次保密性做得特别好,知道解救人员的,只有我、你、汤悦和陈阳程,正是因为胡程不知道,所以只能临时扮成汤悦,如果不是他仓促上阵,我也发现不了。”   宋聿沉默了片刻,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:“汤悦的能力,是严丰泄露出去的……”   要不然连汤悦的面都没见过,又怎么会知道她的能力?   要是弑神者不知道,汤悦或许……还能有反击的机会。   这个话题太沉重,何旭笑了一笑,不动声色地转了话锋:“现在胡程死啦,树倒猢狲散,严丰自然急得跳脚,被一直盯着他的小钱捉住了把柄,顺着内线给举报了。”   宋聿低低的应了一声。   何旭见他兴致不高,故技重施,拍了下他的屁股:“腰花炒好了,喊兔崽子吃饭。”   宋聿瞪了他一眼,当即端着腰花,出了门。   刚才说话间何旭已经支了口小锅,往里头扔白菜、虾干、粉丝、肉丸,眼瞧着白菜粉丝汤煮得差不多了,何旭又抄起锅炒了盘豆芽,宋聿、林虞洗完手上桌,他正巧把菜端出来。   小崽子察言观色的本事,可谓是炉火纯青,眼见两位家长兴致不高,也就没不依不饶的提自个儿小裙子的事,吃完饭还主动把碗放到厨房,放好立刻回卧室,锁上门,生怕来场大火,把自己这条池鱼给煮了。   何旭心情其实还不错,毕竟严丰被捕,也就意味着了却一桩心头大事。   所以兴致不高的,就宋聿一个。   刚开始何旭以为宋聿想起了汤悦,死生大事,说什么都显苍白,也就没劝,让他去,然而过了一个晚上,何旭搓着头发从浴室里出来,发现宋聿蜷在床头,望着窗外发呆。他终于后知后觉感到了一点儿不对劲。   “怎么了?”他坐到宋聿身边。   宋聿将目光收回来,些微地笑了笑:“没事,你洗好了?那我去了。”   何旭看着他起身,去柜子里翻箱倒柜的找换洗衣物:内裤、睡衣、睡裤,睡衣怎么找都找不着,他一回头,就见何旭捧着叠得整整齐齐的睡衣,站在他身后。   宋聿吃了一惊,道了声谢接过。   睡衣晒了一天,晚上刚收进来的,还有股子烤螨虫的香气。   何旭就是在这样的香气里开的口:“你好像不太高兴的样子?”   宋聿忙否认:“没有。”   何旭笑道:“得了吧,你那点心思明明白白写在脸上,小鱼儿都比你难猜。”   话音刚落,何旭忽然回过味来了,他揽住了宋聿的肩,猛地把脸挨近,打了宋聿一个措手不及:“你不会是因为我事先没有跟你说,不高兴了吧?”   宋聿愣了愣,闷声闷气地别开脸:“没有。”   何旭笑了一声。   宋聿那模样,就像是左脸写着“生气”,右脸写着“要哄”,简直可爱极了。   何旭是个身体力行的行动派,当下踹了脚宋聿的膝窝,趁他一时腿软、重心失衡之际,把人往床上一拉,两个人一道滚上了席梦思。   宋聿回过神来,正欲推开,却被何旭一个热乎乎的吻哄得头晕转向,不知道什么时候推着肩膀的手一路往下,滑到腰间,握住了何旭的窄腰。   何旭被他摸得腰软骨头酥,吻着吻着反倒是先一步投了降,他退开一些,轻轻喘着气,问:“还生气吗?”   宋聿这时候心就像一颗开了口的糖炒栗子,粉糯甜软,心都已经露了出来,还要装模作样地亮亮自己的坚硬外壳:“我没生气。”   何旭拍下了宋聿的手,并肩躺下:“得了吧你,我还能不知道吗,再不哄你,你嘴巴都要委屈得噘上天了。”   宋聿想象了下那个场景,恶俗得一抖,忙摸了摸自己嘴唇。   何旭哄然大笑。   宋聿这才反应过来,恼羞成怒地拍了何旭屁股一下,紧接着从床上跳起来:“我要去洗澡了。”   “去吧去吧,谁拦着你了。”   何旭趴在床上,托着腮瞧他,宋聿把刚刚打闹间搓成咸菜皮的睡衣重新叠好。台灯的光一泻而下,他低垂着眼,睫毛微颤,像有小精灵在上面跳舞。   何旭看着,心里生出一种脚踏实地的欢喜。   他不动声色又满含炽热地想:只要能维持现在这样的日子,他愿意付出……任何代价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以下才是正篇(屁):   店长琢磨了一个自认为很萌的新坑,结果给人看了眼文案,大部分回我的都是:emmmmmm   为了证明我的萌点很正常,所以特地拿上来给广大读者们评判一下。   民国文,主角是个爱吃大蒜的吸血鬼,因为爱吃大蒜,在成年那天被开除吸血鬼籍。   没想到祸不单行,早上被他爹一脚踹出门,晚上就被吸血鬼猎人用枪抵在墙上,下一秒就可能被爆头。   吸血鬼急中生智,朝对方呵出一口热气,表明自己爱吃大蒜,不是吸血鬼。   结果没想到,吸血鬼猎人脸一绿……   晕了……   了……   【划重点】   1.会刷牙的!   2.牙膏是特质的,刷完只有一股香香甜甜的奶糖味儿!   3.吸血鬼随身携带牙膏牙刷,吃完大蒜就刷,很有素质的!   4.文案上是一个例外,看正文就知道了!   CP当然是:爱吃甜食的吸血鬼猎人X爱吃大蒜的吸血鬼~   (小小声:说不萌的一律打死) 第44章 四十四、出发   阴沉沉的雾霾天。   室内的温暖空气就像一双柔软臂膀,诱人躺在它怀里,再也起不了什么奋发心思。   宋聿迷迷糊糊间翻了个身,探出手往旁边一摸。   何旭睡相不好,最喜欢把自己蜷成一团,猫似的往角落里钻,大冬天的老和被子过不去,极容易感冒,宋聿说了好几回也改不过来,只好每天醒来给他重新盖被子。   今天却有点异样。   他将半面床角角落落都摸了个遍,也没摸到何旭热乎乎的皮肤,宋聿皱着眉睁开眼,发现身边整整齐齐叠着个豆腐块。   他在床上呆了两秒,忽然去看手机。   瞥了一眼锁屏,就像落入油锅里的鱼,瞬间从床上蹦起来。   上班要迟到了!   宋聿是个不提前五分钟都会不好意思的主,迟到足够折磨他良心一礼拜,他一边脱睡衣,一边翻箱倒柜的找出门穿的衣物。   他以前自由自在,抓到什么穿什么,现在可不行,要是他现在还敢这样,保准被何旭一脚踢出十米远,然后两不相认。   宋聿急得满头大汗,忽然听见耳边“咚咚”脆响,他一抬头,就见何旭靠在门前,手里提溜着衣篓,嘴里叼着筷子,含含糊糊地说:“醒得刚好,我正准备叫你起来。快点换衣服,晚了面就糊了。”   宋聿愣了愣,有些受宠若惊的接过。   无他,只是自从两人确立关系,何旭立马暴露了他的渣男本质,除了对床上用品表现得格外细心:比如这张柔软的双人床,其他的家务琐事、鸡零狗碎,统统都丢给了宋聿。   往常是宋聿早起,做好了早饭,再喊何旭起床。   俗话说得好,事出反常必有妖,宋聿诚惶诚恐接过了,以风卷残云之势换好衣服、洗漱完毕,出了房门。   一见着饭桌上摆着的两碗面,他又愣住了。   是虾爆鳝面。   宋聿瞄了眼厨房,应当是何旭早起现做的。   虾爆鳝面做起来可不容易,划鳝丝、挤虾仁,两个荤食还得去腥,昨天家里没有鳝鱼,再算上早起去菜市场的功夫,少说也得一个半小时。   宋聿想到这儿,惊喜之余更是心虚,他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把近五日的所作所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,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……就算有,大概也不用何旭这么大阵势。   思索片刻,宋聿还是没按捺住:“怎么突然想到今早烧面吃?”   何旭本来笑微微地瞧着他,听了骤然沉下一张脸,宋聿看何旭脸色,“不知好歹”四个字如有实质的从毛孔里冒了出来,心虚的同时又多了分愧疚,他正想道歉,却见何旭飞快地眨了下眼睛,生生眨出两分笑意。   何旭温温柔柔地说:“你不是前两天嚷嚷想吃莫丁的虾爆鳝面吗?我看不动市没几家做,做得也不正宗,干脆自己动手了。好吃吗?”   宋聿这才卷了一筷子送入嘴中,虽然比不上莫丁,但也相当不错,尤其一想到这是何旭起了大早亲手做的,什么食材上面都涮了层蜜,宋聿怀疑给他顿开水白菜,也能乐颠颠吃下去。   因为不用自己动手做早饭,时间还宽裕,何旭先他一步出了门,留下宋聿在厨房间刷碗。   他一边刷碗,一边瞅煤球精。   煤球精也起了个大早帮何旭做烧饼,现在正躺在牛奶里享受精生。   说实话,煤球精不怕宋聿,毕竟宋聿表里如一、人美心善,从来没有拔过它的毛,但这人再好,也架不住老往这边瞅,瞅得煤球精毛根根竖起,僵成了一个刺猬。   它终于忍不住先开了口:“有什么话直说行吗?别老看我,我也要点私人空间的。”   宋聿小声说了句“抱歉”,垂下头去思量了两秒:“何旭他……今天怎么了?”   “啊?”   “我的意思是,他不是最爱睡懒觉吗,怎么今天起了个大早,烧了碗这么麻烦的面。”   煤球精:“呵。”   煤球精不说,宋聿也不急,只是依旧拿眼神锲而不舍地瞅它,直到后来煤球精实在受不了了,从杯子里探出头来,重重吐了口牛奶:“呸。”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煤球精说:“他为什么这么做,你心里没数吗?”   宋聿茫然地摇摇头。   煤球精冷笑了一声:“这要是让何旭知道了,估计得气到吐血。他这是在哄你呢,你没看出来?”   宋聿吃了一惊。   “你昨天心情不好,我们都看出来了,何旭为了哄你开心,一大早爬起来烧面。”   说着情绪激动起来,什么“我跟了他这么多年,都没有一口饭吃”,什么“何旭明明有起床气”,什么“秀恩爱分得快”,说到后来慷慨激昂,宋聿也就没听下去。   他满脑子都是昨天晚上。   昨天晚上两人笑过闹过,也就顺带着把这事翻过,何旭不是个矫情的人,没理由惦记到现在——他愣了愣,忽然回过味来了。   昨晚他有些累,洗完澡后几乎是立刻就钻了被窝,何旭也没说话,顺手给拧了灯,现在想来,怕是何旭误会了他的意思,以为他心里还憋着一股气。   宋聿有些哭笑不得。   煤球精沉默着注视他良久,终于忍不住开口道:“……别笑了,擦一擦,口水都要滴碗里了。”   这样一个早餐乌龙的结果就是……宋聿因为发呆,不负众望地迟到了。   何旭回家之后听煤球精复述了全过程,险些乐得从沙发上滚下去。   宋聿摸了摸鼻子,急于找个话题转移注意力,他环顾周围,忽的皱起眉:“小鱼儿呢?”   今天周六,林虞应该在家里做作业。   何旭“哦”了一声:“让我妈给接走了,我们不是马上要出门吗,小孩一个人在家也不放心,就交给我妈带了。”   宋聿静了一瞬:“出门?”   何旭:“是啊,去入祟的秦家小孩那边问问,早就想去了,只是一直没安定下来,才拖到现在。”   说完见宋聿脸色不大好,忍不住伸手摸了两把,油光水滑、细皮嫩肉:“不想去?”   宋聿确实不想去,他不但不想去,还恨不得能删档重来,关于“火种”,他一个字都不想对何旭提。就算提了,他也不想再说什么“毁灭火种”的话。   他怕何旭知道了自己是火种……心里难受。   何旭不知道他敏感纤细的少男心,反过来安慰他:“我们动作快点,元旦前就能赶回来。”   事已至此,宋聿也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,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。   小崽子归爸妈,煤球精则留下来看家。   宋聿在卧室里打包行李,何旭则拎了两升鲜牛奶塞进冰箱,作为煤球精看家的奖励。   他先倒了一杯给自己尝尝味,微波炉“呜啦呜啦”的转,奶香味“呜啦呜啦”的飘,何旭忽然有点累,拧开水龙头洗了把脸。   水眼朦胧,何旭正打算把水擦肩膀上,忽觉手头一沉,是煤球精把毛巾递过来了。   何旭接过了,却没急着擦脸,而是小心的放到鼻子下嗅了嗅,被生气得煤球精撞了下脑门:“我又不是猪,这是给你从浴室拿的毛巾!”   何旭确定是自己的毛巾后,才抹了把脸,十分敷衍地说:“谢谢。”   听那不情不愿的样,煤球精恨不得招呼一块抹布拍他脸上。   当然了,煤球精大小如乒乓,这么点地儿还得塞下它的五脏六腑,留给脑子的就极其有限,一看到何旭把牛奶取出来,立马忘了前仇旧恨,屁颠屁颠的跳到何旭肩膀上,眼巴巴瞅着他,想讨口奶喝。   何旭扫了他一眼,抬起牛奶杯,一气呵成地喝完了。   煤球精:“……”   何旭还把杯口倒扣,展示自己喝得有多干净——一滴都不剩!   煤球精:“……”   煤球精最近憋闷坏了,好不容易捱到何旭要走,心中陡然燃起一把喜悦之火,烧退了对何旭的恐惧,它喜滋滋地想:反正就算我揍了他,他也马上要走,来不及揍回来。   于是深吸一口气,打算跳起来朝何旭脑袋来两下。   然而它甫一抬头,忽然撞见了何旭的脸色,不禁一愣。   “何……”它咽了口口水,忍不住开口想说点什么,一道敲门声同时响起,就一个恍神的功夫,何旭已经挂上了平素面孔,笑微微地开了门。   “要喝牛奶吗?我给你热一杯。”   宋聿摇了摇头:“不用了,车马上来了,我们出发吧。”   “好。”   事情顺利得出乎意料。   秦家人显然是深受天祟之苦,一听到何旭胡扯,说自己有个亲戚也这样,当下生出几分同病相怜的感慨,把底儿都兜了个干干净净,还要请他们吃饭。   何旭知道了米饭的出处后,受不住热情,忙道谢告辞。   那米饭,是小孩奶奶带来的,老人家为了带孩子,从乡下赶到了城里,只是老家水乡,产得水稻好,每年还是会弄几袋米来吃。   “铜稻村……”此刻两人正坐在去往目的地的高铁上,宋聿捧着茶杯,舌尖滚了遍这个名字,“这个地方,好像有点耳熟。”   何旭听了忍不住笑了一声:“当然耳熟,旅游杂志上曾经介绍过。”   随着何旭的话,宋聿想起来了:“是不是那个挖出好多青铜器的村子?”   “对。我记得刚挖出来的时候还挺轰动,上过新闻和纪录片。”   何旭絮絮叨叨,想再说点什么,一转头却见宋聿不知什么时候眼皮耷拉下来,脑袋小鸡啄米似一点一点的,便悄无声息地止住了话。   他把外套脱了,披在宋聿身上,傻坐着发了会儿呆,结果最后挨不住,搂着宋聿一道睡死过去。   两人一觉睡到底。   铜稻村处在两省间的交界线上,东边过去是黎明市,西边过去是不动市,就像一条直线的对折中点。   听着似乎是件好事,去两头都方便,但要能仔细看看地图,就会发现,全然不是那么回事。   黎明市和不动市有直达的高速高铁,快得很。   然而铜稻村是个水乡,还带了点小丘陵,通高铁不方便,连高速路线都不多,他们两人下了高铁,在瑟瑟冬风中裹紧了棉袄,像两只缩头缩脑的鹌鹑,搭了大巴车辗转了一个半小时,才到了铜稻村。   其实一个半小时也算不上长,只是实在冷啊!   那边水多,大冷天的,风一吹水面上的寒气就扑面而来,就像有人隔着冰块给你打扇子,何旭打了个大大的喷嚏,怀疑自己出师未捷,身先感冒。   他这么想着,朝身边没事人的宋聿翻了个白眼。   早知道就不把外套脱下来给他了。   宋聿莫名吃了一记白眼,心有委屈,但对何旭的心疼战胜了委屈,两人速战速决,就近找了家旅馆,也没啥别的要求,有热水器就行,何旭站在前台,一边跺脚一边搓手,眼睛死死盯着房卡,恨不得现在就抢了进去冲个热水澡。   他心无旁骛,还上蹿下跳,动作幅度太大,一不小心就撞着了别人。   “对不——”   话到一边,何旭忽然收住了声,饶有兴致地盯着面前缩头缩脑、恨不得夹起尾巴,能溜多远溜多远的男人。   “熊大师,许久不见,别来无恙啊。” 第45章 四十五、“半道崩殂”   熊一晖的脸部表情,精准的诠释了什么叫:脸上笑嘻嘻,心中MMP。   中国十多亿人口,九百多万平方公里,要在这么一个前不着村、后不着店的小地方里刚好撞见,得多小的概率。   他望着何旭,绝望地想:你不会是暗恋我……不,还是我暗恋你吧,这个可能性更大一点。   何旭装作没瞧见他木头似的僵硬笑容,笑得一脸和煦春风:“大师怎么也到这儿来了?”   熊一晖干巴巴回道:“拓宽业务。”   见何旭不接话,只似笑非笑地瞅着他,不由得问了句:“那你呢?”   这话他刚一出口就后悔了,何旭忽然伸出手,把在旁边办住房手续的宋聿给捞了过来,两个人脑袋抵着脑袋,宋聿一脸茫然,就听何旭笑嘻嘻地说:“蜜月旅行。”   熊一晖:“……”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熊一晖低下头,恨不得钻到地里,眼不见为净。   宋聿比他好点,撑到领了房卡,朝熊一晖匆匆一点头,就拽着何旭上楼去了。   何旭觉得宋聿耳尖红红的样子特别可爱,像只白汪汪的小兔子,所以明知道电梯有摄像头,还是忍不住凑过去,亲亲咬了口宋聿的耳朵。   这咬得当然不重,只是放在齿间吮了一下,但冲击却是巨大的,宋聿震惊之余失了力道,一把把何旭推开,何旭揉了揉有些闷痛的胸口,嘴上却不忘调戏人:“你耳朵也太敏感了吧,嗯?”   尾音陡然上翘,配合着那酥酥软软的嗓音,像猫尾巴在挠痒。   这要搁平时,宋聿不说心神荡漾,那也是心猿意马,但今天他过了好一会才开口,很认真的提议:“你别这么咬我,这让我觉得……像在吃猪耳朵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何旭难得在撩人的时候吃了个瘪,而且人家还不是故意的,这就像是一拳头打在棉花上,有气也没出使,他郁闷地别过脸,恰巧这时电梯开了,何旭先一步走了出去。   一出电梯门,迎面就撞着了一项古老而激烈的活动。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那门没关严实,漏了一条缝,虽然不大,但足够让声音传得清清楚楚,万幸还没发生,只是两人热情如火,已经捧着对方的脸啃上了。   何旭扫了一眼,忍不住腹诽:这简直就是啃猪头的架势。   宋聿走在他前面,身体僵硬得开了房门,打开热水器,等水热了让何旭去洗个澡。   等待热水器的时间,先用热水壶烧了一壶水,何旭捧着玻璃杯抿了几口,感觉热水一路从舌尖烫到心脏,四肢百骸都舒畅了。   缓过来后他总算有了再度说话的闲情,趴在床上看宋聿整理行李箱:“今天碰到熊一晖了。”   “嗯。”   “你怎么想?”   “我不知道。”   何旭冲他翻了个白眼,宋聿百忙之中回问了一句:“你觉得呢?”   何旭笑嘻嘻的:“我也不知道。”   宋聿把要换洗的衣物拿出来,毫不客气地丢何旭脸上,何旭笑着扒拉下来:“真的啊。我看他那样子,似乎遇见咱们也很意外;但你要说他是单纯的来骗吃骗喝、给人招魂的,我也不信,毕竟时间太凑巧。”   宋聿“嗯”了一声:“那就静观其变吧,他跟我们订的一个宾馆。”   又说了阵子话,何旭见热水器烧得差不多了,就卷了衣物进了浴室。   宾馆不知道是出于省钱还是别的目的,浴室是磨砂玻璃,但这磨砂安得也很巧妙,只安中间,人的脑袋和白花花的小腿,全都赤条条露着。   宋聿本来在笔记本上写线索,分明是写熊一晖的名字,写着写着却写成了何旭,他心烦意乱,合上本子正打算出去走走,何旭忽然喊了声他名字。   “阿聿。”   “怎么了?”   “我内裤刚刚掉地上了,你帮我再拿条新的。”   宋聿的脸“噌”一下就红了,他僵了片刻,直到何旭催促声响起,他才呆头呆脑的去拿新内裤,其实没什么,毕竟他俩都在一起那么久了,虽然没实质做过什么,但也见过对方单穿内裤在眼前晃来晃去,有时候收衣服就是一起收的。   可感觉不一样。   在这狭小的房间里,被浴室漏出来的热气一熏,就多了几分亲狎味道。   宋聿走至浴室门前,门陡然露出条缝,同之前出电梯见着的一样,缝隙并不大,却露得刚刚好,紧接着里面伸出一条白赤胳膊。   宋聿把内裤递给他。   何旭伸出手,却没有接。   宋聿刚开始还以为是他看不见,没接着,干脆把内裤塞他手里,何旭却忽然蜷起手心。   “……何旭?”   宋聿要再看不出来,那他不是瞎就是傻。   何旭站着,沐浴露热腾腾的气息不断从缝里往外飘,分明是清心寡欲的檀香,被热气一蒸,却显得黏糊又旖旎,兜头盖脸全砸宋聿脸上,宋聿忍不住偏头打了个喷嚏,眼角余光却还瞥着何旭,那磨砂玻璃背后,白得勾人遐想的身体。   “你不懂我意思吗?”   “嗯?”   何旭长长的叹了口气:“我这么不招你喜欢吗?”   “怎么会?”宋聿不假思索地辩解,“我最喜欢你了!”   何旭低低地笑了一声:“那就快点进来,再不进来热气都跑光了。”   宋聿迟疑了一瞬,他知道何旭是什么意思,但之前在养伤,后来忙于装修,再加上家里有个六岁半的未成年,这让他面上羞赧,迟疑了好几次。   但是……今天不一样。   也许是今天没了小崽子,也许是出电梯时候撞见的火辣一幕,亦或许是……在踩到铜稻村土地的那一刻,他有了一种切切实实的危机感。   何旭这么斩钉截铁的要找到火种,如果一不小心让他知道了自己就是火种的事实,他心里得有多难过?就算自己说不介意,但是何旭真的会不介意?到时候他们两个人,还能和现在一样亲密无间吗?   宋聿没敢细想,只是他知道,现在这样的日子,过一秒就少一秒。   想到这儿,他忍不住一把攥住了何旭的手掌。   何旭愣了两秒,脸上忍不住带了点小得意,他正想开口说什么,忽然听见三声扫兴至极的“笃笃笃”。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就算隔着玻璃门,宋聿也能感受到何旭近乎暴走的低气压。   宋聿说了声抱歉,把内裤塞给何旭,自己替他仔细拉上了门,这才去见罪魁祸首。   罪魁祸首是一脸无辜的服务员:“先生您好,这是您刚刚要加的一床被子,麻烦让一下,我进去帮您整理床铺。”   宋聿:“不……”甫一开口才发现自己嗓子哑得不可思议,他咳嗽两声,接过被子,“不用,我自己铺就行,谢谢了。”   “不客气。”   说完宋聿匆匆关上门,抱着被子哭笑不得。   因为何旭睡相差,两人都是分被而睡,这一床被子还是何旭自己主动提出来要加的,他说得时候挑着眉毛,眼神得意,觉得自己是个善解人意的国民好男友,结果没想到,最终砸了自己的脚。   何旭黑着脸出了浴室,看也不看宋聿,率先钻进被窝。   宋聿笑着亲了他一口算作安慰,被何旭用枕头挡住了脸:“不要,没兴致了。”   后来宋聿出来,发现何旭依旧蔫蔫的,便想法子逗他开心,然而宋聿是个在说话上面天赋为零的人,更不要说哄人开心这种高难度作业,想当然的,何旭始终摆着一张死鱼脸,内心和面孔一样毫无波动。   宋聿实在没办法了,也是病急乱投医,把哄林虞的那一套搬出来,用在何旭身上——他从腰间取下个小香囊,递给何旭:“送给你。”   何旭被其丑陋所惊动,忍不住转了转眼珠:“这什么?”   “香囊。”   “我知道,我是问,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。”   “小鱼儿给的,”宋聿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,“前几天她说学校有老师教手工课,就缝了一个。”   何旭:“哪个缺心眼老师?让这么小的小孩玩针线。”   宋聿捂住了何旭的嘴,让他不要再扫兴:“要不要,要我就送你。”   何旭瞥了眼宋聿,看他脸上混杂着得意、期盼和忍痛割爱,忍不住“噗嗤”一下笑出了声:“得了吧,看你宝贝的,我不跟你抢,你自个儿留着吧。”   宋聿想了想,很认真地说:“不会的,你最宝贝。”   何旭到这个地步基本上气也消得差不多了,搂着宋聿脖子亲了一口:“你也最宝贝,早点睡觉,明天要早起。”   结果第二天……何旭没起得来。   他本就被冻得不轻,再加上昨天大开浴室门,又浪又骚,这作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,终于逼得他感冒了。   这场感冒来势汹汹,到早上宋聿发现的时候,额头已经滚烫。   虽然何旭后来挣扎要出门,但宋聿一想到外面那冷天冷地的,几乎是强制性地把他给按在了床上。   “你今天就在房间里休息,我出门去问问他们水稻的情况。”   “阿聿。”何旭红着脸,难得朝他撒娇。   宋聿色令智昏了三秒钟,最终用坚定的意志力拒绝了他:“不行,你多休息就能早点好,好了再带你一起出门。”   何旭见软磨硬泡行不通,又实在是头晕体乏,便答应了宋聿的提议,抱着被子重新睡过去。   “铜稻村”这名字,还是因为被挖出青铜后,兴起了旅游业才改的名,以前叫“海稻村”,不雅之余,也可以窥见水稻在村子里的地位。   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种水稻。   宋聿在外头逛了一天,也就逛了几家水稻种植大户,还有水稻博物馆,算是有些收获,但乱得很,他打算回房里,和何旭一起整理思路。   进了宾馆大厅,点了三个菜:鲜虾豆腐、清炒豆苗、茶树菇老鸭汤,都是清淡吊鲜的,宋聿本想给何旭打个电话,但又怕他在睡觉,便提着盒饭,轻手轻脚上了楼。   甫一出电梯就听见对面房间在运动。   他虽然已经撞见一回,但再听还是觉得尴尬,便低头快步走了过去,然而没走几步他忽然觉得有点异样,猛地一回头——   那个趴在女人身上四处乱啃的男人,和何旭长得一模一样!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明天考六级,我连模拟卷的边儿都没摸过……害怕 第46章 四十六、铜稻村   宋聿当即脸色一沉。   在看到那张面孔的一瞬间,他只是诧异了一下,紧接着怒火席卷而来。   他绝不相信那个人是何旭,何旭没有理由这么做,而那个在女人身上,像畜生一样腻肉横生的东西,恶心得他恨不得把那人脑袋拧下来。   ——是的,把脑袋拧下来。   宋聿拎着热乎的饭菜,面色平静地立在房门前,双手却泄露了他的心思,慢慢握紧,塑料袋把他手勒得生疼,那点疼唤回了他的理智,宋聿诧异地垂下眼,扫了眼自己通红的手掌。   就在这时候——   “阿聿!”   何旭趿着拖鞋,披着外套在楼梯口喊他。   何旭鼻尖有点红,不知道是发烧烧的,还是擦鼻涕擦的,但不管怎样,那一点红直接让他倒退回了大学时代,整个人有种小孩式天真烂漫的可爱。   宋聿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扫了眼自己正对着的门口,那门关得严严实实,连只苍蝇都漏不出来,何旭顺着他目光瞥了一眼:“怎么了,在这傻站着?”   宋聿低头,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表情,柔声道:“没事,你怎么下来了?”   说着快步走到他身边,见何旭懒懒散散,衣服也不肯好好穿,只堪堪披着,瞪了他一眼,监督何旭把手一只一只的塞回袖子里,再帮他把领口理好。   何旭浑身没骨头似的靠在何旭身上,随便宋聿摆弄,闷声道:“饿了,我给你打了个电话,没接,就自个儿下来找东西吃了。”   宋聿瞪了他一眼:“瞎说。”   一边瞪一边翻手机。   何旭把饭菜接过来,同时不甘示弱地瞪了回去:“翅膀硬了啊,自己不接电话还有理了。”   宋聿翻出手机,上面明明白白有一个未接来电,一个未读短信,翻开来微信上也有,何旭可以说是把通讯工具都翻了一遍,足够体贴细心。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何旭看着他的手机,冷嘲热讽。   宋聿小声嘟囔着辩解:“我一直都开着铃声的,而且声音不轻,不可能没听见。”   何旭两手抱胸,斜乜了他一眼,明摆着不信,但到底还是当面给打了个电话,结果铃声叮铃铃的不要太清脆。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何旭知道他肯定不是故意的,但骨子里恶劣基因作祟,还想再挤兑两句,正要张嘴就见宋聿垂下头,头发软软的耷拉着,何旭伸手摸了一把,觉得油光水滑,像在摸楼下二黄的毛。   何旭笑了笑,抱住他的脸脆生生啵了口:“你以后还敢不敢这么凶啊?”   “不敢了,对不起。”   “行了行了,不怪你了,我们楼下吃饭去。”   宋聿眨了眨眼睛:“我已经打包上来了……”   何旭:“我在房间闷了一天了,正好下楼透透气,走吧。”   宋聿是个没原则的,一定要说,那也是何旭原则者,当下屁颠屁颠跟在他后头,去大堂里拆了盒饭,开吃。   一天下来,何旭的烧已经退的差不多,菜又都是心头好,不一会儿一碗饭就吃了个精光,喊服务员来添饭没动静,他决定自力更生,去厨房舀饭。   宋聿在外奔波一天,也是饿得厉害,等了片刻没等回何旭,便也去了厨房。   甫一入厨房门口,就见何旭一手端着冒尖白饭,一手捏着几颗米粒,漫不经心地丢进嘴里,整个人懒散散靠在墙上,和厨师大哥有一搭没一搭的说闲话。   “这米味道真好。”   “那当然,我们村的水稻出口国外的,能不好吃吗!”   宋聿饿着,没那个聊天的闲情逸致,盛完饭就想走,被何旭不动声色地扯了扯袖子,宋聿抬眼看他,何旭没睬,反而冲着厨师道:“我家买了袋进口的香米,味道也没这个好,是米不好还是烧法不对?我看你们这锅子挺特别的,是不是有什么讲究啊?”   宋聿顺着何旭的目光看去,刚才盛饭匆忙,现在仔细打量,确实挺特别的:那锅是个较为罕见的长方体,上大下小,上头用蒸笼蒸着米饭,下面开了小口,塞着柴火。   小旅馆人手不够,厨师大哥眼见火不旺了,赶紧又塞了一点:“这锅没什么用,一般人家,米烧到七八成,剩下的放蒸笼里蒸熟,就香得不得了。”   宋聿瞥了眼何旭脸色,终于明白他醉翁之意不在酒,盯上的是这个形态诡异的锅,于是在一旁帮腔:“我看这锅长得挺奇特的。”   那厨师显然这话听多了,熟门熟路地介绍:“这锅从秦始皇那个年代就有了,早几年是铜锅,后来听专家说铜有毒,这几年就陆陆续续改成铁锅了,算我们这儿的一个特色,我倒没觉得有什么特别,不就是个锅嘛,能烧饭就行。”   何旭和宋聿对视了一眼,微笑道:“那行,我先回去吃饭了,谢谢大哥啊。”   厨师大哥应了一声,两人便迫不及待地溜回了餐桌。   后半段用餐两人全程无话,宋聿似乎想说什么,但何旭朝他打了个眼色,也就没吭声,潦草解决完肚子问题,就上楼,严严实实关上了门。   宋聿坐在床上,眼睛却朝角落里四处乱飘,何旭倒了杯热水给他:“看什么呢?这地方我检查过了,没有监听,隔音不错,想说什么放心说吧。”   宋聿“哦”了一声:“那个饭锅怎么了,我看你挺在意的。”   何旭静了一瞬:“你今天去青铜博物馆了吗?”   “没有,时间有限,我去的水稻博物馆——”宋聿一顿,猛地抬头,“你觉得那饭锅……是鼎?”   何旭点头:“四角,上大下小,秦始皇那个年代,早先是铜器……这怎么看,都像是四角方鼎。”   宋聿皱起眉: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鼎最开始是煮食物的容器,后来才用来祭祀。”   何旭补充道:“准确的说,是后来祭祀取代了烹饪,象征意义大于实用意义。基本上秦朝实用性就不大了,更不要说后世,过了那么多年,别的产青铜的地儿都没有保留下来,就他们保留了这个……”他忽然眯起了眼,压低了嗓音,“你不觉得很蹊跷吗?”   宋聿没说话,只是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笔记本,把这事给记了下来。   何旭坐在他身边看他写字:“你今天干什么去了?”   宋聿说:“去了几家水稻大户,没什么收获,后来又去了他们的水稻博物馆,拍到了几张有意思的照片。”   何旭挑了挑眉毛,就见宋聿把手机递过去。   “这是……”   宋聿笔下不停:“这是古时候的地形图,他们以前虽然叫‘海稻村’,但在山里面,根本没有海,之所以能有个海的名头,就因为他们山顶的水,是附近海域的发源地。”   “那时候的出海口现在已经被淹了,但我和现在的地图比对了一下,还是能看出大概位置,在黎明市。”   何旭愣了一愣。   宋聿停笔,扫了他一眼:“准确的说,在黎明市的海滨公园附近。”   何旭好一会儿没说话。   宋聿写完思路,给何旭剥了个橘子吃:“你猜猜看,那个原先的出海口是什么时候被淹的?”   何旭嚼着橘子,哭笑不得的看了他一眼:“你也会开玩笑了啊。”   宋聿不说话,只用乌溜溜的眼睛瞅着他。   何旭不禁皱起了眉:“不会那么巧吧?”   宋聿说:“是公元前205年,秦朝。”   何旭脸色当即就变了。   宋聿有心想安慰他,又实在不知道说什么,只好起身去接了杯水:“喝点热的,小心水果冷,吃了肚子疼。”   何旭道了声谢,漫不经心地啜了几口热水:“我本来以为只是米有问题,现在看来,除了稻米,跟青铜也分不开。”   宋聿把自己刚刚写的笔记递过来,上面“稻米”、“青铜器”、“秦朝”构成了一个铁三角,旁边写了个大大的“铜稻村”,还画了个圈。   宋聿在他耳边轻声说:“也许不单单是水稻、青铜,火种……可能跟整个村子有关。”   何旭的左眼皮一跳,他闭上眼,用手掌包住了眼皮,疲惫地叹了口气。   宋聿觉得何旭刚养出来的肉又没了,瞧着下巴尖尖的,哪儿还有之前在楼梯口,天真活泼的学生模样。   他心疼极了,但有些话不敢明说,只好抱着何旭,下巴搁在他肩上,思量着要不要说刚才出电梯看到的事。   明明大门紧闭,他却像产生幻觉了一样,看到了那个男人顶着何旭的脸。   还有何旭给他发了消息,他却一个也没接到,明明上楼之前才看过手机。   ……   宋聿深吸了口气,思量再三,最终还是决定说出来。   “何旭……”   他的勇气好不容易东拼西凑攒足了一回,才喊了声名字,就被不合时宜的手机铃声给打断,那点勇气立马溃不成军,躲的躲散的散,何旭扫了他一眼,他别开眼,忙道:“你先接电话。”   何旭皱着眉,不耐烦地瞪了眼手机,这才按下接听键。   本来脸上还有两分吊儿郎当的神情,听到最后却忍不住正襟危坐,宋聿紧张兮兮地盯着他,好不容易捱到他接完了电话,正想开口问问,却被何旭抢了白。   他也不卖关子,直截了当地说:“刚刚是前任图书馆神打来的电话。”   宋聿一愣:“他?他不是离开黎明市了吗?”   何旭“嗯”了一声,一幅很头痛的模样:“离开归离开,心里到底还挂念着老同事,查火种的事一直没断,他说他有个老友的徒弟,走南闯北,一些杂七杂八、说不清的事也知道点,这次因为有新线索,就被派来铜稻村了。”   宋聿沉默了一秒钟。   “瞒着也没意义,我就跟他说,我们也在铜稻村,他说刚好,让我们仨碰个头,交换一下情报。”   宋聿听了,头也跟着一起痛了起来。   “那个人……”   何旭没说话,正好敲门声响起,宋聿趿着鞋慢吞吞地去开了门,门甫一打开,就露出了熊一晖那张毫不意外的大饼脸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考六级考的昏昏欲睡orz 第47章 四十七、消失   这三个人,一个生病了,蔫;一个跑了一天,风尘仆仆,也蔫;还有一个不情不愿的来和冤家见面,更蔫。   三个人围坐在一起,顶着如出一辙的苦瓜脸,像在开哀悼大会。   何旭咳嗽两声,觉得自己也算得上是个东道主,总得先打招呼,于是便开口道:“上次在椋汉县我可一点没看出来,熊大师,演技不错呀。”   他那一张嘴,除了接吻就没干过好事,一声招呼打得像是挑衅,还好熊一晖丧眉耷眼,没那个力气和他斗嘴——况且他欺软怕硬,着实不敢。   还是宋聿人帅心善,又剥了个橘子塞给熊一晖:“熊大师,吃吧。”   俗话说的好,吃人嘴软,熊一晖吃了两瓣甜滋滋的橘子,也就顺道开了口:“我听老头说,神是不能出黎明市的,我哪儿知道你们是神啊?既然不知道,我能乱说吗?我这保密工作可严实了,早几年弑神者猖獗的时候,更是连陈阳程都不知道,还是前不久听说弑神者被一锅端了,老头才把我引荐给的他。”   宋聿问:“那你上次去椋汉县也是……?”   熊一晖摆摆手:“那是个真巧合,之前我不是治好了秦家的小孩吗,利润丰厚,所以听说有相同症状的就赶来了,哪知道啊……”   瞧着他一唱三叹,似乎还想再把自己的英勇事迹复述一遍,何旭可没那么多耐心,当下单刀直入道:“那这次呢?有什么新线索。”   熊一晖捋了捋思路:“算不上什么新线索,其实这么多年,只要是奇怪的地方我都会跑一趟。我来这地儿啊,是听老头说,这儿的青铜很奇怪。”   “什么意思?”   “有两点。第一点,就是这里出土的青铜器,数量庞大,器具精美,全国都排的上号,但是没有任何相关书籍记载,这就很古怪。”   宋聿不解的眨了眨眼睛。   熊一晖比了个手势:“时间太久了,找不到完整的县志,但是在找到的里面,一次记载也没有;除了县志,一些野书也没有记载,你们不觉得很奇怪吗?这可是件风风光光的大事,怎么连提都没提?”   何旭盯着他的眼睛,点点下巴示意他说下去。   “第二点,就是没有祭坛。其实也有,但是那个太小了,和那么多青铜鼎的数量不符,就好比小板凳搭电火锅,尺寸不对,所以学术界有两种观点,其中一种就是:真正的祭坛还未被找到。”   “那真正的到哪儿去了?”宋聿问。   熊一晖摊了摊手,明摆着宋聿问了句屁话。   他要是能知道,也不用千里迢迢赶来这么个冻死人不偿命的地方了。   他说完了,目光在对面两人脸上逡巡片刻,最终定格在比较和善的宋聿脸上:“你们呢?”   宋聿就把之前的发现又复述了一遍,熊一晖听了皱着眉“嘶”了一声:“这米也有问题?”   “嗯。”   熊一晖担忧的摸了摸自个儿的肚子,那愁眉苦脸的模样,似乎是害怕自己吃了这么多米,哪天一觉醒来成了超级赛亚人。   他琢磨了一会儿,最后下了和何旭一样的结论:“看来我和老头的思路都错了,之前我们把注意力全部放在青铜器上,现在看来,是整个村子有问题。”   宋聿瞥了眼何旭:“那现在……?”   何旭吃完最后一片橘子,拍拍手站了起来:“继续查呗,熊大师继续去钻研青铜器,我——”他眼角余光瞄见宋聿的脸色,话到嘴边忙转了个温和的弯儿,“我休息,阿聿继续去查水稻,怎么样?”   熊一晖见这人堂而皇之的给自己放了假,正想反驳,却见宋聿一幅举双手赞成的模样,他在心中掂量片刻,双拳难敌四手,便不情不愿的点了头。   商量完何旭急着要和宋聿过二人世界,两人已经整整一天没说过话了,说的也都是正事,当下便端起水杯,也不言语,但每个毛孔都散发出了嫌弃。   吃招魂驱鬼去邪这碗饭的,最会察言观色,当即扯了两句不咸不淡的话,顺势告辞。   宋聿提出送他出门。   熊一晖笑道:“不用了不用了,就没两步路,不用客气了。”   心里却汗淋淋地想:你家那位眼神都快把我戳成筛子了,你难道没发现吗?   宋聿当然没发现。   他堪称是百毒不侵。   宋聿抓了两个橘子,待到熊一晖拐出门,忙塞到他手上,趁着递橘子的当儿,宋聿微微俯身,用耳语般的声音飞速问:“你们查到了火种,打算怎么办?”   熊一晖本来瞅着黄澄澄的薄皮多汁大橘子,听了这话一愣,眯起一双绿豆眼,目光自下而上的从宋聿脸上刮过:“我们?”   “飞鸟。”   熊一晖低笑起来:“我又不是神,只是个跑腿的,算不上飞鸟的成员。”   宋聿有些焦躁地扫了他一眼:“那你和飞鸟,发现了火种打算怎么办?”   “飞鸟我不知道。”   “那你呢?”   “我?”熊一晖当即剥开一个橘子,塞了一瓣进嘴里,首字和尾音几乎压成一条线,“我的话,在发现的那瞬间就会灭了它——”   宋聿的瞳孔猛地一缩。   熊一晖似笑非笑地斜睨了他一眼,慢悠悠补充道:“——开玩笑的,我还要回去报告给老头听呢,我都灭了拿什么报告给他。”   宋聿飞快地眨了下眼,哑声笑道:“也是。”   “行啦,”熊一晖敲了敲他的胸膛,“回去吧,外面怪冷的,穿这么少,小心感冒。”   “好,再见。”   “再见。”   宋聿甫一转身进屋,就被何旭抱了个满怀。   两人身高相仿,这么抱的时候,就像被一只毛茸茸的熊抱在了怀里,又温暖又可爱,宋聿有些受宠若惊,犹豫两秒抱了回去。   他微微偏头,能嗅到何旭的头发,是一股暖洋洋香喷喷的味道。   何旭刚刚开了电视,正在放钻石的纪录片,设计师掂量着一块裸钻,分外激动地说:“这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”,他不动声色地抱紧了何旭一点,不服气地想:这个才是最珍贵的宝贝。   大宝贝。   大宝贝本来是打算来个温情一抱,然后接个吻,后面擦枪走火,发生什么也顺理成章。   接过没想到宋聿搂得那么紧,他感觉自己前胸贴着后背,五脏六腑都发出了抗议。   何旭皱着眉,腾出一只手敲宋聿的脑袋。   “松开,再不松开,要被你勒死了。”   宋聿忙松了手,老老实实道歉。   何旭看了他一眼,忍住了想叹气的冲动,但之前的勃勃兴致也没了,两个人洗漱完毕,老夫老妻似的靠在床头看电视。   第二天。   虽然何旭烧已经退了,但还是被宋聿三申五令、软硬皆施的按在了床上,好在大冬天的,起床本就是个考验,何旭拗了拗,没拗过,就顺理成章倒在床上继续睡觉。   等确定宋聿出门了,何旭立马跳下床洗漱,从行李箱翻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帽子、口罩,把漆黑棉袄往身上一裹,悄无声息地出了门。   早在床上的时候,何旭就给熊一晖发了信息,问他知不知道有一家炸鱼店。   熊一晖回知道。   何旭便厚颜无耻地让他称一斤小黄鱼,晚上带过来给他。还嘱咐熊一晖生意很好,中午就会卖光了,得早点去。   “如果我没买,会怎么样?”   “你猜[微笑]”   熊一晖看着复古表情一阵发虚,到底还是抵不住内心的恐惧,答应了。   何旭看到那个别别扭扭的“好”,大笑出声。   他的目的根本不是什么油酥小黄鱼,而是熊一晖。   没什么原因,就是直觉的对熊一晖这个人不放心,但也不好明着说,只能找个借口,让他在炸鱼店出现,才能好好的跟踪他。   整个人从头到尾都换了装,还特地把挺拔的背脊压弯,做出一个畏手畏脚的驼背姿势,然后在炸鱼店对面的小餐馆就坐,点了盘饺子,隔着脏兮兮的玻璃窗监视。   看来上次那把插在指缝的刀让熊一晖印象深刻,九点多的时候,熊一晖真的老老实实来排队了。   他顶着一张如丧考妣的脸,连和店员说话的时候都是轻声细语、半死不活,待到买完,挤出臃肿的人群,他第一件事就是抓起一把小黄鱼,恶狠狠地塞进嘴里。   何旭幸灾乐祸地笑了一声。   他咽下最后一个饺子,放下筷子预备去跟,忽然浑身一僵。   那感觉就像寒冬腊月,被丢进了冰窟。   ——不见了。   那个撞了他肩膀的邻座,那个吆喝着饺子的服务员,那个在门口袒肚皮睡觉的土狗,还有大街上、店门口,叽叽喳喳、三三两两的行人,全都不见了。   没有头晕目眩,没有惊天一雷,就好像是一个再自然不过的眨眼间,所有的活物都不见了。   在这空旷的大街上,塞了一嘴炸鱼的熊一晖显得格外扎眼——   与诡异。 第48章 四十八、突袭   当在一个诡异的场景,显得正常的时候,本身就是一种诡异。   何旭对自己的伪装挺有自信,事实也确实如此,他那身装扮就像是雨落大海,转瞬即逝——不过这个前提是,得有海。   现在周围的人都消失得干干净净,他再怎么低调不起眼,此刻也明显得很。   熊一晖本来吃得正欢,眼皮一掀突然天地变色,他震惊之余忘了咀嚼,鱼骨头卡在喉咙里,呛了个死去活来。   就是在弯腰咳嗽的瞬间,他瞥见了何旭。   四只眼睛,锋利而沉默地注视着彼此。   何旭一刻不落地瞅着他,没有错过他脸上一丝一毫的表情,然后缓缓挺直脊背,摘下口罩,露出一张俊秀的脸。   熊一晖嘴角抽搐了一下,眼神却没变,显然并不意外,他低声嘟囔了一句,隔得太远,何旭没有听清。   没听清也不要紧,何旭把手心的冷汗不动声色地擦在了裤子上,一脸泰然自若地走了出去。   刚刚他死死盯着熊一晖的脸,没有错过他脸上的任何一个表情,有震惊、有慌张、有恐惧,但没有他设想的最坏打算。   不是何旭自吹,只是干警察这一行的,眼睛都比旁人要毒很多,活人们消失的突然又不可思议,这样巨大的动静,要是熊一晖干的,那就糟糕了。   熊一晖之前死盯着他,也是想从他脸上看出几分端倪。   但初步来看,他们都不是。   何旭在熊一晖面前站定,一边问:“刚刚有发现什么异常吗?”一边飞快地掏手机给宋聿打电话,然而熊一晖还没来得及出声,就见何旭脸色陡然一沉,把手机往口袋里一塞,掏出香烟重重地吸了一口。   “要来一根吗?”何旭递过去,含含糊糊地说。   熊一晖忙摆手:“怎么?没信号啊?”   何旭“嗯”了一声:“电话信号,移动数据的信号,还有刚刚我试了餐馆提供的WIFI信号,都不行。”   熊一晖脸色白了白,他看了眼天,头顶挂着个高邮鸭蛋似的大太阳,是一个冬季难得的艳阳天。   温暖明亮的简直不像是冬季,反倒像是春天……万物复苏,欣欣向荣。   他当机立断掏出自己的电动车钥匙:“走吧,赶紧回宾馆,宋聿要找不到你,他估计得发疯。”   何旭本来拉着张脸,听到这话不由得笑了笑:“不会的。”   “怎么不会?平常脾气好的人,发起疯来才可怕。”   这话听上去意有所指,何旭挑眉瞥了他一眼,没有接话。   熊一晖扔给他一个头盔,他没接,而是率先迈开长腿,在电瓶车后座坐下。   熊一晖撇了撇嘴,给自己戴上了,转动了车钥匙。   风呼啸而过,像刀舌舔脸,熊一晖电动车开得很快,一看就是违规违章的老手,何旭双手抱胸,目光从周围飞速掠过。   熊一晖本来想提醒他抓着点儿,小心摔下去,转念一想,闭了嘴。   因为道路空旷,别说是一个大活人了,就是过街老鼠都没见到一只,车子也不必开得歪歪扭扭,掉不下去。   他刚准备闭嘴,就闻到了一股子辣喉咙的烟味,熊一晖忍了忍,没忍住:“何旭,你不是在感冒吗,少抽点。”   何旭弹了弹烟灰,没接这个话头:“我还没坐过阿聿的车后座呢,就先坐了你的,亏大了。”   熊一晖第一次觉得何旭的挤兑是如此悦耳及时,这一路驶来茫茫无人,巨大的不安压得人喘不过气来,这时候有人能来句俏皮话,那真是谢天谢地了。   于是他将自己宽厚的脸皮一扯,大笑道:“得了,那这样吧,你来开,我在后面看风景。”   “不要。”何旭干脆地拒绝了他。   电动车开得很快,不一会儿就回到了宾馆。   车还没停稳何旭就跳下车,直奔宾馆,一边跑一边喊宋聿的名字。   宾馆里静悄悄的,账本摊在一旁,筷子掉在地上,餐桌上的鱼汤则冒着腾腾热气,巴巴等着人来舀——一切都静悄悄的。   何旭眼见大厅无人,把厨房的煤气灶给顺手关了之后,就直奔卧室,卧室整整齐齐,一如他离开的样子。   何旭烦躁地踹了脚房门,就听熊一晖高声道:“小宋!小宋你来啦!”   他忙不迭冲下楼。   这一上一下,也没乘电梯,一是不敢,二是赶时间,于是满头大汗,狼狈不堪,结果没想到宋聿比他还狼狈,一手扶着小黄车,看那锁孔应该是用电强行熔了的,推着车,发型如狗窝,气喘如狗熊。   何旭看着他,心里像突然开了个口子,那撞得他胸膛发疼的烦躁不安,终于找到了发泄口,悄无声息地漏了出来。   他不动声色地揉了揉鼻子。   正想张嘴说什么,宋聿却一阵小旋风似的冲过来,也不管倒地的自行车了,先一把抱住他,抱了三秒之后立马松手,从头到尾打量了好几遍,口中还不住问着:“有事没有?”   何旭笑了一声:“没事没事,好着呢,你小心点自己。”   宋聿漫不经心“嗯”了一声,眼睛还是往他身上瞟。   何旭把他额前的头发给拨正了,拉着他坐下,熊一晖这才识趣地冒出来,谈正事。   宋聿喝了两口热水,喘足了气说:“街上的人是一瞬间不见的,消失之前没有征兆,我当时在田里面和人聊天,一眨眼面前的大伯就不见了。”   何旭纠正他:“不单单是人,动物也不见了。”纠正完转向熊一晖,“你呢,当时有发现什么不对劲吗?”   “没有,”熊一晖拎了小黄鱼半天,总算想起来,把它扔到了桌上,“我当时……在吃小黄鱼,就吃了一口,身边的人一下子就不见了,太快,我都没看清楚是怎么消失的。”   何旭点头,进行下一项确认:“我的手机没有信号。”   宋聿“嗯”了一声。   熊一晖说:“这也太巧了点,我们刚刚串了串线索,打算查火种,马上就把村子里的活物全都搞没了。这还怎么查?别说人,连条汪汪叫的狗都没了!”   宋聿皱着眉反驳:“我们的线索指向的是铜稻村,不是火种。”   “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子能有这样的力量?查铜稻村,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查火种,要是这个村子和火种无关,坦坦荡荡,又有什么必要搞这么大一出?”   宋聿忍不住两手抓着膝盖,身体微微前倾,他此刻十分痛恨自己的嘴笨,越是想说,越是说不出什么分条析理的话。   就在他暗自着急的时候,何旭忽然出了声:“谁说这村子里只有我们三个?”   “什么意思?”   “铜稻村少说有两三千人,我们刚刚也就二十分钟的路程,只是窥了村子的一角,哪儿来的‘只有我们三个’这说法?”   熊一晖不置可否地扫了他一眼。   何旭说:“这是大事,不能这么武断,现在我们出门去找找有没有留下来的其他人。大师,你会开车吧?”熊一晖点头,“那就好办了,阿聿,你和熊大师一起,去开我那辆甲壳虫,你们沿着边界线绕一圈,试试看能不能绕出去。”   宋聿皱着眉问:“你呢?”   “我去电视塔的广播室,没有人的话,应该很好进,我去发个广播,让如果还在的人到电视台集合。”他低头看了眼手机,“定个时间吧,不论情况如何,下午四点半的时候你们到电视塔集合。”   熊一晖接过何旭甩来的车钥匙,朝恋恋不舍回头看的宋聿拍了拍肩膀,何旭也催促了他好几声,他才不得已的走了。   这两人出发,何旭也骑上宋聿骑回来的那辆小黄车,手柄上挂着小黄鱼和俩白馒头,呼啦呼啦就驶到电视塔底下。   这铜稻村虽然四面环山,但本质是个盆地,因而村子里一马平川,电视塔鹤立鸡群,一眼就能瞅见,何旭一边骑车,一边眯起眼眺望。   ——在山的边沿处,似乎有什么,高度能与电视塔比肩,但因为遥远且雾气浓厚,看不大清。   他一边骑车一边暗自回忆:之前有这么高的东西吗?   ……   另一边,甲壳虫在浓雾中穿行。   熊一晖开了导航,彻底失灵,没办法,只能两个人凭着记忆往外开。   太阳虽大,到底是强龙斗不过地头蛇,一逼近山区就被雾气包围,湿漉漉的水汽往人身上爬。   熊一晖脸颊哆嗦,腹中轱辘,心里更像是打结了的头发,不细想心烦,一细想心惊,然而不管他心中如何考量,眼睛都死死盯着前方,双手牢牢把着方向盘,不敢有一刻放松。   就这样开了三个多小时,是他们当初进村子时间的三倍,没有岔口没有尽头,熊一晖第三次看见被人打折的路牌,忍不住停下来,狠狠地砸了记方向盘。   “艹!”他破口大骂。   宋聿刚刚在副驾驶座解决了中饭,见状把矿泉水递过去:“停下来吃个中饭吧,现在都两点多了。”   熊一晖在他脸上逡巡片刻,宋聿冲着他微笑,他笑起来牙齿雪白,还有两个小酒窝,瞥一眼就像寒夜吞了杯烧酒,五脏六腑都暖和了。   熊一晖犹豫了会儿,道了声谢谢接过。   中饭简陋,就是白馒头,白开水,配油酥小黄鱼。   这时候也没人计较这个,熊一晖匆匆解决中饭,忽然腹痛,于是抽了一大把餐巾纸,躲到偏远角落里去排解便意。   当他提起裤子,预备拴皮带的时候,忽然听见了一种声音。   ——“咔嚓、咔嚓,沙拉、沙拉”   那声音非常的轻,如果不是他特地找了个荒无人烟的地儿,根本不会听见。   那声音轻却密,像一张兜天的大网,熊一晖寒毛竖起,当即大喊道:“小宋!小宋!”   没有人回应。   熊一晖皮带也不管了,跌跌撞撞跑出去找宋聿,却发现宋聿也跌跌撞撞地朝他这个方向跑,熊一晖还没来得及开口,先被宋聿猛地一拽。   这一下可真不客气,熊一晖当时就觉得脚一崴,还没来得及呼痛,下一秒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得说不出话来。   就在他刚刚停留的位置,突然从土里戳出一截笔直笔直的树根!   要是他晚了一秒,那树根能直接捅碎他的膝盖骨。   宋聿可没有给他惊讶的功夫,当机立断拽住他肩膀:“跑!”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给自己的新文打个广告,下篇要开的:   《和情敌互换身体后(娱乐圈)》   赵一舟你不知道啊?   咱这儿最有名的败家子,纨绔二字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。   不过最近赵少转了性,别的不说,光准时上下班这一条,就能让他爹多活十年。   赵少浪子回头,普天同庆,就是有一点大家不太理解:   这么个片叶不沾身的主,怎么栽在了一个野鸡小演员身上,出席什么场合都带着他,俨然一副正宫架势。   一时众说纷纭,阴谋论不断。   谁都不知道,真相是这样的——   赵一舟咬牙切齿:“你敢不敢把身体换回来!”   穆清:“这又不是我决定的!倒是你,敢不敢把戏演的再烂一点!”   赵一舟:“敢。”   穆清:“滚!”   纨绔二代X替身演员   暴躁夫夫,情敌变情人   预收在专栏最上面,收藏就告诉你防治脱发的秘诀哦~ 第49章 四十九、巨树   保命的时候,脚踝的扭伤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。   熊一晖的身材快赶上二师兄,平常吃喝玩乐一个没落,唯独体育锻炼从来不沾,此刻跑得把肺都快喘出来了。   那些树根本来蛰伏着,像一条条低调又恶毒的蛇,但当它们发现自己暴露之后,干脆破罐子破摔,从土里翻腾而起,穷追不舍!   熊一晖头皮发麻,但此刻连骂娘的力气都没有,宋聿推了他一把:“你先跑!”   “那你呢!?”熊一晖一边拖着残腿逃跑,一边在百忙之中抽空回头瞥了一眼。   宋聿没吭声,他背对着熊一晖站定,忽然伸出了手。   宋聿的手是真的好看,修长有力,何旭就曾说过他很适合弹钢琴。   此刻,这双适合艺术创作的手在日光下泛着耀眼的蓝光,紧接着,数道蓝光像离弦的箭一样猛地弹射出去,他的手指以肉眼不可看清的频率飞速动作。   每动一下,就能听见“扑通”一声闷响,那是被电弧切下的根尖,一排排,整齐的像砍下的头颅。   然而它们不是人,它们也不是蛇,它们比一切的活物都可恶,所谓活物,有生就有死,然而这些树根不一样,几乎是被砍下根尖的下一秒,就从截面钻出一段新的根条,然后不依不饶地重新朝宋聿扑过来。   熊一晖跑得踉踉跄跄,一边提防着无孔不入的树根,一边回头去看宋聿,一句“艹”脱口而出。   哪儿还有人影啊?   那些树根仗着自己人多势众,双拳难敌四手,顷刻间就织了个铺天密网,把宋聿给结结实实套里面了。   熊一晖瞅一眼宋聿,再看看自己,发现自己这儿的根本不够塞牙缝,他焦急地喊起来:“小宋!小宋你没事吧!?”   宋聿顿了一顿:“我没事,你快上车,把车开过来!”   “好,撑住啊!”   宋聿闷哼了一声,那声音不大,他也不知道熊一晖听见了没有,但此刻也管不了那么多了,把他困住之后,树根的攻势愈发猛烈起来,颇有想一鼓作气拿下他的意思。   宋聿弹了弹十指,从指间弹出十道蓝光,每一道都精准的对着一条树根,紧接着他凭空做了个抓的姿势,就像木偶戏的一场演出事故,所有被操纵的树根都撞到了一块儿,然后手势一转,化爪为刀,眨眼间将它们齐齐斩断!   树根当然不会坐以待毙。   宋聿还没来得及喘口气,忽然后背一凉,他几乎是条件反射地一侧身,那条树根堪堪擦过他的腰,那么厚的三件套全破了,皮火辣辣的疼。   他解决完身侧这个,抬头一看,刚刚被自己切断的那几条树根又重新张牙舞爪起来。   它们是打算耗死他。   想要突破有两个办法,一个是专攻一点,另一个是……全线崩溃。   宋聿五指并拢、手掌水平,以肩为轴飞速的画了个整圆。   那些分散的蓝光此刻重新凝聚起来,像一柄厚重的铁刀,随着他的转圈爆发出排山倒海的气势,刺的人眼酸痛,宋聿的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,他压低了呼吸,眼睛一刻不落的盯着那些树根。   ——就是这一瞬!   在所有树根都被齐根斩断,来不及新生的一瞬间,宋聿化刀为矛,把电弧凝成了一把□□,狠狠地掷了过去。   几乎是同时,他顺着电弧的尾巴,瞄准了树根炸裂的唯一空隙,骤然发力,一跃而出,着地时双手撑地,平衡的同时借大地的力量,织出了一张不输树根的电网。   只听“刺啦”声、“噗通”声不绝于耳,就在这时,宋聿突然嗅到一股刺鼻的汽油味。   这毒气几乎叫他欣喜若狂,熊一晖一脚油门踩到底,探出半个头来大吼一声:“上车!”   说话间甲壳虫就到了眼前,一驱近宋聿,树根的压迫感骤然加重,一巴掌下去拍碎了前车灯,在底下翻滚的更是险些将车都掀下去,熊一晖咬了咬牙,一个甩尾甩开逼近的几条树根,这也一下子拉开了两人的间距。   他一脚踹开副驾驶的车门,冲宋聿喊:“快来!”   几乎是话音刚落的下一秒,又有新的树根缠了上来,并且借着敞开的车门,大喇喇的往车内钻。   熊一晖的心一下子吊到嗓子眼,他瞪圆了眼、张大了嘴——这搞不好他们就得全军覆没了——就在这时候,一道凌冽白光劈斩而来。   宋聿一手抓着车门,一手把落在车内的两截根尖往外一丢,正好和它扑过来的同类打了个照面,同时脚尖一勾,整个身子像一条滑不溜秋的鱼,就这么钻了进来。   不待宋聿坐稳,几乎是他屁股刚沾上坐垫,熊一晖就将油门踩到底,率先一个漂移,画了个漂亮半圆的同时,甲壳虫也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咯吱声。   熊一晖此刻急得嘴角长燎泡,脱口而出道:“这车跑也跑不动,要是辆越野该多好!”   说完发现自己当着宋聿的面说他家小情人坏话,实在不是个明智之举,忙补充道:“不过现在咱没车,能有一辆就不错了。”   宋聿闷声闷气地“嗯”了一声。   熊一晖开着车躲避张牙舞爪的树根,还要忙里偷闲的瞥一眼宋聿,关心他的身体状况,他目光在宋聿身上逡巡两遍,发现啥事都没有:“怎么了?”   不会是内伤吧。   宋聿抹了把脸上的冷汗:“有点头疼。”   熊一晖扫了眼后视镜,看着车后白光闪烁,噼里啪啦的声音不绝于耳,他道:“差不多了,它赶不上的,你歇会儿吧。”   宋聿又坚持了一会儿,发现树根越来越少,攻势也越来越弱,这才松了口气,头靠在车窗上,半眯着眼休息。   熊一晖卯足了劲儿,把甲壳虫开出布加迪威龙的架势,很快就把那些群魔乱舞的树根抛在了后面。   这胖子眼见危机根除了,吐了口长长的气,在储物柜里面翻了翻,翻到一个打火机和半包烟,他降下半扇车窗,点燃了,深深的吸了一口。   辛辣的烟草味充斥着整个肺部,汗当即就淌了下来,不知道是冷汗还是热汗,熊一晖也懒得擦,就这么晾着等风吹干,忽然听见宋聿咳嗽两声。   他弹了弹烟灰,扭头道:“不好意思啊,我……”   却见宋聿紧闭双眼,皱着眉歪了下头,似乎刚刚的咳嗽只是无意识的行为。   熊一晖见状便闭了嘴,抽完这只烟就关了车窗,专心致志地开车。   现在下午三点,赶到电视塔大概需要四十分钟,虽然离约定时间还有五十分钟,但熊一晖显然没有再去边缘找出口的心思,打算直接回去,把这情况给何旭一说。   车开到半道的时候宋聿醒了,脸色还是很差,熊一晖估摸着他刚刚和树根打架,耗费了不少精力。   又过了一会儿,总算到了电视塔楼下,巧的是何旭正坐在楼前的台阶上,似乎在等人,见到他们吃了一惊:“你们怎么来了?”   宋聿没说话,走过去似乎想抱他,眼睛期期艾艾的,然而走了两步却忽然站定,有些犹豫的看了眼自己灰扑扑的衣服和手掌。   何旭笑了一声,率先上前一步抱住了他。   宋聿低头就能嗅到何旭身上的气味,是他熟悉的檀香,如蜻蜓点水,却让他漂泊的三魂六魄真正安定下来,心中陡然涌出一股劫后余生的欣喜,他小心翼翼地搂住何旭,像搂着一个世界。   熊一晖叹了口气,白眼翻上了天:“严肃一点啊!谈正事呢!还要不要听啦?”   宋聿有点脸红,如梦初醒似的松开手,不自在的扯了扯衣服下摆。   何旭不甘示弱地朝熊一晖瞪了回去:“边界查完了?”   “没呢,我们是捡了条小命溜回来的,要再查下去,你怕是连我们的骨头渣子都见不着。”   何旭皱起了眉:“这话怎么说?”   熊一晖绘声绘色的重现了当时的场景,说完还心有余悸的望了望车后的大马路,眼见水泥路一马平川,才稍稍放下心来。   “我估计啊,这树就是个NPC,任务是不让人出去,谁靠近就打谁,捅地砖比切豆腐还容易。”说完忍不住嘀咕道,“我们和它打了半天,就见到了树根,连真身都没见着。”   何旭忽然伸出手来一指:“是不是这个?”   熊一晖之前忙着开车,后来又忙着重现场景,压根就没留心过这里的绿水青山,听了这话才一掀眼皮,顺着何旭的手指望去,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。   下午太阳最毒的时候,浓雾散去,总算能窥见那庞然大物的一角。   它扎根在山脚,光秃秃的像一柄利剑,分明是一棵树,高度却能和电视塔比肩——不,要更高,熊一晖仔细的看了看,发现自己找不到它的树冠。   宋聿也愣住了,他张了张嘴,忍不住说点什么,忽然眼前一花,他都来不及分辨清楚,就发现何旭胸口多了一个拳头大小的血窟窿。   ——身后沾血的树根,正张牙舞爪地冲宋聿招手。   宋聿觉得自己浑身的血都凉了。   他瞠目欲裂,一手揽过何旭,一手迸发出一道劈日白光,熊一晖这辈子都没看到过这么耀眼的光,几乎要冲到天上去,只瞥一眼就能让眼睛流泪——但这些都不是最要紧的,最要命的是,那道光是笔直冲着他来的!   宋聿看着那洋洋得意的树根,几乎是从牙根里挤出来的三个字:“杀了你!”   好端端眺望巨树的何旭和熊一晖都被他吓了一大跳。   何旭忙去扯他袖子:“阿聿,你发什么疯!”   宋聿此刻什么也听不到,他双目赤红,心中被仇恨所填满,何旭声音远的像一阵风,眼看着宋聿的电弧就要劈到熊一晖身上,何旭当机立断,狠狠一记手刀下去,宋聿整个人浑身一颤,他眨了下眼睛,看到了何旭的脸。视线往下,看见了他一尘不染的白衬衫。   宋聿瞪大了眼,忍不住想说点什么,但那几个字只是在舌尖滚了一圈,他就不得已闭上眼,坠入了一个温暖怀抱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没想到吧,我真的来传授防治脱发秘籍了~   【前提高亮】:店长说的都是辅助手段,严重就去医院,网上寻医是不行的哦   以下为正题:   1. 均衡饮食,清淡,少吃零食。   2. 不要熬夜。   3. 多运动。   4. 勤洗头,洗头水温不宜过高,原理详见鸡拔毛。   5. 扎头发不宜过紧,睡前解开,梳头请从下至上,尽量温柔。   最后再说一句歪到西伯利亚的题外话,除了头发,膝盖也很重要啊!   年轻人一定要保护膝盖!做好防护措施,多补钙!   不要和我一样,今天可怜巴巴的跑去看膝盖orz 第50章 五十、回生   这一串动作不过发生在眨眼间,何旭都没有思索的闲情,接住宋聿之后才后知后觉的松了口气,发现自己整个后背都汗湿了。他活动了下筋骨,脊背那两块肉止不住的酸痛。   熊一晖捂着胸口,大喊一声:“妈呀!”   喊完之后去瞅何旭的脸色,何旭正垂着眼,浓密的睫毛遮住了他眼底的神情,随着注视有所感应般一抬头,睫毛扑散开来,泄出几缕说不清道不明的光。   熊一晖心微微一沉,没有说话。   何旭稍稍俯身,一只手搂着宋聿的肩,一只手从他膝弯处穿过,将人一把给抱了起来,还是个公主抱。   熊一晖立马万分识相的跑向甲壳虫,给何旭拉了车门,何旭道了声谢钻了进去。   引擎轰隆:“我刚刚看你坐在门口,好像是要等人?”   何旭把宋聿脑袋搁在自己腿上:“是啊,我发了广播之后,怕他们找不到广播室,就在楼底等,结果一个人都没来。”   “这么说来,这个村子现在只有我们仨了?”   “大概。”   熊一晖的手在储物柜一阵倒腾,摸到刚才抽的那包烟,还有两支,他丢给何旭一支,物归原主:“小宋刚刚……到底怎么回事?”   何旭皱着眉,那看不清的神色里,终于浮现出显而易见的担忧:“我不知道,在铜稻村的人消失之前,他就有这样的症状了,但当时我没留心,是我不好。”   挡风玻璃破了个洞,此刻不用开窗,烟雾也被吹得不成样子,熊一晖安慰他:“可能是太累了,他刚刚脸色白的吓了我一跳。”   何旭望着窗外,低低地“嗯”了一声。   马路宽阔,熊一晖松松把着方向盘,目光顺着何旭的视线,不由自主的又回到了那棵冲天巨树上。   熊一晖忽的问:“你觉得这棵树是个什么东西?”   何旭:“你不是刚刚说,那是个阻止我们出村的NPC吗?”   熊一晖“嘿”的笑了:“外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,不能让我们出去啊。”   何旭静了一瞬,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:“如果铜稻村在地图上消失,势必会引起整个世界的恐慌,现在科技这么发达,要攻进来也只是时间问题。所以最好的做法是剥离我们,突然消失的不是铜稻村的活人,是我们三个。”   熊一晖:“一点就通,聪明。”   何旭一扫眼,无视了他微不可闻的褒奖:“那为什么留下了另一个铜稻村的生活痕迹?”   熊一晖说:“你最开始不是说不单单活人,连狗也没了吗?人没有,狗没有,一路过来,鸡呀鸭呀也没有,植物虽然有,但没有一棵有叶子,所有的都是死的——我这么说你明白吗?”   何旭皱了皱眉:“什么意思?”   “就是……”熊一晖抓耳挠腮了一阵,本就不多的头发又被他挠下来一大把,“所有的自然之物都死了,除了我们仨,这下你懂了吧?”   何旭忍不住压低了嗓音:“和自然对立的文明世界——你觉得这是神界?”   熊一晖忙道:“这可是你说的啊。”   何旭笑了一声。   熊一晖这人很有些小聪明,但是缺乏勇气——或者说,他聪明的过分,以至于只剩一层窗户纸了,他也死活不肯做那个捅破窗户纸的人。   熊一晖也笑了笑,笑完之后扫了眼后视镜:“那棵树应该不只是提防着我们出去……但是后面的话不大中听,我有点不好意思说。”   基本上说到这个份上了,就差在脸上写四个大字“快来问我”,一般人也就顺水推舟,随着自己的好奇心问了。   可惜何旭显然不是一般人,听了之后微笑着点点头:“那就别说了吧。”   熊一晖:“……”   他沉寂了三秒,决定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过,十分自然的腆着脸说了下去:“我们知道,虽然现在科技发达,但还是有很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事,最直观的例子就是你们的力量,所以很多时候人们求神拜佛,也并非全然无用。”   何旭:“嗯。”   熊一晖说:“我们信很多东西,信用度高的东西往往神秘,神秘的东西往往古老,所以我就往老祖宗的思路上面想,突然想到了这棵树,曾经被记载过。”   何旭:“是什么?”   熊一晖笑的一团和气:“这个读书的时候还上过语文课本呢,就是庄子的《逍遥游》,‘上古有大椿者,以八千岁为春,八千岁为秋’,因其长寿,后世以椿喻父——我没记错的话,火种被称为众神之种,众神之王,以及……众神之父。”   何旭一掀眼皮,两个人的目光隔着一片薄薄的镜子撞在了一起,熊一晖几乎能听见那清脆的“噔”一声。   熊一晖笑着说:“我就是随口一猜,你千万别放在心上啊。你看,因为人和自然对立,所有的自然之物都进不了神界,只有我们进入了,这说明至少有一个人是神,而且不但是神,还是和火种颇有渊源的神,因为这村子里肯定也存在着其他现代神,却一个也没有出现,说明普通的神力不足以进入神界。”   熊一晖开头来句“随口一猜”,就像一块免死金牌,哪怕后面字字珠玑、针针见血,也让人耐他不了如何。   也亏的是何旭,要换成宋聿,早就神情慌张,老底都被人摸透了。   他这一番话下来,摆明了就是针对何旭和宋聿两个的,毕竟他们两个,一个是靠煤球精做烧饼,成神体系和别人完全不同;另一个更过分,和人撞了神力,出现原因不明,还失忆。   怎么看怎么有嫌疑。   何旭垂下眼,柔声细语地笑了一声:“那你呢?”   熊一晖一愣:“啊?”   何旭大大方方地说:“我和阿聿是神,这点毋庸置疑,但你就是个普通人,怎么能进来神界呢?”   熊一晖笑笑:“我这不是沾了你们的光吗?再说我没事给人驱驱鬼,招招魂,说不定火种看我业务干的不错,给我封了个半神呢。”   何旭还想再说什么,忽然手下的脑袋动了动,他低头一看,宋聿醒了。   刚刚情势危急,何旭力道没掌握好,虽然醒了,脑袋还是昏昏沉沉的,宋聿放松的躺了一秒,突然九十度直起身来,什么话也不说,一把掀开何旭的衬衫,去摸他胸口。   他手冰凉,甫一触碰到肌肤,就激得何旭一身鸡皮疙瘩,何旭低低的“嘶”了一声,拧着眉一副不情不愿的模样,身体却努力的放松下来。   过了好一会儿,宋聿才回过神,忙把何旭下摆给拉下:“你刚退烧,小心着凉。”   何旭看了他一眼:“手好冰。”   宋聿把手背到身后,有些无措地说:“对不起。”   何旭陡然笑了一声,这笑来得没头没尾,宋聿还没反应过来,就觉手心一暖,他低头,瞧见何旭伸出两只热乎乎的手,像捧着一个宝贝一样握住了他的。   “还冷吗?”   宋聿愣了愣,耳尖止不住的红了,回攥何旭的手劲儿却很大。   熊一晖在前排,从头到尾的围观了全过程,脸上生无可恋,内心咆哮无比:王八蛋,单身狗没有人权吗!?   单身狗……狗……好像真的没有人权。   等两人黏糊够了,宋聿才想起来,忙朝熊一晖道歉。   熊一晖摆摆手:“没事,我好着呢,一根头发丝儿都没掉。不过小宋啊,你当时把我当成什么了,咬牙切齿那样,好像咱俩有八辈子血仇。”   宋聿神色不禁凝重起来:“我看见何旭被之前追我们的树根打伤了,树根就在你那个位置,我气不过……”   他顿了顿,空气骤然微妙起来。   这可不是一句“眼花”,一句“太累了”说得通的。   一片死寂之时,肚子里的阎王爷率先打破了这片沉默。   五脏六腑才不管你脑袋里想什么,只知道会哭的孩子有奶吃,拼了命的在那儿“咕噜噜、咕噜噜”。   熊一晖摸了摸自己的肚子,笑道:“行了行了,这个先不管,咱们回宾馆去吃饭吧。今天冬至,得吃饺子!”   他不说还好,一说,就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:白菜猪肉、韭菜鸡蛋、荠菜虾仁……   三人中饭都是囫囵吞的,此刻肚子饿的嗷嗷直叫,熊一晖当即一踩油门,加速行驶,赶到了宾馆。   停完车就直奔厨房,眼瞧着饺子不太够,又拿出番茄、鸡蛋,还有两个马铃薯,炒盘番茄炒蛋和酸辣土豆丝。   何旭瞥见宋聿站在门口,拿着小本本一笔一划的记下了他们所用的食材,忍不住笑了一声。   熊一晖正在往锅里下饺子:“你笑什么?”   何旭低下头去切土豆,脸上依旧笑眯眯的:“没什么。”   “你别老欺负人家,多好一个小孩呀,老实、知恩图报,你怎么能嘲笑人家呢?来,小宋,”说着朝宋聿招了招手,大喇喇的指挥老实人干活,“过来把番茄给切了。”   宋聿写完食材,“哎”了一声,兴冲冲的拿起了菜刀。   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,切个番茄丁都能切到手指,还是熊一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创口贴,给他止的血。   虽然有些波折,但好歹还是吃上了饭。   四个大盘,眨眼间就被风卷残云的消灭干净了,饭后何旭洗碗,宋聿站在一旁陪他说话,熊一晖自知是个电灯泡,麻溜的滚了。   何旭洗碗速度很快,水冲了两下就放到一边,宋聿强迫症犯,总忍不住想再去洗一遍,被何旭拍掉了爪子:“手上有伤,碰什么水。”   宋聿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声。   他为了移开自己的注意力,眼睛在厨房间打飘,转了一会儿,忽然垂下头去看自己的脚尖,有些犹豫地说:“昨天我给你买饭,出电梯口的时候,看到对门的那对情侣在……干那什么,男的顶着你的脸。”   何旭:“嗯。”   宋聿:“你不惊讶吗?”   何旭说:“昨天我给你发了消息,明明手机有提示音,你却没有收到,你不会骗我,手机也不会骗人,只能说明当时有什么意外,让你的认知产生了偏差,就跟今天一样。”   宋聿点点头,还是心有余悸:“要是当时真的对熊大师出了手,我……”   何旭笑了笑:“不会的,我会保护你,别怕。”   宋聿闷声闷气应了一声,突然从何旭身后抱上来,何旭皱着眉:“不要闹,围裙脏的,松开。”   宋聿摇了摇头,一只手搂着何旭的窄腰,一只手捏住他的下巴,微微一挑,然后顺势吻了上去。   何旭半眯起眼,感觉像在被一只大金毛胡乱的啃。   宋聿的体温已经回升过来,尤其是口腔,简直烫得过分,被他舌头扫到的地方都软成了一滩水,何旭被吻得意乱情迷、色令智昏,恨不得现在就把人衣服扒了,也就没注意到宋聿眼角一闪而过的担忧。   他没忘看到那个男人顶着何旭脸的瞬间,心里兀的腾起一股暴戾——那种想把他脑袋拧下来的欲望。   很快,快的就像一个错觉,但手掌的冷汗真真切切的告诉他,自己就是这么想的。   那是一个他全然不熟悉的自己,在慢慢苏醒。   宋聿心烦意乱,也就没注意到何旭什么时候摸上了他的小腹,当回过神的时候发现不单单小腹,整个上半身都被揩了遍油,他肩宽腰细,肌肉覆在骨骼上薄薄的一层,像一只极富美感和力量的猎豹。   何旭想了下自己在床上掐着这截腰,别提多带感了!   上半身摸了个遍,正打算往下,忽然腰窝被人一戳,何旭当即软了腿,被宋聿给兜住了。   何旭抬头,正要瞪他,却被宋聿吻住了眼睛:“听。”   何旭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:“听什么?”   “水流的声音。”   “什么?”   “水龙头没关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呵呵。   他踹了宋聿一脚,把碗洗干净了,一拧水龙头,也不睬宋聿,自顾自先回房洗漱去了。   等宋聿上楼的时候发现他进展神速,脸已经埋在枕头里,闭着眼,不知睡了没有。   保险起见,他还是关了灯,轻手轻脚洗漱完毕,一同钻进了被窝。   凌晨一点整。   宋聿睡的不能再沉,还微微打着鼾,有人却在一片黑暗中睁开了眼。   他飞快的穿戴好衣物,一身黑,紧接着骑上小黄车,两脚一蹬,一阵风似的从路上驶过。身影不会比一只飞燕更沉重。   因为他玩命的踩,没一会儿就到了白天的现场,树根安安静静的扎在地下,那些被截断的根尖则散落在地上。   那人深吸了一口气,像下了个什么重大决心,紧接着他蹲下/身,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创口贴,就是宋聿止血用的那个,他把它小心翼翼的打开了,“啪”一下对准一截断根拍了上去。   什么也没有发生。   那人等了片刻,眼看时间不早,骑车正准备往回走,蹬了两脚还是心有不甘,回头看最后一眼,就一眼,却把他结结实实钉在了原地——   从有血迹的那个位置起,忽然冒出一棵嫩芽。   非常的纤细,来一阵强风就能把它吹倒,但它确实是一棵嫩芽。   一棵闪着翠绿的光,让这棵枯树起死回生的嫩芽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最近有点忙,更新晚了不好意思 第51章 五十一、东窗   那人愣了两秒,猛地从自行车上一跃而下,脚踝被把手砸到也不管了,拖着瘸腿一蹦一跳冲到断根前。   就在这两三步的路里,断根又发生了变化。   第一棵嫩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抽条,变成了坚硬的树枝,然后在顶端飞快分叉,第二根、第三根……像涨潮的海浪一样,眨眼间就成了一人高的小树!   那人这时候才有些不知所措,他伸手去取带血的创口贴,创口贴的位置随着树苗的成长迅速拔高,这让他有些吃力,就在这时候,忽然从背后伸出一只手,轻轻松松的把它揭了下来。   那人浑身一震,僵硬的扭头去看。   对方是个模样俊俏的小青年。   一双笑眼弯弯,眼角含光,像淬了毒的钩子,盯得熊一晖心底发寒。   熊一晖张嘴想说什么,何旭先抢先一步,食指封唇,“嘘”了一声。   离开了鲜血的小树像裹足的小脚,被迫停止了生长,许是因为痛苦,它的枝叶竟然在月光下剧烈的颤抖起来。   何旭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,又递给熊一晖一支:“你太敏锐了。”   像是在叹气。   熊一晖接了烟,没敢抽,看何旭立在一旁吞云吐雾。他披着一身袅袅烟雾,在莹莹月光下,不知道怎地让熊一晖想起了自己学生时代读过的课文。   那有一句:飘飘乎如遗世独立,羽化而登仙。   总之……不是人。   何旭低声道:“当时接到上一任图书馆神的电话,我就知道要糟,老爷子心眼密着呢,能让他派出去安心当眼睛的,也一定不同凡响。可也太快了点,我还以为你要等个三五日才能想到。”说到一半忽然笑了笑,“你怎么想到的?”   这一招先发制人来的好,熊一晖肚子里有一轱辘话要说,可一想到何旭出现的悄无声息,并且对一切了如指掌的模样,喉咙一紧,忙把满腹疑问咽了回去。   他说:“血是媒介,别说那些秘术了,就最近这几年,网上小说电视剧这样的都一抓一大把,刚好小宋流了血,我就想试试,真的只是随便试试。”   何旭笑微微的盯着他,没说话。   熊一晖忍不住伸出两根手指,揉搓烟卷:“你呢?你又是怎么知道的?”   何旭依旧沉默。   这让熊一晖有些急了,大冬天的额头上明晃晃一层汗:“不是,何旭你什么意思啊?你问我,我都老老实实答了,我问你,半天闷屁都踹不出一个,这不公平吧?再说了,我看你好像早就知道宋聿和火种的关系了,这地方不会也是你带我们来的吧?你到底把我带哪儿去了!?”   这一串连珠带炮,何旭却只回答了一个问题:“不是我干的。”   “什么?”   “不是我带你们进入神界的,一来这对我没有好处,二来我也没有这个能力,你也看到了,能让树死而复生的是阿聿,不是我。”   熊一晖无意识的揉着烟卷,几乎要把里面的烟草揉碎,他过了好一会儿才说:“你……到底是谁?”   何旭咧嘴,无声地笑了笑。   “那宋聿呢,他和这棵巨树,谁是火种?”   何旭一伸手,十分不文明的把烟头摁在了树叶上:“他们都是。白天的时候,这树是不是主要追着阿聿跑?”   熊一晖点头。   何旭说:“那就对了,巨树是肉,阿聿是灵,它迫切的想要灵肉归一,所以一直追着阿聿。”   熊一晖皱着眉说:“可后来它没有追上来……”   何旭叹了口气:“它的力量不够强,被我压制住了,我一直压着它,有点风吹草动立马能知道,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能突然出现?”   说完见熊一晖依旧死皱着眉头,褶皱深的能夹死苍蝇,他忍不住笑起来:“放松点,我不打算对你做什么,要真想动手,谁还跟你说那么一大通啊,浪费我口水。”   话音未落,何旭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美工刀,在小臂上划拉一下,熊一晖还没来得及阻止,就觉眼前一花,一道金白色的浪潮一跃而起。   那是他有生以来,见过最耀眼、最纯粹、最绚烂的颜色。   巨浪冲天,直转而下,转瞬间就把一人高的小树吞噬殆尽,当金浪撤回的时候,世间已经没有了一丁点绿色。   如果不是何旭手里还捏着那个创口贴,熊一晖几乎要以为这是个梦。   他嗫嚅着嘴唇,知道这是警告,但太让人吃惊,以至于一时半会儿都忘了自己最擅长的见人说人话、见鬼说鬼话,等灵魂归窍,想对天发誓做保证的时候,何旭已经双手插兜,潇洒的转身:“我先回去睡觉了,你也注意点,今年的冬天……好像比往年都要冷。”   春天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?   正因为有万物复苏的春天,人们才能忍受一无所有的冬天。   可是春天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?   那个被自己亲手扼杀了的春天。   熊一晖眯起眼,看着何旭的背影,被满腹心事压得微微佝偻,忽然有点没来由的心酸。   照理来说在人世间摸打滚爬这么多年,早就给心套上了金钟罩,可就在此时此刻,看着何旭走在空荡荡的马路上,路越宽,衬得人越窄,他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的自己。   还有很多年前,自己喜欢的人。   有那么一瞬间,熊一晖甚至十分天真的想:不管什么阴谋阳谋,也许何旭只是单纯的,想保护宋聿。   保护他远离厮杀、悲伤和苦难。   当然这念头转瞬即逝,他冲何旭喊道:“我们怎么才能出去?”   何旭头也不回:“用阿聿的血。”   “可是……”   “不要担心,”何旭高声道,“这事我会处理,明天就能出去。”   熊一晖沉默了一会儿,像是掂量着他话里的分量。想来想去,何旭在这句话上,确实没说谎的必要,于是腿一跨,骑上了小黄车,路过何旭身边的时候,半真半假地说:“你现在不说,他迟早有一天会知道。”   何旭顿了一顿,轻笑起来:“不会的,绝对不会。”   ……   何旭虽然是个不明物种的神仙,但是仙得十分接地气,因为大晚上出了趟门,早上就赖在床上死命补觉。   宋聿倒是一觉睡到天亮,看何旭睡得沉,也就没忍心叫醒他,自己下楼熬粥。   米淘到一半的时候熊一晖也来了,他一宿没睡,净琢磨昨晚的事儿了,年纪大了不比从前,眼皮肿得像俩鱼泡,把宋聿给吓了一跳。   宋聿说:“怎么了?昨晚没睡好?”   “没事,好着呢,”熊一晖睁着眼说瞎话,“这眼睛是老毛病了,有鸡蛋吗,给我煮个白水蛋捂捂。”   宋聿拿了个鸡蛋,想了想,又拿了一个,熊一晖眼尖瞅见了:“另一个给何旭吃啊?”   “嗯,他感冒刚好,要多吃点有营养的。”   熊一晖在他身后,默默的叹了口气。   宋聿则无知的快乐着,反正在神界里,最不缺的就是时间,他洗了砂锅,开了小火,一点一点把粥熬烂了,米油足足有半寸厚。   白煮蛋则是两个溏心蛋,嫩生生的,流出的蛋黄像蜂蜜。   他把砂锅放在水槽里浸了会儿,瞧着差不多了,舀了一碗,又装了腐乳、酱茄子,剥了白煮蛋,端着送到房间里。   说来也巧,何旭前脚刚醒,宋聿后脚就来了。   宋聿推开门,他正瘫软在床上,懒洋洋的像一只大猫。   宋聿拍了拍他的脸:“起来啦,太阳都照屁股了。”   何旭:“你再用这种语气说话,我就把你丢到门外去。”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嘴上这么说,还是口嫌体正直的起来了,何旭刷牙的时候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下,眼底却没有笑意。   他甫一出盥洗室,宋聿就端着粥碗迎了上来,这是他第一次煮粥没有溢出来,可谓是得意非常,眼睛亮晶晶的,要是有尾巴,估计早就翘上天了。   他把碗和勺筷一股脑全进何旭手里,自以为矜持地道:“我随便煮的,你尝尝怎么样。”   何旭尝了一口,高贵冷艳:“烫。”   宋聿皱了皱眉,心想不应该啊,放凉了好久了,不死心的舀起一勺放进嘴里,还没尝出个所以然来,何旭忽然凑过来,舌头一卷,把粥卷回口中。   宋聿脸红了红,有些无奈地说:“你怎么又来……”   何旭把粥咽了个干净,可嘴角还留着一些,不是米粒,只是一些潋滟水光:“传递降温,你不知道吗?”   说着伸出手,搂紧了宋聿的脖子,强迫似的再次吻了上去。   宋聿所有接吻的经验都来自何旭——至少实战经验是,虽然他后来又偷偷补了很多小电影。   印象中何旭的吻有很多种,但每一种都是温柔的,从来不像今天的一样,带着一种焦躁的撕咬,宋聿被他咬疼了好几次,但是疼也疼的甘之如饴,不但不反抗,还伸出一只手,有一搭没一搭的摸着何旭的后背。   许是抚摸真的起了作用,何旭的吻逐渐缱绻起来,他本来就是个中高手,此刻使出浑身解数,舌尖或扫或卷,没一会儿就把宋聿吻的晕头转向,不知朝夕。   他借机把人一拉一带,等宋聿反应过来的时候,自己已经倒在了柔软的床铺上,何旭压在他身上,眼神柔成了一汪水。   宋聿本来还想开口说点什么,一瞧见何旭的眼神,心里突然重重的一跳,那些甜蜜的、酸涩的情愫炸成了一朵烟花,在眼睛里升起了最亮的光。   他闭上眼,尽量的放松,把自己摆出一个任人宰割的姿势。   何旭瞧着宋聿努力放松的模样,嘴角忽然轻轻的抽搐了一下。   他长久的沉默着,宋聿闭眼等了一会儿,觉得不对劲,正想睁眼看个究竟,却被何旭眼疾手快盖住了。   何旭哑声说:“……阿聿,我爱你。”   这声告白突如其来又理所当然,宋聿红了红脸:“我知道,我也是。”   何旭笑了一声:“你不知道。”   ——我爱你,从四百万年前开始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明天继续去医院,更新有,可能会晚点。   今晚去看基辅芭蕾的《胡桃夹子》,开心! 第52章 五十二、事发   接下来的事发生的顺理成章。   何旭的手比绣娘的手还要巧,也没见他如何费力,只是从宋聿胸口划过,一排扣子就相应而散,露出一片洁白胸膛。   何旭的指尖点了点宋聿的胸口,他紧张的微颤。   何旭笑道:“放松点。”   宋聿勉强的“嗯”了一声。   何旭见状,也没说话,大概想着言不如行,打算用自己的高超手段让面前的小菜鸡沉浸其中。   这么想着,他低下头去,探出舌尖舔了舔宋美人的锁骨,此刻宋聿已经僵成了一块石头,何旭觉得好笑,忍不住抬头扫了他一眼。   此时虽是早上,但窗帘未拉,只有一盏暗魆魆的壁灯,宋聿正一眨不眨的瞧着他,浓密睫毛将满屋子的灯光,滴水不漏的兜了起来。   ——他的眼睛里,有万千星辰。   ——而每一颗星星里面,都有我。   何旭解扣子的手忽然不可自抑的颤抖起来。   他想:火种再临,欲望膨胀,那些好的坏的闪亮的肮脏的欲望,都集中在他的体内,世界是个污浊的染缸,人尤其是,但为什么他作为欲望之种……这样的干净。   好像他心里的头等大事,就只有喜欢何旭。   宋聿突然开口:“何旭。”   “嗯?”   宋聿很小声地说:“喜欢你,想亲亲你。”   何旭浑身一颤,捂住了自己的眼睛,俯下/身去和他接吻。  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放下手,像下了个什么重大的决定,何旭咬了咬牙,从床头柜翻出一盒凡士林,丢给宋聿。   宋聿呆呆的看着何旭:“这……”   “凡士林,没有别的了凑活着用,怎么用你懂的吧?”   “大概……”   “一就是一,二就是二,不要和我说什么大概,信不信我一脚把你踹下床去?”   何旭几乎是自暴自弃的把衣服给脱了,用力过猛直接蹦掉了两颗扣子,他把自己扒了个精光,然后背对着宋聿趴在了床上,脸埋在枕头里,闷声闷气地说:“行了,开始吧。”   宋聿被这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整得不知所措。   然而何旭没有给他太久的思考时间,过了两秒,他伸出脚来精准无误地踹上了宋聿:“要么做,要么滚,快点!”   宋聿眼疾手快攥住了脚踝,好歹没有在享受之前先被踹成阳痿,他犹豫了两秒,忽然一口咬在了何旭的小腿肚。   这一口有点重,何旭当即痛的想骂人。   他现在处于一点就炸的临爆点,正当他想张嘴骂娘的时候,宋聿连忙摸了把他的腰,一摸腰,何旭骨头就酥了半截,剩下半截,被宋聿舔伤口舔的浑身发麻。   这小菜鸡摇身一变成了大狼狗,一路舔舐往上,越往上皮肤越不禁碰,何旭喘的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。   “你、你他妈——哈——从哪儿学来的这些——”   宋聿忙着耕耘,过了一会儿才哑声道:“小电影。”   “不可能!——你怎么会——啊——找到这种——”   “在你电脑里面找到的。”   何旭:“……”   他回去就砸了电脑!   ……   感谢小电影,并且由于宋聿高超的学习能力,虽然是第一次,但体验不算太坏。   房间里开了空调,暖烘烘的,何旭露出两条交叠的长腿,上面有宋聿那王八羔子留下的手指印。   宋聿躺在他身边,给他从头到脚盖好了被子,然后搂着何旭,绕他的头发玩。   所以说温柔乡是英雄冢,就连宋聿这样自律的人,一碰上这种事,也只知道亲亲抱抱,眼看着时钟滴滴答答转圈,就是生不出起床的心思。   还是听见了何旭肚子平地一声雷,“咕噜噜”两声,他才想起来他们白日宣淫,何旭早饭都还没吃呢。   宋聿从床上爬起来穿衣服,边穿衣服边瞅何旭的脸色,何旭自刚才起就臭着一张脸。宋聿小心翼翼地开口:“身体怎么样?”   何旭冲他翻了个白眼。   宋聿想撩被子去看,被何旭一把打掉了手,咬牙切齿地说:“腚痛!”   宋聿有些无措地绞着手,小声说:“对不起。”   何旭瞥了他一眼,看他那小媳妇的样儿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自己睡了他呢。   想起来就一肚子气,何旭翻了个身,背对着他:“快滚去给我热粥。”   “哦。”   宋聿下楼去热粥,何旭在床上趴了一会儿,洗了个热水澡,他洗完澡拉开窗帘,顿时天光大明,把屋子里的暧昧气氛冲了个干干净净。   天气意外的好,是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。熊一晖蹲在院子里,给自己破了的小电驴修修补补。   什么都好,这地儿,有山有水,有新鲜的空气,惟一美中不足的,就是没有活物,一团死气,连阳光都给冻住了。   “笃笃笃”。   “进来。”   宋聿重新端着早饭走了进来,因为不可说的原因,何旭坚持站着吃早饭,吃完早饭后宋聿下楼刷碗,何旭想着没事儿干,也就跟了下去。   英俊的男人就算穿着油腻的围裙洗碗,也能把人迷的五迷三道。   何旭默默的按着胸口,听着过快的心跳,知道自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,干脆别过头去冷静了一会儿,才说:“关于怎么从这儿出去,我有头绪。”   宋聿激动的险些把碗都给摔了:“真的!?”   何旭咳了两声:“真的,别激动,继续洗你的碗,洗碗不耽误你听我说话。”   “好。”   何旭理了理思路开始胡诌:“弑神者的‘弑’,其实是‘吞噬’的‘噬’,也就是说,神力可以通过吞噬诸神的血肉来获取。我们现在在神界,注意,这不是自然神,是人造神的神界,进去不知道,但出去,肯定需要某种媒介。”   宋聿问:“血肉吗?”   何旭:“对。这里只有我们三个人,抽三管血,滴在那棵巨树上看看。”   宋聿只觉水冰凉,他的手浸在水槽里,冷的没有了知觉。  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:“可是……那树一靠近就会袭击人,太危险了,你不能去……”   何旭微笑道:“没事的,我们离的远一点,一有问题就跑回来,你看,它这边过不来的。”   宋聿嗫嚅着嘴,还想说什么,却被何旭以吻封唇:“乖,相信我。”   宋聿看着何旭的脸色,知道自己再拒绝下去,徒惹人怀疑,他只好答应了,声音干的像从喉咙里挤出来似的。   何旭见他答应了,亲了他一口,跑去找熊一晖。   宋聿一个人呆在厨房里,这时候四下无人,他终于不用再伪装,宋聿环视了一圈周围,忽然大口喘气起来。   他两只手撑着水槽,水槽里明明白白的倒映出他的模样,瞳孔里满是悔恨、恐惧和难以置信。   宋聿静了一瞬,骤然一拳砸下去,水里的脸瞬间支离破碎。   ……   熊一晖突然发现天上飘来一朵乌云。   这乌云不大不小,刚刚好遮住他小电驴的维修处。   他抬头,何旭正立在面前,笑容亲切。   熊一晖寒毛“刷”一下,全起来敬了个礼,他说:“小何,麻烦让一让,你挡着光了。”   何旭纹丝不动。   熊一晖心里重重“啧”了一声,面上还是一片好脾性:“劳驾高抬腿,让让。”   何旭牛头不对马嘴:“我跟阿聿说了。”   熊一晖的手一顿。   何旭说:“他答应了,等下去医院抽三管血,分别滴在树根上试试。”   熊一晖终于忍不住皱起了眉:“你不会……”   何旭嘴角一扬:“就是你想的那样。”   ——把两人的血,进行掉包。   当时到医院,按照顺序,何旭第一管,宋聿第二管,熊一晖最后。   抽血之前何旭脸色就不太好,抽完血脸色更是白如宣纸,熊一晖冷眼瞧着,实在佩服他的演技,宋聿当然心疼坏了,恨不得撸开袖子,给他输点血补补。   何旭咧开嘴笑了一声:“没事的,你帮我去倒杯热水吧。”   宋聿扫了眼熊一晖。   何旭低声道:“我看着他,你快去。”   宋聿点点头。   他甫一消失在转角,何旭就拿出多余的试管,把自己和宋聿的调了个个儿。   熊一晖目睹了全过程,悄无声息地叹了口气:“你何苦呢。”   何旭:“我不说,他也迟早会想到,不如我先发制人,只要把‘我是火种’这条路钉死了,他就再也不会想偏。”   熊一晖一噎,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,到底没说出口。   不一会儿宋聿就捧着热水回来了,何旭喝了一杯,脸色稍有回温,他端着试管架往外走,宋聿忙道:“我帮你拿着吧,等会儿你开车不方便。”   “也行。”何旭这时候心思根本不在这上头。   三人乘着何旭的那辆黄色甲壳虫,嘎吱嘎吱的向外行驶。   熊一晖本来在电驴上挂了个小收音机,一作录音,二作收音,之前小电驴摔了一下,连带着收音机也没声了。   刚刚他就在修这个,没修好。   现在坐在后排,心情紧张又无事可做,熊一晖没管住自己的手,忍不住又开始这儿扭扭,那儿转转。   不知道碰到了什么,声音突然喷薄而出,唱腔端得是又悲又急:“怀揣着雪刃刀,怀揣着雪刃刀,行一步……哭号啕,急走羊肠去路遥……”   熊一晖被这唱词儿激的一哆嗦,赶紧伸手“啪嗒”给关了。   何旭隔着后视镜看了他一眼,面无表情。   转眼即到,树根在何旭的威慑下,就像是拔了爪牙的老虎,安分成了只大猫,何旭踩了它几脚它也毫无反应。   宋聿把试管架递过来,上面明码标号的摆着三根试管,何旭接过,正想抽出自己的,忽然听宋聿说:“我先来吧。”   何旭皱了皱眉,倒也没反驳。   他后退一步,就见宋聿深吸一口气,手一扣就把血泼在了树根上。   理所当然的,什么也没有发生。   何旭舒了口气,抽出自己的那管血,正准备上前一步,却发现眼前闪过一丝绿光。   他心里重重一跳,暗叫不好,然而已经来不及了,几乎是眨眼间,那树根突然发了芽。   以它为核心,向四面八方扩散,冲上山顶,奔向山脚,蹦往枝头,快得宛若春风拂境,所到之处,生命汹涌,眨眼间就成了一片翠绿色的海洋,在阳光下、莹莹生辉。   多么美丽的景色。   触目所及,漫山遍野,都是一片地毯般的茸茸绿色。   可何旭笑不出来。   他看着这一幕,呲目欲裂!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怀揣着雪刃刀,怀揣着雪刃刀,行一步唉呀哭号啕。急走羊肠去路遥。——昆曲《宝剑记 夜奔》 第53章 五十三、真言者   何旭红着一双眼猛地回头,死死的摄住了熊一晖。   熊一晖被那眼神吓的定在原地,感觉目光如刀,自己已经被开膛剖肚,他吓得不假思索道:“不是我!”   说完两人都是一愣。   何旭眼前一黑,险些跪倒。   “不是我”这句话的言外之意,就是“试管不是我掉包的”。   这是一句辩解。   宋聿趁着坐车的那一瞬掉了包,这事只有他自个知道,正常来说,其余两人反应该是吃惊,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下意识的辩解——除非——他们一开始就知道了答案。   既然早知答案,还白白跑一趟,分明是做给他看的。   他掉了包,手中用的是何旭的血,宋聿马上就会联想到何旭把他支开去倒水的场景,然后想明白这是个乌龙。   何旭调了一次包,他又调了一次,结果负负得正,显露出了最赤/裸的真相。   不但如此,以宋聿的细心程度,他还会想起从何旭的腿上醒来,被敲晕的感觉和普通的自然睡眠不同,睡也睡不踏实,在半梦半醒间他听见熊一晖的声音,听见他说:“……世人以椿喻父,而火种,是众神之种,众神之王,众神之……父。”   他还会想起何旭蒙骗他时,一本正经地说:“人造神可以通过吞噬血肉来获得神力。”   这言外之意,不就是说神力蕴含在血肉之中吗?   他还会想起第一次被流浪狗袭击时,自己的血把流浪狗烧了个皮开肉绽。   再联想到以前。   陈阳程说火种只能是物质,为什么?   因为神力太多会把意识压垮,唯有物质没有意识,才能幸免于难。   但后来,知道了可以靠吞噬同类的方式获得,这种变态的获取方式却能让拥有者保持清醒,给火种有意识提供了一丝可能性。   ……   只要起了头,后面的都能迎刃而解。   而以宋聿的脑子,又怎么会想不通其中关节呢?   何旭盯着脚下绿油油的小草缓了两秒,忽然抬起头,目光如凌迟的刀子在熊一晖面上刮过,这样冷的大冬天,熊一晖脸上立刻就见了汗。   然而又过了两秒,何旭的脸色又变了,他眼珠里的血色急速褪去,和面孔一样,白的近乎透明。   他探出一只手,嗫嚅着嘴唇说:“阿聿……”   宋聿下意识避开了。   何旭脑子当时就“嗡”一声。   他的手在空中停了片刻,终究还是收了回来,放在体侧,慢慢的握成了拳头。   之后便陷入了长久的沉默。   确实是……无话可说。   大恩不言谢,大罪也不必道歉,这时候说声“对不起”,怎么看都显得轻浮。   说一声“我爱你”呢?多了就滥了,滥了就烂了。   眼看着两人相顾无言,都把自己化作了哑巴,熊一晖心里头一声长叹,这事儿败就败在他身上,也就只能由他出头,来和稀泥。   熊一晖问宋聿:“小宋,你现在觉得怎么样?”   他的血肉和巨树合二为一,照理来说应该会有什么反应。   宋聿回过神似的眨了眨眼,低声道:“没怎么样。”   这话熊一晖没法接,他尴尬的咳了两声,正搜肠刮肚找新话头,宋聿先问了:“这棵树和我,是什么关系?”   问的是熊一晖,盯着的却是何旭。   何旭脑子还乱得很,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了动嘴唇:“……你是火种的魂,树是火种的肉,魂肉合一,才是真正的火种,火种拥有颠覆自然、起死回生的力量,也是我们回到自然界的钥匙。”   宋聿听了点点头,过了片刻又问:“我现在是完整的火种了吗?”   何旭点点头,又摇摇头:“除了魂、肉,还有一项,是‘忆’,也就是记忆。”   “我的记忆……”   何旭说:“不在我这儿,也不是我干的,你的记忆被夺走了,能夺走你记忆的只有记忆之神,但他在哪里,我也不知道。”   宋聿从喉咙里挤出一声“嗯”,之后就再没开过口。   何旭呆呆的立了一会儿,忽然叹了口气,觉得这样遮遮掩掩怪没意思的,自己知道这么多,对什么都是一副了若指掌的样,只要是个正常人就有满肚子的话想问他,现在不问,迟早也是要问的,不如自己先坦白了,也少些难堪。   他又想了会儿,不知道该怎么起头,憋了半天憋出一句:“阿聿……”   甫一开口就被宋聿给打断了。   何旭就站在宋聿对面,一步远的距离,连他脸上的细密绒毛都看的一清二楚,可何旭掠了一眼,却看不懂他黑魆魆的眼睛。   宋聿开口,自己先笑了。   笑过之后才低声说:“你不奇怪我为什么要调换试管吗?因为我以为你才是火种。在基地里面,杀了胡程的不是我,是你。从你的伤口涌出一股金白色的液体,一下子就消灭了他们,再结合之前你说过的,我就以为你是火种。”   宋聿顿了一下:“你当时在医院问我胡程怎么死的,我可心虚了,那是我第一次撒谎,但现在来看,还不赖。我那段时间老睡不着,翻来覆去想:你要知道了,该多难过?我想了好多安慰的话,结果没想到,最后都用到了自己身上。”   他扯着嘴角,笑了一笑:“其实我是火种也挺好的,毕竟如果是你,我……”   他突然止住了声。   因为何旭对他说:“别说了。”   宋聿抽了抽嘴角。   何旭捂住了眼睛,声音极轻:“别说了,算我求你。”   宋聿果然不说话了。   他其实并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,只是胸口涨得又酸又疼,急需划拉一个口子,让他倾泻出来。   何旭捂眼的手微微颤抖。   宋聿知道自己被欺瞒后,第一反应不是怒——怒他擅作主张,过于自我;第二反应不是疑——疑他心生歹念,利用自己满私欲。   而是……   而是……   那颗沉寂了四十六亿年的心脏,突然如同烧滚的水,剧烈的沸腾起来,何旭咬着牙,生生把那口滚在喉间的心头血咽了下去。   他过了好一会儿才笑起来,故作轻松地说:“我哪用得着你操心,你知道我是谁吗?”   宋聿摇摇头。   何旭垂头看地,一片绿草莹莹。   他觉得自己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飘来:“我是人类口中的‘先知’‘天慧’和‘指引’,是世间的预言家和指路灯,是真理留在地球上一只点拨智慧的手。”   “我是‘真言者’。”他说。   在旁边默立成了一根柱子的熊一晖,忽然插嘴:“真理是什么?”   “真理即因果,是宇宙的法则,万物的规律,往大了说,是人人都知道的质量守恒、能量守恒;往小了说,就是日升月落、四季轮回。”   熊一晖沉默了有一会儿:“……也就是说,它是至高神?”   何旭含糊不清的“嗯”了一声:“可能吧,不过真理作为绝对的公正,没有感情也没有思想,算神也不太合适。”   熊一晖有种想抽烟的冲动,他搓了搓手指,到底忍住了:“我还是没太懂,真理和因果有什么关系,这不是本土佛教的说法吗?还有,逻辑呢?为什么真理不能等同于逻辑?”   何旭:“因果源自先天,而逻辑是后天定义的。比方说一个人在早上出了车祸,他为什么出车祸?因为他超速行驶了,为什么他超速行驶?因为他睡过头了,这里面‘睡过头了’是因,‘出车祸’是果;再比如‘叶子是绿色的’,这是一个逻辑,是最开始的定义者命名的,如果它今天换成红色蓝色黄色,只要不重复,也不会影响什么。”   熊一晖噎了一噎,一时半会没想出什么反驳的话。   宋聿突然出了声:“你……什么时候知道这一切的?”   何旭垂下眼,低声道:“在基地,金浪涌出的那瞬间,我什么都想起来了。”   “阿马尤斯就是真理之海。在地球诞生的最开始,内核膨胀、火山爆发、行星撞击,世界一片荒芜。突然有一天,下了一场雨,大多雨都消失在空中,唯有一滴落到了地面。那就是我。   虽然只有一滴却足够萌发一片海洋,海洋又孕育出了生命,同时地球逐渐安分下来,它有了月球,学会了潮涨汐落,地球上的生物也逐渐繁盛起来……”   何旭突然没了声响。   宋聿下意识的问:“然后呢?”   “然后啊,”他飞快地笑了笑,“然后跟之前一样,又下了一场雨,大多数雨都散在空中,唯有一滴落到了地面,不过这也足够了,足够引发一场洪水,让一切归零。”   宋聿的心重重的一跳。   就听何旭说:“水能孕育生命,也能销毁它。那就是‘谎言者’了,他同我一样是真理的另外一只手,只是我守护着这个星球,而他却想要反复的摧毁它。”   宋聿的声音很轻:“为什么?”   何旭笑了起来:“这就是真理啊,它派出一个守护者,势必会再派出一个毁灭者,一双手,此消彼长,阴阳平衡。”   “那它成功了吗?”   “成功了。”   “几次?”   “四次。”   宋聿顿了顿,深吸一口气,抛出了最后一个问题:“……我们现在的世界,是第几次?”   “第五次。”何旭说。   话音刚落,不知从何处起,突然吹来一阵风,吹的漫山遍野的树叶全都沙沙作响。   一片叶子掉了下来,何旭踩住它,像踩住希望的脚后跟。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上一章的肉好吃吗XD 第54章 五十四、寒来   他一口气说完,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,似乎做了一场冗长且繁琐的梦,此刻刚刚醒来,头晕脑胀之余,又有种说不出的轻松。   他弯下腰,把踩住的那片叶子拾起来,揉了一手新鲜的汁水:“还有什么想问的吗?”   剩余两人都呆呆的,在艰难的消化他说的话,没有出声。   熊一晖过了好一会儿才问:“证据……有吗?”   何旭一掀眼皮,他条件反射一哆嗦,谄笑道:“我不是不信你,只是实在没有实感啊,能不能举个实例,让我见识见识?”   何旭笑了一声:“好啊。”  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美工刀,因为不必避讳宋聿,直接在掌心划拉了一下,宋聿还没来得及阻止,就见一股金白色的浪潮从伤口喷薄而出。   紧接着,他看见了沧海和桑田——   金浪从山脚起,把群山围了个滴水不漏,远远望去,一片绵延不绝的金光,宛若佛国中的极乐净地。   俄顷,金浪散开,巍峨的群山不见了,只留下一片白得发亮的湖泊。   何旭低声说:“这是你的地方,我不太施展得开,姑且这样吧。”   话音刚落,金浪直转而下,笔直冲入湖泊,掀起翻天巨浪,就在宋聿下意识后退一步的时候,巨浪停住了,那里又化成了秀丽群山,金浪翻滚着冲向树顶,然后一泻千里,在何旭面前慢悠悠的打了转儿,停住了。   它的顶端,托着一朵雪白的小花。   何旭走到宋聿面前 ,把花珍而重之地递了过去。   “我想送你一朵花。”他说。   宋聿的胸口猛地一震。   他觉得这个场景,似曾相识。   然而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,宋聿把花小心翼翼的接过了,低头嗅了一嗅,很香。   他抬头,看着何旭的眼睛,那里头流光溢彩却都是他不懂的神色,这让宋聿有些烦躁,他想起自己丢失的记忆,忍不住道:“我的记忆为什么会被记忆之神抢走?”   何旭说:“我创造一次繁荣,谎言者就毁灭一次,它毁灭一次,我就创造一次,这本来是个平衡,但是上一次它不满自己老是沉睡,只能在毁灭的时候醒来,于是想顶替我,把人神卷入了战局,你在我这边,记忆之神在它那边,你们两个打了一架,后来……”   何旭顿了顿,想了个委婉的词:“后来就变成这样了。”   宋聿手掌握紧又松开:“没有记忆会影响我的力量吗?”   “不会,”何旭回答的很肯定,“放心吧,魂肉忆里面,魂代表坚毅的精神,肉代表强壮的肉体,忆代表智慧的传承,但力量和记忆无关,那是你与生俱来的。”   宋聿低低的“嗯”了一声,也不知听进去没有。   何旭看了眼剩下的两管血,笑了一声,不知出于什么心理,他把两根试管都对着树根,狠狠地砸了下去。   “卡啦”两声脆响,何旭站在那儿等了会儿,理所当然的,什么都没有发生。   风又吹了起来。   眼前再怎么枝繁叶茂、绿阴遮天,也改变不了这是个冬天、而他们是凡人之躯的事实,何旭觉得有些冷,忍不住搓了搓手。   宋聿忽然伸出手来,一把握住了他的指尖。   何旭指尖冰冷,而宋聿手掌滚烫,接触的刹那两人都是一愣。   太自然了。   这是今年的冬天,不知道做过多少回的动作。   何旭天生体温偏低,一到了冬天就跟冬眠的蛇似的,手脚都僵了。   宋聿问过何母,没办法,从小就这样,也用过土方法,泡些枸杞红枣,除了逼的何旭流鼻血外,没有任何用处。热水杯倒是个好法子,只是冬天水冷的快,还没喝完就凉了。   思来想去,还是人肉火炉最好,出门前捂一捂,进门后捂一捂,平常没事挨着看电视也捂一捂,久而久之受了宋聿的感染,身体也热乎起来。   刚刚这一举动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,两人对视一眼,都觉得尴尬,可要松手,更尴尬。   宋聿牙一咬,难得的厚脸皮一回,牵着何旭的手走到车前。   “回去吧,”他轻声道,“这儿太冷了。”   在一旁安静成木头墩子的熊一晖,此刻甩了甩手脚,活络过来:“我来开车,你们坐后面,慢慢聊啊。”   两人没反驳,熊一晖权当默认,上了驾驶座系好安全带就一踩油门,心无旁骛的开起车来,后面如何波涛汹涌,都和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。   何旭坐在后排,心里头冷笑了一声,心想这缩头乌龟当的好,然而面上却倦倦的,眯起眼闭目养神。   宋聿惯例捂着何旭的手,脑子里却是一团乱麻,自己是火种的事,何旭是真言者的事,敌对的谎言者的事,还有飞鸟对火种虎视眈眈的事……就像是揉成一团的耳机线,光看一眼都头痛,更不要说一点一点拆解了。   一个睡的深沉,一个想的入神,两人都没有注意到外面景色,还是熊一晖一踩油门,车身一晃,何旭把手抽回来,说:“这么快就到了?”   说着睁眼往外一望,深深地蹙起了眉。   “怎么回事?”   熊一晖隔着后视镜扫了他一眼,还没想好用怎样的态度,对这位“真言者”大人,他估摸了一下伸手不打笑脸人,客气些总没错,于是十分委婉地道:“刚刚开车,看路上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,似乎还在神界,我就有点儿着急,想下车去瞅一眼。”   虽然一个字也没提何旭,但何旭一下子就记起来,昨天晚上他对熊一晖保证:一定能出去。   照理来说……确实是能出去。   何旭言之凿凿:“树是门,枯萎即代表着锁死,现在树都发了芽,门应该已经打开了……”   可为什么路上空荡荡的,铜稻村再偏僻,也没有荒芜到一个人、一辆车都没有的地步吧?   何旭推开车门,跳了下来。   不远处有个小土丘,三人依次爬了上去,望的并不远,但也足够看见靠近路口的一条小吃街。   一个人也没有。   何旭面上不显,但宋聿发觉他指尖蜷缩起来,身体也绷紧了。   宋聿开口想说什么,被熊一晖抢了先。   熊一晖说:“何先生,你再想想,这门真的只要树发芽就能打开了?”   何旭扫了他一眼,不客气的回呛道:“我骗你能有什么好处?”   熊一晖摸了摸鼻子,没敢接话。   他那句“不是我”,有几分是下意识,有几分是存心,只有他自个儿知道。   何旭忙着哄宋聿,现在自然没空管他,等着秋后算账。当然了,气不过,还是会时不时刺两句。   宋聿则忙着做和事佬:“先出去要紧,有什么事以后再说。”   何旭看了他一眼,一个字也没说,眼神却柔软下来,率先从土丘上跳了下去,走了两步忽然回头:“我没骗你。”   宋聿:“嗯?”   何旭坚定地重复道:“我没骗你,树发了芽就能出去,你以前是这么做的,你不会骗我,我也不会骗你。”   宋聿问:“我们认识了很久吗?”   “当然啦,我可是看着你长大的。”   宋聿低头,微微的笑了笑。   熊一晖也觉得这事没什么好糊弄人的,何旭应该比谁都急着出去,之前是因为这是火种的大本营,未免夜长梦多,被瞧出端倪;事情败露后更急着出去,毕竟神界只有他们三个大活人,想做什么都太招摇。   何旭沉吟片刻,道:“我去树干那边看看。”   神树极其巨大,他们刚刚泼血的,不过是树根的根须一角,真正的主干在极远的地方。   这次何旭主动坐上了驾驶座,宋聿坐在后排,熊一晖尴尬的琢磨了一下,到底还是不想面对何旭,也坐后排去了。   三人俱是无话可说,空气里凝固着微妙的气氛。过了会儿,何旭回头冲熊一晖搭了几句话,让他把收音机拧了,音响里流露出昆曲“咿咿啊啊”的唱腔,平白多了几分人气,把尴尬给冲淡了。   说起来,人是种挺奇怪的动物。   像牛顿实验的滚动小球一样,拥有惯性,一旦有丁点超出常轨的,甭管好坏,全都努力的往原样掰,如果实在掰不回来,就装聋作哑,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,大家在一起和和美美、快快乐乐。   呼吸一口,全是粉饰太平的脂粉味。   熊一晖估摸着,不能离开神界的原因,是因为宋聿没找回他的记忆。   但这话他说不出口。   按照何旭的说法,宋聿的记忆在记忆之神那儿,记忆之神神出鬼没,谁都找不着它。   熊一晖听他半遮半掩的,就知道这里面还有许多弯弯绕绕,可他和宋聿两个都是睁眼瞎,唯一能接触到的知识都是何旭给的,他说什么就是什么,真有疑心也得藏在肚子里,自己顺着蛛丝马迹,掰碎了分析。   思考间,时间过的飞快,没一会儿就到了巨树的主干。   那可真是大啊,估计得千人才能合抱住,三人下了车,何旭带头,绕着它转。   然而不论怎么看,也就是棵枝繁叶茂的树,只不过大了些,期间宋聿试着操纵树枝,枝条顺着他的手指舞来舞去,十分听话,可惜,就是出不去。   兜完一圈花了好几个小时,三人都是口干舌燥,脚板生痛。   何旭似乎想再走走,熊一晖率先投降,一屁股坐上了前车盖:“我不行了,靠你们,等你们找出方法,我也能沾光跟着一起回去了!”   何旭扫了他一眼,嗤笑一声。   宋聿没叫苦,也没喊累,老老实实跟着何旭,两人走远了些,避开熊一晖的视线,何旭就停了下来。   甫一停下来他就后悔了。   说什么呢?   之前有外人在,得忍着亲亲抱抱诉衷肠的冲动,好不容易真的避开了,又觉得无话可说。   何旭脸上八方不动,神情端庄的像领导发言——实际上是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,又不肯露怯,宋聿立在他身旁,拿眼神偷瞄了好几次,说是偷瞄,目光滚烫的能把他脸烧出几个窟窿来。   两个人各怀心思、闷葫芦了半天,还是宋聿鼓起勇气先开的口:“何旭,下次不要这样了……”   何旭听不得他说这个,当即生硬地转移话题道:“行行行,我知道了,这事以后再说,我们现在先想办法出去——”他边说边瞪着一双桃花眼满世界打转,企图找点能不让他那么尴尬的玩意儿,老天垂怜,还真被他找到了。   何旭拍了拍宋聿的肩:“让开点。”   然后在宋聿不明所以的目光里,蹲下身,预备用手扒拉那一块土。   土里有块砖,正仰天露出一角,刷了层雪白的墙粉,在一干灰塌塌的碎瓦里鹤立鸡群。   宋聿一见他探出手,忙半路截住,说:“我来。”   说着怕何旭反悔似的,忙把手插/进土里,眼看着木已成舟,何旭也没法子,只好在旁边瞧他挖,幸而那砖埋的并不深,没一会儿就完整的展露出来,却听何旭突然道:“你不是能操控树么,怎么还用手挖?”   宋聿愣了愣,脸忍不住一红:“……我忘了。”   他把那块碎砖翻了个身,放到平地上,这才发现并非是普通的砖,背面刻了字,力透石背。   何旭眼神微沉:“应该还有碎砖,再找找。”   不需他说,宋聿五指微张,树根像陡然从冬眠中苏醒的蛇,在地底翻滚不止,何旭一个不查被树根绊了一下,还没站稳,就被宋聿搂了过来。   “阿聿……”   何旭顺手一撑,就撑着了宋聿的胸口,隔着衣物也能感受到他胸口滚烫,何旭有点不自在,抬头想说点什么,一抬头却发现两人贴的极近,近到何旭只要微微侧头……就能吻住宋聿的唇。   他思索了两秒,心里知道这不合时宜,可脑子里却是万发炮仗齐头并放,每一朵炸开的烟花,在空中留下的图案都是“想亲你”,他忍了忍,到底还是没忍住,捏着宋聿的下巴,吻了上去。   宋聿这时候又变成了呆头呆脑的小狗,一点没有昨天生猛的狼崽子样,让亲就亲,让张嘴就张嘴,乖的不得了。   就在气氛正好的时候,忽然听见两声洪如金钟的咳嗽声。   熊一晖正站在他们不远处,一脸的痛心疾首,宛如抓包早恋的教导主任。   宋聿耳尖一红,忙松开环抱着何旭的手,自己跑去把那些七零八落的碎砖拼起来。   一见着碎砖,熊一晖也没功夫鄙夷这两人了,蹲下身,仔仔细细地扫了几遍。   宋聿站在他身后:“这是什么?”   那砖上共有四个大字,其中两个是‘收’、‘藏’,还有两个由好几个字组成,拆开都会念,合起来却是不伦不类。   熊一晖说:“这是古代民居的门楣,上面的字是会意合体字,就是把已有的字拼起来的,组成新的,你们看这儿——‘果实’合在一起代表‘秋’,上面一个‘冰’下面一个‘天’,代表‘冬’,连起来就是:秋收冬藏。你们去博物馆就知道,这里本来是个粮仓。”   这番话颇有点炫技的意味,说完得意洋洋,等着两人的另眼相看,结果反倒等来何旭脸色一沉。   “怎么了?”他问。   何旭说:“我们从自然界消失的那天,是不是冬至?”   “是啊,怎——”   熊一晖一愣,瞳孔猛地一缩。   寒来暑往,秋收冬藏。   冬至,可不就是“寒来”吗!? 第55章 五十五、祭坛   宋聿蹙眉道:“也就是说,我们要等到夏至才能出来?”   熊一晖说:“不一定,如果它真的是庄子笔下的‘椿’,八千岁为春,八千岁为秋,那加起来得一千六百年呢……”   说着抬头,去瞅何旭的脸色。   何旭半个字都没听进去,他正低垂着眼,若有所思的盯着那块门楣发呆。   还是宋聿喊了他好几声才回的神。   也就只有宋聿敢喊他了,他一抬眼,就见两人巴巴的盯着他,像两条等着肉从他嘴里落下来的狗。   何旭忍不住笑了一声。   然而这笑容很快就被满面愁容压了下去,何旭掐了下眉心,含糊道:“古人就喜欢胡说数字,什么‘玉盘珍羞直万钱’,‘飞流直下三千尺’,哪儿有那么久啊,别慌,再找找线索,总能出去。”   宋聿嗫嚅道:“是不是因为我的记忆……”   甫一开口就被何旭打断了:“瞎想什么!你有这闲工夫还不如再仔细回忆回忆,看看有什么我们漏了的!”   宋聿被何旭一吼吓了一跳,正下意识想道歉,何旭却先一步捏住了他的掌心。   “抱歉,”他哑声说,“出不去,有点急,不是要怪你。”   “嗯。”   何旭脸上浮现一层笑意,他的手指在宋聿掌心画了几笔,瞧着是三个字,宋聿呆了片刻,忍不住脸红了:“大白天的,别闹。”   “那不是白天就行了?”   宋聿抽回手,作势要打他。   何旭笑嘻嘻地道:“我闹什么呀?这不是让你放松下来吗?再这么皱眉,皱纹都要长出来了。”   宋聿当然也只是做做样子,何旭话一说完,他就从善如流的收回了手,红着脸去找被他们遗落的线索了。   线索又不是白菜,满大街就是。   兜了好一会儿都一无所获,这两人白日宣淫,早饭并到中饭里吃了,熊一晖却是实打实的早起,胃部消化的干干净净,此刻正隐隐作痛。   宋聿见他脸色不好,问了一句,熊一晖也没刻意掖着,说了,三人琢磨了一下,先回宾馆一趟。   还是何旭开车,不过这回宋聿坐在了副驾驶座。   何旭扫了眼正在系安全带的宋聿:“我从小到大,就没坐过副驾驶座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何旭:“因为我爸说了,这是我妈的专属座位。”   宋聿愣了愣,只觉自己被扔进一个蜜糖罐子,甜得他心口疼。他感觉的出来,今天何旭甜言蜜语不要钱一样的撒,包括刻意的雌伏,都是为了哄他开心。   何旭知道他内心的慌张迷茫,但是何旭没法问、也没法劝,只能变着法子安慰他。   想到这儿,宋聿闭上了眼,心里头甜蜜之余,更是隐隐透出一股涨到极限的满足感。   能喜欢上何旭,能被何旭喜欢,真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,要真有一天,他出了……什么事,他也死而无憾了。   何旭不知道他心里炽热的感情,见宋聿闭着眼,以为他是困了,特意关上了窗户,又把旧杂志团了团,堵住了漏风的洞。   到宾馆的时候,熊一晖已经胃疼的汗都下来了。   何旭在那儿双手抱胸,一幅冷眼看好戏的模样,宋聿倒是个人帅心善的,忙前忙后给他倒了热水,又把剩下的粥热了热,端给他吃了。   熊一晖谢过,宋聿走到何旭身边问他:“你要不要也来点?早饭是粥,容易饿。”   何旭摇头:“不饿。”   他手里正拿着宋聿的小笔记本,宋聿探过头,看见他盯着的笔记,正是他们来到铜稻村之后记下的。   何旭说:“我们自从来到神界,就把之前整理的笔记都抛到了脑后,但这不对,不可能只因为冬至一个条件,就把我们送来这里,冬至没这么大的能力。”   宋聿:“你觉得还有其他条件?”   “这么大的世界,神界却只显示了铜稻村,足够说明问题了。”   宋聿“嗯”了一声,握住了何旭拿着笔记本的手,帮他捂热。   何旭:“我们之所以来这里,就是因为听说秦家小孩受到了自然的恶意攻击,入了天祟,但是吃了铜稻村产的米饭痊愈了,这里的水稻蕴含人神之力,并且强大到足以对抗自然。”   宋聿补充说:“不仅仅水稻,还有水,它的旧出海口连着黎明市的海滨公园。”   何旭向宋聿要了支笔,在空白处点了点:“海滨公园有多特殊,不用我说。现在关键是,为什么这个村子这么特别。”   宋聿歪头看他:“你想不起来吗?”   何旭一愣:“什么?”   愣完却是反应过来,宋聿的言外之意是:你有四十六亿年的记忆,看着世界从无到有,为什么会想不起来这里发生了什么?   何旭低头叹了口气:“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失忆吗?”   宋聿摇头。   何旭戳了下他的脸:“还记得谎言者吗?就是他趁我虚弱的时候,把真正的我逼入沉睡,只丢给我一个凡人的壳。他的力量和我旗鼓相当,只不过我是诞生的力量,他是毁灭的力量,平常他在沉睡,我醒着,但上次他把我也逼入沉睡,我们两个都睡着了,谁也不知道这几千年里世界到底是怎么发展的。”   宋聿听他说的轻描淡写,但一想到能把这么厉害的何旭逼到入睡,就知道凶险,立马紧张兮兮地抱紧他,眼睛在他身上瞄,似乎在找伤口。   何旭笑着拍了拍他的手:“没什么,都过去了。这次我们一来没多久,就被困在了神界出不去,十有八/九是谎言者干的。他让记忆之神吞了你的记忆,又在铜稻村动了手脚,摆明了是想把我们困在里面,好让他在外面为非作歹。我们得快点出去。”   宋聿点了点头。   就见熊一晖一碗热粥下肚,胃熨帖起来,正巧听了一耳朵,瞄准了黏糊两人分开的当儿开了口:“我有个想法,你们想不想听?”   何旭一掀眼皮,冰冷的睨了他一眼。   熊一晖这人,不知道是神棍当久了,还是昆曲听多了,说起话来一字三调,还爱卖些毫无意义的关子,何旭简直不想搭理他。   还是宋聿比较配合:“有什么想法,大师尽管说。”   熊一晖:“我之前听你们聊,说的都是铜稻村的水稻和水,没有提青铜,这青铜也是大有文章啊。”   听他一说,两人想起了铜稻村那像鼎一样的铁锅。   把鼎作为铁锅形状保留下来的,独此一家。   熊一晖说:“之前已经说过,但我还是再理一遍吧。我刚来铜稻村,第一件事就是去它家的青铜博物馆,在这里面我发现了奇怪的两点。”   他五指握拳,伸出一根手指:“第一点,就是铜稻村出土的青铜器,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,都非常优秀,但是却没有任何史书记载,正传没有,野史也没有。”   何旭眯起了眼。   熊一晖伸出第二根手指:“第二点,就是祭坛太小了,和现有的青铜器不搭,学术界有有一种观点就是:真正的祭坛还没被找到。我个人偏向于这种。”   话音刚落,就听何旭说:“我想去趟青铜博物馆。”   这话来的突然,剩余两人都愣了愣,没想到何旭可不只是说说而已,当下美工刀在掌心一划,金浪在眼前一闪而过,下一秒,就到了青铜博物馆。   熊一晖瞠目结舌的看着他:“大佬,您还会瞬移啊!”   何旭敷衍地应了一声:“嗯,不过还用不太惯。”   一边说,一边朝入口走去,宋聿皱着眉想说什么,被何旭用食指抵住了唇:“嘘,先别说话。”   宋聿只好憋着满肚子的话,陪何旭逛博物馆。   何旭走的很快,视线在精美的青铜器上一掠而过,显然带有极强的目的性。   两人俱是身高腿长,健步如飞,可把熊一晖这胖子累的够呛,他两眼蒙瞎的在后面跟了一会儿,觉得自己刚好些的胃又隐隐作痛起来,不由得开口道:“何先生,有话直说,我这老胳膊老腿的,可比不得你们年轻人啊。”   博物馆不大,两人已经到了出口处,何旭忽然停了下来,说:“我在验证一个猜想。”   “什么?”   何旭答非所问,扭头看向宋聿:“阿聿,你还记不记得那个厨师说,这种铁锅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?”   宋聿愣了愣:“秦始皇——”话音未落,脸色骤变,“旧出海口被淹没的时间是在公元前205年,也是秦朝。”   到这个地步,熊一晖也反应过来:“祭坛是秦始皇设的?他为了祭奠什么而设?”   何旭说:“秦始皇流传下来最广的三件事,除了统一六国,焚书坑儒,就是求长生不老了。”   皇帝们求雨、求风、罪己书,都要上个祭坛,求长生不老这样的大事,却全然没有上祭坛的记载,委实说不通。   不,或者换个角度想,生死有命,想长生不老就是逆天而行,既然是逆天,总不能大张旗鼓的祭天来告知吧?得偷偷摸摸的,做个祭祀。   不能祭天,自然只能祭人。   这在现在都是大逆不道的事,更不要说几千年前了,便是始皇帝也不敢叫人知晓,所以祭祀器具精美,数量繁多,却没有丁点记载。   何旭盯着熊一晖的眼睛,问了最后一个问题:“大师,你觉得粮仓那儿的风水怎么样?”   熊一晖哑声道:“……前有‘照’,后有‘靠’,清水奔腾东下,作为祭坛,再好不过了。” 第56章 五十六、黄昏   何旭张了张嘴,熊一晖只用脚趾想,也知道他要说什么,在他开口前不客气的打断:“不可能。”   何旭斜乜了他一眼。   熊一晖说起自己的老本行,底气足了不少,即便面对着挪山移海的真言者,也能不落下风:“这种精巧秘术,越古老越正统,如果咱们猜的没错,秦始皇真的要逆天祭人,那他肯定抓了四海之内顶尖的方士,你觉得我能干得过他们?要是贸贸然动手,说不定触发了什么阵法,不划算。”   “再说了,材料也不够。我手头是有黄符朱砂,可是那些珍贵的材料收集不到,更别说公鸡血啊,黑猫啊,这些活物了。”   熊一晖说的条条在理,何旭想了想,竟然不能发挥自己最擅长的强人所难。   这让他有种憋闷的感觉。   而博物馆里灯光幽暗,阴气逼人,青铜器泛着绿油油的寒光,他顿了顿,快步往出口走去。   甫一出门,就迫不及待地从口袋里取了支烟。   宋聿不赞同地看着他:“何旭。”   何旭低头,很是狡黠地笑了笑,桃花眼一弯,颇有点撒娇的意味:“就一根,我好久没抽了。”   话音刚落,便听得“啪”一声,打火机冒出一窜小火苗,何旭咬着烟卷低头点燃了,深深地吸了一口。   等捱过这口烟瘾之后,何旭脚尖点地一旋身,和宋聿交换了位置,让宋聿站在上风口,自己则站在下风口,确保宋聿不会被烟味呛到。   然后才抽出一根香烟,丢给熊一晖。   “给你。”   “不用,你抽。”   “抽吧,客气什么。”   熊一晖犹豫两秒,还是接过了打火机。   这两人一边吞云吐雾,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,宋聿本来想加入话题,但奈何两人都是嘴皮子抹油的,利索极了,没找到插话的空隙,他干脆安安静静立在一旁,听他们聊天。   听着听着,又忍不住发起呆来。   何旭说……他是看着自己长大的。   也是,真言者自地球诞生伊始就存在,人类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朵小水花,而他,更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,才有的产物。   宋聿想起书本上写:人类婴儿刚出生的时候,又脆弱又娇小,不会说话,没有思维,他小时候也是这样吗?   何旭还说……树发了芽就能出去,自己以前是这么做的。   这个世界没什么好玩的,好不容易有个活物,还是棵不会说话的树,他带何旭来神界干什么?   他想问问何旭,一扭头,却不由得一愣。   不知道什么时候,日落了,夕阳把何旭影子拉的老长,和自己的影子紧紧依偎在一起。   宋聿心里有了一丝甜意,他想:也许在很早以前的某一天,他们两个也肩并肩站着,一起看落日西沉。   宋聿在那瞬间,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很多人喜欢日落,不单单是因为美丽,更是因为古老,在人类、在地球还没有诞生的时候,太阳已经屹立在那儿,日复一日的发着光,它本身就代表着一个个坚定的誓言。   关于天荒地老。   关于一切苦难终有尽头。   于是人们才能忍受自己的生活被一切为二,昼夜均分……   等等……昼夜均分?   宋聿皱着眉,脑子里有什么一闪而过,他觉得这四个字耳熟的过分,正苦思冥想之际,何旭忽然摸了下他的额头:“阿聿,怎么了,身体不舒服吗?”   熊一晖也跟在何旭身后,一脸关切地望着他。   宋聿一抬眼,就撞见了熊一晖的脸。   昼夜均分……熊一晖……秋分!   他脑子里当即“嗡”一声,猛地攥紧了何旭的手,飞快地说:“‘秋分者,阴阳相半也,故昼夜均而寒暑平’——既然小孩子们入天祟是因为秋分,阴阳均等,两界会短暂的重叠起来,那么黄昏是不是也可以?虽然不能平分寒暑,但它均分了昼夜!”   何旭一愣,还没来得及说话,熊一晖当即高声道:“这个好!可以试试看!”   冬天的夜晚来得很快,就说话的功夫,半边天已经黑了下来,宋聿对何旭说:“我们抓紧时间,去树干那边试试。”   何旭便又用了一次瞬移。   这个曾经的祭坛、现在的粮仓,被巨树挤了个满满当当,巨树高耸入云,一眼望不见顶。   宋聿伸手:“刀。”   何旭递过美工刀。   宋聿接过,左手一扬,脚下的树根就卷着他直驱而上,一路蹿到树顶,只见刀光一闪,一丝血线不偏不倚落到了树尖儿的嫩芽上。   血是鲜红,芽是鲜绿。   几乎是接触到嫩芽的一瞬间血就被吸收了个干干净净,宋聿松了口气,然而这口气松到一半,忽然眼前一花——等他站稳脚跟定睛一看,田里的大爷,正冲他笑得一脸和蔼。   这是他从现世消失前,看到的最后一个景象。   后来他和大爷说了什么已经不记得了,只记得好不容易从田里跑出来,第一件事就给何旭打电话。   号码拨到一半,何旭的来电显示就来了。   “阿聿?”   “是我,你怎么样?没事吧?”   何旭笑道:“都能打电话了,能有什么事。你在哪儿,我开车过来接你,我想再看看祭坛。”   “好。”   宋聿报了地址,不消片刻,灿烂的甲壳虫就驶了过来,熊一晖自觉坐在后排。   车开到了粮仓,才知道铜稻村有个习俗,冬至粮仓开库,免费分发饺子。   自从被知道真实身份后,何旭也乐得不掩饰,眼见队伍排成一条臃肿的长龙,当下从口袋里取出美工刀,想要瞬移,却被宋聿制止了。   他夺过了美工刀,脸上难得见了点严厉:“不许再划伤自己。”   “可这队……”何旭指了指攒动人头。   宋聿坚定地说:“排着。”   说完捧起何旭的手,伤口早在金浪回归身体的那一刻就愈合了,可宋聿皱着眉,食指反复抚过,眼里有显而易见的心疼。   何旭被那一扫,骨头都软了,当下叹了口气,心想:排就排着吧,谁叫我喜欢他呢。喜欢就得心甘情愿宠着。   排到天荒地老,总算是轮到他们,三人各自捧着一碗热腾腾的汤饺,踏进了粮仓。   在现世,现在正巧是下午一点多,没吃午饭,饿的要死要活的当儿。   饺子是白菜猪肉,酸汤,饿狠了的三人,三下五除二把汤都喝了个底朝天,碗放至回收处,这才去逛粮仓。   说是粮仓,那也是古时候的粮仓,现在早就开发成了旅游景点,门口一块大大的门楣,写着“秋收冬藏”四个会意合体字。   宋聿心中一动,拿起手机拍了一张。   在门口站着的工作人员,是位“善于在人群中发现帅”的中年妇女,一嗅到两大帅哥的气息,立马花蝴蝶似的扑了上来:“帅哥好啊,来这儿旅游的?欢迎欢迎,来,我给你们介绍一下,这是古时候的……”   大妈热情洋溢,简直让人招架不住,尤其是发现何旭难搞而宋聿心善,便缠着宋聿从特朗普大选扯到隔壁老王,他尴尬的频频朝何旭使眼色,何旭笑了笑,只作不知。   眼看着宋聿被大妈缠得无暇□□,何旭刻意放慢了脚步,在一个回廊停住了。   熊一晖跟在他身后,当下也停住了脚步,回廊这儿栽了一片青青绿竹,正好把四面八方的视线挡了个干净。   何旭单刀直入:“关于阿聿是火种的事,还有我是真言者的事,不要说出去。”   熊一晖说:“这当然了。”   何旭笑道:“答应的这么肯定?你不是给前任图书馆神跑腿吗?两手空空回去,怎么交代?”   熊一晖也笑了起来:“又不是第一次白跑,我和老爷子都习惯了。至于怎么交代,更不用担心,他能主动放弃神力,显然不是个贪权图利的,找火种也是为了提防着弑神者,稳住现有的和平局面。”   “如今弑神者散了,火种又有保全自己、不被发现的能力,这再好不过。我们小老百姓啊,就是想吃饱穿暖、安安心心走在街上,谁会没事吃饱了撑的,故意挑起战乱?”   这番话讲事实、摆道理,情真意切、滴水不漏,堪称应答的教科书。   何旭微笑道:“不愧是熊大师,够上道。”   “我这个人没别的优点,就一条:识相!”   何旭说:“行了,我们继续走吧,再耽搁下去,阿聿该找不着我们了。”   他这话一出口,熊一晖当即松了口气,正不着痕迹的把手汗抹裤缝上,忽然肩膀一沉。   何旭状若无意的拍了下他的肩。   那一下极轻,可熊一晖整个人都扭曲起来,他被拍的半个身体不受控地往下一沉,几乎要把地凿出个凹坑,另一半却笔直的立在原地,这巨大的反差让他浑身骨头咯吱作响,生生要将他撕裂——   就在他忍无可忍,下一秒就要惨叫出声的时候,肩膀上的压力陡然消失了。   何旭伸出一只手,把他给扶了起来,另一只手慢条斯理地把美工刀塞回了口袋。   熊一晖看见何旭冲他无声地笑了笑。   那个口型,如果他没猜错,何旭说的是:“我刚刚在你身上,种下了因果。”   作者有话要说:   不好意思今天外出有事,回来更新晚了orz 第57章 五十七、不值得   熊一晖没问是什么因果。   那除了显得他更无能一点,不会有第二种意义了。   此刻他浑身发软,脊梁骨被碾成了一滩烂泥,何旭扶了他两下他都没站稳,最后一手攥着竹子,总算是立了起来。   过了两秒,熊一晖忽然不可自抑的颤抖起来,另外一只手也攥紧了竹子,从喉咙里挤出一声:“……我、我能碰到了!”   何旭微笑道:“当然了,你想碰就能碰。”   熊一晖看了他一眼,好一会儿没说话。   他不知道过了多久,也许是一瞬,也许是一亿年,他亲眼看见自己的皮肤褪色,再也不能被任何事物感知。   这个意思,并非是简单的看不到,而是完全不存在。   看不到,听不到,摸不到,当他肚子饿的时候,张嘴去咬面包,也咬不到。   因为作为实物的面包,被不存在的人咬无数口,也不会消失。   不知道过了多久,久到熊一晖难以置信、濒临崩溃之际,忽然眼前一花,他瞧见了自己的皮肤,一喘气肚子上的膘肉就在抖。   他回来了。   神奇的是回来的瞬间,那些被消失时的记忆陡然模糊起来,像是做了个长久的噩梦突然惊醒,虽然疲倦,但也只是疲倦而已,恐惧反倒不太深。   熊一晖反复摩挲着竹子,险些把人家摸包浆,何旭耐耐心心等了片刻,一抬眼瞅见宋聿在满世界找他,马上变脸,拖着熊一晖从竹林里蹦出来,甫一出来就先发制人,给宋聿一个拥抱。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何旭:“你到哪儿去了?我一回头你就不见了。”   宋聿:“……”   俗话说得好,一鼓作气,再而衰、三而竭,宋聿本来就是焦急大于生气,一见着何旭气先消了一半,又被他抱了个满怀,感受着四面八方的目光,刺得脸一红,气不知不觉也就消了。   他拍了拍何旭的背:“松手……大家都看着呢。”   何旭跟块狗皮膏药似的,黏着不撒手:“看就看,这要搁剧院就得收门票了,今天心情好,免费给他们看一场,权当做好事积德。”   熊一晖:“……”   这是第一次,听见有人把秀恩爱说的如此冠冕堂皇。   宋聿花了好一番功夫,才把何旭从自己身上撕下来,三人走到粮仓中心,瞧见了一棵光秃秃的古树。   这树膀大腰圆,约莫有两人合抱粗,当然了,比起神界撑破墙壁的巨树,那是小巫见大巫。   树外面围了一圈,底下有个介绍的标牌,花里胡哨吹了一番:大致就是说,这是个老古董,自从粮仓建成开始就有了。   宋聿心中一动,拿出手机,又拍了一张。   逛完粮仓,三人各自回宾馆歇息。   本来三人的目的都是为了找火种,现在不但找着了火种,还买一送一来了个真言者,再搭个谎言者就能凑在一起打斗地主。   何旭和宋聿,两人打开天窗说亮话,目标由火种转至谎言者。   宋聿问:“你怎么确定谎言者已经苏醒了?”   他问这话的时候何旭正趴在床上,眼睛半眯着,像只懒洋洋的大猫。   被打扰了迟到的午觉,何旭心有不满又舍不得说重话,权衡下来只得冲宋聿翻白眼:“椋汉县的事你忘了?我当时就在奇怪,自然的恶意向来是模糊而宽泛的,但是它逼的小孩入祟,却是鲜明又狭隘,这完全是相反的两回事,更像是一个拥有自然之力的意识体。”   “拥有自然之力的,除开旧时的自然神,这些现在几乎全部陨落,剩下的只有我和谎言了。”   何旭忽然止住声,愣愣地望着窗外一小朵花苞。   “他是个很好的孩子,每次醒过来就黏在我屁股后面,‘哥哥’‘哥哥’的叫个不停,你也学他这么叫我,但是他比你要听话的多……”何旭垂下眼,声音轻得宛如叹气,“我都不知道,他怎么会变成这样的?”   宋聿见他情绪低落,有些后悔挑起这个话题,也爬上了床,自己仰面躺下,把何旭肩膀一翻,让他趴在自己身上,宋聿的手则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着何旭的背,权作安慰。   摸了会儿没忍住,悄咪咪地问:“我小时候很讨厌?”   何旭看他一眼,忽然大笑:“讨厌死了!我无数次想把你丢到河里冲掉!”   宋聿抚摸着脊背的手一僵。   何旭皱了皱眉,正想扭头去看,宋聿却捏住了他的下巴,手掌温暖,力道却不容拒绝。   何旭叹了口气:“阿聿……”   宋聿不吭声。   何旭:“亲爱的……”   宋聿不吭声。   何旭:“宝贝儿……”   宋聿还是不吭声。   何旭眼睛里陡然射出两道精光,望着宋聿一截雪白脖子,颇想咬一口解恨,当然这念头转瞬即逝,他笑了一声,忽然低头,舌尖在脖颈留下一条水渍。   宋聿耳尖一抖。   何旭趁热打铁,甜言蜜语不要钱一样往宋聿耳朵里灌:“媳妇,还生气呢?”   宋聿忍无可忍,松手瞪他:“谁是你媳妇?”   “我啊,我是你媳妇,”何旭老脸都豁出去了,“不要生气了好不好?跟你开个玩笑呢,怎么还当真了?”   宋聿不置可否地扫了他一眼。   虽然没说话,但何旭知道宋聿气消得差不多,只剩一张纸糊的面孔兀自绷着,正打算再接再厉,宋聿忽然开口。   他低声道:“何旭,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了,我不值得你……”   何旭脸上还扬着三分笑,眼神却冷了下来。   “你什么意思?”   “我……”   “什么叫不值得?一句玩笑话跟我置气到现在,过了吧,宝贝?”   宋聿有些难堪的张了张嘴,过了好一会才说:“……我没有跟你置气,早就想跟你说了,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。”   “火种……一开始就说了,一切罪恶皆因火种而起,一切美好皆因火种而终,我不是什么好东西,没了才好,更何况人人都想找到火种,当世界的主人,你要是替我顶了,岂不是要受到无穷无尽的追杀?这不值得,何旭,”宋聿说完,又摇了摇头,重复了一遍,“太不值得了。”   哪个男人受得了喜欢的人这么说?  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,觉得他哪里都好,舍不得他受一点委屈,谁敢说他不好就去撸袖子和对方干架;更不要说何旭是真真把宋聿捧心尖上,要不然他这个纯1,也不至于躺平了任人操。   何旭听宋聿说完,当场就想给他两嘴巴子。   手都伸出来了,忽然对上了宋聿的眼睛。   宋聿的眼睛里,满满都是认真。   他确实是,真心实意这么想的。   何旭突然就下不去那个手。   如果说宋聿是跟他赌气,妄自菲薄,何旭非得把他吊起来打不可,谁都不能作践他的宝贝,他自个儿也不行;可关键是宋聿根本没发现自己作践自己,他是打心眼儿里把自己摆在了一个极低的位置,低的近乎卑微。   何旭看着他的眼睛,手不可自抑的发起抖来。   他用力一握拳,猛地往下一砸,宋聿以为要砸自己,结果何旭“砰”一拳砸在了他耳边,力道大得整个床都抖了抖,小宾馆,木板床,宋聿隐约听见一声“卡啦”忙起身去看何旭的手,何旭却先一步扼住他的脖子,居高临下地望着他。   宋聿又躺了回去,坦然的和何旭对视。   过了好一会儿,何旭扭了下嘴角,笑了一声,哑声说:“我去外面抽根烟。”   宋聿垂着眼,知道自己惹何旭生气,却不知道他的气从哪儿来,有心想劝,又怕重新挑起何旭的怒火,踌躇片刻,等下定决心开口的时候,何旭已经关上门走远了。   说是抽烟,结果发现打火机被丢在外套口袋里,没带出来,他也不愿意回去拿,至少现在——他一点都不想看见宋聿那张毫不自知的脸。   何旭叼着一根烟卷,打算去楼下前台借个打火机,走到一半正巧发现熊一晖风风火火的下楼,腋下夹着个钱包,左手提着个布袋,右手拉着个拉杆箱,肩上还背着个书包。   他站定了,不咸不淡的开口:“大师,这么火急火燎的去哪儿啊?”   熊一晖听了,面上不显,心里头的哀嚎却是振聋发聩。   他笑道:“赶着回去让老爷子报销路费呢。”   何旭点了点头。   熊一晖见他没有让开的意思,正想说点什么,何旭先开了口:“有打火机么?”   “有!等等啊,我给你找找。”   熊一晖摸了遍裤袋没摸着,他一边嘀咕着明明早上还放在这儿的,一边改摸向上衣的口袋。   这姿势一变,咯吱窝没夹牢,“啪嗒”一下把钱包给掉地上了。   他钱包本来就没拉上,这下硬币纸钞撒了一地,何旭蹲下身来帮他捡,眼角余光却瞥见了一张画像。   看的出来,是相当有年代的钢笔画了,正严严实实的塞在钱包的透明卡缝里,画像有点长,还折了一下,正好把画像上的人头给折了进去,只露出脖子以下那一截。   一般来说,别人折画像都是从下往上折的,得把脸露出来,这熊胖子却是反其道而行之,不但如此,他看到何旭注意到画像,立马夺了回来,动作之快,宛如饿狼护食。   何旭挑了挑眉。   做完这个动作,熊一晖似乎也意识到不妥,忙补救道:“这张画像对我来说,意义非凡。”   话到这个份上,何旭也不好打探别人隐私,帮熊一晖捡完了东西,点上了烟,朝他挥挥手道别。   而熊一晖则是麻溜的滚了。   一直滚到出了铜稻村,坐在动车里,熊一晖才掏出手机,打了个电话。   “喂?老爷子?对,是我,阿晖,我‘不小心’把画像给他看了,他没有任何反应。” 第58章 停更通知和后续大纲补完   一、关于停更   很抱歉,在大家耐心的等待后,迎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。   一来是因为临近期末,学业繁重;二来是膝盖反反复复,始终不好;琐事太多,自顾不暇,实在是没了写文的精力和热情。   话虽如此,还是因为自己的任性,伤害到了文下的小天使们。   在这里,向所有支持我的、曾经来过、以及一直活跃的小伙伴们道歉,辜负了你们的期待,实在是非常非常对不起。   为了给予我巨大过失一些微小的弥补,我会把后续的大致情节放出来,这篇文就算彻底结束。   二、后续情节补完   1.   首先,我想细心的小伙伴们应该注意到了这两点:一是四十五章结尾,宋聿看到打炮的男人顶着何旭的脸;二是四十九章结尾,宋聿出现了幻觉,把熊一晖当成了攻击何旭的树根。   两者的共同点是:眼前的部分场景,都被记忆所取代。   其实还有隐藏的第三点。   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,在四十五章中,有这么一段:   【宋聿实在没办法了,也是病急乱投医,把哄林虞的那一套搬出来,用在何旭身上——他从腰间取下个小香囊,递给何旭:“送给你。”   何旭被其丑陋所惊动,忍不住转了转眼珠:“这什么?”   “香囊。”   “我知道,我是问,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。”   “小鱼儿给的,”宋聿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,“前几天她说学校有老师教手工课,就缝了一个。”   何旭:“哪个缺心眼老师?让这么小的小孩玩针线。”】   不要说幼儿园了,哪怕是小学,老师也绝对不会让小孩玩针线的,而宋聿显然没必要撒谎,所以撒谎的是林虞。   黎明市的诸神,付出的代价是地域自由,终生被困于黎明市,同理,也有什么被困在香囊里面,并且力量比普通的神要强大数倍——那就是记忆之神。   记忆之神的灵感源自《浮士德》里的烧瓶小人,因拥有丰富的学识被称为“全知之人”。   知道的越多,渴望就越多,他想从巴掌大的地方逃出去,这也是为什么他作为人神,却倒戈谎言者的原因。   2.   我们先来说说林虞这么做的动机。   母亲两岁时病死,父亲工作繁重,由爷爷奶奶接手,从她身体里检查出的钢针,还有被拔指甲时的隐忍,都能看出这是个吃了很多苦头的小姑娘。   我想她最高兴的,应该是见到爸爸的时候。   没有任何证据、不知道为什么、就是这么觉得,林父是个很好的人。   爷爷奶奶对孙女的教育漠不关心,家长会历来是不肯去的,只推脱说自己文化水平不高,所以按理都是爸爸来,但她爸外科医生,忙啊,经常缺席。   那次呢,因为是学校的十周年庆,搞得格外隆重,除了开家长会,还叫了一批小朋友表演节目。   都说三岁见大五岁见老,小鱼儿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,理所当然的被选为了小公主,穿个蓬蓬裙,还挺像那么回事。   她满怀期待的和她爸说了,林父一查时间表,正好有个手术,去不了。   小姑娘发了通狠脾气,顶着鱼泡眼去上学。   她爸心里也不是滋味,愧疚之情像山林的大火,一发不可收,他火急火燎的改了手术时间,做完手术一踩油门,赶去女儿学校。   接下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。   疲劳加超速驾驶导致的车祸,救护车赶来的时候,脑子涂了一地。   林虞气鼓鼓的演完话剧,衣服都没换就被带到医院,面对着父亲的尸体、爷爷奶奶的嚎啕,她是怎样的心情呢?   不知道。   只知道谎言者在这时候乘虚而入,把她的悔恨变成了神力——不论哪个年代,它们都不缺市场。   再后来的事,都是前文里面写过的,一些零零散散的日常,何旭宋聿心软,明知道小崽子有问题,到底还是留下了。   3.   说回记忆之神。   刚开始何旭虽然心里疙瘩了一下,那也只是个疙瘩,没往这么个惊世骇俗的方向想,但架不住次数频繁起来。   俗话说得好,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,何旭发现之后,一把把香囊从宋聿腰间揪下来,小刀一划,金浪一起,记忆之神再怎么牛也比不上这位顶级上司,眼看着自己撑不住了,干脆破罐子破摔,把自己吞的记忆全都吐了出来。   当然了,他也没吞多少,大部分都是宋聿的,小部分是自己的,几十万年的记忆泄洪似的喷薄而出,这力道太猛,一下子将所有神都卷入其中。   4.   宋聿瞧见了自己的少年时代。   那时候只有他一个人神,其他都是自然神,再加上他人傻嘴笨,整天只知道搓泥人玩,浑身脏兮兮的,没神瞧的上。   结果有一天何旭来了,在他新搓出的泥人胸口一点,点出了一朵花。   宋聿吓了一大跳:“这是什么?”   “花,好看吗?”   宋聿警惕地望了他一眼,咬着嘴唇片刻,还是点了头。   “送你了。”   宋聿忙把手背到身后:“为什么?”   何旭“啧”一声:“小孩真讨厌,给你就拿着,哪儿来那么多为什么。”   到最后宋聿也没接,何旭就把花给扔了。   这是两人第一次说话,一个一点儿也不愉快的开始。   宋聿确定何旭跑远之后,偷偷把花捡了回来,白嫩白嫩的,特香。   这送花事件,对何旭来说,就是个心血来潮的小插曲,可对宋聿来说,这是他第一次收到礼物。   多神奇呀,这种无用的东西,一旦被赋予“礼物”的意义,就显得珍贵起来。   从此以后,宋聿的日常生活除了搓泥人,还多了一项:观察何旭。   何旭,哦,那时候还不叫何旭,叫真言者。   可是小宋聿的神源实在太差了,压根没神告诉他真言者是谁,他只知道那些自然神见到何旭都十分拘谨。   这让他在爽快的同时,心里也有丝担忧。   于是他去采了一束花,美丽、鲜亮、还挂着露珠的一束花,趁何旭睡觉的时候,偷偷放在他房门口。   次日醒来的何旭嗅了嗅,把它摆家里了。   宋聿高兴坏了,人类足迹逐渐扩大,东边是冬天西边就夏天,总有一个地方春暖花开,宋聿每天都去最温暖的地方,摘一大把鲜花,然后趁何旭睡觉的时候放他门口,再悄无声息地溜了。   5.   送花这事,宋聿坚持了整整六百年。   当然了,对于他们来说,是没有时间概念的。   只是逐渐的,宋聿对于哪个地方、哪个时间、有哪些花了如指掌,在他看来,每天清晨给何旭送一束花,是像日出日落一样稀疏平常的事。   直到有一天,他像往常一样摆上花准备离开的时候,忽然听见身后“咯吱”一声,何旭靠着门,直勾勾的盯着他。   这段回忆不管宋聿长到多少岁,回想起来还是满脸通红。   太丢人了。   不过虽然过程有些丢人,结果却是十分喜人。   被抓了包,就忍不住要说上几句话;说几句话,就忍不住熟稔起来;一熟起来,就忍不住要把人请到家里坐坐。   这一来二去,就……就泡到手了嘛。   所以说,招式不在新,好用就行——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。   6.   宋聿高兴没多久,就出现了一位不速之客。   这位不速之客相当不寻常,是何旭的亲弟弟,谎言者。常年沉睡,偶尔清醒。   虽然何旭表现的同往常一样,但宋聿在他的神情中嗅到了一缕不详的气息。   然而不待他仔细琢磨,天灾人祸接踵而至,人类一边内斗,一边狼狈的抵御自然灾害。   他忙着收拾人类的烂摊子,许久不曾去找何旭,没想到他没来,何旭他弟却腆着脸来了。   他和何旭是一母同胞,有□□分像,只是宋聿对着何旭的脸能产生无限爱意,对他弟的脸心里就升起了浓浓的嫌弃之情。   “大概是相由心生。”他想。   他弟来了,开门见山地告诉他:“人类已经到了饱和,即将走向灭亡,如同前四个纪元一样。而动手的人,就是你所爱之人。他一直不肯告诉你他真正的名字,因为他是毁灭一切的‘谎言者’。”   他自然是不信的,何旭他弟却不管信不信,一股脑倒给了他:“你会保护人类,是个麻烦,谎言会先抹掉你的记忆。如果你想杀了他,就去钉穿他的心脏,这是他唯一的弱点。杀了他之后,他只是暂时的死亡,必将复生,取他的血给我,我作为他同胞的弟弟,可以化身为真理,让人类死而复生。”同时给了他一瓶防止被篡改记忆的药。   另一边,谎言的苏醒代表着人类世界毁灭之日的逼近,谎言知道真言很喜欢火种,不想让人类毁灭,于是他提出了一个骗局:“消灭大部分人类,保留一小撮上船(诺亚方舟),地球彻底毁灭而人类下船则看作新生,可以逃避真理的毁灭。”   但是谎言者不能动手,他唯一的招数就是全灭的招数,于是何旭动手。   同时为了防止宋聿阻止,他把消灭记忆的药水给了何旭。   宋聿本来是不信的,可是忽然听到了何旭请他喝酒的消息。   这事来的突然,他鬼使神差地把那瓶药揣在了兜里,去了之后,他追问何旭的真实身份,何旭一直顾左右言其他,这让宋聿感到十分伤心,趁其不察偷偷喝下了解药。   当他喝下掺了药水的葡萄酒之后,心沉入谷底。   他醒来的时候,人类已经被灭的差不多,只有船上的人,他装作失忆跑到何旭面前,同往常一样,递给他一大把鲜艳的花。   何旭在他面前毫无防备,正笑微微的低头嗅花,那束花就化身为了刺,刺穿了何旭的心脏。   紧接着,他用这刺,刺穿了自己的心脏。   他不相信谎言,也不相信真言,唯有相信死亡。   7.   我想这场悲剧,来源于宋聿的性格。   如果用一个词概括宋聿,那是什么呢?   答案呼之欲出:   自卑。   他的少年时代一片漆黑,作为唯一的人神,和周围格格不入,无人教导,一切都是自己跌跌撞撞摸索的;在这无边黑暗中,忽然打入一缕光——或者更准确的说,他渴求一束光,上天却给了他一个太阳。   太阳实在是太耀眼、太温暖,甚至温暖过头,显得烫手。   何旭成谜的身份,诸神的恐惧,还有对自我的贬低,种种加起来,让他无时无刻不拷问自己:他看上了我哪一点?我又有哪一点配得上他?   逼的自己一定要找个理由,哪怕是被利用的理由,然而真找到了又难以接受,最终把自己逼至无路可退,酿成悲剧。   即便是失忆后,懵懂的来到21世纪,对着何旭,他也是自卑的:我什么都没有,他为什么会喜欢我?   如果不解决宋聿的性格问题,不过是在重复悲剧。   8.   有问题的当然不止宋聿一个,何旭也有,但用一个词概括何旭,却难的多。   因为他乍一看什么都不缺:被谎言暗算前他是整个地球的主人,哪怕是失忆后,他也是父母双全、有车有房的小资人士,每天工作三小时,比白领不知道潇洒多少倍。   用什么词概括他呢?   不妨换个角度想,他为什么会喜欢宋聿?   诚如宋聿所说,他并没有特别优秀,何旭见过比他优秀数倍的人,如果说失忆之后,还可以说因为他们血交融在一起,有天然的吸引力,那么在刚开始,何旭又为什么会喜欢宋聿?   于是就想到了,啊,是同类相吸啊。   一个活了四十六亿年,见证着无数生命从无到有、从有到无的灵魂,一定无比的孤独。   孤独到宁可自己死亡,也难以忍受眼睁睁看着,自己亲手创造的生命死去。   9.   时间跳回现在。   知晓了真相的宋聿被巨大的愧疚所淹没,他化身为无数和平的使者,在无数个平行过去里,企图阻止战争,阻止人类毁灭的背景,但无论怎么改变,最终的结局都指向一条——毁灭。   何旭在记忆的洪流里奔跑,终于找到了宋聿。   过分沉浸过去,会导致意识深陷,再也回不到现在,这正是记忆之神打的主意。   眼见宋聿深陷其中无法自拔,就差临门一脚的时候,何旭嘶吼着把他拉了出来。   他吼的那句话是:只有坚强有力的人才能有一种真正的温柔。——《道德箴言录》   逃避从来都不是温柔。于己于人都不是。   10.   回到现世之后,正准备质问林虞,却因为她抢先一步盗取了“火种”的血,把两人重新丢入了异世。   这是以火种之血建造的牢笼,难以自破。   在异世里他们回到了过去,地点是林虞曾经居住过的不动市,此时的林虞全然不认识他们,父亲也健在。   两人在林虞家对面租了房,想观察到底发生了什么。   终于,那一天来了,他们看到林虞的爷爷奶奶慌慌张张出了门,他们赶到医院,看到了缩在角落里的林虞,正准备上前安慰,突然出现了一个黑色的毛球,哄骗林虞成为复仇之神。   谁都没有想到,煤球精是谎言者。   可也只有煤球精是谎言者,这一切才能说的通。   黎明市的诸神都是从人化为神,只有何旭是倚仗着会做烧饼的煤球精成神,不但如此,煤球精恰巧是在何旭出生的那天出现……   11.   其实真要说起来,谎言者也是倒霉。   平日里都是真言醒着,谎言沉睡,快毁灭纪元的时候他才能短暂的苏醒片刻,一次两次还好,多了心里头也不舒服。   谁乐意几十亿几十亿年的睡呢?   谎言明明有如此强大的力量,依旧不能反抗命运,他思来想去,唯有杀死真言,合二为一成为至高神真理,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。   谎言当初反复叮嘱宋聿,让他取何旭的血,就是为了让两者的血融合。   可惜真言的血先一步和火种结合,谎言只能逼迫真言沉睡,自己也因为新纪元复苏而沉睡,等着再一次苏醒,寻找机会下手。   12.   两人发现,只要一出现煤球精,时间就会强制性的回溯到他们初见林虞的时候,那时候,一切都还没有发生。   或者换句话说,不是出现煤球精,而是他们阻止这件事的发生,就会强制时间回溯。   两人没有阻止,果然时间顺利的往纵向发展了下去,林虞凭借火种的力量,把他们挪至一个虚拟的时空,但因力量终究有限,只能从她自己相近的时空展开。   由于无法改变时间,最终他们通过扭曲了空间,使得这个时空奔溃,逃了出来。   13.   当时记忆之神吐出的记忆,把所有神都卷了进来。   换言而之,所有神都知道了“火种”是谁。   他们找不着火种,只能拿火种身边的人开刀,何旭父母被林虞先一步罩上了屏障,真正□□在外对抗诸神的,只有林虞一个人。   她把他们丢到异世,并非是为了伤害,恰恰相反,是为了保护他们。   毋庸置疑,她很强,吞了火种的血之后更强,但架不住无休无止的车轮战,当何旭宋聿找到她的时候,她两条手臂已经被砍了下来,拖着条瘸腿一瘸一拐的往外跑。   看到宋聿,她红着眼睛很小声地说:“爸爸,抱抱。”   那声音软软糯糯,像个真正的六岁小女孩。   宋聿抱着她,眼泪把小姑娘脸上的血渍冲了个干干净净,她想伸出手来拥抱,可是没有手了,只能费力的昂起脖子,像濒死的鱼,拼尽最后的力气,一边一个亲了两人一口。   14.   那是何旭第一次见到宋聿使出真正的力量,几乎削掉了半座城。   在他愈演愈烈的时候,何旭抱住了他。   他们加固了何旭父母所在地的屏障,在路上顺手救了熊一晖。  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,熊一晖也不必遮着掖着,把皮夹里的画像递给他们:画像上的人,和何旭长得一模一样。   熊一晖说,当年文/革导致很多资料都丢了,回收的很辛苦,其中那首“四岳龙吸水,八川蝃舞虹。今我游故地,笑逢有春生。”就是被送来的。   因来人举手投足间十分与众不同,当时的神把送来的人画了下来,又因何旭和画中人长得一模一样,所以飞鸟对他格外注意。   15.   这首诗极有可能是何旭回到过去留下的,但寓意是什么,并不能参透。   很快,这首诗就被他们抛诸脑后,虽然削了半座城,诸神依旧前仆后继,何旭在一次打斗中发现了谎言者,他引着何旭跳入一条河,并且越潜越深,当何旭回神过来,发现周围一片漆黑,只有远方有一扇白色的巨门,同梦里一样。   谎言说,这是自然与真理连接的门,他们是唯二能够推开的人,而推开这扇门只有两种结局:要么控制住真理,要么在真理中消融。   他问何旭想怎么做,当初杀光大多数,留下一小部分的方法不能再实施一次,这样下去,只会导致人类全体灭亡,开启新的纪元。他最爱的火种,当然也保不住了。   当他还想说些什么的时候,宋聿赶来。   16.   两人吵了一架,宋聿难得强硬的让何旭不要乱来,何旭应付着哼了两声。   战况愈演愈烈,有一日,在追杀中,何旭心口忽然重重一跳,眼瞧着刚刚还在进攻的诸神,瞬间化为金白色砂砾,随风飘散,宋聿脸色白的近乎透明。   毁灭人类,先拿诸神开刀。   他知道,拖不下去了。   没有人知道洪水是什么时候来的,但它就是来了,悄无声息又迅猛无比,眨眼间就漫到屋顶,何旭把日渐虚弱的宋聿背上船,嘱咐熊一晖照看好他,自己转身一头扎入水下。   谎言者果然在门边等他。   他深吸一口气,合力推开了门。   17.   关于阿马尤斯,虽描述过许多次,但鉴于水平有限,始终不能形象的展露其姿态。   亲爱的读者们,你们可以先想象有一汪碧蓝的、深不可测的海,然后把蓝色换成一种介于金色和白色之间、最舒服的色彩。   那就是阿马尤斯。   它如同真正的海一样,甫一触摸时,柔软的几乎没有任何力量,何旭和谎言在里面大打出手;然而时间久了,就觉得浑身疼痛难忍,水成了密密麻麻的小虫,在啃食他们的身体!   这下谁都没精力再打架,何旭全身心都用来抵抗阿马尤斯的溶解。   疼是真的疼啊,那水不但在啃食他,还往外扯,浑身都是撕裂的疼痛,谎言先顶不住了惨叫一声,连皮带骨的溶在了金浪里。   那声惨叫唤醒了何旭模糊不清的意识,他低头一看,半个身体已经没了,估计再过不久就要步谎言的后尘。   本来两人要能提前合二为一,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副模样,可是谁也不肯让谁。明明是一母同胞,相生两面,却落了个你死我活的下场——   何旭想到这儿一愣,他发现,他刚刚这么想的时候疼痛减轻了。   非常快,快的几乎像个错觉。   他又试了几次,发现确实是减轻了,这让他忍不住产生了一个惊人假设:也许真言和谎言,不是对立的两面,他们可以相互理解、相互包容、相互转换。   就在意识到的同时,身处的海浪变了,变成了四十六亿年前的景象,这次他强制作为一个旁观者,看着地球一步步发展出海洋和空气,发展出生物,没有他的插手,他们磕磕绊绊走了不少弯路,好几次命悬一线,但最终还是逃过一劫,没有发生大灭绝,在海洋里有条不紊的进化着……   何旭突然想起了绝句里的“笑逢有春生”。   真理从未赶尽杀绝,赶尽杀绝的是他,由于他的格外偏爱,无数次插手带领生物走捷径,导致他们发展的过于顺畅,不知收敛、疯狂掠夺,最终推向毁灭。   唯一的解救方法是——让自己从来不曾存在过。   何旭使用最后一丝力量,从阿马尤斯撕开一条裂缝,回到三十年前,留下了这首含糊不清、不会因过于露骨而被真理抹去的绝句,接着他闭上眼,浑身无力,坠入了阿马尤斯。   18.   何旭再次醒来,是在病房。   宋聿守在他身边,见他醒来,跌跌撞撞跑去叫医生,医生检查完后,问他想吃什么。   何旭脱口而出:“烧饼。”   宋聿急急忙忙跑去买了烧饼,还附带一杯现磨的甜豆浆,黄豆香,烧饼更香,可何旭咬下去的那瞬,忽然一愣。   宋聿在一旁紧张兮兮:“不好吃吗?”   “不,我只是……好像吃过比这个更好吃的烧饼。”   “当然了,你做的烧饼可是全市第一……”   “不是我做的。”   “那是谁?”   何旭的脸上出现了片刻的疑惑:“……不知道,我忘了。”   (完)   耐心看到这里的宝贝,万分感谢,万分抱歉。   下次,我会做好万全的准备回来的。   爱你们。   虽然现在说可能有点早,但还是要说:新年快乐!祝大家都能过个好年!还有,真的很对不起。   小说下载尽在http://www.bookben.cn - 手机访问 m.bookben.cn - ★★书本网论坛★★.   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